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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传统中的教会规章制度,这种倾向有把信仰的中心从上帝那里转移到教
会那里的危险。这似乎偏离了信仰论和神救论,提高了教会组织的作用。信
仰论主张把宗教看作一种信仰的活动,而不是一种理性的活动。对上帝应该
是信仰崇拜,不是对上帝进行解释。上帝是永恒的、智慧的和一切美的创造
者,所以上帝具有原动的特性,人间的智慧只是被动的,是神意的授予。这
样,上帝、耶稣、人和人的罪恶就组成一种复杂的关系,上帝是创造者,或
者是“创造者的创造者”,这种创造活动是连续的,永久的,包括宇宙、人
类如何围绕神意而运转。耶稣基督是上帝心爱的圣子,他具有救世主的含
义,因为他以一种肉体受罚的经验过程完成一种精神性的人类原罪洗涤的复
杂工作,并通过向人类传道,向人类展示一种基督徒的生活,使人类回归上
帝。耶稣基督因此是救世主,通过他的拯救,那些负有原罪的人们才能重新
回到神的身边,重新加入神的世界改造工程。
“行为称义”的观点,过分强调了人的特殊性和自由度。按照罗马教会
的解释,神是根据自己的样子来创造人类的,所以人不同于其他物种,他具
有理性、道德性、自由选择能力和创造能力。信仰论认为这种自由意志最难
掌握,如果误解和滥用,就会堕入罪行之中,这是人类获得原罪,被赶出伊
甸园的原因。行为论和信仰论因此对立,后者主张放弃人的自由度。罗马教
会倾向于承认这种自由度,但又认为这种自由度不是掌握在个别基督徒那
里,而是掌握在教会手中:必须通过教会才能使人进入道德生活和基督徒生
活。在中世纪后期,真正具有自由的不是个别的基督教徒,而是掌握教会大
权的罗马教廷。罗马教会把基督徒的自由度,简化为是服从教会还是拒绝服
从教会。如果服从,就是好的基督徒。如果对教会规则不够恭敬,就成了宗
教异端。宗教异端不同于异教徒,它是指非正统的、错误的基督徒,罗马教
会对他们采取了镇压态度。异教徒指的是信仰其他宗教的人们,如土耳其的
伊斯兰教徒。这样,中世纪后期的罗马教会就成为上帝和人之间的一种中介
机构,人必须得到教会的批准才能进入天国。这就是所谓“教皇掌管进入天
国的钥匙”的说法。
(2)中世纪后期罗马天主教会的组织和教仪
中世纪时,教会建立了同世俗政权十分相似的教会等级制度。由教皇为
首的罗马教廷成为基督教世界的最高统领。历史上罗马的教皇,原来只是古
代基督教会在罗马、耶路撒冷、安提克、亚里山大利亚和君士坦丁堡的五大
主教之一,只是因为罗马城曾是罗马帝国的首都,故而使罗马主教的声望权
力日益盖过其他的主教们。历代罗马主教一直追求宗教权力和法律权力,自
称是西方教会的领袖,并是使徒彼得的继承人。在教皇利奥一世 (公元440
—461年)的时候,主教成了教皇,并正式成为西方基督教的领袖。47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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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罗马帝国崩溃以后,西方的基督教会就由罗马教皇来统领。
为了管辖教会的地方事务,教会在有基督徒生活的地方(中世纪的天主
教基督徒主要是在西欧、中欧和北欧)建立了省区、主教区和教区。这起源
于罗马的传统。罗马帝国时,在各个大的城市设有总督,往往管辖一个行省
中的许多城市和地区。在总督之下有各级地方官员,他们的驻地也往往在中
等的城市。与此相适应,教会在各个大城市中,也设立大主教辖区。省区系
一较大的区域,以一重要城市为中心,受大主教的统辖。主教区系省区的一
部,包括一市镇或一城邑,连带四周的乡村,受主教的统辖。教区则从主教
区中划出,通常只有一个教堂和到教堂集会的人们所住的村落,或城邑的一
部分。每一个教区里面有一位神父,主持弥撒礼和种种圣礼。在重要的教区
内,也许会有副神父和会吏。这些教士——大主教、主教、神父和会吏——
合在一起,称为教职团或世俗的教士。他们有世俗的称谓,是因为他们在世
俗社会居住和工作的缘故。这样的一种教会体系,渐渐遍布了欧洲各地。他
们服从上级教会的领导,最后的权力集中于罗马教皇。
中世纪天主教会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清修教士或隐修教士,包括
修道士、托钵僧和女修道士。他们脱离世俗社会,按照宗教的清规过活。中
世纪的修道士教会有好几个派别。
本尼狄克特派的修士和修女住在某个修道院里,通常拥有大农庄和地
产,遵守第六世纪本尼狄克特所定下的教规。僧侣耕种土地,抄录书本,管
理学校和慈善机关。大多数的本尼狄克特派的修道院和女修道院是独立的团
体,每院由自己的主持统辖,主持除忠顺教皇外,不属于任何其他人。但是
克吕尼的本尼狄克特修士则联合为一个团体,由一个机构统一加以统辖。
在12世纪时兴起了骑士团。骑士团是依据军事标准组成的,它追随于
十字军之后,照料生病和受伤的士卒,以及卫护与基督一生有关的圣地。这
个团体中又分出神庙骑士团和条顿骑士团。
托钵僧或称乞食团,起初没有定居,随处漂泊,向民众传授教义,依赖
于人们的周济布施得以生活。13世纪以后渐渐兴盛,包括:一、法兰西斯派
或小托钵僧团,它的创造人为阿西济的法兰西斯(1182—1226年),其主要
的活动是提倡谦虚精神,以爱护贫穷人民来劝说世人;二、多米尼克派或布
道团,由注重实际的多米尼克 (1170—1221年)创建,主要从事传教事业。
中世纪后期,教会的主要任务是提供人们宗教生活,它指导宗教的仪
式,执行各种圣礼,并且努力促进教徒的信仰。封建制度兴起后,对教会产
生影响。教会卷入政治漩涡,在教育、司法等方面执行了世俗职能。中世纪
的基督教因此带有封建意识的成份。它教导穷人和富人之间差别的形成是一
种天意,教徒应该服从宗教权威和世俗权威的统治。虽然教会的利益同世俗
封建主的利益有所不同,但教会渐渐获得一种精神上的号召力和世俗的权
力,如教皇能够调动教徒们进行十字军的东侵。教会还对善功进行解释,把
参加弥撒、为教会捐款、朝圣等都说成是善功的具体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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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突出教会的神圣作用,教会开始强调宗教仪式在得救中的作用。根
据通俗的理解,仪式具有豁免人的罪行的作用,意味着教会的神职人员,如
教皇、主教和教区的神父,都具有举行圣仪、洗涤人类罪行的能力。仪式有
很多种,最主要的是洗礼、坚信礼、忏悔礼、圣餐礼、临终涂油礼、圣职礼
和婚礼七圣礼。洗礼是诵读某种经文,用水洗净一个儿童的原罪(指亚当遗
下的罪)和以前所有的罪,使他成为一个基督徒、上帝的后裔和上天的子孙。
洗礼通常由神父执行。坚信礼通常由主教给青年涂油,付以圣灵,使他们成
为成熟而健全的基督教徒。忏悔礼是特别重要的圣礼,它的作用是解除在洗
礼后所犯的罪恶。要想得到这种忏悔圣礼,这个教徒必须追问自己的良心,
忏悔自己的罪恶,决定不再冒犯上帝,向神父口述自己的极大罪恶,由神父
解除其罪行,履行神父所制定的特殊的悔罪苦行,如朝拜教堂、祈祷或赈济
等。圣餐礼是用供神用的酒和面包,因神父或主教的语言,神奇地变成基督
的血和肉体,为信徒共同所接受。“弥撒”的意思就是指圣餐祭礼的完成。
这个词的拉丁语原意就是“好!已经完成了!”由教会中的神职人员在圣餐
礼完毕时喊出,后来引伸为在教堂举行宗教仪式。临终涂油礼是神父们用圣
油涂在将死的信徒身上,加强力量,使他很快的复原,或快乐地死去。圣职
礼包括主教委任神父或教堂其他神职人员,赐与他们神力和权威,去履行他
们的神圣的职务。婚礼是男女自己在基督教婚礼下结合的圣礼,经此圣礼
后,婚姻就非人力可以解除。这样,宗教仪式就渗透到人的生活的每个重要
时刻,紧紧地束缚了人的思想和活动,使人的一切都要服从教会。不参加圣
仪的人被认为是反对基督教的人们,在中世纪的欧洲很容易受到非难,这
样,教会的势力就膨胀起来。
与教会崇拜相联系的是对善功的强调。善功就是做好事,它却使基督徒
精神化的生活变得世俗化。人们很容易认为只要做好事,就能灵魂得救。然
而,什么是好事?标准又掌握在罗马教廷那里。教皇宣布十字军征战是一种
善功,向教会缴纳什一税也是一种善功。这样,对善功的解释,就紧紧地同
罗马教会的世俗利益联系了起来。罗马教会发明了功和过的标准,利用这些
功过格来确定谁能够进入天堂,谁不能进入天堂。人类的过失就是人的堕
落,被解释为是魔鬼的作用。所以,人的生活成为一种考验,如果教会认为
是功大于过,说明人相信的是上帝,这样就可以免遭地狱之灾,进入天国福
地。可见,这种善功说,是突出教会的权威,成为其控制基督徒来满足基督
教会利益的一种手段。
为了使人们相信教会的神性,教会提出了许多禁欲主义的主张。例如:
神职人员不能结婚,僧侣们需要有特定的训练,有拉丁语基础及讲解《圣经》
和举行圣仪的能力。只有这样,才显得僧侣同世俗之人有很大的区别。这些
做法使得中世纪后期的欧洲分为圣俗两界,后者的精神和行为实际上是受前
者控制的。
中世纪后期,罗马教会竭尽全力来建立大一统的基督教王国,罗马教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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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图把自己的权力凌驾于各个国家的主权之上。在中世纪封建割据状态时,
各国的主权问题比较模糊,国家的地域原则和民族心理尚未健全,所以教会
有可能发展它的世界教会王国的计划。在近代前期,这种做法就受到世俗统
治者的反抗。另一个基本的趋势是教廷的世俗化,教廷要求每个僧侣过禁欲
生活来提高教会的威望,但教廷本身却十分世俗,不仅拥有了大量的财产,
还建立了法庭、军队和税收。在意大利的罗马还建立了教皇国。这样,上层
和下层僧侣之间,宗教理论和教会实践之间,僧侣和俗人之间,就产生尖锐
的矛盾。在近代前期,这种矛盾变得无法调和,一方面,人民普遍不满教会
的世俗化,另一方面,王权强大和民族国家的兴起,导致了王权和教权之争。
这样,无论是在信仰问题上还是在政治结构问题上,教会都陷入了危机。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