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一世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杰克-第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在每一个运营高峰,他都以微笑和热情面对乘客,高声地向大家说着爱尔兰人特有的恭维话。而在家里的时候,父亲总是表现得非常安静、内向,这正好和他在火车上快乐的性格形成了鲜明对比。这一点总是激怒母亲,她会抱怨说:“你为什么不带一点在列车上瞎扯的废话到家里来呢?”事实上父亲很少这样做。      
  父亲是一个辛勤的工人,他工作的时间很长,而且从未耽误过一天的工作。如果听到了坏天气的预告,他总是让母亲在前一天晚上开车把他送到车站。他就睡在列车的一节车厢里,这样明天就可以随时准备上班了。      
  父亲很少在7点以前回家,通常是母亲开家里的车到车站接他回来。父亲回来的时候,腋下总是夹着一捆火车上乘客们丢下的报纸。所以从6岁开始,我每天就可以了解到时事和体育新闻了,多亏了这些被遗弃的《波士顿环球报》(Boston Globe),《先驱报》(Herald),《记录报》(Record)。每天晚上读这些报纸成为了我毕生的一种嗜好。直至今日我仍然读新闻成瘾。      
  父亲不仅让我开始知道了在塞勒姆外发生的事,还以切身经历教会了我艰苦工作的价值。此外,他还做了另一件影响我一辈子的事情—他将高尔夫球介绍给了我。父亲告诉我说,他列车上的那些大人物谈论的话题总离不开他们的高尔夫球赛。他觉得我有必要学学高尔夫,而不是现在我总在打的棒球、橄榄球和冰球。当球童是邻居中大一些的孩子做的事情。于是在父亲的怂恿下,我很早就开始了,9岁时,我在附近的肯伍德(Kernwood)乡村俱乐部当了一名球童。      
  我对父母的依赖到了令人难以置信的地步。很多次母亲出去接父亲的时候,列车老是晚点。那时我有十二三岁,而列车晚点会使我疯狂。我会跑出屋子,到拉维特街上看他们是否已经出现在回家必经的拐角处。我的心怦怦乱跳,担心他们会发生什么不测。我不能失去他们。他们是我的一切。      
  然而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因为母亲将我培养得健壮、坚强和独立。她总是担心她会死得很早,成为夺去她家里所有人生命的那种心脏病的受害者。在我15岁以前,母亲总是鼓励我要学会独立。母亲曾经让我一个人独自去波士顿去看球赛,或者去看一场电影。我当年觉得自己这样真是很酷,但每次母亲出去接父亲回来特别晚的时候就又不是了。      
  塞勒姆是一个让男孩子们茁壮成长的好地方。这是一个有着强烈的工作道德和崇高价值观的城市。在那个年代,没有人给自己家门上锁。星期六的时候,父母们甚至都不担心他们的孩子什么时候会去城里的派拉蒙,在那里,25美分可以让你看上两场电影,吃一盒爆米花,而剩下的钱还足够你在回家的路上再去买一个冰淇淋。星期日,教堂总是爆满。      
  塞勒姆是一个斗志旺盛、竞争激烈的地方。我喜欢竞争,我的朋友们也一样。我们每个人都是运动员,在一起玩这个或者那个体育项目。我们组织自己的棒球、篮球、橄榄球和冰球比赛,比赛的场地是“大坑”,这是北街一块被树和后院包围的尘土飞扬的平地。每到春天和夏天,我们就将地面上的碎石扫走,然后分组分队,有时甚至排出自己的联赛赛程表。每天我们都会从大清早一直玩到晚上9点差一刻钟的时候,这时候城中心的汽笛声会响起,意味着我们该回家了。      
  那个年代,一个城市里有好几所社区学校,这使得每一种运动都有着激烈的竞争—即使在小学的校园里。我在由6人组成的皮克林语法学校橄榄球队中做四分卫。我动作慢得可怜,不过我的胳膊非常强壮,还有两个队友相当能跑。我们在皮克林获得了冠军。我还是我们棒球队的投手,学会了如何扔出曲线球和下坠球。      
  然而,上了塞勒姆高中以后,我发现自己在橄榄球和棒球项目中早过了巅峰期。我的速度太慢了,没法玩橄榄球。而我在12岁时投出的具有杀伤力的曲线球和下坠球,到了16岁的时候也没有任何突破。我投出的快球甚至击不碎一片玻璃,击球者只需坐在原地等着球来就行了。我在高一时担任首发投球手,到了毕业班的时候,变成了坐冷板凳的替补队员。非常幸运,我还可以成长为一名还算不错的冰球手,担当了高中校队的队长和主要得分手,不过到了大学我的速度仍旧是我继续提高的主要障碍。我不得不放弃。      
  真要感谢高尔夫球,一项不需要速度的运动。是父亲早年的鼓励使我到肯伍德乡村俱乐部当了一名球童。每到星期六的上午,我的朋友们和我就会在绿草坪公墓大门外的马路沿上坐着,等待某一个高尔夫球俱乐部的成员用车载上我们,带我们去几英里外的高尔夫球场。在最炎热的夏季,我们总会溜到一个我们称做“黑岩石”的僻静地方,脱光衣服在丹弗斯河游泳降温。      
  不过更多的时候,我们都是坐在绿草如茵的小山上,等着球童的主管—“雅士”思威尼(Sweeney)喊我们的名字。思威尼一头鬈发,带着一副眼镜,又高又瘦,每回他将球杆袋从球童小屋里取出来,摆在半扇门上,然后叫道:“韦尔奇!”这时我就会马上丢下手中的扑克或者是摔跤比赛,去看自己有什么任务。      
  几乎所有人都想给雷·布莱迪(Ray Brady)背球杆,因为他是整个球场上给小费最慷慨的人,而当时小费一般都给得很少。否则的话,你能指望的就只有每18洞所得到的1。5美元了。我们实际上是为星期一上午工作的,那时工人们都在修缮场地。这是球童们的上午,因为这时我们可以用我们捡到的高尔夫球和粘上的坏球杆打上18洞。我们一般在拂晓的时候就会赶到那里,因为他们会在中午的时候准时把我们赶走。      
  当球童给我带来了赚钱的机会,更为重要的是让我学会了这种运动。同时我还得以见到一些成功人士。通过观看人们在高尔夫运动中的一些动作,我还发现高尔夫既可以使一个人表现得优雅,又可以使他显得很愚蠢。      
  除了当球童外,我还做过其他一些工作。有一段时间,我送过《塞勒姆晚间新闻》(Salem Evening News)。我曾在假期的时候到本地的邮局干活。有三年时间,我还在艾塞克斯街上的索姆·麦肯商店卖过鞋,报酬以抽取佣金的方式支付。每卖掉一双普通鞋,我们可以得到7美分。如果你卖掉的是11号的“怪模样”鞋—一种白边、紫色鞋尖的鞋,你就可以得到25或50美分。那个时候,为了得到这额外的25美分,我总要把鞋拿出来,把它们穿到一双臭脚上,并称赞说:“您穿这双鞋真好看!”      
  曾有一份暑期工给了我一个深刻的教训,说服我去做那些我不想去做的事情。我在塞勒姆的帕克兄弟(Parker Brothers)玩具厂操作钻床。我的工作就是拿一小块软木塞,用脚踩踏板,在软木塞中间钻一个洞,然后再把软木塞扔进一个纸板做的大圆桶里。每天我都要做好几千个这种玩意。      
  为了打发时间,我总是做一种游戏,就是在领班来将盛木塞的大桶倒空之前,尽量将桶底填满。但是我很少能成功。这非常令人沮丧。每次回家我都感到头疼。我很讨厌这样。这份工作我坚持了不到三个星期,但学到了很多东西。      
  小时候我的鼻梁上就架上了眼镜。在我还没到可以工作的年龄以前的每年夏天,塞勒姆操场上的玩伴们会搭乘一列特别列车去缅因州一个叫老果园海滩的游乐园玩。这是我们整个夏天的一个亮点。我们一般早上6点半上车,两个小时以后到达目的地。我们在游乐园的两个小时里多次乘坐过山车,每个人身上带的5美元左右的钱就花得差不多了。      
  我们还有一整天的时间,但是这个时候已经身无分文了。伙伴们和我于是在沙滩上搜寻可以回收的空瓶子。我们挨个儿询问在沙滩上洗日光浴的人是否有空瓶子。一个瓶子卖2美分,这样我们就有足够的钱去买热狗,并且在回家之前还能再多坐几回过山车。      
  另一方面,我从来没有觉得穷困。我并不极力地奢求什么。我的父母为我作出了许多牺牲,为我买最好的棒球手套,买最好的自行车。我的父亲还允许母亲对我溺爱,而且丝毫也不居功自傲。母亲的确溺爱我。      
  母亲带我到芬威公园的露天看台去看特德·威廉姆斯为波士顿红袜队镇守左外野。她会下午早早地开车到学校来接我,带我到乡村俱乐部,这样我就可以比别的球童来得早些。作为一名虔诚的天主教徒,她总是带我到圣·托马斯使徒教堂,这样我就可以在6点的弥撒中做一名圣坛男童,而她坐在教堂左边的第一排长椅上祈祷。      
  母亲是我最热情的啦啦队长,她曾给当地报纸打电话,要求他们为我的一点点成功—无论是从马萨诸塞大学毕业还是获得博士学位—发消息。然后她将这些剪报贴在一个剪贴簿上。在这方面母亲一点都不感到难为情。      
  显然,母亲是我们家维持纪律的人。一次,我的父亲看见我在他的列车上,那次是我和几位同学逃学到南波士顿去庆祝圣派特里克节(St。 Patrick誷Day)。父亲当着我的朋友的面什么话都没有说—尽管我们当时都在喝着50美分一瓶的廉价麝香葡萄酒。      
  不过父亲简单地将这件事情告诉了我的母亲,母亲把我叫来,狠狠地惩罚了我。还有一次,我没有去参加圣坛的男童排练,而是去我家附近的梅克公园结冰的湖面上玩冰球。玩的过程中,我一个不小心掉到了湖里,搞得全身湿透。为了掩饰所发生的一切,我脱下我的湿衣服,将它们挂到树上,然后在下面生起一堆火烤衣服。在1月的严寒中,我一边打着哆嗦,一边等着衣服干透。      
  起初,我认为这是一个相当聪明的掩饰办法。不过这种想法在我一跨进家门口便荡然无存。      
  我母亲只用了一秒钟就闻到我衣服上的烟味。逃避圣坛男童的活动对于母亲这样一个人来说真是一件大事,她平时要将耶稣受难像挂在墙上,手持念珠祈祷,还把我们教堂的老牧师詹姆斯·克罗宁神父尊为圣徒。于是她让我坐下,逼我做忏悔,然后自行实施惩罚:把我脚上的湿鞋脱下来,用力地打我。      
  虽然母亲很严厉,但她同时也是一个“温和的人”。有一次,那时我还不到11岁,我在经过本城的狂欢节队伍中偷了一个球。你知道,就是那种你可以扔出去,将金属的牛奶瓶从底座上打下来赢得一个“丘比特仙童(Kewpie)”玩具娃娃的球。      
  没过多久,母亲就发现了这个球,并问我球是从哪儿来的。当我承认这是偷来的时候,她便坚持让我到克罗宁神父那里去,把球还给他,并忏悔我所做的一切。因为所有的牧师都认识我这个圣坛男童,所以我相信,我在忏悔室里一张嘴,他们就会认出我来。我很害怕他们。      
  我问母亲能否将球扔到北河(North Canal)里去,那是一条穿过城镇的混浊的小河。和她谈判了一番之后,她同意我这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