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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近代前期政治史-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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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亚。 

     葡萄牙是最早在印度尼西亚进行殖民掠夺的国家。1511年,葡萄牙攻陷 

伊斯兰教在印度尼西亚的传播中心马六甲,并以马六甲为基地,向东南亚各 

国扩展其势力。当年12月,葡萄牙派兵出征摩鹿加群岛。这次出征收效甚微, 

只是占领了安汶岛,次年在这里设立了贸易公司,控制和垄断香料贸易。1513 

年,葡萄牙殖民者第二次远征摩鹿加群岛,由于德那第和蒂多雷这两个岛上 

的苏丹互相对立,双方都想争取葡萄牙人的支持,使葡萄牙殖民者有机可乘, 

不仅获得大批丁香,而且获准在岛上建立商馆。1522年,葡萄牙又获准在德 

那第修建炮台。他们经常用玩具之类的廉价商品换取热带贵重物产,并在爪 

哇东部地区从事奴隶买卖。 

     与此同时,西班牙殖民者也侵入印度尼西亚。1521年11月,麦哲伦率 

领的环球船队在菲律宾遭到挫折后,转而进入摩鹿加群岛的蒂多雷岛,随后 

西班牙殖民者在这里建立商站。西班牙利用当地部落间的矛盾,进行挑拨。 

结果形成以葡萄牙人和德那第为一方,西班牙人和蒂多雷为另一方的两大敌 

对势力,由此战争不断。以后西班牙得到葡萄牙人的偿金,于1529年退出蒂 

多雷。1530年起,蒂多雷被迫转为向葡萄牙人进贡丁香,继而于1564年被 

迫签署放弃主权的协定。葡萄牙在印度尼西亚的优势一直保持到16世纪末。 

     1595年,在科尔尼里斯·德·霍特曼率领之下,4艘荷兰帆船从荷兰的 

一个港口开出,于1596年到达万丹港。德·霍特曼及其船员举动粗暴,在港 

外劫掠了两只爪哇船,引起人民反抗。万丹当局曾将德·霍特曼监禁,后来 

他在亚齐被杀死。德·霍特曼的船队在爪哇东部各港口成了不受欢迎的人, 

只好返航。但从此之后,许多荷兰船通往印度尼西亚,仅1598—1601年的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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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间,荷兰就先后组织了14次远航队到印度尼西亚,每次都获得巨额利润。 

1598年那一次远航,适逢万丹国苏丹与葡萄牙发生战争,荷兰借此机会排斥 

葡萄牙,帮助苏丹击退了葡萄牙。荷兰满载4船香料回国,所得纯利竟高达 

400%。 

     1602年,荷兰东印度公司成立。这个贸易公司直接得到政府的支持,不 

仅佣有在印度尼西亚的贸易垄断权,而且有权招募军队,建筑炮台,宣布战 

争,缔结条约,发行纸币,任命官吏。从此,荷兰殖民者采取暴力和积极贸 

易活动相结合的方式,走上了以武力侵略印度尼西亚的道路。 

     开始的时候,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印度尼西亚没有固定的处所。它在万丹 

和锦石获准建立商馆。东印度公司和葡萄牙人及西班牙人进行激烈的竞争, 

经常发生冲突。荷兰舰队屡次试图夺取果阿和马六甲,结果失败了。1605年, 

荷兰夺取了葡萄牙人在安汶的堡垒,但是不能驱逐西班牙人在德那地和蒂多 

雷的势力。班达岛上的荷兰人被居民杀光,荷兰虽然在这个岛上建筑了堡垒, 

它的地位还是经常受到威胁。荷兰试图和柔佛、亚齐联合起来争夺马六甲。 

1607年,荷兰同德那地苏丹订立条约,次年占领班达岛,获得香料的垄断权。 

到1609年,荷兰把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的势力全部扫出摩鹿加。 

    荷兰人虽然挫败了葡萄牙、西班牙在印度尼西亚的势力,但更强大的殖 

民国家——英国早就觊觎东印度群岛。英国海盗德雷克在环球航行中,曾于 

1579年到过爪哇一带。1591年,英国殖民者兰加斯特至马来亚,拦截葡萄牙 

船只,抢购胡椒。1600年,英国东印度公司成立后,兰加斯特再次东来,在 

亚齐、万丹和摩鹿加设立商馆多个。英国在印度尼西亚的殖民活动与荷兰不 

可避免地要发生冲突。 

     1609年,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印度尼西亚设置总督。1610年第一任总督彼 

得·波士率领11艘船只到达印度尼西亚,在芝里翁河河口建立商馆,在安汶 

设立总督府。不久,英国人在河的西岸也建立商馆,与荷兰商馆对峙。1617 

年,荷兰新任总督彼德尔斯逊·昆推毁了在河对岸的英国商馆。英国立即从 

万丹调来军队,昆抵挡不住英国人的进攻,逃往安汶。1619年,昆率领1000 

多名军队重新打回芝里翁河口的商馆,由于长年战争,商馆已成为废墟。荷 

兰殖民者在原商馆旧址上新建了一座大的城堡,起初命名为雅加达,1621年 

改称巴达维亚(源于荷兰人的祖先巴达维亚族名),并以此为侵略印度尼西 

亚的根据地。不久,英荷之间在暹罗海峡和巽他海峡多次火并,英国船队被 

荷兰击败。1623年2月,荷兰以英国在安汶商馆的成员企图策划进攻荷兰堡 

垒为借口,将英国商馆10名成员处死。英国人被迫离开了摩鹿加群岛。从此, 

英国在香料群岛的势力被彻底清除,摩鹿加成为荷兰东印度公司一家的天 

下。 

    荷兰东印度公司像海盗一样野蛮,他们为了强迫摩鹿加居民低价向公司 

出售香料,竟然出动军队进行血腥的屠杀。1621年,班达岛1。5万名居民几 

乎被消灭殆尽,幸存的800人被俘往巴达维亚作奴隶。 

                           6。奥斯曼帝国政治 



     (1)奥斯曼帝国的继续扩张 

     奥斯曼帝国于1453年攻陷拜占庭帝国首都君士坦丁堡后,继续推行扩张 

政策。穆罕默德二世于1461年灭小亚细亚北部的特拉布松国家。1459年, 

征服全部塞尔维亚。1463年,征服波斯尼亚。1465年,征服黑塞哥维纳。1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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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占领阿尔巴尼亚。此外,奥斯曼还确立了对瓦拉几亚、摩尔达维亚的宗 

主权,占领热那亚在黑海地区的殖民地及其商业城市卡发,迫使克里米亚汗 

国臣服于奥斯曼。 

    塞里姆一世统治时期(1512—1520年),奥斯曼帝国发动对伊朗的战争, 

占领伊朗首都大不里斯以及南高加索的阿塞拜疆、格鲁吉亚的一部分和库尔 

德斯坦。塞里姆一世还于1516年打败埃及苏丹,占领叙利亚和巴勒斯坦。1517 

年占领开罗,灭亡埃及,当时属于埃及的麦加、麦地那相继落入土耳其人手 

中。这样,奥斯曼帝国不仅控制了地中海东岸和红海一带的通商要道,而且 

得到麦加城克而伯古庙的钥匙。土耳其苏丹自称是“两个圣城(麦加和麦地 

那)的仆人”,从此被承认为哈里发,成为伊斯兰教诸国的宗教领袖。 

     苏里曼一世时期(1520—1566年),奥斯曼帝国达到鼎盛时期。苏里曼 

进行了多次扩张。苏里曼即位之初,就出兵攻占了贝尔格莱德 (当时属匈牙 

利)和罗德斯岛。1526年,又在摩哈赤打败匈牙利和捷克联军。1529年,苏 

里曼又率军围攻维也纳。1525年,法国国王法兰西斯一世为反对哈布斯堡家 

族曾两次派特使向奥斯曼帝国求助。1535年,奥斯曼同法国缔结盟约,反对 

查理五世,使哈布斯堡王朝陷于东西两面受敌的不利地位。 

     苏里曼继续同伊朗作战,1534年攻下巴格达,占领了整个美索不达米亚 

平原。在北非,从埃及西侵,于1536年占领的黎波里和阿尔及利亚,并征服 

了阿拉伯半岛和也门。到16世纪中叶,奥斯曼帝国成了地跨欧、亚、非三洲 

的大帝国,领土范围包括以前拜占庭和阿拉伯帝国统治过的大部分地区。 

     (2)奥斯曼帝国的统治制度 

     奥斯曼帝国是一个庞大的军事封建国家。苏丹集全国政、教大权于一身, 

被视作安拉的代表,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他的政府和宫廷,叫做“崇高的 

阙下”,一切臣民都被认为是他的奴隶。在国家政府机构上,中央设宰相(称 

为大维齐尔)一人,辅佐苏丹管理行政和军事。下设司法和财政大臣 (维齐 

尔)各二人,枢密大臣一人。首都和地方都设有审判官和“穆夫梯”。穆夫 

梯是法学专家,专司解释伊斯兰教法典。伊斯坦布尔的穆夫梯被称为“伊斯 

兰教长老”,是解释法典的最高权威。伊斯兰教经典被当作国家的根本法典, 

穆夫梯根据自己对法典的解释进行判决。在地方政府机构上,全国分为 31 

个省,250个县,分别设省长和县长统治。在农村,则设立谢赫 (村长)以 

监管农民。在叙利亚和黎巴嫩的农村,还建立了连环保的制度,一人有“罪”, 

株连全村。奥斯曼政府还有一套镇压人民的强大的国家机器。帝国军队的核 

心是近卫步兵,执行强制收税和军事镇压的任务。特务机构的人员遍布阿拉 

伯各国。奥斯曼帝国还在阿拉伯各国中推行同化政策和愚民政策,在国家机 

关、法庭和学校,强制使用土耳其语。 

     农民被称为“嫩伊亚”,意即“牲畜”。他们被束缚在土地上,没有土 

地所有权,不经主人同意,不得离开。16世纪时的国家法律明文规定,农民 

如擅自离开,地主有权在15年至20年内追回。农民除了缴纳繁重的赋税外, 

还要为地主和国家服各种徭役。伊斯兰教徒须缴纳什一税,非伊斯兰教徒则 

要交更重的土地税。如果缴不出租税,就会受到鞭打和酷刑。如果逃亡,则 

会被追捕回来治罪,以至处以死刑。城市的手工业者和小商贩,其遭遇与农 

民一样。 

     奥斯曼统治者宣布,帝国的土地,全归国有,实际上是规定土地的最高 

所有权归苏丹。国有地称为“米尔”,全国最好的土地归苏丹一人所有,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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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由苏丹和王宫享用。文武大臣的禄田称为“哈斯”。以采邑形式分封给封 

建主的土地,称为“西巴哈”,领有领地的封建主必须为苏丹提供兵役。能 

提供5名以上骑兵的采邑称“札美特”,提供5名骑兵的采邑称“提马尔”。 

清真寺所有的土地,称“瓦克夫”,贵族的私有土地称“穆尔克”。 

     (3)人民起义和奥斯曼帝国的衰落 

     奥斯曼帝国多次对外发动侵略战争,消耗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封建 

主向农民收取的苛捐杂税也越来越多。从农民那里掠夺来的财富,源源不断 

地流入封建统治者手中。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日益激化,阿拉伯人民不断掀 

起反对奥斯曼帝国的起义。 

     1511年,小亚细亚东部发生反对重税的起义。起义领袖是沙·库鲁,他 

自称是“救世主”,以传教为名,高举什叶派旗帜,号召人民拒绝服从苏丹, 

并在锡瓦斯和凯塞里多次打败苏丹军队。苏丹塞里姆一世残酷地镇压了起 

义,4万多居民惨遭杀害。1518年,在小亚细亚的卡拉希萨尔和尼克萨尔一 

带,发生由努尔·阿里领导的农民起义。起义农民要求废除一切苛捐杂税。 

苏丹军队多次进攻才镇压这次起义。但一年后,即1519年,在托卡特爆发了 

由哲拉尔领导的反对奥斯曼封建主的暴行和各种苛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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