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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碰巧遇见她心情好,他就在楼上的卧室里留宿一晚,次日再走。
孙菀担心的事情始终没有发生。
办完婚礼后,卓临城对她的热情莫名地冷却了下来,孙菀是从他疏离却不冷漠的态度中看出来的。在追求她的时候,他虽也是如此进退有度,温柔周到,但孙菀总能轻而易举嗅到他道貌岸然,心怀不轨的气息。
当然,除了不常见面,卓临城一点儿也不失自己做丈夫的本分:他给她开了不限额度的附属卡,又精心为她挑了代步的名车,节假日时,他必亲自带礼物回家陪她。彼此每天虽无电话,但是他的助理Holly会准时将他每一天的行程发给她,确保卓太太能够实时掌握卓先生的动向。
因为结婚前做好了心理准备,孙菀的心理落差并不大,这反倒坐实了厉娅的猜想:卓临城对她的爱,只是一种求而不得的执念,一旦达到目的,他的执念就会醒来——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毕业后,孙菀按部就班地考了家报社,偏巧那报社离他们的婚房所在地不远,孙菀便顺理成章地打包了自己的全部行李,搬了进去。在此之前,孙菀的活动范围只限卧室、厨房、卫浴的三点一线,像个寄居者。正式入住后,孙菀渐渐也会去楼上的书房、阳光房小坐,无聊的时候,她便放一张唱片,赤着脚在楼上楼下散步、哼歌。
再往后,她便自作主张地往家里添置东西,有时候是一盆虞美人,有时候是一套可爱的茶杯,有时候是从宋庄、798淘来的油画。
某个傍晚,她一边听着自楼下隐隐约约传来的奥斯卡金曲,一边浅吟低唱着修剪一株茉莉,不料却被顺道回来的卓临城撞见。过后,他便命人在家里装上音响系统,以便她在家里任何一个角落都能享受自己喜欢的音乐。不久后,阳光房里又多了园艺公司移来的近百盆名花,如此一来二去,这栋原本冰冷的房子便渐渐有了起色,再不似他们那一潭死水的冰冷婚姻。
若不是MSN上厉娅的头像闪起,孙菀只怕自己会在这个午后,溺死在无休无止的回忆里。
她抬起枕在膝盖上的头,点开对话框。那边发来一句“一周年刚满,就要离婚?”
孙菀避而不答,问道:“这么晚了为什么还没睡?”
“刚在加州参加一个party。你猜我见到谁了?”
“难不成是施瓦辛格?”
“回答正确,加十分。”
往常,但凡彼此谈及和卓临城有关的话题,厉娅总是要穷追到底,恨不得把鸡毛蒜皮的小事都八卦出一个万字解读来,可是今日,她连离婚这么劲爆的话题都避而不谈,想必她此时一定在为什么事情亢奋。
“不问我怎么见到他的吗?”厉娅补上一句。
“洗耳恭听。”
“加州昨天有个政治游行,我也去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除了一条T裤,我身上只穿了一张报纸。”
“你不要命了么,去参加什么政治游行?还穿成那样!”
“你傻啊!这种游行绝对是全美新闻头条,去那种地方表演,很容易出位。今天起码有一百个镜头对着我拍,章子怡出街都没这样风光!”
“所以你就被州长一见钟情,彼此准备共谱现实版《难以置信的爱》吗?”
第28章 城之将倾,爱之将始(2)
“那倒没有,不过游行过后,一个开玛莎拉蒂的小开说要请我喝一杯,喝完一杯后,他又带我参加了一个上流人的party。拿到名片我才知道他居然是某传媒巨头家的二世祖。最重要的是,人家自己还是TCINC。的股东,比钻石王老五还闪的钻贵。我敲名字给你,你去google,有他资料的。”
“然后呢?你不要告诉我这个点了,你还在加州。”
“然后我们约了周末去骑马。放心,我现在全须全尾地在自己家里,我才不会笨到和那种人玩419,然后第二天早上拿着一条卡地亚滚蛋。”
“我google他了,犹太人,你小心别被卖了还帮忙数钱。”
“你觉得帅吗?有没有点像年轻版的AdrienBrody?”
“……”孙菀想说,那种神经质的阴郁表情确实有点像。但她们彼此都已经过了可以互相毒舌的年龄,女人的友谊往往会因为一句不得体的话支离破碎。思来想去,孙菀补上一句:“你喜欢上他了?”
“没错,我喜欢他能够带我见到施瓦辛格,我喜欢他买给我的新高跟鞋,我更喜欢他能够做主让我演某部B级片的女主角!老孙,我太兴奋了,我觉得自己好像活在一部电影里。我现在差不多可以立刻写出《风月俏佳人2》的剧本。”
“那种电影是骗人的。《欲望都市》才是真的。”
“已婚妇女果真是世界上最无趣的种群。”
孙菀瞟了眼时钟,快速敲下:“很晚了,早点睡吧,老熬夜对身体不好,已经不是十六七八了。”
“偏不,长命百岁不敌半世痛快,我今晚要去阳台上唱一晚上歌。”
“哪儿来那许多歪理邪说。”
“话不投机半句多,已婚妇女,我去洗澡了。”
孙菀甚至来不及说句“再见”,那边的头像就暗了下去。她在电脑前发了会儿呆,懒洋洋地点开电脑D盘,找出一部美国青春喜剧来看。这部片子,她看过几遍,并非因为剧情有趣,而是因为厉娅在里面跑了个戏份较重的龙套——扮演女主角情敌身边的亚裔闺蜜。
几乎所有美式喜剧都会找一个金发大胸的尤物做女主角的情敌,然后再找几个亚洲、非洲面孔去陪衬那位尤物。电影里,厉娅顶着一脸浓墨重彩,做着夸张的表情,却也丝毫不掩她的美丽。这部电影在北美票房很高,所以厉娅便以此为代表作,到处投简历,渐渐接到了一些电视剧龙套的角色:妓女、脱衣舞娘、中国菜餐厅的服务员……
孙菀不是演员,完全不懂得《演员的自我修养》每每看到这些影片中厉娅一闪而过的面孔,她都会有种难以言说的凄凉感。过后,她便会对卓临城生出些怨怼——尽管她明知这怨怼是不公道的。
“离婚”的念头冒出来后,一直盘亘在孙菀的脑海里,让她不堪其扰。她不是个不知好歹的人,结婚以来,卓临城从未给过她一丝一毫压力,相反还分寸恰当地给了她很多体贴。若是换个粗线条的人,也许会很乐在其中,但孙菀的直觉时刻在提醒她,她和卓临城之间一定有什么问题引而不发。像那个等最后一只鞋子坠地的失眠者一样,这个问题一天不爆发,孙菀的心就一天无法真正安宁。所以,与其说孙菀想要离婚,不如说她想要通过离婚这件事情,让那只悬在她头顶的“鞋子”赶快掉下来。
当然,她比谁都清楚,她没有离婚的主动权,只要卓临城一天不松口,她永远都不可能真正摆脱。更何况,她找不到离婚的正当理由,她总不好在法庭上对世人说,她的离婚理由是长期杞人忧天吧?
孙菀还未来得及就这件事情深入思考,就被某大会打乱了阵脚。每年的大会,都是各大报刊要过的重要“关口”,所有媒体都在积极上演“军备竞赛”。大会期间,总编辑室因人手不够,便将孙菀等新丁征调过去值夜班,大半个月时间,孙菀每天晚上都泡在报社找花絮图片、找数据、改文字,凌晨两三点回去都是家常便饭。
熬过了大会,报社领导非常人性化地组织了一次为期七天的九寨沟旅行。那七天的九寨沟之旅,除了累上加累,再没给孙菀带来半分收获。
一回到北京,孙菀就向报社请了两天病假,一动不动地缩在家里养元气,经过了兵荒马乱,孙菀这才知道现世安稳有多珍贵,遂将离婚的念头暂时压了下去。
这日,孙菀正在办公室做一个电话访问,刚从外面回来的老夏,捶胸顿足地将一本周刊撂在她桌子上。
孙菀对他做了个“嘘”的手势,将采访笔记上的问题匆匆问完,才收了线问:“夏老师,您这是怎么了?”
老夏又抓起周刊抖了抖:“头条让人家给抢了。”
“什么头条?”
“余小菲的那个啊!我跟了一个多月,一根毛没捞着,被别人捡漏了。”
听见“余小菲”三个字,孙菀的心没来由重重跳了一下。
“余小菲那条绯闻,还是爆出来了。你看……”老夏将周刊在孙菀面前抖开,“上次那男的去看她,被不懂事的记者曝光了,还上了个封面。”
孙菀一眼就看见那周刊的封面用夸张的黑体字写着:神秘富豪夜探余小菲,送粥入香闺疑似交情不浅。
封面配图便是那“神秘富豪”的背影,和模糊难辨的侧脸。孙菀只将那配图略扫一眼,就默然收回眼神:“哦。”
“这个记者看样子是要滚蛋了,不过光那些照片的版权费都够他吃几年了。”老夏不是滋味地感叹了几句,将周刊丢在孙菀桌子上,“没事儿看看那篇报道,写得真不赖,学学。”
孙菀“嗯”了一声,淡淡说:“空了看。”
说完,她起身朝洗手间的方向走去。走到卫生间,她紧绷的肩背不自觉松了下来,她倚在门口发了好一阵呆,慢慢洗了回手,才打起精神回了办公室。
办公室里,老夏头靠着沙发椅,悠然地抽着根雪茄,搭在办公桌上的双脚有节奏地晃着,嘴里含糊不清地说:“炒绯闻最近不好使,余小菲的热度一时半会儿散不了……我不是说你没她红,是说人走清纯路线的,出道几年没绯闻,所以有看点,你走性感路线的,这当口爆几张不咸不淡的照片给我,很难引起什么关注度……喝下午茶?成,我这会儿刚好有点空。”
老夏精神抖擞地从椅子上坐起,抓起包,头也不回地出了门。
门“砰”的合上时,奋笔疾书的孙菀下意识停下了笔头,她单手支着额角,笔尖机械地在纸上画横线。良久,她丢开手中的水笔,拿起搁置在一旁的周刊,翻到头条,逐字逐句地看了起来。
下班回家后,孙菀简单地冲了个澡,从厨房翻出袋泡面泡上。等泡面的空当,她懒懒倚在流理台的边缘,咬着筷子头发呆。三分钟未到,门口便传来钥匙转锁的声音。
她站直身体,转头往门口看去,刚好就见卓临城推门进来。
换过鞋后,他将脱下的正装外套脱下挂好,走到厨房门口,神色自若地问:“晚餐吃什么?”
孙菀低头,专注地看着泡面:“不知道你会过来,没有准备你的饭菜。”
闻到泡面的味道,卓临城蹙眉:“不要吃这个。”
孙菀漫不经心地说:“晚上还要加班赶稿,实在没时间做别的了。或者你去外面吃?”
卓临城走到她身后,轻轻按了下她去端泡面的手:“去外面看电视,我来做。”
孙菀不想在这种小事上与他拧着,点了点头,返身去了客厅。
卓临城打开空荡荡的冰箱,翻捡出鲜鸡胸脯肉,又从柜子里找到一袋香菇,娴熟在电磁炉上煮起粥来。
晚餐档的电视节目实在叫人难以直视,换了一圈台,孙菀无精打采地窝在沙发一角,拿遥控器抵着下巴,时不时去瞟厨房里的卓临城。他的衬衣袖子齐整地挽着,极耐心地将鸡脯和香菇切成丁,又细细地在那边切姜丝。
几年前他给厉娅煮长寿面的狼狈样子分明还历历在目,转眼间,已被黎美静调教成了一个合格的煮夫。
孙菀暗地里很喜欢看他做家务。一来是因为罕见,二来是因为他总能把拖泥带水的琐碎家务处理的干净利落,高效快捷。
新闻联播还在播环球时事,卓临城已经将鸡粥摆上了桌。他摆好碗筷,叫了声“孙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