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一世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新编纳税-第38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的贸易条约或者协定的国家的进口货物,按照普通税率征税。 应税货物的税则归类和进口货物原产地确定以后,即可根据应税货物的完税和适用税率计算进出口货物应纳的关税税款。 其计算公式为:应纳关税=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六、减免规定

    关税的减免,是为照顾某些特殊需要而制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关税法定减免。 指在《海关法》、《关税条例》或《海关进出口税则》中有明文规定,不需特别批准的减免。 主要有:(1)一票货物的关税额在人民币10元以下的。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运的物资。 (2)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及货样。

     

 270

    新编纳税指南152

    (3)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货物、物品。(4)因故退还,由原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申报进境,并提供原出口单证,经海关审查核实,可以免征进口税的货物。(5)经海关核准暂时进境或者暂时出境并在六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的货样、展览品、施工机械、工程车辆、供安装用的食品和工具、电视或者电影摄制机械、盛装货物的容器,以及剧团服装道具等。(6)在境外运输途中或者在起卸时,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进口货物。(7)起卸后海关放行前,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进口货物。(8)海关查验时已破漏、损坏或者腐烂,经证明不是保管不慎造成的进口货物。(9)进口货物在征税放行以后,发现残损、短少或品质不良,经海关审核确定的,由国外承运、发货人或保险公司免费补偿或更换的同类进口货物。(10)

    对外加工装配业务和中小型补偿贸易项下用工缴费偿还的包装物由外商免费提供的(或借用的)用于生产项目所直接必需的机器设备、品质检验仪器、安全和防治污染设备,厂内使用的装卸设备(如铲车)及进口合理数量的用于安装、加固机器设备的材料及该两项业务所需进口的料、件加工后全部出口的货物。(1)

    对外加工装配和中小型补偿贸易合同按规定对外履约后,由于改进生产工艺和改善经营管理而剩余的料、件或增产的成品,在核发批准文件(或合同备案证明书)的审批机关核准转为内销时,经海关审核情况属实,其价值在进口料、件总值2%以内并且总值在人民币3,00元以下的,可免领进口货物许可证的货物。(2)进料加工项下进出口货物,凡经营单位和加工单位系专门加工出口产品企业,具有

     

 271

    252新编纳税指南

    海关严密监管条件,有专门仓库、专人管理并保证遵守海关规定的,海关可以批准建立保税工厂,其料、件进口时予以保税,加工后对实际出口部分予以免税,内销部分予以征税。(13)

    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进料加工业务,其进料加工的出口货物,海关按实际加工复出口的数量予以免税,加工的成品出口,免征出口税。(14)对用于加工成品必不可少的但在加工过程中并没有完全消耗掉的仍有使用价值的物品,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次品边角料,海关根据其使用价值分别估价征税或酌情减免税;由于改进生产工艺和改善经营管理而节约的料、件或增产的成品转为内销时,经海关审核,其价值在进口料件总值2%以内并且总值在人民币500元以下的,予以免税。(15)

    国外客户专为其出口订货提供合同内规定的原料、辅料、包装物料及其零部件,经向海关办理申请,核准后予以免税。(16)

    经营对外加工装配业务,中小型补偿贸易、进料加工业务的单位,在货物进口前经海关核准可予减税免税。(17)活动物、鱼苗、小麦、大米、书刊、教育(学)用语言录音带、幻灯片、古物等。关税特定减免。 是指国务院或由其通过海关总署,根据特定的条件需要,对某些进出口货物作出特准的关税减免。大体上可分以下几类:(1)按地区实施的关税优惠,即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沿海经济开放区、沿海开放城市进口物资享受关税优惠待遇;(2)按用途实施的关税优惠,即现有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而引进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进口科教用仪器设备享受关税优惠待遇;(3)按贸易性质实施的关税优惠,即按技贸结合方

     

 272

    新编纳税指南352

    式进口货物享受关税优惠待遇;(4)按资金来源实施的关税优惠,即利用银行、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及外资而进口的设备等享受关税优惠待遇;(5)

    按贸易国别实施的关税优惠。关税临时减免。 是指对某些单位的某时期内进(出)口货物给予免税或减税。适用临时减免税范围包括以下几方面:(1)有利于儿童的教育和智力开发所需进口的货物与物品;(2)为支持残疾人自力更生、发展生产所需进口的机器设备和供残疾人专用的器械、车辆;(3)为支持边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贫穷落后地区发展生产、搞活经济所需进口的机器设备和其他进出口货物;(4)为了照顾国别政策所需进口的货物,由于质量、价格与国内市场不相适应,需要减免关税;(5)制订税则时,对某些配套品的税率未单独列出,而按税则规定税率不利于我国民族工业的发展,需予减免关税时,依照《进出口关税条例》规定,因特殊原因而要求临时减免关税时,货物的所有人应当在货物进(出)口前书面说明理由,并随附必要的资料及说明书向所在地海关申请,经海关审查后转报海关总署,由海关总署按照有关规定审批。

    七、报缴和征纳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应在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次日起7日内(星期日和节假日除外)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 逾期不缴的,除依法追缴外,由海关自到期之日起到缴清税款之日止,按日征收欠缴税款加收的滞纳金。海关征收的关税和滞纳金等,除另有规定者外,一律按人民币计征。 人民币的折合原则是:由我国海关按照签发税款缴

     

 273

    452新编纳税指南

    纳证的当天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表的买卖中间价,折合计算。我国关税的缴纳方式目前分为集中缴纳和分散缴纳两种。集中纳税方式,指应缴纳的关税由北京海关负责计征,通过中国银行营业部集中缴入中央总金库,作为中央财政收入。分散纳税方式,指应纳的关税在货物进出口地由当地海关就地征收,并通过地方中国银行分行将税款划入中央金库。实行集中纳税办法的货物,仅限于由对外经济贸易部所属各外贸进出口总公司向国外订购并负责对外承付贷款的进口货物。 对于虽由外贸总公司向国外订货,但并不负责对外承付货款进口货物,不采取集中纳税方式,而是由各进口地海关分散征税。 对于出口货物,一律实行分散纳税方式,由出口货物申报人或者代理人向出口海关办理申报和纳税手续。

    八、退补和处理

    关税的退补,指当纳税人发生多纳或少纳税款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由纳税人向海关申请退还多纳的税款,或者是海关向纳税人追回少纳的税款。 发生以下情况时,纳税人可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书面申明理由,连同纳税收据向海关申请退税,逾期不予受理;(1)因海关误征、多纳税款的;(2)海关核准免验的进口货物,在缴纳关税后发现有短缺情况并经海关查验属实的;(3)已征出口税的货物,因故未装运出口而申报退关,经海关查验属实。出口货物完税后,如发现少征或漏征税款,海关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货物放行之

     

 274

    新编纳税指南552

    日起1年内,向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补征。 因收发货或其代理人违反规定而造成的少征或漏税,海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

    九、非贸易性进口物品征税规定

    非贸易性物品,主要指入境旅客、运输工具服务人员携带的应税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带入的个人自用物品,简称进口物品。 纳税人主要是入境物品的所有人(或持有人)和进口邮件的收件人。 对这些物品征收的进口税包括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 非贸易进口物品实行分级累进税率,税率分为免税、20%、50%、10%、20%等5档。非贸易性进口物品的税实行从价计征,其完税价格由海关按照物品的到岸价格核实。 如果到岸价格无法查明,应当由海关参照国内市场价格审定。 海关总署实施新的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进口税税率表,在全国各地海关统一执行。应税进口物品由海关按照填发税款缴纳证当日有效的税率和完税价格计算征收进口税。 其计算公式为:进口税税额=完税价格×进口税税率应税进口物品的纳税义务人应在海关放行物品之前缴纳税款。

     

 275

    652新编纳税指南

    第六章 税收征管

    第一节 税收征管法

    一、建立税收征管法的原则和依据

    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提出:“要按照统一税政,集中税权,公平税负的原则,逐步理顺税制结构,强化税收管理,严格以法治税,充分发挥税收在增加财政收入和对经济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作用。”

    这就是制订《税收征管法》的指导思想。《税收征管法》在整个立法过程中坚持了三项立法原则:1。坚持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2。保证税务机关依法征税权利;3。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制订《税收征管法》的依据有以下几点:1。

    根据我国宪法、民法、刑法、行政诉讼法、会计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的原则精神,以原来的《征管条例》和各个涉外税收法以及国务院近几年加强税收管理所制订的一些法规和有关规定为基础。2。

    根据发展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税收工作的

     

 276

    新编纳税指南752

    要求,总结、吸收近几年我国税收征管立法的成功经验。3。

    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国外税收征管的有益做法,本着必要与可行的原则,对《税收征管条例》的内容进行了调整、充实,使税收征管法规进一步系统化、规范化。

    二、税收征管法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税收征管法》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法制建设新形势的需要,在税收征管法制建设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实现了一个统一,一个强化,两个完善。1。

    统一了对内税收和涉外税收征管制度。今后无论纳税人是三资企业,还是国营、集体、私营企业或是纳税个人,一律依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执行,这不仅有利于企业间开展平等竞争,也有利于扩大对外开放,并为我国税收征管进行国际交流与合作提供便利,以适应改革开放和发展经济的需要。2。

    强化了税务机关的行政执法权。税务机关的行政执法权,是税务机关的重要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