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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近代前期政治史-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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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以下设寺社奉行、勘定奉行和江户町奉行,分别管理寺社、幕府财政以及 

江户市政。此外,还在京都设“所司代”,专门监视天皇和畿内以西的大名。 

在地方政权机构上,幕府的直辖地设“郡代”或“代官”(共40—50人), 

负责所辖地区的行政和司法;大阪、京都及其他直属幕府的城市,设“町奉 

行”,主管行政和诉讼,等等。 

    幕府为了控制大名,把大名的“藩国”按其与德川家的亲疏关系,分为 

 “亲藩”、“谱代”和“外样”三种。“亲藩”大名是德川的子孙,其领地 

都是比较富庶的重要的地区。“谱代”大名是指关原之战前就归顺了德川家 

康的大名以及他的旧臣,其领地也是较好的地区,幕府要职多由他们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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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样”是指关原之战后才归顺的大名,其领地一般在边境或其他不重要的 

地区,他们一般不参与幕政。“谱代”和“外样”的领地往往互相交错,以 

便牵制。 

    幕府为了加强对广大人民的统治,还制定了严格的等级制度,把全国居 

民划分为士、工、农、商四个等级,全称“四民”。武士居四民之首,属于 

统治阶级,享有免税、佩刀和称姓等种种特权。如果武士认为平民对他无礼, 

可以迫使其下跪,甚至格杀勿论。农、工、商是被统治的平民,被剥夺了一 

切政治权利和自由。为了加强对农民的控制,幕府领主还在农村实行“五人 

组”制度,迫使农民互相监督,如违抗租税或犯罪时共同负责,全组连带受 

罚。这种“五人组”制度,后来也用于手工业者和商人。四民的身分制度世 

袭不变,不同等级的人不得通婚。甚至连衣、食、住、行都有严格的规定。 

四民之外,还有称为“秽多”、“非人”的贱民,他们的社会地位最低。 

     (3)岛原起义和锁国政策 

    德川幕府初期,为了修复与邻国的关系,充实幕府的财力,鼓励商人出 

海贸易。与此同时,西方的葡萄牙、西班牙、荷兰等国家也纷纷到日本从事 

贸易和传教活动。17世纪初,日本的天主教徒已达70万人,遍布全国,尤 

以西南部的九州最多。九州一带的大名为了获得贸易利益和传教士带来的枪 

支、弹药也改信天主教,以加强自己的势力。天主教在日本的传播对德川幕 

府的统治是一种威胁。丰臣秀吉时期,曾下令禁教。德川幕府初期由于贸易 

利益的吸引,对天主教采取了宽容态度。但是,后来看到天主教日益发展的 

严重性,遂于1612年发布禁止天主教的法令。1613年德川家康再次发布长 

篇的禁教令,并对天主教徒进行了全国的镇压。 

     九州岛原本是在大名保护下的一个传教中心,有很多农民信教。德川幕 

府对天主教徒的镇压过程中,以对九州天主教徒的镇压最残酷,曾动用竹锯 

锯掉不肯改教者的头颅。1634年以来,九州连续发生灾荒,而日本封建统治 

者却继续迫害信教农民。1637年,岛原农民利用天主教举行大起义。幕府派 

出12万军队前往镇压。起义军领袖天草回郎和25000多起义农民坚守岛原五 

个多月,给官军沉重打击。最后,幕府无耻地勾结荷兰商船炮轰农民军。起 

义军终因弹绝粮尽而失败。 

     岛原起义以后,德川幕府对天主教更加害怕,决心实行锁国政策。1639 

年,幕府正式颁布了“锁国令”,禁止日本船出海贸易和日本人与海外往来, 

已在海外者不准回来,偷渡者处以死刑,驱逐所有外国商人和传教士,禁止 

与外国贸易,只许中国和荷兰人在长崎通商。从此,日本成为一个闭关自守 

的国家,直到1853年在美国压力之下才重新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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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南亚、东南亚和西亚政治 



     世界近代前期亚洲的印度、越南、缅甸、泰国、印度尼西亚、奥斯曼帝 

国、伊朗等国家,也实行中央集权主义统治。一般地说,东南亚国家的政治 

制度受中国的影响较大,越南、泰国实行中央集权的统治;在印度尼西亚, 

伊斯兰教封建主建立的小国林立;在印度,是蒙古人建立的穆斯林国家;奥 

斯曼帝国是一个庞大的军事封建国家。 

                          1。印度莫卧儿王朝政治 



     突厥——阿富汗王朝统治结束后,由巴布尔建立的莫卧儿帝国是穆斯林 

在印度建立的最强大的国家,其统治时期也是印度近代前期社会发展的重要 

时期。莫卧儿王朝名义上一直存在到1857年,但它对印度的实际统治,一般 

以第6代皇帝奥朗则布之死(1707年)为其下限,在此之前的六代莫卧儿统 

治者,史称“大莫卧儿王朝”。奥朗则布死后,莫卧儿王朝便四分五裂,一 

蹶不振。 

     (1)莫卧儿帝国的建立 

     16世纪初,罗帝王朝阿富汗贵族起而反对德里苏丹,发生内乱,印度出 

现四分五裂的政治局面。1525年,铁木儿的后裔巴布尔以喀布尔为基地,乘 

印度分裂,率兵南下入侵印度。1526年,在德里以北的帕尼帕特会战中,以 

少胜多,利用大炮和火炮打败罗帝王朝的十万大军,占领德里,他宣布自己 

为印度斯坦大帝。后又经过康努亚和戈格拉两次战役,击溃印度诸侯联军, 

统一了印度北部,建立了印度历史上著名的莫卧儿帝国。 

     巴布尔(1526—1530年在位)是突厥人,自称是铁木儿的六世孙,母系 

出自成吉思汗。他自称莫卧儿人(Moghuls,该词是蒙古人Mongols一词的谐 

音)是为了炫耀自己的世系。巴布尔曾在中亚锡尔河上游费尔干纳称王,被 

乌兹别克人逐出中亚后,便南下喀布尔,把注意力由西北转向东南。他认识 

到印度的政治分裂和丰厚的财富正是他施展宏图的大好良机。但是,巴布尔 

还来不及把印度全部统一起来便去世了,死时年仅49岁。 

     巴布尔死后,继位的胡马雍(1530—1556年)率领由察合台的突厥人、 

蒙古人、波斯人、阿富汗人和印度人组成的混合军队,企图征服全印度,以 

实现父亲的遗愿。可是,他的三个异母兄弟卡姆兰、欣达勒和阿斯卡里非但 

不支持他,反而出兵攻击他,与他争夺王位。分散在各地的许多阿富汗贵族 

纷纷起兵反叛。胡马雍东征西讨,刚在西部击败古贾拉特和马拉瓦的穆斯林 

王公,东部的阿富汗王公舍尔汗又起兵谋反。1539年6月,舍尔汗在布克萨 

尔附近的乔恩萨之役给胡马雍以迎头痛击,莫卧儿军几乎全军覆灭。胡马雍 

逃命时从马背上跌落水中,被灌水夫救活。据传胡马雍为报救命之恩,曾让 

灌水夫坐上他的王位做了3个小时的皇帝。 

     舍尔汗击败胡马雍,占领德里后,于同年12月自立为王,称“舍尔沙”, 

以他的名义宣读“胡特巴”(胡特巴是穆斯林星期五午祷时诵读的经文,一 

般是以哈里发的名义祈祷,但在独立的国家则是用苏丹的名字代替哈里发), 

建立了苏尔王朝。舍尔汗原名法里德,因只身打死老虎而获得“舍尔汗”称 

号。他在位时(1539—1545年),参照卡尔基朝苏丹阿拉—乌德—丁·哈勒 

吉的体制对行政管理和田赋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为了便于施政,他将 

全国划分为若干省(伊克塔),下设47个萨卡尔(行政区),萨卡尔又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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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帕尔加纳,各设法官 (阿明)、税务官(希克达尔)、司库、文书等地方 

官吏。为了防止任何腐败行为,规定按时向官员支付薪俸,官员每隔2—3 

年调动一次。舍尔沙的改革为日后阿克巴大帝的改革提供了蓝本。1545年5 

月,舍尔沙在进攻卡兰贾尔堡时死于意外的火药爆炸,他的继承者昏庸无能, 

内乱迭起,为胡马雍的复辟创造了良机。 

     1540年胡马雍失去王位后,过起了流浪生活。信德、拉杰普塔纳等地的 

王公拒绝他入境,胡马雍转而投奔波斯统治者。波斯王塔玛斯普沙以胡马雍 

答应皈依什叶派并在成功后归还坎大哈为条件,派出14000波斯军队援助胡 

马雍。1545年,胡马雍率领这支军队攻占了坎大哈和喀布尔,平定了他三个 

弟弟的势力。1554年11月,胡马雍利用舍尔沙的四个后代争夺王位之机, 

率军从喀布尔出发,越过印度河,于1555年占领旁遮普、德里、阿格拉,恢 

复了莫卧儿的王朝。 

     (2)阿克巴的改革 

     1556年1月,恢复王位才7个月的胡马雍意外地从德里图书馆屋顶上失 

足坠楼致死。他的儿子阿克巴继位。这是印度自戒日王以后又一个光辉的时 

代,史称大治。 

     阿克巴即位时,年仅13岁,由他父亲的挚友巴伊拉姆汗摄政。这时的莫 

卧儿政权尚未巩固,除了德里、阿格拉和桑巴尔等地区外,北印度的大部分 

地区还在阿富汗首领和苏尔王朝的贵族手里,加上连年的征战和饥荒,阿克 

巴面临的形势是相当严峻的。更严重的是苏尔家族的摄政王黑姆率骑兵5 

万、战象500,攻陷了德里、阿格拉和桑巴尔,在德里即位,自称超日王, 

是莫卧儿政权最强大的敌人。黑姆率领一支有 1500战象的大军向旁遮普进 

发。于是,由巴伊拉姆汗率领的莫卧儿军与黑姆率领的军队于1558年11月 

在帕尼帕特展开决战。黑姆在激战中被流矢射中而受伤昏倒,军队溃散,阿 

克巴又占领了德里和阿格拉,建立了巩固的莫卧儿政权。 

     1560年,已年满18岁的阿克巴开始亲自掌握政权。阿克巴统治初期四 

出征讨,到1576年,形成了一个北起中亚南境,包括阿富汗和克什米尔,南 

达文迪亚山脉,东抵阿萨姆,西到700年来不属印度的信地的统一的北印大 

帝国。为了巩固帝国的统治,阿克巴在政治上实行了一系列改革。 

     首先,阿克巴采取许多措施加强中央集权,消除地方割据。在中央政府, 

阿克巴将君主的权力推向至高无上的地位,实行封建专制主义统治。他规定 

皇帝 (帕德沙)对伊斯兰教法律有争议的问题拥有最后裁决权。皇帝是法律 

的制定者,又是最高法官,军队最高统帅。皇帝的主要职责有三:一是保卫 

国家(贾汉巴尼),二是拓展疆域(贾汉吉里),三是为百姓谋幸福。在中 

央官僚机构里,名义上宰相(瓦济尔)是最高官职,实际上只有在阿克巴统 

治初期摄政巴伊拉姆汗才拥有过宰相的权力,此后的宰相便没有真正的相 

权。除宰相外,阿克巴还设置了四个主要大臣:迪万,掌管税务和财政,并 

监督从省督到帕特瓦里各级地方官吏的行动;米尔·巴赫斯,统帅军队,负 

责制订作战方案;汗—伊—萨曼,掌管宫室、国库、帐务等;萨德尔—乌斯 

—萨杜尔,掌管宗教、慈善事务。这四个大臣被形容为“帝国的四根支柱”。 

此外,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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