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无疑问的。”赵忠笑着说:“那就请陈廷尉赶快执笔起草议案。”陈球立即下笔写道:“窦太后身处深宫之中,天赋聪明,兼备天下之母的仪容和品德。遭逢时世艰危,窦太后援立陛下为帝,继承皇家宗庙祭祀,功勋卓著。先帝去世后,不幸兴起大狱,窦太后被迁往空宫居住,过早离开人世。窦家虽然有罪,但事情并非太后主使发动。而今倘若改葬别处,确实使天下失望。并且冯贵人的坟墓曾经被盗贼发掘过,骨骸已经暴露,与贼寇尸骨混杂,魂灵蒙受污染。何况冯贵人对国家又没有任何功劳,怎么有资格配享至尊?”赵忠看完陈球起草的议案,气得脸色大变,全身发抖,嗤笑说:“陈廷尉起草的议案真好!”陈球回答说:“陈蕃、窦武既已遭受冤枉,窦太后又无缘无故地被幽禁,我一直很痛心,天下之人无不愤慨叹息!今天,我既然已经把话说了出来,即使是会议之后遭到报复,决不后悔,这正是我一向的愿望。”太尉李咸紧接着说:“我原来就认为应该如此,陈廷尉的议案和我的意见完全相同。”于是三公、九卿以下的文武百官全都赞成陈球的意见。曹节、王甫仍继续争辩,他们认为:“梁皇后为先帝正妻,后因梁家犯恶逆大罪,将梁皇后别葬在懿陵。汉武帝废黜正妻卫皇后,而以李夫人配享。现在窦家罪恶如此深重,怎么能和先帝合葬?”太尉李咸又向灵帝上书说:“我俯伏回想,章帝窦皇后陷害梁贵人,安帝阎皇后家犯恶逆大罪,然而和帝并没有提出将嫡母窦皇后改葬别处,顺帝也没有下诏贬降嫡母阎皇后。至于废黜卫皇后,那是武帝在世时亲自作出的决定,不可以用来相比。而今长乐太后一直拥有皇太后的尊号,又曾亲身临朝治理天下,况且援立陛下为帝,使皇位光大兴隆。皇太后既然把陛下当作儿子,陛下怎能不把皇太后当作母亲?儿子没有废黜母亲的,臣属没有贬谪君王的。所以应将窦太后与先帝合葬宣陵,一切都要遵从旧制。”灵帝看了奏章,完全采纳李咸的意见。
秋,七月,甲寅,葬桓思皇后于宣陵。
秋季,七月甲寅(初二),将窦太后安葬在宣陵,谥号为桓思皇后。
'7'有人书朱雀阙,言:“天下大乱,曹节、王甫幽杀太后,公卿皆尸禄,无忠言者。”诏司隶校尉刘猛逐捕,十日一会。猛以诽书言直,不肯急捕。月余,主名不立;猛坐左转谏议大夫,以御史中丞段代之。乃四出逐捕,及太学游生系者千余人。节等又使以他事奏猛,论输左校。
'7'有人在朱雀门上书写,说:“天下大乱,曹节、王甫幽禁谋杀太后,三公、九卿,空受俸禄而不治事,没有人敢说忠言。”灵帝下诏,命司隶校尉刘猛负责追查搜捕,每十天作一次汇报。刘猛认为所书写的话与实际情况相符,因此不肯加紧搜捕。过了一月有余,仍然没有搜捕到书写的人犯。刘猛因此坐罪,被贬为谏议大夫,又任命御史中丞段接替刘猛。于是段派人四出追查搜捕,包括在太学游学的学生在内,逮捕和关押的有一千余人。曹节等人又指使段寻找别的借口弹劾刘猛,判处将他遣送到左校营罚服苦役。
初,司隶校尉王寓依倚宦官,求荐于太常张奂,奂拒之,寓遂陷奂以党罪禁锢。奂尝与段争击羌,不相平,为司隶,欲逐奂归敦煌而害之;奂奏记哀请于,乃得免。
最初,前司隶校尉王寓依靠宦官的势力,曾请求太常张奂推荐,被张奂拒绝。王寓便诬陷张奂为党人,使他遭受禁锢,不许做官。而张奂跟段之间曾经因对西羌战争有过争执,互相怨恨不平。所以段担任司隶校尉以后,打算把张奂驱逐到敦煌郡,然后加以杀害。后因张奂向段写信苦苦哀求,才免于难。
初,魏郡李为司隶校尉,以旧怨杀扶风苏谦;谦子不韦瘗而不葬,变姓名,结客报仇。皓迁大司农,不韦匿于中,凿地旁达之寝室,杀其妾并小儿。大惧,以板藉地,一夕九徙。又掘父冢,断取其头,标之于市。求捕不获,愤恚,呕血死。不韦遇赦还家,乃葬父行丧。张奂素睦于苏氏,而段与善,辟不韦为司隶从事,不韦惧,称病不诣。怒,使从事张贤就家崐杀之,先以鸩与贤父曰:“若贤不得不韦,便可饮此!”贤遂收不韦,并其一门六十余人,尽诛之。
当初,魏郡人李担任司隶校尉,因为从前的怨恨而杀害左扶风人苏谦。苏谦的儿子苏不韦将父亲的尸体浅埋在地面上,不肯入土下葬。然后,改名换姓,结交宾客,决心为父报仇。稍后,李擢升为大司农,苏不韦躲藏在草料库中,挖掘地道,一直通到李的卧室,杀死李的妾和幼儿。李十分恐惧,用木板遍铺地面,一夜之间,搬动九次。苏不韦又挖掘李父亲的坟墓,砍下死尸的头,悬挂到集市上。李请求官府派人缉捕,未能抓获,他愤恨以极,竟至吐血而死。后来,苏不韦遇到朝廷颁布赦令,才敢回到家乡,安葬父亲,举行丧礼。张奂一向和苏家和睦,而段和李亲善。段延聘苏不韦为司隶从事,苏不韦感到恐惧,声称有病不肯就职。段勃然大怒,派遣从事张贤在苏家将苏不韦杀死。行前,段先将一杯毒酒交给张贤的父亲,并且威胁他说:“如果张贤此去杀不了苏不韦,你就把这杯毒酒喝下去!”张贤便逮捕苏不韦,连同他的一家共六十余人,全都杀死。
'8'勃海王悝之贬瘿陶也,因中常侍王甫求复国,许谢钱五千万;既而桓帝遗诏复悝国,悝知非甫功,不肯还谢钱。中常侍郑飒、中黄门董腾数与悝交通,甫密司察以告段。冬,十月,收飒送北寺狱,使尚书令廉忠诬奏“飒等谋迎立悝,大逆不道”,遂诏冀州刺史收悝考实,迫责悝,令自杀;妃妾十一人、子女七十人、伎女二十四人皆死狱中,傅、相以下悉伏诛。甫等十二人皆以功封列侯。
'8'勃海王刘悝当初被贬降为瘿陶王时,请托中常侍王甫游说桓帝,如果能够恢复原来的封国,愿送给五千万钱作为谢礼。不久,桓帝去世,遗诏恢复刘悝原来的封国。刘悝知道,这不是王甫的功劳,因此不肯送给王甫这笔谢钱。中常侍郑飒、中黄门董腾经常和勃海王刘悝来往,王甫秘密派人监督,将情况告诉段。冬季,十月,逮捕郑飒,羁押北寺监狱。王甫又指使尚书令廉忠诬告说:“郑飒等人阴谋迎立勃海王刘悝当皇帝,大逆不道。”于是灵帝下诏,命冀州刺史逮捕刘悝,就地审问核实,责令他自杀。刘悝的妃妾十一人、子女七十人,歌舞伎女二十四人,全都死在狱中。封国太傅、宰相以下官吏,全都伏诛。王甫等十二人都因此有功被朝廷封为列侯。
'9'十一月,会稽妖贼许生起句章,自称阳明皇帝,众以万数;遣扬州刺史臧、丹阳太守陈寅讨之。
'9'十一月,会稽郡妖贼许生在句章县聚众起兵,自称“阳明皇帝”,部众多达以万计数。朝廷派遣扬州刺史臧、丹阳郡太守陈寅率军前往讨伐。
'10'十二月,司徒许栩罢;以大鸿胪袁隗为司徒。
'10'十二月,司徒许栩被罢免,擢升大鸿胪袁隗为司徒。
'11'鲜卑寇并州。
'11'鲜卑侵犯并州。
'12'是岁,单于车儿死,子屠特若尸逐就单于立。
'12'同年,南匈奴汗国伊陵若尸逐就单于栾提车儿去世,儿子继位,号为屠特若尸逐就单于。
二年(癸丑、173)
二年(癸丑,公元173年)
'1'春,正月,大疫。
'1'春季,正月,发生大瘟疫。
'2'丁丑,司空宗俱薨。
'2'丁丑(二十七日),司空宗俱去世。
'3'二月,壬午,赦天下。
'3'二月壬午(初三),大赦天下。
'4'以光禄勋杨赐为司空。
'4'擢升光禄勋杨赐为司空。
'5'三月,太尉李咸免。
'5'三月,太尉李咸被免官。
'6'夏,五月,以司隶校尉段为太尉。
'6'夏季,五月,擢升司隶校尉段为太尉。
'7'六月,北海地震。
'7'六月,北海国发生地震。
'8'秋,七月,司空杨赐免;以太常颍川唐珍为司空。珍,衡之弟也。
'8'秋季,七月,司空杨赐被免官,擢升太常颍川郡人唐珍为司空。唐珍是唐衡的弟弟。
'9'冬,十二月,太尉段罢。
'9'冬季,十二月,太尉段被罢免。
'10'鲜卑寇幽、并二州。
'10'鲜卑侵犯幽州、并州。
'11'癸酉晦,日有食之。
'11'癸酉晦(二十九日),发生日食。
三年(甲寅、174)
三年(甲寅,公元174年)
'1'春,二月,己巳,赦天下。
'1'春季,二月己巳(十六日),大赦天下。
'2'以太常东海陈耽为太尉。
'2'擢升太常东海郡陈耽为太尉。
'3'三月,中山穆王畅薨,无子,国除。
'3'三月,中山王刘畅去世,无子继承,封国被撤除。
'4'夏,六月,封河间王利子康为济南王,奉孝仁皇祀。
'4'夏季,六月,封河间王刘利的儿子刘康为济南王,侍奉灵帝父亲、孝仁皇刘苌的祭祀。
'5'吴郡司马富春孙坚召募精勇,得千余人,助州郡讨许生。冬,十一月,臧、陈寅大破生于会稽,斩之。
'5'吴郡司马富春县人孙坚招募精锐强悍的勇士,集结千余人,帮助州郡官府讨伐妖贼许生。冬季,十一月,臧、陈寅在会稽郡大破许生,并将许生斩杀。
'6'任城王博薨,无子,国绝。
'6'任城王刘博去世,无子继承,封国撤销。
'7'十二月,鲜卑入北地,太守夏育率屠各追击,破之。迁育为护乌桓校尉。鲜卑又寇并州。
'7'十二月,鲜卑攻入北地郡,太守夏育率领屠各兵前往追击,将其击破。夏育被朝廷擢升为护乌桓校尉。鲜卑又侵犯并州。
'8'司空唐珍罢,以永乐少府许训为司空。
'8'司空唐珍被罢免,擢升永乐少府许训为司空。
四年(乙卯、175)
四年(乙卯,公元175年)
'1'春,三月,诏诸儒正《五经》文字,命议郎蔡邕为古文、篆、隶三体书之,刻石,立于太学门外。使后儒晚学咸取正焉。碑始立,其观视及摹写者车乘日千余两,填塞街陌。
'1'春季,三月,灵帝下诏,命儒学大师们校正《五经》文字,命议郎蔡邕用古文、大篆、隶书三种字体书写,刻在石碑上,竖立在太学门外,使后来的儒生晚辈,都以此作为标准。石碑刚竖立时,坐车前来观看以及临摹和抄写的,每天有一千余辆之多,填满大街小巷。
'2'初,朝议以州郡相党,人情比周,乃制昏姻之家及两州人士不得对相监临,至是复有三互法,禁忌转密,选用艰难,幽、冀二州久缺不补。蔡邕上疏曰:“伏见幽、冀旧壤,铠、马所出,比年兵饥,渐至空耗。今者阙职经时,吏民延属,而三府选举,逾月不定。臣怪问其故,云避三互。十一州有禁,当取二州而已。又,二州之士或复限以岁月,狐疑迟淹,两州悬空,万里萧条,无所管系。愚以为三互之禁,禁之薄者。今但申以威灵,明其宪令,对相部主,尚畏惧不敢营私;况乃三互,何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