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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杉矶bb连续杀人事件-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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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TH NOTE——洛杉矶BB连续杀人事件
HOW TO USE IT
当彼永德?巴斯蒂杀害第三个人的时候,他做了一个实验。那就是尝试在不破坏内脏的情况下,能否让被害人因内出血致死。具体的做法是,把因为药物失去意识的被害人捆绑起来,让其动弹不得,然后在不损伤皮肤的情况下,持续彻底殴打对方的左腕——也就是说,他企图通过左腕的失血过量杀人。可惜,这个实验最终以失败告终了。虽然被害人的左腕因为淤血全部变成紫黑色,但是他并没有因此死亡。被害人只是出现了奇怪的痉挛反应,完全没有生命之忧。虽然他从书本上看到过,人若失去一只手臂分量的血液生命就会停止,但是这似乎并不属实。本身杀人的方法对于彼永德?巴斯蒂来说并不是最重要的,这只是余兴,只是一个实验而矣,成功也好失败也罢,对他来说根本无所谓。彼永德?巴斯蒂轻轻耸了耸肩,然后抽出了刀子——不。
不,不,不。
还是不要用这样的方式来说吧。如果是这样的方法来叙述,我绝对坚持不到文章的最后一行。不管怎样努力,总有某些部分会不喜欢,然后忍到最大限度就要逃掉了。如果用历史上著名的不可或缺的配角霍尔顿?考菲尔德的风格来说,追踪彼永德?巴斯蒂的行迹和想法,其实并不能迎合处在这个立场的我的目的(虽然在我立场上,或多或少也与他有一些共鸣),即使用他一手华丽的文笔来记述一连串的杀人事件,也不能提高这类手记或笔记的价值。这不是报告也不是小说。而且,就算事情发展成这样子,我也不会感到高兴。虽然又提到这种老套的千篇一律我感到非常抱歉,但是当这篇文章公诸于世时,恐怕我也已经不在人世了。
百年一遇的名侦探L和猎奇杀人狂基拉的对决结果,对看这篇文章的人来说不足为奇。只不过是在断头台上做再做一些巧妙的完善准备罢了,单在结果上给杀人狂附上恐怖政治的这种思想实在是幼稚至极,不过对此的赞同程度,也说明主宰胜负的神或许也不过是幼稚的生物。或许充满告密、冤案的杀戮社会,才是神所希望的吧。也许,神和死神的区别是一段让人消极的插曲,但是我根本不打算去考虑这些事情。
基拉怎样都无所谓。
对我而言重要的始终是L。
L。
看他如此的才华横溢,却那么早就迎来了本不应该面对的死亡。百年一遇的名侦探L。他曾经解决的疑难案件,正式记录过的也有三千五百多起以上,因为他被关押入狱的犯人至少是这数字的三倍。他拥有可以以个人名义自由调动全世界范围内的搜查组织的压倒性权力,他被冠以多种他丝毫不以为意的赞赏头号,尽管如此他却从来不在人前现身,对于这样伟大的人,我希望以正确的形式将他的话语传达给什么人。我希望这些能留给什么人。作为曾被推荐为L继承人的人,即使不能继承他,至少也能做到让他的事迹流传保存下来。
所以,这就是L的传说,也是我的遗书。这是除我之外的其他人,对非世界场所发出的临死讯息……
虽然从实际的可能性来考虑,光说不练的尼亚那个混蛋可能会最先发现这个笔记,不过既是如此,我还是不会立刻毁掉或烧掉这篇文章。让他知道我了解一些他所不了解的L的事,给他一个打击也不错吧。或者,说不定这个笔记会落到杀人狂基拉手上,但这才正是我所希望的。如果这篇文章可以让那个依靠非现实的杀人笔记的能力,在头脑迟钝的死神的帮助下,总是一副得寸进尽模样的杀人狂知道,他本人实在是比L脚下的一粒微尘也不如,若是如此我也会非常满意了。
我是L曾经以L的身份会面的极少数人的其中之一。我都是在什么时机与他会面,这作为我人生中的一个重要记忆,我不打算在这里多做说明了,不过那时候,我从L那里听到了三个立功故事——有关彼永德?巴斯蒂的故事就是其中之一。我就不绕圈子了,直接来说这个洛杉矶BB连续杀人事件,估计也没有太多人知道吧。有关这件事L他——更确切的说,养育了我十五年的华米兹之家没有让我了解他们与此事有着深切的关系,但我知道有这么回事。虽然L的原则是只参与十个以上被害人的,或者涉及百万元以上的案子的调查工作,其中一定有他的理由。详细内容我在以后会讲出来,不过这对于L,或者对于我,或许甚至对基拉来说,那个事件,洛杉矶BB连续杀人事件,都处于某个分水岭的地位,也可能是一座纪念碑。
为什么呢?
因为,那是L第一次使用“龙崎”这称号解决的案件。
另外,彼永德?巴斯蒂在第三次杀人时的心情和犯罪手法,我一点兴趣也没有,几乎用无趣的描写一笔带过,当然,第二次杀人和第一次杀人,我也不打算追溯整个凶杀伤过程,当时针指向翌日早晨——也就是百年一遇的名侦探L开始调查时,我要向那个光辉的瞬间进行调整——啊,对了,我差点忘了一件事,除了那个光说不练的尼亚和得意忘形的杀人狂之外,还有可能有其他人看到文章,即使只是形式上假设如此,我也得考虑到,所以我必须在这文章序言的最后,以解说员、领航员以及讲述人的身份署名。或许对他们二人以外的人来说,署名什么是反倒无所谓了吧——但我是旧世界的丧家之犬,还是白白送命的最佳代表,米哈艾尔?凯尔。也有人称我为美洛,不过这已经是以前的事了。
一个美好的回忆,一场恶梦。

Page 1 通信A
尽管洛杉矶BB连续杀人事件现在变成了一个威风出众的固有名词,不过在事件发生的当时,在事件纷争中,它并没有直接被如此冠名,而是被传媒冠以“诅咒人偶杀人事件”,以及“LA连续密室杀人事件”等等这些难听的名称。
尽管事实上,也许这并非出自犯人彼永德?巴斯蒂的本意,但是怎么说呢,我反倒认为那些名字能更准确地反映实际状况。总之,在彼永德?巴斯蒂第三次杀人后的翌日,当地时间二零零二年八月十四日上午八时五分,在FBI调查员南空直美独居的公寓其中一个房间里,她在床上睁开朦胧的睡眼。
她穿着深色的皮革短裤,搭配了同样是皮革质地的外套,这倒不是说她喜欢把皮衣当作睡衣,只是她晚上骑着摩托车漫无目的地在城里打转了几个小时后,回家没来得及洗澡更衣就倒在床上了,睡得像烂泥一样不省人事。和事件的名称一样,作为侦破洛杉矶BB连续杀人事件的FBI而轰动一时的人是南空,实际上在案发当时,作为FBI调查员的她正在停职。虽然记录上只是写了休假处理,但是单说来自上层和同僚的有形或无形的压力,她就已经无力对抗。
休假,停职,暑假。

Page 1 通信B
南空松了口气。
“南空直美小姐。”
电脑音箱里传出一句话来,明显听得出是合成声音。这正是世界上所有调查组织所熟悉的“L的声音”。南空也曾多次听到过这个声音,但是如此直接呼唤自己的名字,这还是第一次。好像自己的名字在电视节目中被人介绍一样感觉很奇怪——不过只是说“好像”的南空其实没有在电视节目中被人介绍的经验,这不过是她自己的想象而矣。
“我是L。”
“你好……”
打了招呼南空才想起她说也是白说,她的电脑没有内置麦克,就算她能听到对方的声音,她的声音还是传不出去。“我是南空直美,能够和你交谈是我的荣幸,L。”南空输入了这句话。既然已经登陆了,那这句话应该可以传过去。
“南空直美小姐,目前洛杉矶发生了命案你知道吗?”
L没有理会南空的话,直接切入正题。也许是因为必须要在九点五分前完成通话吧,不过他的举止和态度刺激了南空。好像把协助他当作理所当然的事似的,就算这是事实,那也要注意尊重对方的自尊才对啊。南空焦躁地用力敲打键盘。
“我不认为自己有那个才能可以完全掌握在洛杉矶发生的命案”
“这样啊。我有把握。”
被他高傲地讥讽了。
L继续说道。
“这是一起到昨天为止出现了三个被害人的连续杀人事件……被害人还有可能会继续增加。目前HNN新闻称之为‘诅咒人偶杀人事件’。”
“‘诅咒人偶杀人事件’……”
她根本一无所知,因为她现在正在休假,所以尽量避免接触这类新闻。对在高中毕业之前一直生活在日本的南空来说,诅咒人偶不是什么陌生的词。但是用英文来说这个词语,感觉就有点不协调了。
“我想解决这起案件。”
L说道。
“我一定要抓住犯人。所以必须得到你的帮忙,南空直美小姐。”
“为什么是我?”
南空输入了短小的字句。这句话包含了“为什么必须要得到我的帮助?”和“为什么我必须帮你?”这两词义,要作何理解,完全由对方决定。看来L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前者。最终不能用挖苦的口气了。
“当然是因为你是个优秀的调查员,南空直美小姐。”
“但我现在正在休假……”
“我知道。这样正好。”
被害人有三位——这是他说的。
当然,对于被害人相关的,听L说话的口气和情况来看,这不像是可以调动FBI的案件。所以他没有通过FBI的上级,而是直接联络了自己,这个推测是成立了,但是南空怎么想都太过唐突了,而且对方甚至没有多给自己一点考虑时间。再想深一层,为什么这起看来不需要FBI出动的案子L会主动调查它呢……尽管考虑到了这一点,但是这样通过电脑联络的话,这问题应该不会有答案了。
看看时钟。
距离九点五分还剩下不到一分钟。
“我明白了,我会尽我所能去做的。”
最后,南空输入了这样一句话。
L立即答复说:
“非常感谢你的帮忙,我想你一定会答应的。”
这声音真是一点诚意也没有。
但是这是合成声音,所以没有办法啊。
“接下来,我会告诉你联络我的方法。现在时间不多了,先让我简单地说明一下吧,南空直美小姐。首先……”
?   
首先,必须了解洛杉矶BB连续杀人事件的概要。
二零零二年七月三十一日,好莱坞的因席斯特大街上,有一位独居男性被人杀害在住宅的卧室里。他的名字是彼利布?布拉兹梅德——职业是自由撰搞人。
他在形形色色的杂志上和不同的名字发表各种各样的报道,在业界是个有名的作家,也许这算不上什么解释说明,不过,从现实来讲感觉确实如此。死因是勒死。用药品使被害人失去意识后,用绳子之类的东西由后方缠绕被害人的颈部将其勒死。没有任何挣扎的痕迹——可以说是比较漂亮的杀人手法。
第二起杀人事件发生在四天之后,也就是二零零二年八月四日。这次的事发地点在商业区第三大道某公寓的一间房内,一位名为库奥塔?库因的女性被杀害了。这次是殴打致死。凶手用某种坚硬的棒状凶器,由正面直击被害人的前额。同样的,被害人似乎也已经事先因为药物昏迷。为什么这两起事件没有被作为单独杀人事件处理,而是被认定为“同一犯人”所进行的“第二次杀人”呢?这是因为事发现场,有一目了然的共同特点。
现场的墙壁上钉了诅咒人偶。
因席斯特大街那次,有四个。
第三大道的,有三个。
分别都被钉在了墙壁上。
因为第一次凶杀发生时,诅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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