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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之众,要求的是不管他们,要管反对法轮功的团体。)无疑,《思》文的自由主义社会哲学是有条件的,有明确应用对象,是在弱势时用于自我保护的哲学。
法轮功领袖上下称其为非宗教。《思》文在提倡个人主义时多次着重提出了政权“管不了”的事。历史上政权与神权的斗争,争取的是属民的忠诚。在政教分离的国家,政权从立法上不干预公民信仰,因而,政府不会就常规教派、教义作判决。所以,政府不充当“宗教裁判所”。(作者以往阅读过欧洲中世纪“宗教法庭”的文章,那是由天主教教会审判“异教徒”的地方,而不知政府的“宗教裁判所”为何物。“宗教法庭”只限于裁判信仰问题。)既然以《思》文为法轮功不是宗教,又不关心政治,可以不理会政府的宗教政策这些政策与非宗教团体无关。《思》文应关注体育、医疗政策。
2,实用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思》文提出,法轮功对政权有利:提高健康可以减少国家医疗费用;“好人越多,社会越稳定,领导越省心,政府越省力”;“促进了政府增收节支和社会精神文明,还没用政府投资,(这实在是法轮大法带给政府的莫大的福份)”。法轮功对政府动以之“名”:谁批判法轮功,“败坏的不是法轮功的形象,而是我们党和政府的国际形象和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威望,将使本已功彪史册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无颜面对世人,更无颜面对后人。”把法轮功的名与国家、国家领导人的历史评价等同。《思》文否定了李洪志一再重申要破的〃谎言〃常人重名。
3,威权主义(authoritarianism)威权主义是《思》文提出的又一社会哲学。《思》文称:国家虽无能,但权力机关应对批判法轮功的个人、团体实行“治”与“止”。这是他们该管的。关于这一点,法轮功修炼者的行为比《思》文的呼吁有力。《思》文前称在“真善忍”的宇宙里仍有“相克”的现象,按道家所说,这是法乎自然。对其干预是徒劳无功的。参照《思》文提出的相对价值自由主义,威权主义的施行更能代表法轮功的社会行为。
《思》文提出的法轮功社会哲学如下:对法轮功用自由主义;对有用于法轮功的,现在仍无法控制的权力机构用功利主义;对批判法轮功的用威权主义。统称之:法轮功哲学。
法轮功的认识论
《思》文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现实(practical)问题,以此《思》文表明(reveal)其现实主义精神:为什么对法轮功的“褒贬有天渊之别?”这个问题是探讨对同一事物/现象的不同认识,也就是说,是认识论的基本问题。同时,对这一命题的解决有两种方法。其一,从观察者的分析方法探讨不同的方法,理论架构产生的不同结论。其二,从现象本身入手从同一出发点分析其多重性(multifacets)。第一种方法要克服相对论中的“人文中心说”。第二种方法要加入观察者与被观察体之间的互动(interactive effects)。《思》文否定了第一种方法的可行性。《思》文认为:因为“法轮功毕竟是超常的。”反对者是反常的。反对者连“了解”法轮功都做不到,何能“理解”认同?篡改老子的一句话:“以反常逐超常,殆矣。”《思》文在此持“人文中心说(ethnocentricism)”,认为人与人超越文化的沟通只有唯一一个对应标准(framework)。由此,《思》文认为不同意见在正常情况下应由内部产生,近似上述的第二种方法。
关于“文中心说”,它不应成为理性理解的障碍。J。E。 Barnhart在比较Peter Winch和Bertocci对原住居民(aboriginal tribes)研究的两种方法后,认为“深入了解”可以超越对应标准(JEB,1986,The Azantez;___)。Barnhart建议,多文化的交流要建立在互相理解当事人对基本现象的期望。如:我们有病找医生,原驻居民生病找“巫医”。我们互相都可能不理解对方的选择,但是从深一层来看,两者都有可能理解对方要解决的原问题:疾病。只是我们解决问题的方法,选择不一样。因此,如《省》文所说的“超常的文化现象”并非不可理会。理性主义的方法是本文采用的哲学方法。
2。1《思》文所持的〃人文中心说〃有下列特点:
2。1…1 局内人与局外人的隔阂(alienation of insiders and outsiders):局内人与局外人的隔阂是许多法轮功修炼者最常引用的一个理由,也是《思》《疑》《省》三文同时提出的理由。《思》文的依据是:“门外汉”的见解是不可取的,是偏见的。要批判或支持法轮功,都应当对其有相当的了解(见《思》答案6)。作者同意这一基本出发点。但要如何入“法门”理解法轮功?《思》文提出了四个基本要求:1。把《转法轮》囫囵吞下(“一气呵成这是此书的特殊要求”)(见《思》结语);2。没有知识上、方法上的偏见(《思》答案5),没有“傲慢”地看(《思》前言);3。放下“实证主义”,收集“实践”证据(《思》答案5);4。放下“常规理论”(即:“实证科学的有色近视西洋镜”(《思》答案5)。
《思》文提出了正确的问题如何入门理解法轮功,但提出了不正确的解决方法。理由如下:1。阅读效果不应该受阅读方法…读书的连贯与否…影响。《思》文提出的这种阅读方法类似灌输法,不是哲学或通常的阅读方法。《思》文提出的囫囵法,不过是速读法加“加强法”(reinforcement)。退一步来说,一个称为宇宙大法的真理能否被接受,竟然要依靠固定的一种阅读方法,它被证伪的可能性就提高了。2。科学有若干形式,但科学的方法是批判的方法。(这点请参照下文…范畴的隔阂)科学方法也没有东西方之分。“实证主义”(positivism)也并非西方独有。如果是西方独有,东方何来“实证主义”?作为哲学问题,把学术方法与地缘捆绑一起无助于科学的发展。这里,李洪志对法轮功的推广也持此观点,他一再强调“大法是属于全人类的,不是那一个国家的。”方法上的偏见,要通过证伪的方法纠正。理性主义容许对形而上学作为科学的前提存在。Popper甚至说:科学的学习就是通往形而上学的方法(all sciences are ultimately studies of metaphysics)。3。“实践”应指通过严格的证伪方法否定由理论引导出的假设。《思》文提出学习法轮功的方法是“经验论”的归纳法(inductivism)。但“经验论”有这么一个问题,它对超常现象不能给予解释。David Hume提出这么一个例子:有人看见过数十个白天鹅,得出一个结论:“天鹅都是白的。”他以后又见到数百个白天鹅,证实他以往的观察。直到有一天一个黑天鹅飞过,他才知道并非所有的天鹅都是白的。(他会用附会假设adhoc hypothesis解决一时的问题,如:黑天鹅非天鹅,等)。《思》文让学者去数现存个案,正是《思》文在“答案5”所反对的“自我封闭的“篱笆墙”。因为,数一亿个案,并不能保证第一亿零一个个案能符合原假设。有可能从第一亿零一个起所有个案均为证伪个案。这一点,《思》文没可能维护论点和结论的统一性(consistancy)。4。《思》文提出:放下“常规理论”来看法轮功。常规理论只是已被广泛接受的理论和常识(mon sense)。如果说常规理论被法轮功理论作证伪,而法轮功理论又可以在功能上(functionality;非法轮功的功)超越常规理论,那弃之可也。历史上科学的进步就是这样。地心说被日心说取代而从超常理论变成常规理论。后又发现了太阳并非是银河的核心,更非宇宙的中心(后者是否存在也是一个科学问题,Straussian学派因此提出回复地心说,人本主义者(humanist)在探讨形而上学时也有条件地考虑这种因素)。太阳非中心说,这点李洪志在《转法轮》等多次提到。如李氏提出的是多重宇宙观,那它就不应如《思》等文建立在排斥“常规理论”上,或与常规理论非兼容地对立。否则,多宇宙只多于法轮功修炼者,它的应用范围就受限制。
另一方面是哲学系统的开放性问题。《思》文要学者放弃“常规理论”来看法轮,是否也同意让法轮功理论有朝一日为大众理解而成为“常规理论”,接受更新的理论的挑战?《思》《疑》《省》诸文没有详述。但是,《思》文称:“‘顶峰论’是错误的。话总不能说绝了,应该留有余地,或者说,任何时候都不能以‘终极真理’的代言人自居,总得给明天留句话。”(《思》答案9)这是科学家的客观证伪思维。《思》文没有明确指明是谁说的顶峰论,(但最后《思》文说:“不管什么人承认不承认,修炼法轮功都是世间最伟大、最殊胜的事情,都是人类最庄严、最明智的选择。炼法轮功,比人生中的任何事情都严肃得多”《思》结论),作者当其为泛指。正因如此,作者对其系统进行分析,以让后人了解法轮功在成立时的社会哲学多面性,方法的多样性,余地(exceptions)之广泛性。但是,《思》文的“留”下的哲学观点显然是以发行数量=留传长远的直线简单唯物主义:“留给明天”的基础建立在政府的支持和停止民间的反对;对简单唯物主义,《纪》《省》等文已作否定。《思》文认为证伪需要时间,称:“事物总是一分为二的,今天的错误,往往到明天才能看清楚、说明白。自己不说、不认,也挡不住别人说。”(《思》答案9)科学的方法正是加速证伪的过程,防止谬误流传所造成的危害。科学的方法的应用,是人类最大的“平均器”(equalizer)(Strauss的原意是因为科学的广泛应用,有聪明才智的天才就无所作为了。)昨天的苏格拉底、帕拉图,他们之前的Democrates的著作在欧洲也失传了一千多年,秦始皇也在两千年前禁过儒家。但他们的智慧并没有因此而消失。
从上可见,《思》文提出的让学者尊守的四条入“法门”的标准是不可行的,因为它们是封闭的方法,要求学者未入门而先入。要解决局内人与局外人的隔阂,只有通过开放性的交流,了解背景知识,明确概念,提出可证伪的标准。也就是:透过法轮功的“篱笆墙”的孔穴窥测法轮功的全貌。对照墙内的观点,作者试图帮助整理出法轮功的社会哲学方法。
2。1…2 理性与超验的隔阂(alienation of rationalism and metaphysics):《思》文提出的另一个导致人文中心主义的因素是理性与超验的隔阂,即理性主义和常识是否能应用于对法轮功的认识。如果说上一个隔阂是团体特色,这一个隔阂是个人认识方法问题。这与上段第四点是有关的,也与下文(3)有关。《思》文认为超常现象不能为未入门者见证,是因为他们不但被经验主义障碍,还被理性主义所束缚而未能观察超验(《思》答案1)。以迷信与政治主题的《再论迷信》成为李洪志的新“经典”,呼应了《思》文等对理性与超验的隔阂的论述(《思》文作文始于六月初)。《思》文把唯物主义颠倒过来,称所有思维均是物质的属性(materialistic properties),所有物质(包括时间和空间)均有属性(注6),所有物质均有思维。因此,《传法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