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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对华战争-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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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官员不加掩饰地回答说,印度正在接管达旺。西藏人再次提出抗议,指责印度政府“把原来不属于它的地方攫为已有”;对此,“我们深表遗憾,并且绝对不能同意”,并要求新德里立即将印军撤出达旺。印度对西藏的多次抗议置之不理,继续留在达旺,并象一九四四年英国在德让宗所干的那样,赶走了在达旺的西藏行政当局。这样一来,曾经使英国参谋总部十分担忧的那个西藏/中国领土的“危险楔形地带”终于完全消除,而麦克马洪线也就大体上从地图上移到地面上,成为印度事实上的东北边界。  
  印度政府把他们要接管达旺的意图通知拉萨的西藏政府而不通知北京,这是可以理解的。虽然新德里这时同意中国对西藏享有主权,但印度把达旺当作局部问题对待而留待北京提出抗议的作法,是有其外交含义的。现有记录表明,中国政府对于印度的这个行动没有提出意见。这种令人迷惑不解的沉默,只能解释为中国默许印度扩展到麦克马洪线。  
  印度进入达旺,只遇到西藏人口头上的抵抗,但是部落居民对印度在东北边境特区其他地点的扩张行动,却索取了血的代价。五十年代初期,一支强悍的阿萨姆步枪队的巡逻队溯苏班西里河(Subansiri River)而上,有一个部落曾给他们以热烈欢迎,设宴招待并安排住宿——然后把他们几乎一个不留地杀掉。这次一共死了七十三名步枪队的士兵和文职人员。印度政府派出了一支讨伐的远征队,但根据尼赫鲁的命令,他们只是进行了一次炫耀武力的示威,而没有象英国人肯定会干的那样烧房屋、抓俘虏。  
  印度政府继续执行英国政府对麦克马洪线的政策,不仅出乎自然,而且它也认为是顺理成章的。  
  过去决定英国对东北边境态度的那些战略和地缘政治的考虑,现在对新的印度政府也同样适用。从战略上看,把边界线定在靠近布拉马普特拉河谷的边缘,使中国人深入到那里,这是过去的英国参谋总部和今天的印度参谋局所同样不能容忍的。麦克马洪沿着顶峰画出的边界线,比沿着山麓画的边界线,要有利得多。东北边境地带的居民在人种和文化上,的确是对西藏要比对印度更为接近;但在印度看来,正因为如此就更有必要把这一地带置于印度的行政管辖之下。在上述这些实际考虑的背后,还涉及领土至上原则的政治考虑。正如贡纳尔·米达尔所说的,“每个新生的政权的最初的、几乎是本能的反应,就是紧紧保住遗留给它的那份领土。凡是殖民国家曾经统治过的地方,新兴的国家就一定要统治。”  
  对于印度政府来说,唯一的问题是:中国早就拒绝了麦克马洪线,印度应该怎么办?对此,英国的先例又提供了部分的答案:印度只要把麦克马洪线当作边界线看待就行了,反正印度对这些部落地区的管辖,已是既成事实;中国如要对此提出抗议,随它去就是了。更有甚者,印度当时还决定:如果中国一旦提出这个问题,印度将拒绝谈判。对印度人说来,既然印度的政策是使麦克马洪线成为事实上的边界线,那末,上述决定似乎是这种政策的必然结果。但后来的事态发展表明:拒绝把麦克马洪线提交谈判的决定本身,就是一个孕育着严重后果的重要步骤,它的确使得中印边界问题无法解决。  
  从坚持某条具体边界的走向,进而拒绝举行边界谈判,这事实上是从外交交涉发展到一意孤行。在谈判的过程中,不管其中的一方采取怎样不妥协的立场,总还容许双方找出某些保全面子的方式,甚至还可以通过其他方面某种程度的让步,达成一项双方满意的妥协。但采取寸步不让的立场和拒绝谈判的态度,就等于要一方默认他方单方面强加的决定,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出路。这样的态度一旦应用在边境问题上,就会导致对有争议的领土进行武力争夺。  
  印度采取上述的对待麦克马洪线的态度,最早是在一九五O年十一月,以议会质询的方式透露的。当时有人要求尼赫鲁总理(他当时还兼外交部长)申明,在印度和西藏之间是否有一条已经划定的边界线,尼赫鲁回答说:  
  从拉达克区域到尼泊尔边界,又从不丹到伊洛瓦底/萨尔温江(Irrawaddy/Salween)在阿萨姆邦的分界处,西藏都和印度接壤。从不丹向东的边境已经清楚地由一九一四年西姆拉条约所确定的麦克马洪线划定。从拉达克到尼泊尔的边境是主要由长期的习惯所确定的。  
 
  一名议员问道,这条边界线是否已为西藏所承认。尼赫鲁回答说,“我认为这条边界上有几段已经被承认,这要看尊敬的议员讲的是哪一段。”接着有人问道,据说有一份中国的新地图标明边界线是在布拉马普特拉河谷。尼赫鲁说,“不对,先生。就我们所知,并没有什么新的中国地图。但是过去三十年来,中国的所有地图都把现在属于印度的东北边境的一部分领土,标成不属于印度。”议员们进一步追问关于中国地图的问题,尼赫鲁就以下述的声明结束了议会的讨论:“我们的地图表明麦克马洪线是我们的边界,不管地图不地图,这就是我们的边界。这个事实没有变。我们坚持这条边界,我们决不让任何人越过这条边界”。  
  印度在地面上以及官方声明中,都把麦克马洪线定为边界线,而又不直接通知中国。一九五二年印度政府内部曾有人对这种作法提出责难。  
  在此以前,印度已经失去了使麦克马洪线的地位合法化的一个机会。一九五一年九月,中国总理周恩来向印度驻北京大使提出应尽早处理有关稳定西藏边境的问题,并建议由印度、中国和尼泊尔三国之间举行会谈解决这个问题。根据印度方面关于这次谈话的记录,周恩来还曾说到:“印度和中国之间不存在领土争端或纠纷。”——这就进一步证实中国曾决定接受麦克马洪线作为印度的东北边界线。  
  印度政府答复说,它欢迎周恩来所建议的谈判。但是,中国和印度双方都没有把这项建议贯彻下去。尼赫鲁后来解释说,“我们认为既然我们的边界是清楚的,那就谈不上由我们方面来提出这个问题”。结果,两国政府不是讨论边界问题,而是讨论了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印度继承了英帝国在西藏的一些权益,如何使之适应于当代的情况的问题。一九五二年七月,中国正式提议解决由于印度继承了英国在西藏的权益和资产而引起的某些“悬而未决的具体问题”,并列举了诸如商务往来、贸易以及印侨待遇等问题作为讨论项目。印度早就通知中国,表示准备就印度在西藏的现存权益问题达成一个双方满意的解决办法,这时也就同意了中国的建议。双方都没有再提及边境问题。  
  就在这个关头,印度政府中有一名高级官员对政府不提麦克马洪线问题的决定表示了异议。巴志帕伊(G。S。Bajpai)爵士是英国赖以统治印度的文官系统中最显要的官员之一,他担任了印度独立后的第一任外交部秘书长。 ' 注:秘书长(Secretary…General)是印度外交部的最高级文官,其次是外事秘书(Foreign Secretary),再其次是联邦事务秘书(monwealth Secretary)。 ' 一九五二年时巴志帕伊已辞去秘书长的职务,担任孟买邦长。当时他以邦长的身分写信给印度外交部,敦促印度政府主动向中国政府提出麦克马洪线的问题。他警告说,对于中国说来,麦克马洪线可能是“英国侵略中国过程中遗留下来的疮疤之一,中国可能想在修改边界的基础上医治或者消除这个疮疤,而这种修改可能既不会使我们高兴,又不符合我们的利益”。  
  尼赫鲁和当时正回国述职的印度驻华大使潘尼迦讨论了这个建议,并由潘尼迦答复巴志帕伊。潘尼迦告诉他说,尼赫鲁总理认为提出麦克马洪线问题不符合印度的利益。潘尼迦解释说,尼赫鲁的看法是既然印度已经毫不含糊地公开申明麦克马洪线是边界线,那就应该让中国来提出问题。假如由印度提出,“就会迫使'中国人'在以下两种态度中作出选择:或者是接受我们和西藏过去签订的条约;或者是拒绝这个条约,同时建议谈判。鉴于历届中国政府明确拒绝承认印藏条约对它们有约束力,因此,很难设想中国会采取第一种态度,而第二种态度则将对我们不利”。  
  潘尼迦接着说,如果“中国提出了这个问题,我们可以直截了当地拒绝谈这个问题,并且可以采取尼赫鲁总理'在他的公开声明中'所采取的立场,即麦克马洪线南边的领土是我们的,因而也就没有什么可以讨论的”。  
  巴志帕伊并没有被说服。他指出:中国曾经要求解决一切“悬而未决的问题”,中国人既然“从来没有同意把麦克马洪线作为西藏和我国之间的边境线,他们多半不会认为这条边境线已经确定。当然,他们不到对自己有利的时候是不会提出这个问题的”。他争辩说,印度应该干脆利用这个机会通知中国,印度认为麦克马洪线是边界线,并打算把它当作边界线来对待。中国或者同意,或者对印度的声明置之不理(听任人家把它的沉默解释为默认),或者不同意。无论如何,印度将从而摸清中国的立场。但当时决定早已作出,巴志帕伊最后提出的意见就成了一场已经结束了的争论的注脚。  
  在一九五四年谈判缔结关于西藏通商和交通的新协定时,印度代表团没有提到边界问题,而且是有意地避开了这个问题。不仅如此,印度人连一九一四年英国同西藏为了履行西姆拉条约而签订的贸易协定也没有提及,而是把这次谈判仅仅当作是一九O八年中国同英国签订的贸易协定的继续。  
  这表明当中国重新在西藏行使权力的时候,印度对西藏的政策也发生了转变。一九四八年中国国民党政府曾向印度指出,一九O八年协议三十年有效期已满,应当重新谈判。印度政府当时答复说,它只承认一九一四年印藏协定有效。正是这个答复促使中国国民党政府再度申明:中国认为西姆拉条约以及由该条约所产生的一切都是无效的。  
  中国似乎认为,印度放弃一九一四年先例,表明印度的立场有所松动,并默认西姆拉条约以及有关的协定在法律上无效。当时中国无疑地知道印度打算把麦克马洪线定为印度的东北边界线。前面讲过,中国也早已表示他们默认这条线;而印度在一九五四年谈判中所采取的立场,也可说是暗示了印度准备在适当时候通过外交程序来使这条事实上的东北边界线得到批准。  
  因此,一九五四年的谈判所涉及的问题仅限于印度驻拉萨的代表机构,驻江孜、亚东和噶大克等地的商务代理处和一般贸易问题,邮政和电报设施,印度在西藏继承英国的权力而保持的武装卫队以及香客入境等事宜。但是,当讨论到边境中段 ' 注:新德里和北京之间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会谈中,为了明白起见,把中印边界划分为三段:从喀喇昆仑山口到印度河地区的碟穆绰克(Demchok)为西段;从碟穆绰克到尼泊尔边界,包括印度这边的北方邦(Uttar Pradesh)和喜马偕尔邦(Himachal Pradesh)在内,为中段;从不丹到缅甸这一段,即麦克马洪线,为东段。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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