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看到他们的家中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充满着舒适、清新、亲情梓鹤心生敬意,毕竟自己从来没有过正常的居家生活,租住的房间里氏乱七八糟的,这种扑面而来的居家气息。让他有了思考,或许自己也该从那个地下室搬到别处去了。
一可已经从那种悲伤中走出,找了份售楼小姐的工作,待遇还不错,穿着职业套装很精神,梓鹤来的时候,一可刚下班回家,一副职业女性的打扮,化着淡淡的妆,整个人都特别的精神,身上的完美的曲线靓丽的微笑,整个人都焕发着都市丽人的魅力。
“一可,你可是越来越漂亮了。”梓鹤看着脱胎换骨的一可有感而发
“呵呵,那是必须的,我还没有男朋友呢,人说为悦己者容,我不知道哪个人在关注我,所以我就当成全世界的人都关注我,我必须为全世界的人漂亮的活着。”一可见梓鹤抬举自己,也就顺着楼梯往上爬。
一可把手中的坤包放在了茶几上,坐在了梓鹤的身旁,亲切的问:“最近都忙些什么呢?也不来看看我们?有空来我们这里吃饭吧,我们天天都做很多好吃的。如果你厨艺不错的话也可以过来露两手。”
梓鹤拿起了茶几上的一个橘子一边拨皮一边有些沉重的说:“最近心情不太好,准备出去旅游。”
“心情不好啊,出去走走散散心也挺好的?可是那为什么不叫上我们一起啊?一点都不够朋友。”一可撅起了粉嫩的小嘴,有些责怪的说。
“我想独自一个人去,顺便可以静一静。”梓鹤拨好了橘子没有吃,递给了一可,接着说:“还有件事情想问一问你,你觉的马月生的死有没有什么可疑的地方?”
一可刚接过橘子,可是听到马月生,手突然一抖橘子掉了下来,眼睛水汪汪的:“其实我过了好几天才缓过劲,我当时没反应过来,后来才想到,法医说他房事过度,可是那天他压根就没回来,第二天回来的时候,我闻见他身上有别的女人的香水味,身上还有一根发质很好的长头发,在外边不知道和哪个女人在一起。我觉得他的死,和那个女人肯定有关系。”
梓鹤听了很有精神:“我当时收拾遗体的时候,感觉他的肌肤有些发皱,食指关节处成棕褐色,我想他的死没有这么简单。”
一可擦了擦眼角流出的眼泪,呜咽的说:“他都已经死了,过去的事情就过去吧。再说死在一个女人手里,罪应得,他在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了。”
“其实,我现在是一名侦探,当初我接近马家兄弟是为了查明一宗纵火杀人案”梓鹤将穆歌案的始末以及,自己查案为洗脱因为工作不当而造成失火的“帽子”给一可讲了一遍。
“原来是这样,这太不可思议了,我能帮你什么?”一可有些惊讶。
“我现在没有什么头绪,我有点乱,你先想想,回头你觉得对此案有价值的,等我回来你告诉我。”
在星星和唐斩的一番忙碌下,一桌子香喷喷的饭菜被端了上来。唐斩还开了一瓶长城干红,四个人刚倒上酒,准备碰杯的时候,突然“PA”的一声,整个房间都黑了起来。
“停电了,估计是保险丝又烧掉了。”唐斩在黑暗中有些埋怨的说。
随后唐斩点亮了打火机,去看保险丝,当打火机的灯光闪现在葡萄酒杯的杯壁上的时候,梓鹤又看到了恐怖的马月生的头像,那个头像异常的狰狞,带着深深的怨恨,在黑暗中梓鹤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房间里刮进了一阵冷风,吹灭了唐斩手上的打火机,唐斩又打了几次都没有点着。
房间里静悄悄的,空洞的传来唐斩点打火机的声音。
今天是马月生的头七,难道他还魂来找一可吗?梓鹤心里泛着嘀咕,把手上的佛珠拿了出来,心中又默默的念佛。
好不容易,唐斩点亮了打火机,修好了保险丝,灯光再次照耀在房间内,梓鹤往窗口望去,原来刚才那阵冷风是因为窗户没有关上。
房间里的气氛很快被星星和一可带动的欢快了起来,这顿饭虽然很可口,但梓鹤吃的是心事重重。
29 黄牛党卖票
梓鹤旅游的第一站是南京,南京城最初梓鹤对他的知晓是南京大屠杀,一场血性的屠杀,日本侵华战争罪大恶极的一个片段,也是侵华战争中最为惨烈的一笔,在历史书籍中看到的遍地横尸早已随历史在这所城市中清除,现在看到的这个城市一个现代化的城市,但是仍有历史的痕迹,正如朱自清所说“逛南京像是逛古董铺子,到处都有时代侵蚀的痕迹。你可以揣摩,可以凭吊,可以犹然遐想~~”{
白天周游完总统府、中山陵园、夫子庙、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后,梓鹤很是疲惫,但是由于住在秦淮河畔的一家宾馆,从窗口看到秦淮河上的夜色,想想古时人们常说的“秦淮夜色”,梓鹤想去看一看,当年的那些秦淮河的歌妓们是随着河水东去了,还是后继有人,当然只是去看一看。
冲完凉之后,梓鹤从房间走出,此时已经是4月,天气凉爽,到了秦淮河边上,夜里的秦淮河被彩灯装点的依然韵味十足,河上有彩船荡漾,但是风姿卓越的那些秦淮歌妓,已经随着秦淮河水,随着历史的远去而远去。
漫步在秦淮河畔的街头,微风徐徐吹来,卖鸭血粉丝店铺里的香味弥漫在整条街上,行人们络绎不绝、熙熙攘攘,这反而使梓鹤感到孤独起来,突然他看到了一女孩带着帽子背影和芦荟一般,可是转眼间已经被人流淹没了身影,梓鹤揉了揉眼睛以为是自己看错,想想自己可能有点想她了,她是多么好的一个女孩,那么质朴可爱,在误会发生后,梓鹤给芦荟发了很多解释的短信,但是都是石沉大海鸦雀无声。现在不知道她在做什么~~~~
梓鹤在路边喝了一碗美味的鸭血粉丝汤之后,就慢慢的往宾馆的方向走着,这是一种孤单,可是这种孤单的时候他又想起了芦荟,想起了她那带着牙箍的笑容,是那么的可爱,如果她能在就好了。
到转角的时候,在一个酒吧的门口,拥挤了很多的人在排队,梓鹤很好奇,靠近了过去看,发现有的人受伤还拿着海报和LED灯牌,在灯牌上他又看到了那个歌星的名字“赵山河”。梓鹤不在淡定了,难道作为赵山河名下的工作人员,她也在这里吗?他马上向人群中挤去,他要买票,他要进场,他希望能够再次碰到她。
可惜当他挤到门口售票处的时候,售票处旁边无情的立着一个牌子,上面残酷的写着“票已售完”。
他灰溜溜的从门口退了出来,这可如何是好,如果芦荟真的在里面,自己却又进不去,怎么能见到她,他站在酒吧门口附近,左右徘徊着,踱着步子,在想是否有别的途径能进入或者能见到芦荟就可以。难道他只能在出口等赵山河的演出团队散场吗?
一个40岁左右模样的中年人走了过来:“你要票吗?”
他从思索中赶忙抬起头:“什么票?”
“当然是巨星赵山河的演出门票了?”年轻人很自豪的说。
“真的假的,多少钱一张?”梓鹤欣喜的问。
“当然是真的,1500元,要不要?”中年人可能有点冷晃着身子说。
“怎么这么贵啊,这样的酒吧就要1500元一张票,在A市看也未必有这么贵吧。”梓鹤以为这个票贩子在坑他是外地的。
“全场只有800张票,这还贵,这么大牌的歌星,你知道多少人想看都看不上,原价也要500元,入场还送4瓶百威啤酒四个小吃的。”票贩子以为自己的票很值钱,理直气壮。
“那你也不能拿三倍的价钱来骂啊,你这不是抢钱吗?”梓鹤很大声的说。
“抢钱?你不要别人有要的,很多人都大老远的过来看,刚才有两个韩国的歌迷过来买的票,人家路费多少,想追星还抠门。回家看电视区吧!”票贩子用一种鄙视的眼光看着他,然后转身要走。
他有点生气,他最讨厌的事情就好似比恶人瞧不起他,再说自己真的很想试一试是否能够见到芦荟。于是他很快的从身上点出了1500元给了票贩子,一把抽过门票,然后往酒吧门口的人堆里扎去。
在梓鹤前脚刚走,票贩子嘿嘿笑:“小子就知道你怕激将法,中招了吧。”然后把钱装进兜里,继续开始逢人就问要不要票。
他进去后,赵山河已经开始唱第一首歌,显然赵山河的歌声很有感染力,在台上也是王者风范,整个酒吧里的气氛简直嗨上了天,就连工作人员也忘记了工作的身份,跟着全场大喊着:“赵山河很给力,赵山河我爱你!”
虽然梓鹤的目的是为了寻觅芦荟,但是依然被音乐所吸引,竟然全神贯注的投入到了聆听与欣赏之中。
他正要去后台找芦荟的时候,却在观众席的另一端座位上看到了一个他以往认识的人,就是那个以前给他面试过的孙小帅,也是和芦荟一起在公园打羽毛球的那个男人。
他停了下来,思考着,会不会这个人也是来找芦荟的?他的直觉告诉他是。就是不是,只要芦荟在这里,她肯定会过来会一会这个认识的人。于是他回到了原位,装作听演唱会,默默的观察着这个男人,等待着芦荟的出现。
在会散场的时候,芦荟终于过来了,脸上挂着笑容和那个男人有说有笑。
芦荟在散场之后,先是在场外和孙小帅一起吃了点夜宵。
吃完饭后,孙小帅结完帐之后,问芦荟:“我从国外给你带了一份生日礼物,你生日的时候,我正好出国了,可是遗憾的是我我今天没有带过来,而且明天我就要走了,你方便的话,可不可以跟我一起去取一下?”
她略为的思考了一下:“行,那我一会取完东西打车回来!”
两人打了辆出租车,停在了一家四星酒店的门口。两人肩并着肩,刚进酒店,一辆出租车停在了酒店门口,梓鹤着急忙慌的下了车,看着两人的背景,拉低了帽檐跟了尾随跟了进去。
30 险些被强暴
进了孙小帅的房间,芦荟的眼前一亮,在插上取电卡的那一刻,整个房间都亮了起来,这是一间套房,房间的桌子上放着两支红酒和两个高脚杯,然后从房门口一直延续到餐桌,都是用LED的小灯铺成的小路,还有一组“生日快乐”的灯圈。
芦荟一下被眼前惊呆了,对孙小帅说:“谢谢你啊,你很浪漫。”
他牵着她不自然的手,走到了餐桌前,为两只高脚杯注上酒,然后递给她一只,温柔的说:“生日快乐,只不过这个祝福有点晚!”
她很不自然,感觉很别扭,但是勉强的挤出一丝的微笑:“谢谢你,我的朋友,如果这个布置给你的女朋友应该更贴切。”
她慢慢的泯了一小口,他则是很饥渴的样子,一饮而尽。他从桌子上精美的小礼物包装盒中取出了一个灯光下璀璨的钻戒,深情的单膝跪下,举起戒子,带着炽热的眼神,温柔的对她说:“嫁给我好吗?我爱你!”
她楞在了那里,不知道如何是好,惊恐的对他说:“对不起,我们只是朋友而已,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和你结婚,我们只是很普通的朋友而已。”
他用手抓住了她的手,哀求着:“求求你,嫁给我好吗?我真的很喜欢你。你就嫁给我吧!”
她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眼前的这个男人,好像吃错了药,竟然莫名的跟她求起婚来,两人只不过是经常在一起打打羽毛球,她试图将自己的手挣扎出他的狼爪,可是却死死抓住,她开始急躁不安:“对不起,你可能多想了,我们只是一起打羽毛球的球友,我没有要做你女朋友的意思,更没有过要嫁给你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