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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明二年四月,甘露降南郡桐树。
四年二月,甘露降临湘县李树。
三月,甘露降南郡桐树。四月,甘露降睢阳县桃树。
五年四月,甘露降荆州府中阁外桐树。
六年,甘露降芳林园故山堂桐树。
九年八月,甘露降上定林寺佛堂庭,中天如雨,遍地如雪,其气芳,其味甘,耀日舞风,至晡乃止。尔后频降钟山松树,四十余日乃止。
十月,甘露降泰安陵树。
中兴二年三月,甘露降茅山,弥漫数里。
元徽四年三月,醴泉出昌国白鹿山,其味甚甘。
永明元年正月,新蔡郡固始县获嘉禾,一茎五穗。
八月,新蔡县获嘉禾,二茎九穗,一茎七穗。
十一月,固始县获嘉禾,一茎九穗。
二年八月,梁郡睢阳县界野田中获嘉禾,一茎二十三穗。
五年九月,莒县获嘉禾一株。
十年六月,海陵齐昌县获嘉禾,一茎六穗。
十一年九月,睢阳县田中获嘉禾一株。
升明二年九月,建宁县建昌村民采药于万岁山,忽闻涧中有异响,得铜钟一枚,长二尺一寸,边有古字。
建元元年十月,涪陵郡蜑民田健所住岩间,常留云气,有声响澈若龙吟,求之积岁,莫有见者。去四月二十七日,岩数里夜忽有双光,至明往,获古钟一枚,又有一器名淳于,蜑人以为神物,奉祠之。
永明四年四月,东昌县山自比岁水以来,恒发异响,去二月十五日,有一岩褫落。县民方元泰往视,于岩下得古钟一枚。
五年三月,豫宁县长岗山获神钟一枚。
九年十一月,宁蜀广汉县田所垦地入尺四寸,获古钟一枚,形高三尺八寸,围四尺七寸,县柄长一尺二寸,合高五尺,四面各九孔。更于陶所瓦间见有白光,窥寻无物,自后夜夜辄复有光。既经旬日,村民张庆宣瓦作屋,又于屋间见光照内外,庆宣疑之,以告孔休先,乃共发视,获玉玺一钮,璧方八分,上有鼻,文曰「帝真」。
曲阿县民黄庆宅左有园,园东南广袤四丈。种菜,辄鲜异,虽加采拔,随复更生。夜中恒有白光,皎质属天,状似县绢,私疑非常。请师卜候,道士傅德占使掘之,深三尺,获玉印一钮,文曰「长承万福」。
永明二年正月,冠军将军周普孙于石头北厢将堂见地有异光照城堞,往获玉玺一钮,方七分,文曰「明玄君。」十一月,虏国民齐详归入灵丘关,闻殷然有声,仰视之,见山侧有紫气如云,众鸟回翔其间。详往气所,获玺方寸四分,兽钮,文曰「坤维圣帝永昌」。送与虏太后师道人惠度,欲献虏主。惠度睹其文,窃谓「当今衣冠正朔,在于齐国」。遂附道人惠藏送京师,因羽林监崔士亮献之。
三年七月,始兴郡民龚玄宣云,去年二月,忽有一道人乞食,因探怀中出篆书真经一卷,六纸,又表北极一纸,又移付罗汉居士一纸,云从兜率天宫下,使送上天子,因失道人所在。今年正月,玄宣又称神人授皇帝玺,龟形,长五寸,广二寸,厚二寸五分,上有「天地」字,中央「萧」字,下「万世」字。
十年,兰陵民齐伯生于六合山获金玺一钮,文曰「年予主」。
世祖治盆城,得五尺刀一十口,永明年历之数。
升明三年,左里村人于宫亭湖得靫戟二枚,傍有古字,文远不可识。
泰始中,世祖于青溪宅得钱一枚,文有北斗七星双节。又有人形带剑。及治盆城,又得一大钱,文曰「太平百岁」。
永明七年,齐兴太守刘元宝治郡城,于堑中获钱百万,形极大,以献台为瑞,世祖班赐朝臣以下各有差。
十年,齐安郡民王摄掘地得四文大钱一万二千七百十枚,品制如一。
建元元年,郢州监利县天井湖水色忽澄清,出绵,百姓采以为纩。
永明二年,护军府门外桑树一株,并有蚕丝绵被枝茎。
史臣案:汉光武时有野蚕成茧,百姓得以成衣服。今则浮波幕树,其亦此之类乎?
永明八年,始兴郡昌乐村获白鸠一头。
二年,彭泽县获白雉一头。
七年,郁林获白雉一头。
十年,青州氵臣液戍获白雉一头。
五年,望蔡县获白鹿一头。
九年,临湘获白鹿一头。
六年,蒲涛县亮野村获白獐一头。
七年,荆州获白獐一头。
八年,余干县获白獐一头。
九年,义阳安昌县获白獐一头。
十年,司州清激戍获白獐一头。
十一年,广陵海陵县获白獐一头。
七年,越州献白珠,自然作思惟佛像,长三寸。上起禅灵寺,置刹下。
七年,吴郡太守江斅于钱塘县获苍玉璧一枚以献。
七年,主书朱灵让于浙江得灵石,十人举乃起,在水深三尺而浮。世祖亲投于天渊池试之,刻为佛像。
二年,从阳丹水县山下得古鼎一枚。
三年,越州南高凉俚人海中网鱼,获铜兽一头,铭曰「作宝鼎,齐臣万年子孙承宝」。
赞曰:天降地出,星见先吉。造物百品,详之载述。
卷十九
志第十一 五行
《木传》曰:「东方。《易经》,地上之木为《观》。故木于人,威仪容貌也。木者,春生气之始,农之本也。无夺农时,使民岁不过三日,行什一之税,无贪欲之谋,则木气从。如人君失威仪,逆木行,田猎驰骋,不反宫室,饮食沈湎,不顾礼制,出入无度,多发繇役,以夺民时,作为奸诈,以夺民财,则木失其性矣。盖以工匠之为轮矢者多伤败,故曰木不曲直。」
宋泰豫元年,京师祗垣寺皂荚树枯死。升明末,忽更生花叶。《京房易传》曰:「树枯冬生,不出二年,国丧,君子亡。」其占同。宋氏禅位。
建元元年,朱爵行华表柱生枝叶。
建元初,李子生毛。
二年,武陵沅头都尉治有桑树,方冬生叶。《京房易传》曰:「木冬生花,天下有丧。」其占同。后二年,宫车晏驾。
四年,巴州城西古楼脚柏柱数百年,忽生花。
永明六年,石子岗柏木长二尺四寸,广四寸半,化为石。时车驾数游幸,应本传「木失其性」也。
永明中,大行一舶无故自沉,艚中无水。
隆昌元年,庐陵王子卿斋屋梁柱际无故出血。
建武初,始安王遥光治庙,截东安寺屋以直庙垣,截梁,水出如泪。
《貌传》曰:「失威仪之制,怠慢骄恣,谓之狂,则不肃矣。下不敬,则上无威。天下既不敬,又肆其骄恣,肆之则不从。夫不敬其君,不从其政,则阴气胜,故曰厥罚常雨。」
永明八年四月,己巳起阴雨,昼或暂晴,夜时见星月,连雨积霖,至十七日乃止。
十一年四月辛巳朔,去三月戊寅起,而其间暂时晴,从四月一日又阴雨,昼或见日,夜乍见月,回复阴雨,至七月乃止。
永泰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雨,至永元元年五月二十一日乃晴。京房《易》曰:「冬雨,天下饥。春雨,有小兵。」时虏寇雍州,余应本传。
《传》曰:「大雨雪,犹庶征之常雨也,然有甚焉。雨,阴。大雨雪者,阴之畜积甚也。一曰与大水同象,曰攻为雪耳。」
建元二年闰月己丑,雨雪。
三年十一月,雨雪,或阴或晦,八十余日,至四年二月乃止。
《传》曰:「雷于天地为长子,以其首长万物,与之出入。故雷出万物出,雷入万物入。夫雷者,人君之象,入则除害,出则兴利。雷之微气以正月出,其有声者以二月出,以八月入,其余微者以九月入。冬三月雷无出者;若是阳不闭阴,则出涉危难而害万物也。」
建元元年十月壬午,夜电光,因雷鸣。
十一月庚戌,电光,有顷雷鸣,久而止。
永明五年正月戊申,夜西北雷声。
六年十月甲申,夜阴细雨,始闻雷鸣于西北上。
七年正月甲子,夜阴,雷鸣西南坤宫,隆隆一声而止。
八年正月庚戌,夜雷起坎宫水门,其音隆隆,一声而止。
九年二月丙子,西北有电光,因闻雷声隆隆,仍续十声而止。
十年二月庚戌,夜南方有电光,因闻雷声隆隆相续,丁亥止。
十月庚子,电雷起西北。
十一月丁丑,西南有光,因闻雷声隐隐,再声而止。西南坤宫。十二月甲申,阴雨,有电光,因闻西南及西北上雷鸣,频续三声。丙申,夜闻西北上雷频续二声。辛亥,雷雨。
《传》曰:「雨雹,君臣之象也。阳之气专为雹,阴之气专为霰。阳专而阴胁之,阴盛而阳薄之。雹者,阴薄阳之象也。霰者,阳胁阴之符也。《春秋》不书霰者,犹月蚀也。」
建元四年五月戊午朔,雹。
永明元年九月乙丑,雹落大如蒜子,须臾乃止。
十一年四月辛亥,雹落大如蒜子,须臾灭。
《貌传》又曰:「上失节而狂,下怠慢而不敬,上下失道,轻法侵制,不顾君上,因以荐饥。貌气毁,故有鸡祸。」「一曰水岁鸡多死及为怪,亦是也。上下不相信,大臣奸宄,民为寇盗,故曰厥极恶。」「一曰民多被刑,或形貌丑恶,风俗狂慢,变节易度,则为轻剽奇怪之服,故曰时则有服妖。」
永明中,宫内服用射猎锦文,为骑射兵戈之象。至建武初,虏大为寇。
永明中,萧谌开博风帽后裙之制,为破后帽。世祖崩后,谌建废立,诛灭诸王。
永明末,民间制倚劝帽。及海陵废,明帝之立,劝进之事,倚立可待也。
建武中,帽裙覆顶;东昏时,以为裙应在下,而今在上,不详,断之。群下反上之象也。
永元中,东昏侯自造游宴之服,缀以花采锦绣,难得详也。群小又造四种帽,帽因势为名:一曰山鹊归林者,《诗》云「《鹊巢》,夫人之德」,东昏宠嬖淫乱,故鹊归其林薮;二曰兔子度坑,天意言天下将有逐兔之事也;三曰反缚黄离喽,黄口小鸟也,反缚,面缚之应也;四曰凤皇度三桥,凤皇者嘉瑞,三桥,梁王宅处也。
《貌传》又曰:「危乱端见,则天地之异生。木者青,故曰青眚,为恶祥。凡貌伤者,金沴木,木沴金,衡气相通。」
延兴元年,海陵王初立,文惠太子冢上有物如人,长数丈,青色,直上天,有声如雷。
火,南方,扬光辉,出炎龠为明者也。人君向明而治,盖取其象。以知人为分,谗佞既远,群贤在位,则为明而火气从矣。人君疑惑,弃法律,不诛谗邪,则谗口行,内间骨肉,外疏忠臣,至杀世子,逐功臣,以妾为妻,则火失其性,上灾宗庙,下灾府榭,内本朝,外阙观,虽兴师众,不能救也。
永明三年正月,甲夜西北有野火,光上生精。西北有四,东北有一,并长七八尺,黄赤色。
三月庚午,丙夜北面有野火,光上生精,长六尺;戊夜又有一枚,长五尺,并黄赤色。
四年正月丁亥,夜有火精三处。
闰月丁巳,夜有火精四所。
十二月辛酉,夜东南有野火精二枚。
五年十二月丙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