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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董氏年已近六十岁。]
[董氏河北广川人,生于高帝九年,以治《春秋》公羊学,孝景时征为博士。《汉书·匈奴传》称董仲舒亲见四世(高帝、文帝、景帝、武帝)之事。]
丞相卫绾奏:“所举贤良,或治申、韩、苏、张之言,乱国政,请皆罢奏。”制曰“可”。除儒学外,贬黜诸家不用其为从
政致仕之术。自此令始,学百家言者只能为杂家立说,不能作求仕之道。
此即“独尚儒术”之意。但并非灭废百家或不许民间研习百家也。国家官方之主流意识形态与民间非正统意识形态之区别,亦由此为始。
初征以公孙弘为博士,董仲舒为江都相,严助为中大夫。
[何按:至此武帝乃一改汉初之宗黄老轻儒政策。]
(《史记·黥布传》记:高祖语随何,“为天下安事腐儒?”郦食其传记“高祖好溺儒冠。”陆贾传记“陆生时好前称说诗书,高祖骂曰:乃公马上得之,安事诗书?”汉书儒林传记“孝文本好形名之言。及至景帝不任儒者,而窦太后又好黄老之术,故博士具官,未有进者。”)
举行皇帝大婚大典,册立陈阿娇为皇后。
2月,行三铢钱。
夏4月行新政。诏立学校之官。
5月,诏修雍之祠,开立乐府,征各国及民间乐曲入礼部。
[《汉书》卷二二:“乃立乐府,采诗夜诵,有赵代秦楚之讴。以李延年为协律都尉,多举司马相如等造为诗赋,略论律吕,以合八音之调,作十九章之歌。]
赦吴楚七国奴输在官为隶者。
6月,奉窦太后命,免丞相卫绾,退老归。
[荀悦《汉纪》:建元元年冬十月,诏:举贤良方正。丞相卫绾奏:“所举贤良,或治刑名纵横之术,徒乱国政,罢之。”春三月,赦天下,赐民爵一级。民年八十年二算,九十复甲卒。行三铢钱。
夏四月,诏:民九十年已上复子若孙,令奉供养。
五月,诏修山川之祀。]
以窦婴为丞相,田汀尽U早何反蠓颉M蹶拔芍辛睢K煊嫱菩行轮萍叭寮艺巍*
以桑弘羊为侍中,入宫主司财计,时年仅13岁。
[《食货志》:“弘羊,洛阳贾人之子。以善心计,年十三傅中。”洛阳乃周公所建居殷贵族之名城,在汉代亦为通都大邑。“东贾齐鲁,南贾梁楚”,商业最为发达。吕不韦失相后曾谪居洛阳。贾谊亦出身“洛阳少年”。]
秋7月,诏罢苑马以赐贫民。
议设立明堂,以朝诸侯。
为此征询百官及博士议。然皆不明古之明堂礼制,乃遣使征鲁申公。申公,宿儒,曾从学于荀子。通明堂、巡狩、改历、服色从古制。申公乃赵绾、王臧之师也。
[申公,儒林列传作申培公。《集解》引韦昭曰“培,申公名。]
[儒林传:“武帝初即位,王臧乃上(尚)书宿卫。累(上书当作尚书,堂阁之号。)迁,一岁至郎中令。(引)及代人赵绾亦尝受《诗》申公,为御史大夫。绾、臧请立明堂,以朝诸侯。(用尊皇威也)不能就其事,乃言师申公。于是上使束帛加璧,安车以蒲裹轮,驾驷以迎申公。]
[何按:立明堂之制,欲以订诸侯朝觐之礼。盖武帝登基年少,诸侯王或为叔,或为从兄、兄长,蔑其年少而不尊。
建明堂朝觐之制,序上下尊卑之礼,有尊隆王权之作用。因之,要不要立明堂,此遂成为当时政治斗争之一大焦点。
又儒家尊周礼,尚宗法及父权。而道家法殷礼、宗法不明、母权舅权为重。此亦当时儒道间之一大争端。立明堂即立礼法,故明堂之制乃为当时政治斗争之焦点。]
[《史记·平准书》曰:“至今上(武帝)即位数岁,汉兴七十余年之间,国家无事,非遇水旱之灾,民则给家足,都鄙廪庾皆满,而府库余货财……”《盐铁论·国疾》载大夫之言曰:“文景之际,建元之始,民朴而归本,吏廉而自重,殷殷屯屯,人衍而家富。”“建元之始,崇文修德,天下乂安。”
冬十月,诏丞相、御史、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诸侯相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丞相卫绾奏:“所举贤良,或治申、商、韩非、苏秦、张仪之言,乱国政,请皆罢。”奏可。
武帝即位之初,议立明堂。遣使者安车蒲轮,束帛加璧,征鲁申公。四方士多上书言得失,自衒鬻者以千数。]
是年,内史宁成得罪下狱。旋逃去,在乡租陂田数千顷,役使贫民数千家。数年,积资数千万。
汉武帝新传之汉武帝生平大事年表 18岁 建元二年(B139,王寅),18岁。
武帝于本年始,开始大刀阔斧地推行一系列新政。计其大者有:
(1)令列侯归就国
(2)除关传,禁行旧制,各国交通可自由出入
(3)仿周礼立汉制
(4)贬谪诸窦宗室“毋(无)节行”者,削除其贵族属籍。
[《通鉴》记:“魏其、武安侯俱好儒术。令列侯就国,除关(除割据)。以礼为制,以兴太平。举谪诸窦宗室毋节行者,除其属籍。时诸外家为列侯,列侯多尚宗室,皆不愿就国。以故,毁新政日至窦太皇太后。
太皇太后好黄老之言,而魏其、武安、赵绾、王臧等务隆推儒术,贬道家言。是以窦太后滋不悦。]
冬10月,窦太皇太后数次折阻新政,御史大夫赵绾上书,请“诸政事毋奏东宫(东宫,即窦氏太皇太后所居地)。太皇太后闻之大怒,密访绾、臧阴过以让上。遂下狱,皆自杀。
继之而废王、赵辈关于立明堂等诸议。王臧乃武帝为太子时之师傅,帝竟不能保全之。王臧早年与赵绾同受《诗》学于鲁申公。申公亦得罪遭谴而免归故里。
[《汉纪》:
二年冬十月,丞相窦婴、太尉田汀悦狻*
御史大夫赵绾,郎中令王臧下狱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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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婴请无奏事太皇太后,又罢窦氏子弟无行者,绝属籍。故毁谤日至。(何按,《史记》谓赵绾、王臧。此谓婴。)窦太后怒,皆抵之罪。明堂遂不立。]
[《汉书·郊祀志》:“武帝初即位,尤敬鬼神之祀。汉兴已六十余岁矣,天下乂安。缙绅之属皆望天子封禅改正度也。而上向儒术,招贤良。赵绾、王臧等以文学为公卿,欲议古立明堂城南,以朝诸侯,草巡狩、封禅、改历、服色殊就。窦太后不好儒术,使人阴伺赵绾等奸利事,按臧、绾。臧、绾自杀,诸所兴皆废。]
以太皇太后命,免丞相窦婴、太尉田汀ス偌揖印*
太皇太后乃以石建为郎中令,石庆为内史。
3月,以太常柏至许昌为丞相。(大尉一职空缺不置。兵权乃由窦太后自主之。)
始置茂陵。
[《汉纪》:春二月丙戌朔,日有蚀之。
三月已末,太常许昌为相。罢太尉官属丞相。
夏四月戊申,有星如日夜出。
徙郡国豪杰于茂陵。
河内郭解在徙中,卫将军为言解家贫,不应徙。上曰:解布衣,极至使将军知之,此不贫也。(按:此纪有误。时卫青未为将军。《史记》记为解说项者乃王太后。迁徙郡国豪强事在元光元朔年间也。]
至此,武帝建元新政皆废,此乃“壬寅”间一次政变也。事变后,武帝易服外出游猎。不复问国之大政。
纳卫子夫为夫人。
[《汉书·外戚传》:建元二年上巳节,武帝拂霸上,过平阳公主。(主乃武帝姊,平阳侯曹寿妻。寿,曹参曾孙也。)主引见所侍美人,皆不悦。
既饮,讴者进,帝独悦子夫。帝起更衣,子夫侍尚衣轩中,得幸。还出欢甚,赐平阳公主千金。主因奏子夫入宫。
子夫上车,主抚其背曰:“行矣!强饭勉之。即贵,愿无相忘!”入宫岁余,以陈后妒,为宫婢,不复见幸。
后武帝择宫人不中用者斥出之,子夫得见,涕泣请出。上怜之,复幸。遂有身,尊宠。召见其兄卫长君、弟青侍中。子夫生三女,元朔元年生男据,遂立为皇后。]
以卫子夫同母弟卫青为“建章监”。(官名,武职。即皇宫侍卫队长。)旋迁太中大夫、典护军。
[建元二年春,青姊子夫得入宫幸上。陈皇后,长公主女,无子,妒。长公主乃使人捕青,青时给事建章宫,未知名。长公主执办青,欲杀之。其友骑郎公孙敖与壮士往篡取之,以故得不死。]
[何按:建元新政仅行一年而失败。当时诸窦氏外戚及诸刘氏宗室贵族暗中向太皇太后提出了更换皇帝的要求。武帝之所以得到保全,主要靠窦氏长公主之迴护。]
[据《通鉴》记:“帝之为太子,公主有力焉。及即位,妃为皇后。窦太主恃功,求请无厌,上患之。皇后骄妒,擅宠而无子,与医钱凡九千万,欲以求子,然卒无之,后宠渐衰。
母王太后谓帝曰:“汝新即位,大臣未服。先为明堂,太皇太后已怒。今又忤长公主,必重得罪。妇人性易悦耳,宜深慎之。”上乃于长公主、皇后稍加恩礼。
何按:以王太后之尊而必须面诫武帝,警示其不可忤窦氏而致“获重罪”。于此言可见当日武帝面临窦太后之下,所处局面之危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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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初置茂陵邑,徙郡国豪强于茂陵。( 徙豪强,没其田产,以其所占田非命(名)田也。所以田产得充为公田,后用以赐封军功得爵者。“命,谓爵命也。命家,谓受爵命一爵为公士以上,令得田公田,优之也。”“一爵曰公士者,步卒之有爵为公士者”。公士乃武帝时二十等爵之第一级,是免徭役成为自由民之条件。)
[《平准书》:“当此之时,网疏而民富。役财骄溢,或至兼并,豪党之徒武断于乡曲。物盛而衰,固其变也。]
任司马谈为太史丞,督建茂陵。
[何按:太史令隶属太常(司徒)。司马氏世为史官,善占星风水之术,故以督造陵寝,掌风水也。司马谈《论六家要旨》自述其学术由来云:“太史公学天官于唐都,受易于扬何,习道论于黄子。”司马谈先世是世家贵族出身,其意识形态亦偏向于道家。]
[又,太史公亦掌天下财计,则相当于今之审计署长。财长事则丞相兼之。如淳引《汉仪注》:“天下计书,先上太史公,付上丞相。]
以吾丘寿王为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