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本来是请了一个礼拜的假,但是第三天顾易森就把我赶回去了,说自己伤得不重,不需要这么大动干戈的。我说,你是不是嫌我碍着你和沈美女一诉衷肠了啊。我带着这种调笑的口吻说话,他反倒不生气了,拖着下巴想了一会,郑重地点头。我尖叫着去打他,然后被进来换药的护士长凶残地瞪了一眼。
作者有话要说:木有亲给作者打打气么TT
、第十二章
第三天下午我就去上班了。一到我们那层楼,我就觉得周围的空气不对,至少是低气压笼罩,我进来都没有人和我打招呼。我放下包,跑到最熟的小婉身边,把她拉到茶水间,泡了杯咖啡给她,问她怎么了。
小婉看着也是无精打采的,完全没有了从前的活力,她摇摇头,“向执行长新官上任三把火,说要改革,让一些不符合公司的定位和思想的,自行请辞。大家都不知道自己在不在他的名单里……你说这什么事啊?公司里那么多元老,为了公司到今天付出了多少他知道吗?我进公司没多久,但是也早就把它当成了自己今后的着落,现在可有得愁了……”
我先前设想过这种情况,但没想到向柏余这个人这么敢做。
“哎,岳加南,你这两天怎么都没来上班?你没请假吧?你知道现在什么情况吗,大家都水深火热的,你还不小心点……”小婉后面说的话我来不及听下去,现在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找向柏余,告诉他我来上班了,还有就是借此打听下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没错,他确实有与从前的执行长不同的思想,但我觉得他应该不是那种做事不计后果的人,凭他在华尔街那么多年的本事,不会不知道这其中的利害。再者,董事长是不会让他这么做的,向柏余暂时还是不会忤逆他父亲的吧。
他的办公室还是那个样子,我进去的时候他坐在沙发上,笔记本电脑放在膝盖上,手指在键盘上飞速跳跃着。他今天戴了一副黑框眼镜,穿着白色的衬衫,没打领带,黑发柔顺的贴着脑袋,嫩的像个初出茅庐的大学生。他没有抬眼,只开口:“不招待你了,坐吧。”
我努努嘴,心里想着,怪人。
我坐到他侧面的沙发上后,他总算舍得放下手里的活,手肘撑在膝盖上,托着脑袋看我,“小姑娘,又有什么事?”
我想你看上去也不比我大几岁吧,我没说出来,直接把两件事一起和他说了。虽然我说得东一句西一句缺乏逻辑,但他听得很认真,听完后甚至是面露笑意的。他伸展了一下四肢,摊了摊手,“你看,你分析问题利害头头是道,为什么要否定自己?”
我想过他很多种可能给的回复,就是没想到会是这样的。我一时没反应过来,整个人有点懵,“就……这样?”
“嗯?”他似笑非笑地看着我,略显疑惑。
我有些着急:“我说的重点不是这个。”
“我知道。”他有点犯困的样子,把眼镜摘下,揉了揉眼睛,“你倒是挺有正义感和集体感的,还为这个事越级来找我……不过也对,你都越级请假了。”他想了想,眼神有些暧昧不清。
我顿时感觉都羞窘,不知所措起来。
向柏余好像很满意看到我这样,数秒后就笑开来:“我只是开个玩笑。”
“可是我不觉得好笑,而且,我也不是有什么正义感、集体感,我也是公司的一名普通员工,这种政策下来,我当然也会害怕自己的利益受到威胁,这件事情对你可能是小事,但是对我,对公司的其他人都是大事。你应该没有看见大家现在都一副霜打的茄子样吗?这样弄得人心惶惶,谁能好好工作?”我越说越激动,声音都有些抖了。
“今天的你,和那天看到的惊慌失措的你很不一样。你很爱你的男朋友?”他忽然又这么没头没脑地冒出一句,我不禁开始怀疑,自己和他是不是处在一个时空的。此刻我确定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我快炸毛了。
但是主要目的没有达到,我又不能炸毛,这让我相当痛苦。
“好了,我知道了,你别急了。文件都没有正式出来,我只是稍微地一提,你下去的时候顺便告诉人力资源部的Kate,让她去安抚一下各部门……”末了他喝了口水,轻声嘀咕,“现在的人心理素质怎么都这么差……”
明明是他不食人间烟火……我不能表现出不满,还得硬着头皮对他说谢谢执行长,他笑眯眯的,厚着脸皮说不用谢,说完加了一句,“给你特权,叫我大名就好。你这样叫怪怪的。”
“哦,执行长再见。”我说完,赶快逃出了这个是非之地,并且暗暗下决心以后打死都不会来了——向柏余这个人太可怕了。
后来的几天过得还算安稳,有了向柏余的话,至少大家暂时都不恐慌了,不过也有一些闲言闲语开始传出来,比如说什么“岳加南和执行长有一腿”什么的,原话应该没那么露骨,估计小婉是有些添油加醋的成分,但是我估摸着也差不多了。人多是非多,嘴长在别人身上,我问心无愧就行了,可是平白无故生出这种事,我多少还是有些不舒服。让我稍感欣慰的是我们部长向我拍胸脯保证百分百支持我,还勒令我们自己部门不许再传这件事。我去谢谢他,没想到他反而神秘兮兮地说什么男未婚女未嫁,是真的就好了,我们部也算有高层罩着了之类不靠谱的云云。
我瞬间觉得自己老了,这小老头还真是思想前卫。
顾易森是前天出院的,他伤得不太重,住院不久,但是一个多星期我一点一点,倒也带了不少的东西来,幸亏齐晟和程澜过来帮忙,不然绝对是回不了家的。程澜是第一次到顾易森的家,他不喜欢别人来,即使是我那么要好的朋友,所以家里一般都不会有人来,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我那个学长来给他看病的时候他才那么的不舒服。
顾易森大多数时候都是奇怪而封闭的,像个住在古老城堡里的古怪的大小孩。但是这样也挺好,至少我绝对不需要担心忽然会有人来拜访什么的,我们可以安静地享受二人世界。毕业后一工作我以前的骄横性子就改了很多,但骨子里还是活泼的,不过说来也奇怪,一和顾易森一块,就很容易静下来,他身上有着沉静的力量。
程澜对顾易森的房子赞不绝口,她一般不会认为某物特别好,由此可见她是真的很喜欢这里了,我住了三年的地方,当时第一次走进来,是和他重逢满一个月的时候,那天很晚的时候突然下了大雨,顾易森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住我那里吧”,而我的心却从未跳得如此厉害。也是从那个时候,我开始确定,我还是没有忘记他。他带给我的一切是独一无二的,我在大学交过几个男朋友,有还不错的人,各方面都和我很适合,但是最后还是吹了,现在想来,原因该是,他不是顾易森吧。
真是难以想象,不知不觉,我对他的依恋已经那么深了,可能还有爱。
晚上我和齐晟一起做饭,程澜和顾易森两个没办法帮什么忙,就在客厅看电视坐着等吃的。我一直自以为手艺不错,但是见识到了齐晟的,才知道是小巫见大巫。之前露营的时候他根本就没法发挥嘛,有他在,我就没有什么用武之地,除了打打下手。二十分钟后我就灰溜溜出了厨房,坐到程澜和顾易森中间,愤恨地看了程澜一眼,“你好有口福……”然后再搂过顾易森的脖子,用额头撞了下他的肩膀,“你就只会吃……”
顾易森脸皮一向厚,但我没想到厚到这个程度……“不然要你干吗?”
我看到程澜偷偷别过脸去。我觉得我笨得挖了个坑在跳。
程澜和齐晟都不是喜欢闲聊的人,气氛也一直平平淡淡的,他们吃完饭坐了会就走了。我洗好碗帮顾易森换纱布,换到一半忽然想起来忘记问齐晟那个鸦片鱼怎么做,懊恼地抱怨了一句。顾易森没有说话,只是在换好纱布,我准备去卫生间时把我拦腰抱到了他腿上。他很高,所以我即使坐着也无法享受绝对睥睨他的滋味。
“你干嘛呀……”我问他,低下头看着放在我的腰间的他的手。
他还是没有声响,只是把头深埋在我的发间颈窝,痒痒的感觉,能隐约感受到他温热的呼吸。过了许久,才听到他闷闷的声音:“我去学做饭好不好?”
我第一反应是一愣,第二反应就是“扑哧”笑了出来,轻轻捏着他的耳朵把他的头抬起来,他的嘴唇有些微微的泛红,“你不会是当真了吧?就算你不会做饭,我也不会不要你的呀。我心甘情愿做煮饭婆好不好?”我用哄孩子的口吻哄着他,也不知道为什么,最近顾易森撒娇的次数变多了,可能“撒娇”这个词用的不精准,不过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
他重新将脸贴近我心口,他搂得有些紧,我有些难受,开始调整坐姿,在他腿上蹭来蹭去,顾易森终于舍得将脸抬起来,恢复了冷面的样子,斜眼看我,有些咬牙切齿的意味,“岳加南,你再动试试看。”我的脸在瞬间红了,乖乖地坐定抱着他。
顾易森说沈雨爱下个礼拜出院,她一直住在酒店,可能凡事都不太方便。我问他你是不是有什么打算。我说那句话的时候神色如常,即使心里确实是起涟漪,他也无从发现的吧。顾易森笑出了声,眉眼里满是笑意,“你又想到哪里去了?我还不至于要把她接到家里来,我想帮她找一套租房,你觉得怎么样?”
我完全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连连点头,想太多,确实不利于友好共处。我和程澜晚上聊QQ,和她说这个事,她说我一直都太敏感了,可能确实吧,因而我主动承担下帮沈雨爱找房子的重任。我有一个大学同学有亲戚做中介,我托着帮忙,找来找去找到的是我们一个小区的,他以为是我的朋友,说这样反而近,多好呀。我迟疑了三秒钟,答应下来了。
和顾易森说了,他皱了皱眉,表情怪怪的,但是也没有拒绝。一星期后我把沈雨爱带到房子里,里面的东西都整理好了,她很喜欢那个地方,刚一进门就不太平地转圈圈,她穿着白色连衣裙,个子高挑,每到让人窒息。听说她从小练舞,身材气质确实是没得说的。
我这个从来就不自卑的人,第一次感到有点难过。
顾易森还在上班,真辛苦,手还绑着绷带就已经上阵了,而且是这样的一个星期天。沈雨爱很兴奋地拉着我的手说太谢谢我了,更高兴自己可以和我们住的这么近。看着她那么真诚的样子,我更为自己之前的那些小心思感到羞愧,完全就是小人之心。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三章
中午我和她去小区外的一家餐馆吃饭,医生说她现在最好不要吃太油腻、太硬的东西,吃些粥是最好的了,可是沈雨爱在这个时候就显示出了调皮的本质,点了奶油焗饭、炸土豆和芝士派。末了还不忘加一句“焗饭要加量芝士哦”。
我有点惊讶,“你也爱吃芝士哦?”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是视芝士如命的,但是女生都怕发胖,所以周围很少有人会吃,还是这么种吃法。“跳舞的人不是都要节食什么的保持身材的吗?”
沈雨爱嘟了嘟嘴,笑开,“我现在已经不跳舞了。我以前最讨厌芝士了,闻到芝士的味道就不舒服,后来受人影响尝了一次,觉得还不错,后来就吃得比较频繁,一直到现在,可能是因为它代表着一段时间的回忆吧,虽然都过去了。”她说着声音低了些,有些难过的样子。
我觉得可能这让她想起什么伤心事了,赶忙扯开话题。
一顿饭下来,我开始觉得沈雨爱这人还不错,和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