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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本人的档次,所以红衣如血,风骚似足龙门客栈金镶玉的风二娘也不得不屈于秋老大之后,成了美则美矣,却无足轻重的风景。
有关秋老大,主题是沦落,跟随沈冲等,或者说带领沈冲等一起沦落。那是生存的冷酷现实写在人间的悲剧,你要么选择死亡,要么选择出卖——不管是卖给天使还是卖给撒旦。如同溺了水的人,倘若是自己一个,尚存几丝渺茫的生机,但若和旁的人绑在了一起,你拉我,我拽你,盘根错节,谁得脱身?恩情已令彭郎老,何况真爱几万重。如果失去是苦,你还怕不怕付出?从一条鲜活的生命到千疮百孔到干脆永远瞑目,面对这样的付出,真不知道,沈冲是幸还是不幸?
影版《流星蝴蝶剑》有一句歌词,“很多事情总是后来才看清楚,然而我已经找不到来时的路。”白白平添几许惆怅。而听着莲花争霸那首《我走我路》,总会替沈冲扪心自问:人在江湖是否真能潇洒自如?你是否真的能够什么都不在乎?
第十篇 塞外奇侠传
雪花飘,飘起了多少爱恋,雪花飞,飞起了多少情缘,莲花开在雪中间。
因主题不同,怀旧完结,再评《七剑下天山》。
第十一篇 日月神剑
曾经有一个年轻英俊的少年摆在我面前,可是我没有珍惜,等他变成一个恶俗的老头子我才后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上天能够给我一个再来一次的机会,我一定会把对他的关照全部收回,并对他说上七个字,你退出娱乐圈吧。如果他非不愿意,我只能给他一个忠告——远离孙悟空,远离王晶。
人小的时候,总会莫明其妙的喜欢一些令自己后来质疑自己精神状况的人。有的还可以用年少懵懂去解释,有的则干脆“沉痛”的难以启齿甚至连回想一下都是折磨。那是一个包着糖衣的钉子,带着诱人的甜味,吞下去,等外面消化光了之后,就有你受的。与我而言,张卫健无疑是两颗最大的钉子之一。尚未走远的这几年里面,他用他夸张恶心的表演一次次给我下猛药,致使我非但没有对他生出视觉免疫力,反而患上严重的幻想症。总以为自己当年看《日月神剑》,爱的不是阿月,而是阿日郭晋安。
那诚然是不对的。就算我忘了阿月,我也不能忘了小蝶,那个既不是赵小蝶,也不是白小蝶,更不是南宫蝶的柳小蝶。对,那只小鸟,那本身就长得很像一只鸟儿的刘玉翠。这个后来演过阿紫,演过建宁,却依然令我记忆温馨的小女孩,连并人到中年却渐入佳境的郭晋安,一起向全人类证明,不正常的那个是张卫健啊。从一个万人迷的翩翩少年变成身形发福,油光满面的中年男子,他用了不足10年。
仔细回想了很久,才勉强搜刮出曾为阿月颠倒的原因。想来是因为他很倒霉——哥哥阿日出身正统,他自己偏偏是一个魔胎;兄弟两个都喜欢青青,但是青青选择的是阿日;好容易有了小蝶,当青青小蝶不能共存的时候,抓阄的结果是要牺牲小蝶……如果你可怜一个人,很难不疼惜,当你疼惜一个人,说不定就是爱这个人了。当然,日中则移,月满则亏,体现在阿日阿月身上,我们所能看到的的确是一个永远留存希望光辉的阿日,和一个几乎每次灾难都是灭顶的阿月。在阿月身上体现的堕落和救赎,挣扎与牺牲是他那一帆风顺,永远明亮有若初升朝日的哥哥不能比拟的。
记忆中的裘青青很动人,杨羚那一脑袋的小辫,两只一笑就弯得像要卷起来的眼睛总是能很轻易的就让人快乐起来。有点小脾气,但也在承受范围之内,虽然比不得小蝶的温柔,听话,逆来顺受,可也是独一无二的裘青青。有一段极其刻骨铭心的情节,青青,小蝶二人的灵魂在彼此躯体之间几度换来换去后,最终集合在了青青一个人的肉身当中,然后吃饭成了最大的问题:小蝶是非素不食,而青青却是一个坚定的肉食主义奉行者,于是一个人拒绝半桌子菜,配合的天衣无缝。阿日阿月面面相觑,最后一个人端给了她一碗白饭。当然饿不是问题,无法负荷两条灵魂的青青的躯体渐渐枯萎,为了生存,为了让至少一个能够生存,阿日阿月竟然开了一把世上最残酷最沉痛的赌局。是空枪,还是子弹?只是一个机会,命运的转盘,停下来就是生和死的截然。
于是挥别了那只自在的鸟儿,不管多么不愿意,当然,也不会有人就此希望挥别的是青青,只是我们想念的总是无法挽留的,我们哭泣的总是已经失去的,留下的无限遐想的空间,会令人夸张那些如果不是这样该有多好的美丽。其实,很久之后,我们知道,稍纵即逝未尝不是一种福气,就像阿月张卫健,如果再不相见,又怎会有如今的厌弃和不堪?可见物有两面,塞翁失马,人,应该看开。
第十二篇 红尘无泪
梁凤仪的作品改编的电视剧很多,其中《花帜》还借香港回归的东风登陆了央视的荧屏。但要说给我感动最深的,却是这部反响并不强烈的《红尘无泪》。所有看过原著的人,几乎都会被这个超乎人类正常神经负荷范围的故事给刺激的昏天黑地。虽然应晓薇也是美人,但是她却根本无法承载梁凤仪用了将近一页的篇幅细细勾描出的方子昭的神韵。那本不该是存在人世间的女人,无论她的美貌,她的智慧,她的坚强还是她的遭遇。
这份天赋的美原本完完全全的属于丛树康。从方子昭8岁起,她的世界,天地万物加起来,终及不上丛树康的一笑。类似武侠小说的桥段。可是无法想像,他们身处文革时期的上海郊区,潦倒至衣难蔽体,三餐不济。爱情,再不是美仑美奂的空中花园,而是一片望不到边际的光秃沼泽,唯一作伴的是泥浆,用寒冷,饥饿,棍棒,火灾,疾病,屈辱等等混合和成的泥浆,把人紧紧包围,在那几乎要窒息而死的边缘,挣扎,挣扎,既死不了,也别想摆脱。
谈感情之前,要先想想怎么做一个人。方子昭的选择是背叛了母亲。她把母亲给她的生命义无反顾的完完整整的奉献给了丛树康。非但没有留下半点给母亲,甚至也没有留给她自己——有一口饭,她给丛树康吃;有一件衣裳,她给丛树康穿;丛树康偷东西被抓,她顶罪;丛树康被困在大火中,她冲进去把他拖出来……母亲绝望了,把16岁的子昭交给了丛树康,尽管她明知丛树康爱女儿远没有女儿爱他来的深。送女儿女婿偷渡香港之前,她给子昭留下一句话——一定要坚强,记住,红尘中,不应有泪。
丛树康为方子昭许下在香港盖一座“紫荆园”的诺言,却在偷渡时被鲨鱼划伤,方子昭拼死拖着他游过了海峡,上岸后终于昏厥,有时想想,如果她永远不醒来该多好?那她将永远不会知道她那么深爱的丈夫会把她卖给了人贩子,她就不会被人轮奸,不会被遣送回大陆,关进监狱,不会因为怀了孩子遭遇魔鬼式审判,不会不敢交待还有妈妈这个亲人,不会因此没钱买药逼得用铁丝自己人工流产……她说不能把孩子生下来,因为不管父亲是丛树康还是那群强奸犯,都是个畜生。
毛骨悚然。虽然这还不是方子昭不幸的全部,但是我已经不想继续回忆下去了。我想说的是,有关丛树康对于自己人生的选择。或许正像子昭概括的那样:妈妈爱我,我爱丛树康,丛树康爱他自己。是的,丛树康爱他自己,世上又有谁不爱自己呢?当他先于方子昭在昏厥当中醒来,面对人贩子的狰狞罪恶的嘴脸,面对要么卖掉方子昭,两个都活,要么反抗,两个都死的抉择,我不知道那是怎样的炼狱。他一定预想过卖了子昭之后,她的境遇,也预想过做了这种伤天害理的事之后,自己该怎么活,前者或令他心碎,后者或令他发疯,可毕竟能都活着。如果选择了后者,还在昏睡中的方子昭将再也不会醒来。那就连反目成仇的相见也不可得了。
他没有抓住方子昭以死相挟,更没有对她施以强暴,你能说他害了子昭吗?他只是想救自己的命,子昭的命,他没有对不起任何人。然而那之后呢?他沦丧一切天道人道,务求成功,不择手段,直接毁掉三个女人的一生,更间接害了不知多少条人命。丛树康终于成了一个太值得玩味的反派。甚至和杨康,丁有康(义不容情)一起,令我对所有名字当中有个康字的男人产生荒唐的成见。
他会让我想起无极当中的无欢和鬼狼,前者执念于谁动了他的馒头;后者看似没有害人,其实狠狠的对不起了自己——内心深处,丛树康是恨方子昭的吧,她高贵的内心,伟大的智慧,和坚忍的勇气只要在那儿,总是他的一面照妖镜。可能他自己也没有意识到,但在某个条件允许的时刻,他终于做出这样的选择,未尝不是一种解脱。可惜这借口牵强之极,破绽百出,他再怎么努力说服自己,欺骗自己,还是无从解脱。于是干脆沦落。正像最后他啷铛入狱之后对前妻高彩元说的那样:当你出卖了对你来说最重要的一件东西之后,你将发现,再也没有什么是你不能出卖的了。他还是承认了自己对方子昭的爱情,那被他的软弱改写为讽刺和耻辱的一份真情,毕竟啊,曾真实的存在过。
方子昭把自己历尽尘劫,最后修成正果的成功人生全部压在丛树康身上,从容淡定的和他同归于尽,一起下狱。所以她会对他说,树康,请相信我是真的爱你,从以前,直到现在,乃至将来,为你而生,为你而死,誓不言悔。这句放在琼瑶剧中会令我起鸡皮疙瘩的独白,由方子昭说来,完全换了味道。因为那字字句句背后,是流着血泪的钢铁一般的事实啊。不忍卒睹。
好一句红尘无泪。很久以后才明白,不是红尘的美好令眼泪失了踪,而是红尘中,有恨已断,有情难绝,无言以对,无泪可流。
第十三篇 我本善良
这是一部在90年初风头之劲,一时无两的电视剧。剧中人际关系之复杂,人物群像之立体堪称教科书般的经典,惟其立意之深刻,机心之诡变,冲突之激烈,矛盾之广泛令人咋舌。而幕后制作班底之强大,细节处理之精良更增强电视剧的欣赏性。一句话,真真成全了齐浩男。
这都是套话,实际上,每一部曾获得巨大成功的电视剧几乎都会无一例外的具有以上所说的全部品质。如果说《我本善良》有什么独到之处的话,我想先引入一部电影,一部非常不简单的电影,事实上,那是美国影史上仅次于《公民凯恩》的一座丰碑,有个响当当的名字,叫做《教父》。一部再如雷贯耳不过的黑帮片——贪欲,城市,暴力,和其他所有纠缠在工业文明成长和壮大的过程之中的黑色因素一样,是系统自身生成并且无法修复的破绽——无论美国的意大利黑手党移民,还是香港的殖民崛起史。犯罪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