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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问:「若无常者,是苦耶」?答曰:「是苦,世尊」!「如是比丘!若无常者是苦,是苦有故,是事起,系着,见我,令众生无明所盖,爱系其头,长道驱驰,生死轮回,生死流转。受,想,行,识,亦复如是。是故诸比丘!诸所有色,若过去、若未来、若现在,若内、若外,若麤、若细,若好、若丑,若远、若近,彼一切非我,非异我,不相在,是名正慧。受,想,行,识,亦复如是。如是见,闻,觉,识,求,得,随忆、随觉、随观,彼一切非我,非异我,不相在,是名正慧。若有见言:有我,有世间,有此世常,恒,不变易法,彼一切非我,非异我,不相在,是名正慧。若复有见:非此我,非此我所,非当来我,非当来我所,彼一切非我,非异我,不相在,是名正慧。若多闻圣弟子,于此六见处,观察非我、非我所。如是观者,于佛所狐疑断,于法、于僧狐疑断,是名比丘多闻圣弟子,不复堪任作身、口、意业,趣三恶道;正使放逸,圣弟子决定向三菩提,七有天人往来,作苦边」。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第51 (268) 经 (上73 )
如是我闻:一时,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譬如河水,从山涧出、彼水深驶,其流激注,多所漂没。其河两岸,生杂草木,大水所偃,顺靡水边。众人涉渡,多为水所漂,随流没溺;遇浪近岸,手援草木,草木复断,还随水漂。如是比丘!若凡愚众生,不如实知色,色集,色灭,色味,色患,色离,不如实知故,乐着于色,言色是我,彼色随断。如是不如实知受……。想……。行……。(不如实知)识,识集,识灭,识味,识患,识离,不如实知故,乐着于识,言识是我,识复随断。若多闻圣弟子,如实知色,色集,色灭,色味,色患,色离,如实知故,不乐着于色。如实知受……。想……。行……。(如实知)识,识集,识灭,识味,识患,识离,如实知故,不乐着识。不乐着故,如是自知得般涅盘: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佛说此经已,时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佛法概论>>
论到三处观
即五蕴观,六处观、六界观。蕴处界的分别观察,是从不同的立埸去分别,看到有情的各个侧面。蕴观,详于心理的分析;处观,详于生理的分析;界观,详于物理的分析。依不同的立埸而观有情自体,即成立此三种观门,三者并不是截然不同的。
蕴中的色蕴,界中的地水火风,可通于非执受的自然界。六处虽专为有情身心的分析,但从六处而发识缘境,即由此说到内心外界的一切。这有情中心论的观察,都说到了心与色,即证明了有情是色心平等和合相应的存在者,不能偏重于物质或精神。
蕴,是积聚义,即同类相聚。如『杂含』(卷二?五五经)说:「所有诸色,若过去,若未来,若现在;若内、若外;若粗、若细;若好、若丑;若远、若近;彼一切总说色阴」──阴即蕴的异译。佛以慧眼观有情,归纳有情的蕴素为五聚,即五蕴──色、受、想、行、识。
这五者,约情识的能识、所识而分。所识知中,有外界的山河大地等,有自己的身体,即是色蕴。色的定义为「变碍」,如『杂含』(卷二?四六经)说:「可碍可分,是名色」。有体积而占有空间,所以有触碍;由于触对变异,所以可分析:这与近人所说的物质相同。眼、耳、鼻、舌、身、色、声、香、味、触等都是。
除形质的色蕴外,内在的精神活动,这也是情识所识的,可分为三:一、受蕴:受的定义是「领纳」,即领略境界而受纳于心的,是有情的情绪作用。如领境而适合于自己身心的,即引起喜乐;如不合意的,即感到苦痛或忧愁。二、想蕴:想的定义为「取像」,即是认识作用。认识境界时,心即摄取境相而现为心象;由此表象作用,构成慨念,进而安立种种名言。三、行蕴:行的定义是「造作」,主要是「思」心所,即意志作用。对境而引生内心,经心思的审虑、决断,出以动身,发语的行为。分析内心的心理活动,有此三类,与普通心理学所说的感情、知识、意志相似。但这三者是必然相应的,从作用而加以相对的分类,并不能机械的划分。
为什么这三者属于所识知呢?这三者是内心对境所起的活动形态,虽是能识,但也是所觉识的,在反省的观察时,才发现这相对差别的心态。如直从能识说,即是识蕴。识是明了识别,从能知得名。
常人及神敎者所神秘化的有情,经佛陀的慧眼观察起来,仅是情识的能知、所知,仅是物质与精神的总和;离此经验的能所心物的相依共存活动,没有有情的实体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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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概论>>
五蕴说的安立,
由「四识住」而来。佛常说有情由四识住,四识住即是有情的情识,在色上贪着──住,或于情绪上、认识上、意志上起贪着,执我执我所,所以系缚而流转生死。如离此四而不再贪着,即「识不住东方南西北方四维上下,除欲、见法、涅盘」(杂含卷三?六四经)。综合此四识住的能住所住,即是五蕴,这即是有情的一切。
<<杂阿含经>>
第43 (260) 经 (上p51)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尔时、尊者舍利弗诣尊者阿难所,共相问讯已,却坐一面。时尊者舍利弗问尊者阿难言:「欲有所问,仁者宁有闲暇见答以不」?阿难言:「仁者且问,知者当答」。舍利弗言:「阿难!所谓灭者,云何为灭耶?谁有此灭」?阿难言:「舍利弗!五受阴是本行所作,本所思愿,是无常、灭法;彼法灭故,是名为灭。云何为五?所谓色受阴是本行所作,本所思愿,是无常、灭法;彼法灭故,是名为灭。如是受、想、行、识,是本行所作,本所思愿,是无常、灭法;彼法灭故,是名为灭」。舍利弗言:「如是!如是!阿难!如汝所说:此五受阴是本行所作,本所思愿,是无常、灭法;彼法灭故,是名为灭。云何为五?所谓色受阴是本行所作,本所思愿,是无常、灭法;彼法灭故,是名为灭。如是受、想、行、识,是本行所作,本所思愿,是无常、灭法;彼法灭故,是名为灭。阿难!此五受阴若非本行所作,本所思愿者,云何可灭?阿难!以五受阴是本行所作,本所思愿,是无常、灭法;彼法灭故,是名为灭」。时二正士各闻所说,欢喜而去。
<<佛法概论>>
四、识食:识指「有取识」,
即执取身心的,与染爱相应的识。识有维持生命延续,帮助身心发展的力量。「识缘名色」,为佛法中重要的敎义,如『长含』『大缘方便经』所说。经中佛对阿难说;人在最初托胎的时候,有「有取识」。父母和合时,有取识即摄赤白二渧,成为有机体的生命而展开。
此识的执取,直到死亡的前剎那,还不能暂离。假使一旦停止其执取的作用,一期生命即宣告结束,肉体即成为死尸。所以佛说:「阿难!我以是缘,知名色由识,缘识有名色」。有取识对于有情资益延续的力用,是何等的重要!
四食,是佛陀深细观察而揭示的,都是人世间明白的事实。四食不但有关于现在一期生命的延续,即未来生命的延续,也有赖于意思食与识食来再创。如人类,总是希望生存,愿意长此延续下去。这种思愿的希欲,虽或是极微细的,下意识的,不必经常显著表现的,但实在是非常的坚强热烈。到临死,生命无法维持时,还希图存在,希图未来的存在。
一切宗敎的来生说,永生天国说,都是依着这种人类的共欲──「后有爱」而成立的。有情的生死相续,即依此爱相应的思愿所再创,所以说:「五受阴是本行所作,本所思愿」(杂含卷一0。二六0经)。
有取识即与取相应的识,在没有离欲前,他是不会停止执取的。舍弃了这一身心,立刻又重新执取另一身心,这即是入胎识的执取赤白二渧为自体。如狝猴的跳,放了这一枝,马上抓住另一枝。此有取识的执持,是「揽他为己」的,即爱着此自体,融摄此自体,以此为自,成为身心统一而灵活的个体。对于有情身心的和合相续,起着特殊的作用。
人类的生存欲──思食,以个体生存为中心。深刻而永久的生存欲,即「后有爱」。又要求扩大永续的生存,即种族繁衍的思愿。小自家庭,大至国族,人都希望自家自族的繁衍永续;不但人类,即小至蝼蚁,也还是如此。
佛法以人类为本,但并不专限于人类的说明,普遍到一切有情。低级的有情,有些是不必有父母子女同在的关系,所以虽有种族延续的事实,而都由本能的繁殖,常缺乏明确的种族意识。人类可不然,幼弱时期很长,须赖家庭父母的抚养;生存的需要复杂,须赖同族类的保护与互助,所以种族延续的意欲,也特别强烈。这延续种族生命的动力,即摄于意思食。
<<杂阿含经>>
第 58 (61) 经 (上p95)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有五受阴,何等为五?谓色受阴,受、想、行、识受阴。云何色受阴?所有色,彼一切四大及四大所造色,是名为色受阴。复次、彼色是无常、苦、变易之法,若彼色受阴永断无余,究竟舍、离、灭、尽、离欲、寂、没,余色受阴更不相续,不起、不出,是名为妙,是名寂静,是名舍离一切有余、爱尽、无欲、灭尽、涅盘。云何受受阴?谓六受身。何等为六?谓眼触生受,耳、鼻、舌、身、意触生受,是名受受阴。复次、彼受受阴,无常、苦,变易之法,乃至灭尽,涅盘。云何想受阴?谓六想身。何等为六?谓眼触生想,乃至意触生想,是名想受阴。复次、彼想受阴,无常、苦、变易之法,乃至灭尽、涅盘。云何行受阴?谓六思身。何等为六?谓眼触生思,乃至意触生思,是名行受阴。复次、彼行受阴,无常、苦、变易之法,乃至灭尽、涅盘。云何识受阴?谓六识身。何等为六?谓眼识身,乃至意识身,是名识受阴。复次、彼识受阴,是无常、苦、变易之法,乃至灭尽、涅盘。比丘!若于此法,以智慧思惟、观察、分别、忍,是名随信行,超升离生,越凡夫地,未得须陀洹果,中间不死,必得须陀洹果。比丘!若于此法,增上智慧思惟、观察、忍,是名随法行,超升离生,越凡夫地,未得须陀洹果,中间不死,必得须陀洹果。比丘!于此法如实正慧等见,三结尽断知,谓身见、戒取、疑。比丘!是名须陀洹果,不堕恶道,必定正趣三菩提,七有天人往生,然后究竟苦边。比丘!若于此法如实正慧等见,不起心漏,名阿罗汉,诸漏已尽,所作已作,舍离重担,逮得己利,尽诸有结,正智心得解脱」。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第 158 (46) 经 (上p157)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有五受阴,云何为五?色受阴,受、想、行、识受阴。若沙门、婆罗门,以宿命智自识种种宿命,已识,当识、今识,皆于此五受阴已识、当识、今识。我过去所经,如是色,如是受,如是想,如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