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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心又当如何满足呢?当人对问题尚未充分了解前,答案的正确与否并不重要。在这种情况下,物质或精神的奖励经常是最有效的方式。因为在没有养成自信心之前,人皆崇信权威,奖励是权威者肯定其价值的具体表示。只是应该注意奖励的时机,千万不可让受奖者误解或养成习惯。
直到今天,我的兴趣还是太广,偏偏时间太少,对计算机的责任始终无法推卸。计算机占掉了大部分的时间,其它能分配的就不多了。
离开台北时,我买了不少油画材料,满以为每个星期天都可以誊出来画画。孰知人算不如天算,每次一拿画笔,总是身不由己,被计算机缠得动弹不得。
音乐、艺术是最不能轻忽的情人,她们没有三从四德的观念。只要三天不见,她们就背叛了你,偏偏她们又令人难以割舍,打从灵魂深处,一声声孤独的祈祷,无不渴望着她们的抚慰。理性与感性的人生,毕竟是两条互相偏离的航道。
一般说来,维持兴趣最理想的条件,当然是有利可图,“利”是生存的保障,能终日生活在有兴趣的事物之中,谁不向往?可是人很难控制自己,再有兴趣的事,日子一久,变成了例行工作,就会心生厌烦。最糟糕的是有些人只顾兴趣,做起事来,兴致冲冲地,先做他有兴趣的,其它便丢到一旁,不加理会。这种人多半只顾自己,不切实际,终生难有一点成就。
不论做什么,也不论喜不喜欢,能够创造自己的兴趣,才是一个人成功的秘诀。其方法是在工作时,先用心了解工作的性质,再设法把工作做得又好又快。人只要把心力投入工作中,自然而然会产生一些疑问,譬如怎么样才叫“好”、“快”?用什么方法可以达到?在这种目标的驱使下,为了要解答这些疑问,就会产生好奇。这时人的意识被思考占据了,取代了烦恼厌恶的心绪,兴趣之引人入胜,正是如此。
不过,要小心慎估自己的能力,目标不要订得高不可及,一旦不能达到,就会泄气。也不能订得太容易,那样没有挑战性,又给自己一个自我敷衍的机会,最后一定不了了之。我曾看过一种狗拉车比赛的节目,人坐在车上,用竿子吊一块肉,悬在狗的面前,狗看到肉就追,车子也就被拉着前进。如果肉吊得太远,它可能失去了兴趣,再如果被它一口咬到,则目的已达,自然就不拉车了。
人生说穿了正是如此,自己在自己前面悬一块肉,可望而不可及,总比被别人鞭策愉快些。虽然我们经常只是为了生活而工作,但是创造一点兴趣,给自己一个学习磨练的机会,比起满心烦苦,从早上煎熬到晚上,厮混一辈子,岂不是要好得多?
《道德经》第十三章曰:“宠辱若惊,畏大患若身”。人生是个试场,对一般人而言,生老病死是考题,畏大患若身是考不及格。对真有根性的人,《易经》才是考题,考的范围就是宠辱、得失。
考完试,心情轻松,才有机会观察身边事物。
有一只三个月大的小白流浪狗,有一天钻到我们院子里的车子底下,死赖着不肯走。来者是缘,缘聚都兰山下,故此沉冰玉将之命名为“都都”。
都都从来不随地大小便,除非是吃太饱了,它吃饭也从不挑剔,把地上的饭粒舔个精光。它不喜欢洗澡,从来不接近浴室,喜欢以穹天大地为床,不肯进入为它准备的狗舍。一听到门口有摩托车声,它就会躲到门后,等车过去后,兴奋地在车后狂追狂吠,捉狭那些可怜的骑士。等到要挨打时,它就会赖在地上,装出一副乖宝宝的模样。
我们还收留了一只小黑狗,在腹部被汽车辗伤后,我们在路边捡回来的一条小命。偌大的庭院,两个狗东西就像游手好闲的武士一样,每天从前院追逐到后院。凡是可以动的蜥蜴、爬虫与老鼠,甚至于能飞的麻雀和蜻蜓,都是它们幸福童年的玩伴。
初来时,叶乡长好心送来一只活公鸡,我们不忍杀害,便放养在院子里。几个月下来,那只鸡长得生猛雄俊,每天天还没亮,便煞有介事扯开嗓门鬼叫。后来有了狗,狗不容鸡,鸡比狗凶,常常追得一院子鸡飞狗跳。我们决定把鸡杀掉,由我面授机宜,临时教了小封两手刀法。
杀鸡时,我在厨房烧开水,突然觉得院子里寂静无声,出外一看。小封满身是血,手提菜刀,身后躲着缩头缩脑的沉冰玉,另一边是王传宏,一副准备跑百米的姿态。而在小封面前约五尺处,伫立着那只羽毛倒竖,精神抖擞,脖子上鲜血直冒的无头小公鸡!
它显然不了解,为什么这些平日仁至义尽的无尾动物,会不顾日日啼晨的苦劳,下此毒手?都都也不解,何以它的玩伴一到我们手中,就血流五步!
由于沉红莲不忍遗弃都都,两年后搬家时我们把它带到了杨梅,不仅玩伴没有了,活动空间也受到很大的限制。幸福童年的记忆变成它对自由的渴望,经常头靠着纱门,鼻子不停的向外闻。一见门口车子发动了,就开始哭闹蹦跳要坐车。但是生存的依赖,又驱使着狗性必须适应人类。由点点滴滴的证据,我才看出了狗与人、人与人之间的异同。
我一直在寻找“人为万物之灵”的证据,但一直只能证明人是万物之一,人有何德何能自喻为万物之灵呢?我试着先在狗身上,找出其与人相同之处。
狗的自私与人无二,它从来只顾自己的需要,而不管别人是否方便。狗的愚昧也与人一模一样,遇事没有大脑可用,该叫时不叫,不该叫时喊声震天。它也怕寂寞,和人简直不分上下!从早到晚只知吃喝玩乐睡,还得有人或有狗陪着!
像这样的“狗东西”,为什么会博得人的欢心呢?
在都兰的别墅没有装电铃,由大门口到屋内大约有八十公尺,都都便成为活动电铃。其次,它能抓蛇、捉老鼠、把鸡赶得满天飞。山边多蛇,经常在我们面前蜿蜒来去,都都一发现蛇后,便在一旁狂吠不已,我们这些迟钝的人才有机会把蛇除掉。
都都还会骗取人的感情,它不记仇,不记恨,人被它缠得烦了,大吼一声,狗立刻挟尾而去。下一刻,它又偷偷地望着人,要人替它按摩,而且不断的位移,让你按摩身上不同的地方。它也会看人的眼色,每当人的眼睛闭着,它知道在一旁守候,眼睛一张,它立刻摇尾而来!
这些特性都是社会性群居动物,基于“领域”所养成的习性。领域是指群居动物生活的环境,它们依赖环境中的资源生存,为了生存就必须占有并保护其领域。人的领域是以家为单位,狗在原野中也有它的“家”,被人豢养后,则以人的家为家。
人因为社会性其它功能的发展,渐渐失去了一些感官上不常用的本能,诸如听觉、嗅觉等的远距遥测。狗则需要食物、抚慰,除了人以外,其它的动物不可能提供。
因此,双方一拍即合,人们爱狗其实是爱自己。人们称道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其实是说“最忠于主人的动物”!人即使是被豢养,还是有分辨心,还有是非感,不像狗,与人混熟了它便不叫了!
狗辨识人的方法也是我研究的对象,我先前以为狗只用鼻子,后来发现狗鼻子仅在它贴近对方或是黑暗处视线不能及者才用到。我经常在二楼窗户旁,只露出一个头来,而它在院子里,一眼就能分辨出来。为此,我的视觉辨识模式是以人头为一个辨识单位,只要看到了两眼的相对关系,就可以把面部的特征转化成数据结构。
生物的演进方式实际上与人写作文章或是程序无异,因为有缺点,所以要不断地调整改进。调整乃根据相互的需要,狗要的只是生存,人要的则比较多。这又是一种适应的法则,要求多的一方必须有更多的能力,才能施舍一点点就能交换更多的报酬。
我又有了结论,人之灵,在于自知之明,人知道对万物的需求,也知道如何施舍。反之,自以为有灵却无自知之明,不愿下功夫培养自己的能力,却一味要求他人,这种人与狗就很相似了。不同的是狗很容易满足,招之即来,挥之即去,是狗之“忠实”。今人则忠实于名财,忠实于权势,忠实于人者已不多见矣!
住新店时,有次我们家院子里爬进了一只很小的巴西乌龟,大约只有三公分长。一个珍贵的生命,只因它长得可爱,就此变成了人类的玩物。
我把它养在案头,利用一个小小的盆景,为它特设计了一个小池塘,还有假山小树,喂它吃肉松。我发觉它也有“制约反应”,每当我要喂食,一拿起肉松盒子,它就四脚划动,漫步如飞,直扑到盆边来张望。它每次都会回到小池塘中进食,进食完了,又爬到我面前来。
它那两只小眼睛,又是怎样辨识的呢?因为解析力有限,我仅试验过它对动态的反应。我用牙签插着肉松,在它面前晃动。发现除了食物的形状外,移动的速度非常重要,太快它置之不理,太慢它也兴味索然。
后来我收集了一些孑孓,放在小池里,原来它的视力完全符合生存的需要。这时,但见它精神奕奕,上下翻飞,一点也不笨重迟缓,直到孑孓都进了小胃,池中没有动静为止。是了,视觉辨识是能量的变化,是生存的保障,一物克一物,靠的就是辨识!
那时,我们每周两次讲习电影主题与技巧。我要测试小乌龟的距离感,便把它放在手心中,面对着远处的电视,它居然能把头固定对着屏幕,随着转动!实在难以思议,学生们看了无不称奇!为什么呢?
它太乖巧了,不吵不闹,每天只伸着一颗小头,两只像是笔尖般的眼睛,黜黑而深邃,凝视着小树。有时我想知道它在想些什么,它也会探出头望着我,一动也不动。我们很有默契,天地之间,显然只有我们大小傻瓜两个!
它饿了就吃,饱了就睡,一副得道者的模样。沉红莲也喜欢它,常请去她那里作客。她可以一手握着乌龟,一手打键盘,有时也会让小乌龟爬爬键盘。到了进食时,我们都抢着喂它,只要它的头一伸出来,就会有肉松送上嘴。
我曾看过一个理论,说是野生动物不可能长得过胖。只可惜它已经有了家,一个过于宠爱它的家,结果胖得四只脚不能着地。冬眠不久,便寿终正寝。
那是段难忘的经历,自从它冬眠后,沉红莲便天天检查它的情况。有一天我突然听到她的悲呼:
“小乌龟死了!”
我心中一惊,很久很久以来,我的内心平静如水,从不曾被外界的事物干扰过。但那一剎,我呆住了,心中彷佛是一张白纸。直到沉红莲把玻璃盒子捧过来,里面赫然就是那只已经干扁的小乌龟,我定了定神,机械般地说:
“是死了!”
“怎么会呢?你不是说它在冬眠吗?”
“是的,它先我们而去了!”我答非所问,心中在想,这个弱小的生命断送在我的手中,难道不是罪过吗?当然是的,我此刻的悲伤,不正是我的忏悔吗?
是吗?这只是矫情,我难道没有残害过生命吗?人类为了生存,难道不是不断地残害着其它的生命吗?如非我,这只小乌龟还不见得会活到今天。一只小乌龟与一条金鱼有什么分别呢?一条金鱼与一条餐桌上的鲤鱼,又有什么不同呢?
我痛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