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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思想通史 第五卷-第9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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箧,依时而用”,先验地自成一套可凉暖的循环工具,而不知道知识过程的
高级的质的移行法则,是在实践过程中反映实在,复在具体的认识中扬弃过
去的认识,并不是一种“量”的反复。
焦循以为执一则不通,趋时则权,所以他的相对主义思想发挥了戴震的
时“权”的理论: 
权也者,变而通之之谓也。法无良,当其时则良,。。夏尚忠, 
股筒质,周尚文,所损所益,合乎道之权。“易”之道,在于趋时,

趋时则可与权矣,若立法者,必豫求一无弊者而执之,以为不偏不
过,而不知其为子莫之执中。夫杨子之为我,墨子之兼爱,当其时
则无弊。。。治寒而用鸟附,治热而用硝黄,无弊也,用而当,则
鸟附硝黄之恶隐矣。苟恶其毒苦,而择不寒不热和平无害之味投
之,鲜不误矣!(“雕菰集”卷十”说权”一) 
“春秋公羊传”曰:”权者何,反于经然后有善者也。”。。说者疑于
经不可反。夫经者法也,法久不变,则弊生,故反其法以通之,不变则不善, 
故反而后有善。(同上“说权”三)他立足于抽象的时间概念的相对哲学, 
放以杨墨之道“当其时则无弊”,而把不偏不过的和平药方认为“执中”之
贼道,而不自知他也是另一种折中调和论。然而,他依据了这一论点,却显
露出他的变法之说。这一点是不可忽祝的,这是在理论上关于变法运动的预
见。比他小二十九岁的袭自珍更在变制方面产生了他的有名的政论。焦循引
“公羊”说,已经对古文家具有离心之倾向。然而,他只能局限于此,他的
“时行”观念,不是发展的学说,而是代数学上的一种符号,这从他论“圣’’ 
与“仁”的各条,都可以看出来的。例如他说: 
能通其变为权,亦能通其变为时。然而豪杰之士无不知乘时以
运用其权,而远乎圣人之道者,未能神而化之也。大而化之之谓圣, 
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神化者通其变而人不知之也。。。通变而神
化,此尧所以民无能名,舜所以无为而治。。。名之而无可名,无
消诈之迹,而诈自消,无争息之形,而争自息,如天日运于上,寒
暑书夜风霆霜露,民安之而莫容测。(“易话”上“通变神化论”) 
“执一则不通”的反面,在焦循的用语中是“一以贯之”。这“一”不
是“一”数之一:从“注”的意义上讲来,他谓之“元”,因此他以“元” 
字解释孔子的“仁”。从“成”的意义上讲来,他谓之“通”,因此他以通
贯互训,“通之为言贯也”。在在识论方面研究,所谓”一以贯之”,略有
“兼容并包”的意义。第一、他说“兼”之义如下: 
君子和而不同,何也?人各一性,不可强人以同于己,不可强
己以同于人,有所同必有所不同,此同也而实异也,故君子不同(强
同之谓)也。。。惟不同而后能善与人同。(“论语通释”“释异
端”) 
第二、他说“容”之义如下: 
凡后世九流二氏之说,汉魏南北经师门户之争,宋元明朱陆阳
明之学,其始缘于不恕,不能舍己克己,善与人同,终遂自小其道, 
近于异端。使明于圣人一贯之指,何以至此!。。孟子曰:“物之
不齐,物之情也。”虽其不齐,则不得以己之性情,例诸天下之性
情,即不得执己之所习所学所知所能,例诸天下之所翟所学所知所
能,故有圣人所不知,而人知之,圣人所不能,而人能之。知己有
所欲,人亦备有所欲,已有所能,人亦各有所能。圣人尽其性以尽
人物之性,因材而教育之,因能而器使之,而天下之人,共包西于
化育之中。。。克已则无我,无我则有容天下之量。。。贯者,通
也,所为“通神明之德,类万物之情也。”(“雕菰集”卷九“一
以贯之解”) 
第三、他说“并”之义如下: 
伯夷之清,伊尹之任,柳下惠之和,三子不同道,其趋一也。

清、任、和,其性也,不同道,即分于道也;其趋一,则性不同而
善同矣。(“论语通释”“释一贯忠恕”) 
第四、他说“包”之义如下: 
多与一相反者也,儒老不明一贯之旨,求“一”于“多”之外, 
其弊至于曾德性而不道问学,讲良知良能而不复读书稽古。或谓一
以贯之,即贯其多,亦非也。。。多闻者,己之所有也,己有所闻, 
即有所不闻,己有所知,即有所不知。。。艺有六,流有九,学“诗” 
不学“易”,不知“易”也,学名不学法,不知法也,虽一技之微, 
不入其中而习之,终不能知。谓明其一即可通于万,岂然也哉?(同
上“释多”) 
焦循相对主义哲学的“一贯”之义,在历史意义上请求,有其一定的进
步性,似将颜元的分工世界理论化了。在要求财产法权与劳动法权的形式平
等的前夜,这一相对主义哲学反映了地主阶级反对派的进步的思想。然而资
本主义的“分工”世界一方面要求私有的个性的解放,同时也包含着个性的
专门化在生产关系中的束缚,正如恩格斯所说的,人的个性也“因分工而被
自己活动的工具所奴役:。。为自己残缺的专门教育及终身束缚于这一专门
技能的事实所奴役。”(“反杜林论”,三联书店版,三七九页)。焦循虽
然以相对的观点道出历史的进化观点,而其相对的体系,则为“理存于立法
之先”的形式数理的一般抽象。所以他有时把一贯作为和解来看,仍然归于
他的均衡论。他说: 
今之讼者,彼告之,此诉之,各持一理譊譊不已。为之解者若
直论其是非,彼此必皆不服。说以名分,劝以逊顺,置酒相揖,往
往和解。(“雕菰集”卷十“理说”) 
这又反映了改良派的妥协道路。
焦循的相对主义哲学,不懂限于知识论,而且推及于他的社会思想。在
社会思想方面,他的“一贯”论是指着平等的“平”义。他在知识论上以为
“一贯则其道大,异端执一则其道小。孟子以为大舜有大焉,善与人同。能
通天下之志,故大,执己不与人同,其小可知,故小道为异端也。。。百家
九流,彼此各异,使彼观于此而相摩焉,此观于彼而相摩焉,则异者相易而
为同,小者旁通而为大。”(“论语补疏”卷下)在社会思想上,他以理是
“运之于虚”的东西,异老相易而为同,小者旁通而为大。他说: 
多学而识,仍自致其功,而未尝通于人。孔子以忠恕之道通天
下之志,故无所不知,无所不能。。。忠恕者絜矩也,絜矩者格物
也。物格而后知致,故无不知,由身以达乎家国天下,是一以贯之
也。(同上) 
在这里,“一贯,作“通于人”来解释,所谓“二贯者,忠恕也,忠恕
者何,成己以及物也。”(“雕菰集”卷九“一以贯之解”)“何为通?反
乎己以求之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则足以格人之所恶,己欲立而立人, 
己欲达而达人,则足以格人之所好。。。故格物者、絜矩也,絜矩者、恕也。” 
(同上“格物解”一)这是他的易理“旁通”的“虚用”。他以为己与物是
相对的,执己与执物,或说为我与兼爱,都是一偏之执,“通天下之志”者
在于通于己物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即通情的平等关系。他说: 
人之情则能旁通。。。以己之情通乎人之情,以己之欲通乎人
之欲,。。如是则情通。(“孟子正义”卷二十二“乃若其情则可

以为善章”) 
焦循以为人类性能是不平等的,故主张不以己之知见习能,而例诸天下
之知见习能。根据他的“旁通情”的道理而言,人人可以各尽其性,各因其
材而成器,各个人之间虽然不平等而相异,而各个人相通其情的自由社会关
系,如数学上的互乘齐同,是可以相衡为交易关系之下的个性发展。他说: 
人之有技,若己有之,保邦之本也;己所不知,人岂舍诸,举
贤之耍也。。。克己则无我,无我则有容天下之量。。。从善济善, 
而天下之善扬,以善化恶,而天下之恶亦隐。贯者,通也。(“雕
菰集”卷九“一以贯之解”) 
由一己之性情推极万物之性情,而各极其用,此一贯之道。(“论
语通释”“释一贯忠恕”) 
焦循以“旁通情”的社会思想,解释“仁”字。他说: 
不使天下之立达皆出于己之施,忠恕之道,至此始尽,圣人之
仁至此始大。一贯之指至此合内外出处而无不通。(“论语通释” 
“释仁”) 
以己之心通乎人之心,则仁也。知其不宜,变而之乎宜,则义也。仁义
由于能变通,人能变通故性善,物不能变通故性不善。(“孟子正义”卷二
十二“性犹杞柳章”)因此,“仁”即天下之人的相互通约,好像数学之最
大公约数和最小公倍数。用“论语”上的话讲来,前者为“己所不欲,勿施
于人”,后者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于是社会关系便在不齐
的物情上而“通”以和善的函数学。这理想的境界,好像“群己权界”(严
复译“自由论”的名词)的自由主义。他说: 
在家无怨,仁及乎一家矣,在邦无怨,仁及乎一国矣,天下归
仁,仁及乎天下矣。仁及家国天下,不过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由己所欲而推之,则能好天下之所好,由己所不欲而推之,则能恶
天下之所恶。(“论语补疏”卷下) 
焦循的理想还是一种主观的设计,在理论上还没有到人类学的研究。(例
如资产阶级的先进思想家费尔巴哈所强调的道理不是生物学的、心理学的, 
而是人类学的研究)焦循由形式数学的均衡论,一转而为心理关系的均衡论。
他在结论上便把社会关系和解于旁通情之中,比费尔巴哈的人类学研究为落
后,更比“费尔巴哈论纲”之进一步提出历史学的研究,落后得十万八千里
了。他说: 
格物者,旁通情也。情与情相通,则自不争。。。吾犹人也, 
谓理不足持也,法不足恃也,旁通以情,此格物之要也。(“雕菰
集”卷九“使无讼解”) 
以我之所欲所恶,推之于彼,彼亦以彼之所欲所恶,推之于我。各行其
恕,自相让而不相争,相爱而不相害。(同上“格物解”二)均衡论的结局, 
总以同一是绝对的,矛盾是相对的,焦循和解阶级斗争的心理就是更明显的。
在人性论上,焦循首重性和欲是相对的,已如上述。他解释孟子性善之
指,肯定了性欲的一致,其结论在于人类的知识能认识时宜。他说: 
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欲在是,性即在是。人之性如是, 
物之性亦如是。惟物但知饮食男女,而不能得其宜,。。人知饮食
男女,圣人教之,则知有耕鑿之宜,嫁娶之宜,此人之性所以无不
善也。人性之善所以异于禽兽者全在于义。(“孟子正义”卷二十

二“性犹杞柳章”) 
知知者,人能知而又知,。。故人之欲异于禽兽之欲,即人之
性异于禽兽之性。(同上) 
焦循有“性善解”五篇,大要说明人“能知、故善”之义,而反对宋儒
“论性善,徒持高妙之说”(“雕菰集”卷九“性善解”三)。此所谓“知”, 
即指“义”。他说:“道有理也,理有义也。何谓理?理者分也。何谓义? 
义者宜也。其不可行者非道矣,可行矣乃道之达于四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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