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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4-10李敖系列之16孙中山研究-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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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约翰·亚当斯(JohnAdams),就有过在〃政府〃字眼后连用前置词by,br的造句:
  ……Agovernment roade by themselves,for them-selves,and conducted bythemseives……(Address,to thecitizens of Westmoreland Co。,Virginia, 1798.)
  二十一年(一八一九年)后,美国大法官约翰·马歇尔(John Marshall)首先在〃政府〃字眼后,以ofthepeople造句:
  The government of the Union,then,is emphaticallyand truly a govern ment ofthe people……(Case of Mc-Culloch vs。Maryland,1819。Wheaton,iv, 316.)
  十一年(一八三0年)后,美国演说家韦伯斯特(DanieiWeb-ster)首先在〃政府〃字眼后,以forthepeople,bythepeople造句:
  The people's government made for the people,madeby the people,anda nswerable to the people。(SecondSpeech on Foote's Resolution,26Jan。,18 30.)
  二十年后(一八五0年),美国神学家、社会改革家帕克(TheodoreParker),首先在〃政府〃字眼后,以ofallthepeople,byaIlthepeople,foraIlthepeople造句:
  The American idea……demands……ademocracy,-that is,a government of aIlthe people,by aIl the people,for aIl the people,(Speech,at th e Anti-Slavery Conven-tion,Boston,29Mav,1850.)
  帕克这段话是一八五0年五月说的,到了十一月,他又简化如下:
  Ademocracy,a government of all,for all,by all。(The State of theN ation。Sermon preached 28Nov。,1850.)
  四年以后(一八五四年),他又这样说出:
  There is the democratic idea:that……government isto be of aIl the pepple,by aIl the people,and for aIl thepeople。(Address,before the A nti-SlaverySociety,BOston,13May,1854.)
  再过了四年(一八五八年),他又有了这样的句子:
  Democracy is direct self-govemment,over aIl thepeople,for aIl the people,by aIl the people,(Sermon,de-livered at Music Hall,Boston, 4July,1858.)
  在排比之下,我们一眼就可以看到,帕克远在林肯葛底斯堡演说前十三年,就有了林肯演说中的句子!林肯演说中的名言,原来是其来有自的!
  据《林肯的一生》(LifeofLincoln)的作者赫恩登(Hern-don)考证:帕克当年把他的名言印在一本小册子里(这小册子叫On the Effect of slavery on the Ainericanpeople),他送过一本给林肯,林肯在第五页这句名言下做了记号,所以林肯的名言在寻根之下,已经昭然若揭。
  我认为林肯涉嫌文抄公,原因有二:第一,他并不认为这句名言是帕克的一家之言,以前人对一种言论的所有权,并不像后来那样认真,中国的古圣先贤如此;美国的古圣先贤亦复如此。例如杰斐逊(ThomasJefferson)的〃life,liberty and thepursuit ofhappiness。”论,是公然来自洛克(John Locke)的;他的独立宣言论,是公然来自佩因(ThomasPaine)的,这都是无伤大雅的。第二,帕克死在一八六0,林肯演说在一八六三,帕克虽然并非无名之辈,但是人死了,总归啰嗦少了,所以也就放胆引用了(帕克的定本全集是他死后近百年才陆续出版的,自一九0七出到一九一三,有十五卷之多)。
  其实,以上的一连串寻根,只是在美国本地上的寻根而已,若要真的寻上痛来,则名言的根中之根,本在英国。远在一三八四年,英国宗教改革家兼《圣经》译者威克利夫(John Wycliffe),就在导言里有了这类的名言,虽然这类的名言,林肯极可能并不知道。
  应该怎么翻译?
  照前面提到豪斯的说法,林肯的葛底斯堡演说稿,是打算在摄影师准备照相那段空档里完工的。据我所知,关于林肯起草这篇演说的经过,说法有异:林肯的长子罗勃特。林肯(RobertToddLincoln)一八八五年说这演说稿是林肯坐火车去葛底斯堡途中,写在一张;日信封背面的。但是专家研究结果,却是林肯早在两星期前(十一月八日)就起草了,并且写在他在白宫经常使用的一种纸上。可能的情况是:林肯在火车上又一改再改他的演说稿,或者默写他的演说稿,因而有了不同的却又都合理的情况。
  但是,不论是哪种情况,两百六十八个字的演说稿,是〃很短、很短、很短〃的,短的好处是简明,但坏处也就在此。因为林肯的原义,显然因过分简明而被弄拧了,这种弄拧,国民党的宣传要负绝大责任。
  对林肯演说中of the people,by the people,for the people的中译,因为中文英文结构的不同,早就发生困难了。最早试译它们的,是一九一六年的留美学生。据这年四月十八日的《胡适留学日记》,有这样的记录:
  赵宣仲(元任)寄书问林肯〃葛底斯堡(Gettysburg)演说〃中之〃The gove rnmentof the people,by the people,for the people”一语当如何译法。此语梁任公尝以为不可移译。今姑试为之:此吾民所自有、所自操、所自为之政府。
  然殊未能得原语之神情也。又译:此主于民、出于民,而又为民之政府。
  则三段不同文法矣。不如用反身动词(ReflexiveverU之为佳也。
  胡适感觉出应用〃三段不同文法〃来翻译这段名言,是接近正确翻译的一个起点。
  那么,又如何判断呢?
  这就要追踪美国人的原始观念了。这要循着林肯的〃思〃
  路之旅,才能判断出他的真正意义。
  前面说过,林肯的思路来自帕克,帕克思路中最令人注意的句子是他最后一次(一八五八年)那一段。帕克说:
  Democracy is direct self-government,over aIl thepeople,for aIl th e people,by aIl the people。这里用上了over这个字,非常明显的,thepeople是〃被〃统治了的(受格)意思了,相对的,政府就是统治了的(主格)意思了。可见在帕克原始观念中of the people中的the people不是主格,而是受格,这是非常明显的。林肯既是帕克的细心读者,林肯的原始观念是主格还是受格,还不明显吗?
  帕克以外,从早于帕克二十年前韦伯斯特的思路里,我们也可有触类旁通的领悟。韦伯斯特说:
  The people's government made for the poople,madeby the people,and answer…able to the people。
  这里用上了answerable这个字,非常明显的,the people是〃被〃负责的对象了,相对的,政府——人民的政府(the people's government)——就是统治者的意思了。可见再往前追踪思路,也愈追愈分明了。
  向前追踪过了,我们再向后〃思〃路之旅一下。
  一八六一年七月一日,林肯就对他的秘书表示过:
  在我看来,战争的中心意旨,是要证明民治的政府不是荒谬的理论。我们现在必须解决这项问题,在自由的政府内,少数人是不是有权任意和政府脱离。如果我们失败,就可证明人民还没有能力管理自己。
  三天以后,他对国会致词时又说:
  我们的民治政府,时常被人称为试验的政府。其中两个问题我们已经解决了,那就是政府很顺利的建立、很顺利的治理。其余一个问题还没有解决,那就是政府是不是可以很顺利的维持,而不会被强有力的人推翻。现在要美国的人民对世界证明,能够获选的人亦能够平靖叛乱。
  林肯在这种人民是否〃有能力管理自己〃的挑战里,在这种〃试验的政府〃的〃维持〃里,有了这样一段话:
  And this issue embraces more than the fate of theseUnitde States.It presents to the whole family of man thequestion whether a constitutional republic or democracy-a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same people-can orcannot maintain its territorial integrity against its own domestic for。在这段话里,林肯明确的用了a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the same people 的表达法,主宾意味业已明显:of后面的thepeople,是宾的thepeople;相对的,by后的the people却是主的thepeople,同一(same)人民,是主,也是宾;该主时主,该宾时宾。在林肯ofthepeople的政治用意中,of后面的thepeople是宾,既为宾,自与后面的bythepeople,for the people并无强烈平行的意思,既无强烈平行的意思,把它译为平行的形态。——如〃民有〃〃民治〃〃民享〃之类,就未免不妥的了。
  天马行空的宣传
  正确的翻译该是把government of the people,by the people,for the people中ofthepeople的意思,与紧接而来的by the people,for the poople做主宾用意的分开,林肯的原始观念显然是为人民服务的(for the people)、被人民选出的(by the people)、治理人民的(of the people)政府,其中of the people固无〃民有〃的意味,for the people也无〃民享〃的意味,只是by the poople有一点〃民治〃的意味,但此一〃民治〃,却又是狭义的特指民选而言。林语堂《当代汉英词典》民治条下说government by the people,nowusu。called民主〔注二〕,林肯的原意却明明是民主的运作——民选的结果。林肯在一八六一年七月一日到四日之间的言论,在在都显示了林肯相信民主政治,但却是经人民选出的反过来治理人民的。林肯这种原始观念,只是杰斐逊以来的美国人的老观念,林肯的伟大显然日后被神化了、美化了,其实他有着很可怕的自我矛盾与分裂:
  理查·霍夫施塔特(RichardHofstadter)在《美国政治传统》(The American Politicai Tradition)中,已举证证明林肯有〃一个职业政客在拉票时的行为〃。他在内战时所做的违宪行为,也不在少〔注三〕。林肯的民主气质,比起真正的伟大民主运动者来,显然还有距离。罗素(Bertrand Russell)说杰斐逊是〃为人民,但本身并非人民一分子的民主主义者〃(ademocrat for the people,not of the people),林肯的出身,虽然比杰斐逊乡土得多,但他的政治哲学是否高明光大,却很可疑。
  中译林肯葛底斯堡演说的不妥,是把并非对等的意思,给译成了对等的〃民有〃〃民治〃〃民享〃,并且译得也与英文原意不相称〔注四〕。纵使〃民有〃相当于of the poople,也不过是〃本然之事实〃;即使〃民享〃相当于forthepeople,也不过是〃最终之目的〃,重点还是〃民治〃〔注五〕。这一并不对等的情况,孙文自己并非不知道,他说林肯的话译成中文,便是〃民有〃〃民治〃〃民享〃。就我们现在国情和这三层意思解释起来,自推翻满清政府,成立民国以来,可以说是民有一层已经做到了。十二年以来,政府之内,都是武人官僚把持,人民不但是不能管国事,并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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