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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她疲惫地倒在床上,不一会儿还发出轻微的鼾声。
我躺在她旁边,也闭着眼睛养神。
我知道鲜之是我的好友,但是她怎么可能为了一个普通的朋友牺牲自己?或者是她也爱着仓木,愿意用自己的死亡去换取爱人的幸福?
当然,以上猜测成为事实可能性很低。
这时候,就听见了鲜之的呓语。
“唔,好多血……”她在梦呓,“好多狼死了……因……因……”
忽然她猛地坐起来,开始疯狂地揉自己的头发,然后飞速地坐到电脑跟前,打开电脑的那短短一段时间,她像热锅上的蚂蚁一般坐立不安,电脑打开的时候,她又急急忙忙去点击“我的电脑”,无奈机子刚开,反应还比较慢,鲜之急得快要跳起来。
终于能方便操作电脑的时候,她立刻飞速码字。
我疑惑,难道这就是作家的灵感?或者说,这就是所谓被网站逼疯了的A级签约?我也曾见到过爸爸赶稿子,但从没见过忙成这样的。
现在,我耳畔全是“哒哒哒”的敲键盘的声音,这时候我开始想起张存孽,他身无分文,这么晚了能到哪里去呢?
“白……白苏,”码完字的鲜之开始跟我说话,说的上气不接下气,她喘了好几声,才说道,“你真是要害死我……”
“又怎么了?”我很疑惑地看过去,发现她在写《崖边美少年》的番外篇,叫做《墨脆的前男友》,我觉得这不是洗涮我吗?我哪里来的前男友?
我继续往下浏览,看到几个词。
畔疆。狼王。殷。厮杀。上穹。
“殷出事了?”我焦急地问她。
她痛苦地闭上眼睛:“我梦见,畔疆血流成河了。”
我拥抱她,轻轻拍着她的背:“鲜之,别怕,没事的。”
鲜之再也睡不着了,或者说,是根本不想睡,因为一睡觉就会有各种各样的梦境,有的可怕,有的温馨,但大多令她恐惧。
就连清醒时她也不是安全的,或者说,她就没办法清醒,只要自己一个人,一不小心发点呆,灵魂就好像到了另外一个世界去遨游,而且,巧的是,这些事多多少少还和我、我认识的一些人有关。
她又开始泡咖啡了。
“我以前最喜欢摩卡的焦糖拿铁,可现在,所有的咖啡都是一个味道,尝不出差别了,”鲜之说道,“我根本不知道上穹,不知道畔疆,我哪里了解你们的世界?可是为什么呢,我就偏偏会梦到,偏偏会让思维到那些地方去,我也搞不清楚契约是什么东西,搞不清楚僵尸和AK47孰真孰假。白苏,很多时候,我真想死去,真的,能用我的生命交换仓木的生命,不正好么?”
“不准说这个了!”
“白苏,”她根本不听我的,只顾着说话,像是说给我听,又像是自言自语,“你记得最开始遇见我的时候,我身边的那个少年,我的男友,被我写的人杀掉了,呵呵,我现在明白了,那就是生命的法则,生命的契约,要一个人复生,就必须有一个人死去。夏洛尔要复生,他就让我的男友死去……而我,也不幸地拥有了超人的感知能力,你知道这有多痛苦么?”
“我能……看出来。”
“白苏,我好累,”她靠在我身上,语气很疲惫,“可是,我不敢入睡。”
但她还是抵挡不住困意,又轻微地打起了鼾,我又听见了她絮絮的梦呓。
“唔……那个人……不是醴缘吗?”
。
第二十三章 酆都
更新时间201325 21:10:27 字数:2852
醴缘?
我知道这个人,是她把我从畔疆带到凡世的人,她没有告诉我为什么,我亦没有问原因,是她把我带到羽翼的身边,做了他的养女。
醴缘这个人,不了解,我无法评价,只是感觉她难以亲近,她好像没有朋友,只是因为她过去的一些事,和一些人或多或少存在一些打着情谊烙印的利益关系,不过她对那些利益好像又不是特别看重。
她对利益漠不关心,也没有牵挂的人或物,所以没人可以威胁她,她可以说是无敌。
她不笑,不显得冷酷,也不显得温情,对我似乎有一种义务照顾,总是在我无助的时候出现,带给我意想不到的转机。
六年前,美杜莎之狼疯了一般,他似乎是想把畔疆所有的人变成石头,醴缘带着我到凡世避难,当时我想不明白,为什么殷就这样容易地放我走了?虽然我跟他也有很长日子了,但我知道我们之间是没什么感情的,当时我看起来只不过是个孩子模样,却没有孩子的表情,所以他既不能把我当做一个能说知心话的人,也不能把我当做一个可以逗弄宠爱的孩子。我履行的不过是狼和白龙的契约。
真是的,白龙里的白芷和白离都不是好货,一个和麒麟建立契约,一个和狼族建立契约,不但一代比一代眼光差,还一代比一代过得凄凉。
天刚蒙蒙亮的时候,我就听到敲门声,而鲜之还在梦境中,嘴里全部是梦话,表情很是纠结,而我却不知道这个时候我该不该去开门。
可是门竟然自己开了,两个穿着风衣的人潇洒的走进来,其中一人晃了晃他的金发,墨镜特别大,另外一个人戴着口罩,眼神很犀利。
金发人肩上扛着一架相机,而身后的一个人非常2B地拿着一个很萝莉的小本本,上边还别着一支粉红色的圆珠笔。
“听说昨晚有一只白龙降落在气象局的草坪上,我们想来采访一下作家diviner。”原来那个金发的人是女子,她的声音冷冷得,就像风在金属管子里边转圈圈。
怎么听起来那么耳熟。
而且,这两个人是怎么把门打开的?我发现事情的不对劲,还有那个拿本本的男人,目光怎么那么不怀好意。
“还有,昨晚你们拒绝一可怜美少年进门,我想问问这件事。”戴口罩的那人说道。
哈,这也太扯了,我飞快走过去,一把扯下了那人的口罩,盯着他那张讨打的脸。
“张存孽,你搞什么啊?”我问道。
而鲜之还昏昏沉沉躺在床上,她迷迷糊糊之中听见了陌生人的说话声,猛然惊醒,坐起来,直直地盯着两个进来的人。
然后其他人都愣了,全部盯着瘦得皮包骨,呆呆坐着黑眼圈非常吓人的鲜之。
鲜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飞快地起身,一只手打飞了金发女子的墨镜。
然后我那个惊讶程度……找不到语言来形容了。
墨镜底下是蔚然那张小巧精致的脸蛋,而且脸上全是愠色。这辈子,蔚然可能还没被这么欺负过,我不得不为鲜之下一秒的未来担忧。可是谁知道呢,蔚然竟然没有采取任何行动,我只是看见她抖了半天,本以为她在酝酿一个相当给力的耳光,可,后来的风平浪静告诉我,那是尽力忍住怒火的颤抖。
“你们还呆在这儿,不怕真的记者来吗?”蔚然看着我,“瘦猴子,你昨晚那一飞,真是惊得满城风雨,我都能遇见下一期的《奥秘》会登的部分内容了。”
“有……那么夸张吗?”我想到爸爸昨晚打电话时对我说的话,觉得从古至今,传媒都是强大的。
“还有,”蔚然缓缓说道,“你不想再见见仓木吗?”
“你说……什么?”我真害怕我听错了。
“我说你不想见见仓木吗?我伟大的瘦猴子小三?”蔚然突然火冒三丈,恶狠狠地盯着我。
我吓得连忙后退几步。
“这还用说吗?”我小声嘟囔着,“当然是想的。”
“那要不和我们一起去酆都?”
酆都,传说中的鬼城,实际上坐落在四川盆地东南边缘的城镇,我曾经跟爸爸去过那儿,凭我灵兽的直觉,那里好像没什么特别的,虽然夏天热的时候我曾祈祷过能有阵阵阴风吹过,可惜从来没有碰上。
“蔚然,你真的相信酆都是鬼城?也相信会有地府和轮回?”鲜之就像和蔚然认识了很久似的,很直接的就喊出了蔚然的名字,要不是我知道她有那种神奇的感知力,我一定会惊讶地。
“我相信轮回,但有没有阴曹地府就不知道了,”蔚然淡淡地答道,然后更加随便的用鲜之的杯子泡了杯特浓咖啡,神态表情相当自然,她一边御姐范儿地轻啜咖啡,一边白我们一眼,“但是仓木这小子相信,他以前跟我说过,如果他死了,一定要去传说中的酆都走一遭。所以,如果他的魂魄还存在的话,就很可能在酆都。”
蔚然优雅地放下咖啡杯。
她沉浸在一片静默里,没有发现被她一番话雷到的我们三。
“好了,”蔚然把相机搬开,我才发现这是一个看起来像相机的盒子,里边是空的,蔚然把几包咖啡放进去,然后把鲜之的咖啡杯递给鲜之,同时说道,“把它洗了。”
鲜之面无表情地接过杯子,我以为她真要去洗呢,结果她走向我,用杯子碰了碰我的手。
我默默接过杯子,准备去洗了它。
鲜之拉住了我。
我回过头去看她,她那硕大的黑眼圈可怖极了,配合她略带幽怨的目光,我觉得我是见着女鬼了。
“我是给你个机会,让你摔了它。”鲜之也冷淡地说道,而且这冷淡超越了蔚然,她看我楞着,直接就把杯子又抢到她手边,然后抬手,松手。
我想,当时我除了听到杯子摔碎的哐啷声之外,还听到了鲜之和蔚然眼神对视的声音。
真是充满了战争的味道。
等等,我总觉得事情不对啊。
按理说,我和蔚然是情敌,和蔚然较劲的人应该是我才对,可是,为什么会是蔚然?难道是蔚然觉得我太白痴了,她想找个竞争力强点的?
“你傻站着干什么,瘦猴子,走了!”我正发呆呢,蔚然就走过来,拖着我走掉了。
张存孽和鲜之一个像僵尸一个像幽灵一般地跟了上来。
我害怕自从我们去了酆都之后,酆都的鬼故事就成真了。
十月中旬,酆都的气温不冷不热,刚刚好。记得以前爸爸特别喜欢玩仙剑奇侠传,玩三的时候,景天就曾带着龙葵到酆都来找雪见(可惜电视剧一拍,剧情完全改变了)。
“瘦猴子,你傻笑什么呢?”蔚然不屑地白了我一眼,脚上还是那双木屐,都已经入秋了,她竟然不穿袜子。
而鲜之头发蓬乱,衣服也很凌乱,我才觉得我们是不是走得太匆忙。
“鲜之,你是不是该把头发好好打理一下?”蔚然见我没吱声,就开始洗涮鲜之。
“是谁一大早就把我们拉走了?”蔚然没好气地回应着。
蔚然指了指路边的一家理发店,说道:“要进去弄弄头发吗?我的金发就是在这里染的,今天我请你。”
鲜之狐疑地瞟了蔚然一眼,说了句“反正我是不会给钱的”,然后就进去了。
进了理发店我才知道为什么蔚然会说她请鲜之,以为这家店蔚然根本就不需要付钱嘛,老板娘不是上官琳吗?她正悠闲地坐在那里翻时尚杂志。我觉得他们真有趣,竟然跑到酆都来开理发店。
“请问,理发还是洗头?”阿助乐呵呵地走过来。
“理发也要先洗头,阿助。”金碧寒也在,他正在帮一个女孩打薄头发。
“哦,呵呵,来吧,先来洗头!”阿助依旧乐呵呵的,拉着鲜之到了里边。
上官琳放下手中的报纸,迈着长腿走过来,向我们微笑。
“回来了。”上官琳对蔚然说道。
“嗯。”蔚然在上官琳面前完全没有那副盛气凌人的样子,反而显露出恭敬的神态。
“存孽也来了,”上官琳向张存孽打了招呼之后才看着我,半晌,才说道,“白苏,你终于来了,有人等你很久了。”
。
第二十四章 史书中的美人
更新时间201326 17:53:59 字数:2172
我没有想到,来找我的人竟然是瑾叔叔。
曾经,被白离抛弃的我,如果不是因为瑾叔叔,可能我早就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