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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屋2001-02-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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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字一共有多少?《康熙字典》收了四万七千多字;台湾出版的《中华大辞典》收了五万字;日本诸桥辙次著的《大汉和辞典》收了五万三千多字。(此外有上海出版的《汉语大词典》,未说明所收单字的数目;还有《汉字大字典》,我未看到。)一般认为,现在汉字总数已超过六万个,大大超过了实际的需要,因此绝大多数都已作废。这六万多字都是在一个小方块内凭着笔画部件的错综复杂而又有规律的组合而互相区别的。这还没有穷尽变化的可能;如果需要,人们还可以创造新的汉字。可以说,汉字是最经济地利用了有限的空间来传达最多的信息。
  中文的“家”字,英文作family,两相比较,汉字高些,但短些;英文词扁些,但长些。要是词组,这个差别就更大了。“北京工艺进出口集团公司”在英文里是Beijing
  Arts and Crafts Import and Export Group Corporation,长多了。阅读时两眼进行横向扫描,其上下宽度通常大于一个字母。这样,在一个长度单位中,汉字比蟹行文字有更大的信息量,因为它利用了后者未能利用的上方空间,相当于“宽带”。一篇中文文章,译成英文,行数就要增加许多,变长了;反过来,英文译成中文,篇幅就变短了。这意味着阅读同一篇文章的中英文版本,前者花的时间较少。
  因为有些名词太长,英语就不得不大量用缩写。“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英语作the
  Chinese People's Political Consultative Conference,缩写作CPPCC。可是人们常常弄不清那几个字母代表什么而苦恼。中文简写作“政协”,人们一看就知道是指什么。现在英文缩写大量流行,特别是信息技术的缩写词汇用得多,常常使人眼花缭乱,不记得它们本来是代表哪几个字了。
  我们国家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各地方言差别很大,像福建话、广东话,北方人就很难听懂。汉字的另一个好处,就是不管各地方言如何不同,都可以使用相同的字,这有利于统一文字。如果使用拼音文字,那么首先要解决一个学习普通话的问题,而推广普通话并不比扫除文盲容易。中国历史悠久,古今语音变化很大,但是商周的古文我们现在仍能读懂,这不能不归功于汉字。此外,汉字既可横写,又可竖写,这比只能横写的拼音文字要灵活。像楹联就只能是竖写。书脊上的书名,也是竖排看起来方便。许多外文书脊上的书名都是和书脊平行的,如果竖放在书架上,就常常要歪着头来看书名。至于汉字书法还是一种艺术,就不必说了。
  汉字因为是方块字,排起版来很整齐,也不用像西方的文字那样,为了转行,有时不得不把一个词分成两截。但汉字的缺点也由此而来,遇到双字词或多字词的情况,不能连写,也没有大写小写的区别,有时就会误读。在信息处理方面,汉字恐怕还是不如拼音文字方便(但用汉语拼音文字代替方块字并不能解决这个问题)。汉字有难学的一面,尤其对西方人如此。因为不是拼音,就不容易记住读音,书写也麻烦;但汉字也有容易学的一面,它并不要求掌握那么多的词汇。国家语言工作委员会编辑的《现代汉语常用字表》列出了二千五百个常用字,占实用文字的百分之九十七点九七;如果再加上次常用字一千个,那么这三千五百字就占实用文字的百分之九十九点四。也就是说,认识了三千五百个汉字,就可以阅读一般的报纸而没有什么大的困难了。学英语要掌握多少词汇才大体够用呢?一九九五年新版《CollinsCobuild英语字典》把英语中的常用字分成五级,共一万四千七百字;据它的调查统计,这些字占口语和书面语的百分之九十五。若要达到百分之九十九点四,当然还要认识更多的字。两相比较,学中文需要掌握的词汇不是少多了吗?
  学习中文需要认识的字较少,这是因为,每个汉字既有本身的意义,又可以用单个的汉字来构成很多的双字词和多字词。即使是第一次见到这些词,也可以凭构成它的单字猜到其意义。英语一般来说就不是这样。英语称牛是ox,这是通称,也称阉过的公牛,如果是没有阉过的就叫bull;母牛是cow,小牛是calf,而牛肉叫beef。鸡叫做chicken,公鸡叫做cock,母鸡叫做hen,小鸡和鸡肉都叫做chicken。还有:羊是sheep,而公羊是ram,母羊是ewe,小羊是lamb,羊肉是mutton。Sheep是指绵羊;如果是山羊,就叫goat。这些相关字无论从字形还是发音来说,都不相干,必须硬记,麻烦死了。中文就容易得多。一个“肉”字,适用于一切肉;而不管是什么动物,是雄的就在名字前加“公”字或“雄”字,是母的就加“母”字或“雌”字,是小的就加“小”字,不必另造新字。因此,汉字就不需要那么多字。相形之下,英语的字就多得多。一九二八年的《牛津大字典》(The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连同它后来的“补编”,共收词五十万。一九六一年的《韦氏三版新国际英语词典》(Webster's
  Third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收词达四十五万。
  当然外文里有“前缀”和“后缀”,还有字根,也可以帮助学者了解其字义,但究竟不如汉字容易。复合造词的方法,德文里用得较多,但因为是蟹行文字,就拉得很长。如食品杂货店Lebensmittelgeschaeft是由三个词合成的:Leben(生活)+Mittel(手段)+Geschaeft(店),就比较长。人寿保险公司Lebensversicherungsgesellschaft;也由三个词合成,就更长了。再如“汽车挡风板”的德文是Kraftwagenwindschutzscheibe,中文和德文都是由五个字构成,意义相同,但德文和中文比较,岂不是太长了吗?
  以上写的,是多年在心头积累的一些想法,拉杂写出,希望得到方家的指教。

  书架或者书房的话题

  
  ? 涂吉安
  《新华文摘》二○○○年第六期“漫画之页”栏目,选载了一组题为《专访》的漫画。只有两幅,上一幅:电视台节目主持人与摄像师煞有介事地进行专访,大班桌后,一位大官或大款面对话筒谈笑风生,在他身后是一排靠墙而立顶着天花板的书架,架子上满是砖头一样厚的大部头书籍,可见被访者在学养方面是很有份量的;第二幅,采访结束,皆大欢喜,主持人与大款或大官握手告辞但还没有离开,一个助手模样的人已经将被访对象身后的“背景”整个儿卷了起来,露出让人忍俊不禁的真相:书架与书是画在纸上贴在墙头的“布景”!
  《专访》的解剖刀直指时下盛行的假新闻,这个假是访与被访者合谋的产物。毕竟到了抛弃“知识越多越反动”“读书无用”论,走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时代,造假专家们不得不在书架或书房上做文章,让大官或大款看上去“满腹经纶”的样子。
  这组漫画使我想起叶灵凤在《书痴》短文中提到的一幅铜版画,那是另一种典型。叶灵凤从辽远的纽约买来一张原版的铜刻,是麦赛尔的《书痴》,价格不菲。画面是一间藏书室,四壁都是直达天花板的书架,在一架高高的梯凳顶上,站着一位白发老人,他胁下夹着一本书,两腿之间夹着一本书,左手持着一本书在读,右手正从架上又抽出一本。她写道:“天花板上有天窗,一缕阳光正斜斜的射在他的书上,射在他的身上。”
  这幅《书痴》版画,我没有看过,但通过叶灵凤的叙述,看到了一个可敬的长者,在贪婪地汲取知识。那种可笑而可爱的样子,以及那一缕阳光,都让人感动。
  白发老人在四壁书架中孜孜探索,大款或大官在纸画的书架前作秀,都涉及书架或书房的故事。周作人在《书房一角》自序中说:“从前有人说过,自己的书房不可给人家看见,因为这是危险的事,怕被看去了自己的心思。这话是颇有几分道理的,一个人做文章,说好听话,都并不难,只一看他们读的书,至少便颠(掂)出一点斤两来了。”最初看到这段话时,我以为说得“颇有几分道理”,继而深入地想一想,又觉得世事并非如此。
  就拿我来说吧,也算个读书人,不抽烟不喝酒,一有钱就买书,虽然到目前还没有自己的书房,积存的书倒有不少,足可排满七八个大书架。常有朋友来小坐,为了怕他们把自认为紧要的书籍借了去,有不少书我是不上架的,藏在书桌里或床底下,也就是说,书架上的书并没有反映“自己心思”的全貌。即便我共产主义精神大发扬,不怕别人把我手头急用的书借走,把藏书全都摆放出来,因我兴趣广泛的缘故,我读的书比较杂,也就不怕被“看去了自己的心思”,何危险之有?早些年我上北京组稿,到一些大作家家里走一走,免不了看看他们的书房或书架,发现他们同我一样的“小儿科”,早就把我想找来一睹为快的书“坚壁清野”起来。
  文人读书历来神往两种意境,一是“红袖添香夜读书”。佳人相伴夜读,究竟是看人还是看书?事实是,心猿意马之中,书是看不进去的。古代文人“寒窗苦读”累得紧,便幻想“红袖添香”来哄骗自己,一般是做不到的。到了今天,这一景况更难出现。不要说红袖添香,不拖你上夜总会、
  迪士高舞厅、 卡拉OK厅、 保龄馆……不添烦乱,能一块儿聊聊天,就很不错了。让佳人夜晚陪你苦读,女性的自我权益不给保护,去去,门都没有。退一步来说,这时所读的书多半男女双方都觉得有“性”趣,也就不会公开放到架上去的。二是“雪夜闭门读禁书”。禁书有两种,一是政治的,一是道德的。除非雪夜关起门时才拿出来的书,平日里藏得非常严实,连妻儿都不让知道,比藏私房钱还要来得机密。这种人的书房你看了半天,也未必能掂出主人的斤两来。
  如今,更难说了。就在前面所引的叶灵凤的文章中,她还激愤地说:“至于暴发户和大腹贾,为了装点门面,在旦夕之间便会拥百城,那更是书的敌人了。”这种为了“装点门面”而设的书房或书架,主人是巴不得别人去看的,回收几句恭维,说他有文化或注重文化,也就满足了他的虚荣心。有时为了炒作自己,便会如《专访》漫画中的大款或大官那样,买通媒体往自家脸上贴金。
  不过,仔细想想,不能仅仅批评“暴发户和大腹贾”,我们又怎么样呢?钱歌川教授认定:“一般人买书,大都是拿来作装饰品的,永远陈列在书架上,很少拿到手中来读。”(《读书的习惯》)我们不也是或多或少存在此种陋习吗?也是可以归之于“一般人”中的。现代书商,更是推波助澜,什么“礼品书”“豪华版”,一套一套的,极尽精美之能事。有些书籍的策划,原本就不想让你“拿到手中来读”的,又不是工具书,也弄得那么厚那么沉,里外三层的封套、包皮、包书纸,发誓不让人捧读,而且定价昂贵,也只有束之高阁充实门面,才对得起这笔钱。欧阳修平生所作文章多在三上,马上枕上厕上。一般文化人也喜欢利用“三上”读书,捧着豪华大部头书在公交车上展读,拿起大部头豪华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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