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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查帐基本知识-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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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审计杂项

查帐基本知识
         目录
    一、什么是查帐
    二、帐目差错剖析
    三、查帐基本方法
    四、查帐常用技巧
    五、企业日常业务中容易出现的帐目差错
    六、企业日常业务中容易出现的主要弊端
一、什么是查帐
何谓查帐
    查帐是以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制度规定等为依据,采用专门的方法对企业、单位的会计档案进行审查,以确定其经济业务合法与否的一种经济监督活动。
    查帐是我国经济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我国经济沿着健康、稳定、协调方向发展的重要手段。通过查帐可以促使企业正确地组织财务收支,严格遵守财务会计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机制,使企业遵纪守法。同时通过查帐还可以揭露那些贪污舞弊、以权谋私、偷漏税款、行贿受贿等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并对违纪者予以查处。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查帐在企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查帐的对象、原则、目的及作用
    (1)查帐的对象是指被查单位的全部经济活动或部分经济活动。
    其主体可以是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国家财政金融机构、全民企业单位:也可以是合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租赁承包企业、集体企业、个体企业等。
    查帐对象的具体内容包括:
    第一,内部控制制度是否严密,有无有章不循、遮人耳目的问题。内部控制制度是查帐首先应注意的问题,它制定得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部门人员之间相互制约的关系是否明确,内部管理是否井井有条,通过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审查可以确定查帐的重点。
    第二,企业的经济管理状况。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命力强弱,企业只有制定完善的经济管理机制,才能保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发展下去。为此,查帐人员应该检查企业管理职能机构和其有关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决策、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考核以及事前预测、事中监督、事后分析等是否科学有效;是否人、财、物各尽其用。
    第三,会计工作。会计工作是查帐的重点,因为会计工作忠实地记录了企业整个经营情况和资金运转情况。通过对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的审查,确定会计资料的正确性和合法性。对那些通过涂改会计凭证、帐簿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或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滥发奖金、津贴,请客送礼、挤占挪用公家钱财、为个人谋私利的行为予以查处。
    第四,财产、物资的保管情况。通过对会计帐簿的审查,掌握了帐上的数字后,还有必要检查一下财产、物资的保管情况。这一环节很重要。有的单位由于管理不严,手续不清,长期不进行库存物资的清点,存在许多盘亏盘盈问题,致使帐上数字失控,领导作出的决策发生误差,为跑、冒、滴、漏等丑恶现象提供了滋生的温床。
    (2)要进行查帐工作,必须遵循查帐的原则,它是查帐工作的行动准则和行为规范。查帐原则具体内容如下:
    客观性原则:查帐必须根据真实正确的客观事实下结论,不得违背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特别是审计人员,不得参与企业的任何经济活动,不得独立地对被审单位作出结论和处理决定。查帐人员取得证据,必须深入实际,以事实为依据,不能旁听偏信。
    合法性原则:查帐人员必须遵循国家制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这是做好查帐的前提。查帐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始终要贯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思想,在没有明确的法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下,审查组人员要共同研究,根据形势发展和存在的客观事实,作出比较公正合理的判断。查帐人员在查帐过程中也要受法律的约束,要刚直不阿,为政清廉,认真行使国家赋予的财经监督权。
    群众性原则:查帐是一个应用比较广泛的经济活动监督方法,不仅有专门的查帐机关如审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还有银行、税务、纪检及内部稽核等部门的一般性的查帐。它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特别需要群众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这三项原则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客观性是前提,合法性是行动规范,群众性是保证,只有将这三项原则有机地结合起来,会计查帐才能真正起到监督的作用。
    (3)查帐的目的
    由于查帐委托人的要求和查帐对象的具体情况不同,查帐的目的也不尽一致。有的是经济效果的认定。比如:厂长离任审查、承包审计、厂长工作期间审查;有的是对经济效益的审查;对专项资金运用情况的审查;对举报违法乱纪行为的审查等。总之,查帐是被人们所普遍认同的监督方法。
    (4)查帐的作用
    查帐是国家经济监督的组成部分,是保证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通过查帐,可以检查经济资料及反映的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监督机关、企事业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办事;对遵纪守法,为国家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给予公正客观的评价;对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的坚决查处,以维护社会主义财经法纪,促进经济效益的提高。另外通过查帐还可以针对带倾向性的问题,提出解决意见,为制定方针、政策,健全法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供客观依据。
    查帐与审计、稽核的关系
    查帐与审计的关系十分密切。查帐是审计的重要手段,审计是查帐技术得以发挥作用的重要领域。很多审计项目都是通过查帐手段,发现线索,使问题得以揭露的。所以,审计离不开查帐,但查帐与审计又有区别。首先,查帐与审计的主体不同。审计的主体是独立的专业人员,他必须地位超脱,是与委托人和被查对象无任何利害关系的第三者,他具有独立性和权威性;而查帐则不同,它可以由企业的会计人员、稽核人员,或财政、税务、银行等经济监督机构人员执行,他们受所从事的专业性质限制,不能像审计人员那样超脱,因而独立性权威性较差。其次,审计与查帐的范围不同,审计是对被审单位经济活动的全面审查,不仅包括会计的帐簿、凭证,还包括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人员分工情况等;而查帐仅限于会计的帐簿、凭证,范围要比审计窄。再次,查帐与审计作用不同。审计不仅仅反映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与可行性,而且还对被审查单位经济活动和经济效益进行鉴证;通过查帐可以查证被审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促进被审单位建立完善的内控机制,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维护财经纪律。
    稽核主要是在企业内部或本系统内部进行。通过检查会计帐簿对不正确的地方予以纠正。稽核可以保证企业会计帐簿的完整、正确,使本企业或系统外的查帐和审计单位少发现错误。稽核工作通常的手段也是查帐,通过查帐发现问题,及时地解决问题。但查帐既可以由内部人员执行,又可以由外部人员执行,但外部人员通过查帐找出问题不如内部稽核及时、便捷。外部查帐在查帐之后通常要写查帐报告,具体写明查帐结果,客观地督促企业执行,而稽核发现的问题,只需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执行,不用出具报告。
二、帐目差错剖析
不合理的欲望是造成舞弊的根源。
    帐目差错的概念及原因
    (一)帐目差错的概念
    所谓帐目差错,是指会计人员或有关当事人在计算、记录、整理、制证及编表等会计工作中,由于工作疏忽、技能不高、学识水平限制等客观原因造成的会计处理结果不合理、不合法、不真实,但其动机并无恶意或无任何不良意图的一种错误。
    帐目差错与舞弊的重要区别在于:帐目差错是一种过失,而舞弊则是一种非过失性的故意行为,其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不良的企图和特殊目的,并采用了种种伪装、掩盖、粉饰手段。
    (二)造成帐目差错的原因
    造成帐目差错的原因很多,其中主要原因有:运用会计原理不当造成的错误;会计人员或有关当事人疏忽造成的错误;会计人员或有关当事人对有关会计及财经制度、法规不熟悉造成的错误;企业单位管理混乱、制度不健全造成的错误。
    1。运用会计原理不当造成的帐目差错
    会计原理是会计人员对企业经济业务进行会计处理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原则。运用会计原理不当造成的帐目差错有:
    (1)借贷原理不熟,造成借贷反向或错借错贷。
    比如:向银行借款10万元,归还前欠货款。对于这笔业务,有些会计人员由于对借贷记帐法中的“借、贷”符号理解不透,认为“借”就是借款,“贷”就是贷款。因此,错误地将上述业务做成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10万
      贷:应付帐款 10万
    (正确的分录应该是:借记:“应付帐款10万”,贷记:“银行借款10万”)
    (2)会计处理基础运用不当,造成收入、费用、盈亏数字错误。
    会计处理基础是确定企业单位一个会计期间的收入和费用,从而确定其损益的标准。会计处理基础一般有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为了正确划分并确定各个会计期间的财务成果,企业应以权责发生制作为记帐的基础。行政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了正确反映预算支出的执行情况,而且又不进行盈亏计算,可采用收付实现制作为记帐的基础。
    在一般情况下,企业在本期内收到的各种收入就是本期的收入;企业在本期内支付的各种费用,就是本期应当负担的费用,但是,由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连续性和会计期间的人为划分关系,难免有一部分收入和费用出现收支期间和归属期间不相一致的情况,因而帐上所登记的本期内收到现款的收入,并不一定都属于本期内应该获得的,有的须在以后的会计期间才能获得,出现预收收入。同样,本期内支付的费用,也并不一定都应当由本期负担,有的应由以后会计期间来负担,则出现预付费用,即待摊费用。另一种情况是有些收入虽在本期尚未收到,但属于本期内应获得的收入,即应计收入。同样,有些费用在本期内虽然尚未支付,但应当由本期负担的,称为应计费用,即预提费用。
    会计人员在处理有关会计事项时,由于对权责发生制原则的运用不当,就可能发生把不属于本期的费用支出记入当期成本,或把当期费用支出延至下期的错误做法;也可能发生把不属于本期的销售记入本期,或把属于本期的销售延至下期的错误做法。
    (3)违反了成本与收入相配合的会计原则,混淆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界限。
    成本与收入配合的会计原则,是指每期损益应根据当期已实现的收入与产生收入所耗费的成本相配合而定。损益的确定,主要在于收入与费用的适当配合。如果某项收入根据应计基础应归属下期的收入,则与之有关的费用同样应为下期的费用。会计人员如果把应属于下期的费用,由本期收入中减去,不仅会使本期损益的计算不正确,而且也将影响下期损益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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