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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杂阿含经分类选集简目11good!-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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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返回二、 法   法界常住 
第480(299)经(中p40)。。。 1 

【佛法概论】。。。 1 

<<法 之 研 究>>。。。 3 

【圣道现见的正法】。。。 4 

【法与义、法与律的对立】。。。 8 

【传承中的无比法与妙法】。。。 9 

【法轮与转法轮】。。。 10 

【意识所识的法】。。。 10 

【真、实、谛、如】。。。 12 

【缘起圣谛的因果法则】。。。 13 

第1158(854)经(中p464)。。。 13 

第477(296)经(中p34)。。。 14 

第305(232)经(上p276)。。。 14 

第148(36)经(上p141)。。。 15 

<<杂阿含经>>

第480(299)经(中p40)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拘留搜调牛聚落。时有异比丘来诣佛所,稽首礼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谓缘起法,为世尊作,为余人作耶」?佛告比丘:「缘起法者,非我所作,亦非余人作,然彼如来出世及未出世,法界常住。彼如来自觉此法,成等正觉,为诸众生分别、演说、开发、显示:所谓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谓缘无明行乃至纯大苦聚集。无明灭故行灭,乃至纯大苦聚灭」。佛说此经已,时彼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佛法概论>>  

【佛法概论】
「佛法」,为佛与法的结合词。佛是梵语佛陀的略称,其义为觉者。法是梵语达磨的义译,精确的定义是轨持,即不变的轨律。佛与法的缀合语,应解说为佛的法。

本来,法是「非佛作亦非余人作」的;本来如此而被称为「法性法尔」的;有本然性、安定性、普遍性,而被称为「法性、法住、法界」的。

这常遍的轨律,何以要称为佛法?因为这是由于印度释迦牟尼佛的创见,而后才流行人间的;「佛为法本,法由佛出」,所以称之为佛法。

依「佛的法」而引申其意义,又得两个解说:一、「诸佛常法」:法是本来如此的;佛是创觉世间实相者的尊称,谁能创觉此常遍的轨律,谁就是佛。不论是过去的、现在的、未来的佛,始终是佛佛道同;释迦佛的法,与一切佛的法平等平等。二、「入佛法相名为佛法」:法是常遍的,因佛的创见而称之为佛法,佛弟子依佛觉证而流出的敎法去修行,同样的觉证佛所觉证的,传布佛所传布的,在佛法的流行中,解说、抉择、阐发了佛的法,使佛法的甚深广大,能充分的表达出来。这佛弟子所觉所说的,当然也就是佛法。

这两点,是佛法应有的解说,但我们所知的诸佛常法,到底是创始于释迦牟尼佛,依释尊的本敎为根源的。佛弟子所弘布的是否佛法,在乎他是否契合释尊根本敎法的特质。所以应严格的贯彻这一见地,抉择流行中的诸佛常法与弟子的论述。

【归依法】
法,是学佛者所归依的。约归依法说,不离文义法,又不可着在文义法,因为文义只是佛法流传中的遗痕,也不可落在意境法,因为这是一切的一切,善恶、邪正都是法,不能显出佛法的真义何在。

学者所归依的法,可分为三类:一、真谛法;二、中道法;三、解脱法。其中根本又中心的,是中道的德行,是善。释尊说:「邪见非法,正见是法,乃至邪定非法,正定是法」(杂含卷二八. 七八二经)。正见、正志、正语、正业、正命、正勤、正念、正定──八正道,为中道法的主要内容。

中道──正道的德行,为什么称为法?法的定义是轨持,轨是轨律、轨范,持是不变、不失;不变的轨律,即是常道。八正道,不但合乎道德的常道,而且就是「古仙人道」,有永久性、普遍性,是向上、向解脱的德行的常道。

向上向解脱的正行,到达无上究竟解脱的实现;这实现的究竟目的──解脱,也称为法。经中称他为无上法,究竟法,也称为胜义法。如『俱舍论』(卷一)说:「若胜义法,唯是涅盘」。释尊初成佛时的受用法乐,就是现证解脱法的榜样。

八正道的最初是正见,正见能觉了真谛法。知是行的触角,是行的一端,在正行中,知才能深刻与如实。离了中道的正行,没有正知。所以佛法的正见真谛,近于哲学而与世间的哲学不同。同时,八正道的最后是正定,是寂然不动而能体证解脱的。这正定的体证解脱,从中道的德行中来,所以近于宗敎的神秘经验,而与神敎者的定境、幻境不同。也就因此,中道行者有崇高的理智,有无上解脱的自由,虽说是道德的善,也与世间的道德不同。中道统一了真谛与解脱,显出释尊正觉的达磨的全貌。

在出家修学的过程中,释尊又有一番新的觉悟。原来当时印度流行的新宗敎,主要的为定乐与苦行。禅定中,如无所有定与非想非非想定,释尊都曾修学过。但觉得这还是不彻底的,不能由此正觉人生的实相。因此又到苦行林中与苦行者为伍,经历六年的苦行,但末了觉得这也不是正道。约克制情欲说,苦行似乎有相当的意义,但过分的克己,对于人类与自己,有何利益?这样否定了定乐与苦行,以敏锐的智慧,从中道的缘起观,完成圆满的正觉,释尊的正觉,是从己及人而推及世间,彻悟自他、心物的中道。深彻的慧照中,充满了同情的慈悲。

'请自行参阅'

<<法 之 研 究>>
从圣典看来,法的内涵,极为深广;法所表示的意义,也不一致。在佛法的流传中,「一切法」成为熟悉的成语,善恶邪正──一切都是法。如一般人说到法,就会想到『俱舍』的七十五法,大乘的百法。一切一切都是法,这样的意义,当然也是古已有之。但着重于这样的法,与如来出世宣扬正法的根本意义,显然有了距离。法被偏重的泛称一切,习惯了也就忽略法的本义。如西藏所传,弥勒所造的『辨法法性论』(法尊译,汉藏敎理院刊本),竟然说「法为生死,法性为涅盘」。法被局限于生死流转的一切有漏法,与法的本义──法是归依处,到了恰好相反的一面。

关于「法」的含义,『原始佛敎思想论』(汉译本六九 ── 七0)引觉音的法有四义:敎法、因缘、德、现象。而以为应分为敎法与理法;而理法有现实世界的理法,及理想界的理法。我在『佛法概论』,曾类别为文义法,意境法,归依法。而归依法中,又有真实法,中道法,解脱法(第一章第一节)。现在看来,依法的不同意义而作不同的分类,是可以的。但从含义的不同,发展的倾向,以探求法的根本意义,还嫌不够。所以再以「法」为对象,而作进一步的探究。

古代有「智所知」,「识所识」,「通达(慧)所通达」论门。说一切有部阿毘达磨论师,以为一切法是智所知的,也一切是识所识的,通达所通达的。但大众部等却说:「一切法处非所知,非所识,是所通达」(异部宗轮论)。大概的说,这是以为,识所认识的与般若所通达的不完全相同。阿毘达磨者的见解,自有他的思想渊源,有他的独到见地。但如以法为有是「识所识」的,有是「通达所通达」的,在说明上,倒不失为善巧的方便。

【圣道现见的正法】
「法」是释尊自觉自证而为众生宣说开示的。自觉自证的法,一向称为「甚深极甚深,难通达极难通达」。为众生作契理契机的宣说,实在并不容易!从佛的开示看来,佛是以圣道为中心而方便开示的。圣道是能证能得的道,以圣道为法,主要是八正道。如『杂阿含』(卷二八)说:「正见是法,乃至……正定是法」。八正道──正见、正思惟、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为初转法轮时宣说的道。

八正道为什么称为「法」呢?法dharma从字根dhr!而来,有「持」──执持不失的意义。八正道是被称为:「古仙人道,古仙人径,古仙人道迹」(杂阿含经卷一二)。八正道是一切圣者所必由的,佛曾为须跋陀罗表示了绝对的、决定的主张,如『长阿含经』(卷四)说:「若诸法中无八圣道者,则无第一沙门果,第二、第三、第四沙门果。须跋!以诸法中有八圣道故,便有第一沙门果,第二、第三、第四沙门果」。可见八正道是解脱所必由的不二圣道,不变不失,所以称之为法。

圣道不外乎八正道,但佛应机而说有种种道品。如佛曾一再为阿难说:「自洲(或译「灯」)以自依,法洲以法依,不异洲,不异依」(杂阿含经卷二四)。佛敎弟子们依自己、依法而修习,而依止的法,就是四念处──身念处、受念处、心念处、法念处;四念处是八正道中正念的内容。八正道是古仙人道,四念处也被称誉为:「有一乘道,能净众生,度诸忧悲,灭除苦恼,得真如法(准中阿含经卷二四,真如法即正法),谓四念处」(杂阿含经卷四四)。这是贯通古今,前圣后圣所共依的一乘道。

还有,摩诃迦旃延说六念──念佛、念法、念僧、念戒、念施、念天为一乘道(杂阿含经卷二0)。这样的古道与一乘道,都称之为法。

八正道统摄为三增上学,这是一般所公认的。依戒得定,依定发慧,依慧得解脱。这样的三增上学,能得解脱的实现,所以『长阿含』(卷二)『游行经』中,称戒定慧解脱为「四深法」。如加上解脱的证知,即成戒、定、慧、解脱、解脱知见,名五分法身(法蕴)。佛的无学弟子,都是成就此法的,所以『长阿含经』(卷六)说:「佛真弟子,法法成就。所谓众者,戒众(众即蕴的异译)成就,定众、慧众、解脱众、解脱知见众成就」。

上来以圣道为「法」而展开,着重于道的体证解脱。依圣道而修习成就,一定会体现那甚深法。反之,如不能如实知见,陷于迷谬的二边,那怎能解脱呢?这样,从圣道的先导者──正见而开示如实法。圣道的如实知见,据『杂阿含经』(卷三0)说:四圣谛,八圣道而外,举「十二支缘起如实知见」。从无明到老死──十二支,为缘起说的最后定论。

佛说因hetu、因缘nida^na、缘起preti^tya…samutpa^da,这些术语起初是没有多大差别的。这无非指出一项根本法,一切的有与无,生与灭,都依于因缘,显示了有无生灭的所以然。释尊到底怎样开示缘起呢?释尊一向宣说:「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这里所应该注意的:有与生,是「无明缘行,行缘识……纯大苦聚集」。无与灭,是「无明灭则行灭,行灭则识灭,……纯大苦聚灭」。「苦聚」,就是称为「五盛阴苦」的五取蕴,现实身心的总名。五取蕴的集起,依于因缘,灭尽也由于因缘。这似乎从因缘而展开为相生与还灭的二面,其实是:无明缘行,行缘识,……纯大苦聚集,是缘起,是依缘而集起。无明灭则行灭,行灭则识灭,……纯大苦聚灭,是寂灭,不是依于缘而是缘灭了。

舍利弗听了马胜比丘的一偈而悟入,极有名的缘起偈,『四分律』(卷三三)这样说:「诸法因缘生,佛说此因缘;是法缘及尽,是大沙门说」。缘(依缘而集起)与尽灭,不能看作不相关的两法。因为依缘而集起的,当下就显示了灭尽的可能与必然性。「此有故彼有」的,没有不归于「此无故彼无」。所以悟入因缘、缘起的依待性,也就能更深入的悟入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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