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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嫂,既然想让俊儿习医,在药堂里认药是最快的,我当年习医时也是从药堂做起的,这是百仁堂的规矩。”秦泊南也不生气,淡笑说。
大太太见他语气坚定,沉默了一会儿,软下声气央求道:
“既如此,俊儿就交给二叔你了,还望你看在你过世大哥的情面上,好好教他些本事。”
秦泊南一边说“大嫂放心”,一边送大太太出去。大太太临走前摩挲着秦俊的脖颈安慰嘱咐了好一会儿,才恋恋不舍地离开。
对一个十五岁的少年,这样的溺爱实在有些过了。
母亲走后,胖少年也不主动说话,只是缩在门口怯懦地埋下头,忸怩地接受旁人的注视,让阿依忽然有种“他没事吧”的担忧。
芳怜厌恶地哼了一声,她是个不善表达喜欢却能很清晰表达讨厌的女子。
“芳怜大姐,怎么了?”阿依疑惑地问。
“东家也太好性了,明明知道那大太太心里在打什么算盘,却还是让那小子进百仁堂里来了!”
“什么意思?”
芳怜看了她一眼,顿了顿,冷笑:
“东家的母亲只是续弦,大老爷才秦家的嫡长子,但因为大老爷资质平平,老老东家留下遗言,待东家弱冠之年将百仁堂交给东家打理。后来有天大老爷和东家喝了一夜酒,早上突然就死了,大太太一口咬定是东家害死了大老爷,后来仵作判定是饮酒过量致死大太太才消停,但东家一直对大老爷死在身边感到愧疚,对他们母子百般纵容。秦俊是长房独子,大太太死皮赖脸让儿子进百仁堂什么意思不用脑袋想都知道,也不看看自己儿子是不是那块料!”她不屑地啐了一口。
阿依眨眨眼,觉得个中缘由有点复杂。
“你!去教那小子研药!”芳怜命令。
“为什么是我?!”阿依指着自己的鼻子问。
“因为看他那种扶不上墙的样子我会想踹他,你想看吗?”
“……”阿依去教导秦俊了,因为她实在不敢想象自己旁观芳怜痛殴长房大少爷的画面。
秦俊是个胆小软弱的少年,阿依却并不讨厌他,因为他虽怯懦理解能力也不强却十分听话,无论她说什么他都乖乖地听努力地做。当然连阿依这个半调子都有感觉,秦俊在医药上的确没有天赋,且他的学习能力似乎比常人要慢半拍。
芳怜光在旁边听着阿依一遍遍不厌其烦地重复教授都快抓狂了,再一次佩服她那比城墙还厚的耐心。
午休时间,大家都出去吃饭,芳怜还在进行收尾工作,秦泊南忽然走进来,打量了一圈,问:
“解颐呢?”
“去吃饭了。”
“她没在饭堂。”
“咦?她明明是第一个出去的。”
“她最近应该吃不下饭才对。”秦泊南摩挲着下巴,自语似的说。
“啊?”
“没什么。芳怜,我打算减少解颐在药堂的时间,今后她在药堂的安排你就帮她重新计划一下吧。”
芳怜眸光一闪,沉默良久,低声道:“东家,解颐是女子。”
“你也是女子。”秦泊南微笑。
“所以我才……”她的心理情绪忽然很激烈,然话说到一半却卡住了。
“解颐她没有那么脆弱。”他笃信地说。
芳怜看了他一阵,忽然满腹沉重地抬起头,深深吸了口气。
“芳怜,你也差不多该好好想想了,再这样下去……”
“东家,我猜解颐这会儿说不定已经回饭堂了。”芳怜打断他轻声道。
秦泊南望了她良久,无奈叹息,转身,顿了顿,低声说:
“芳怜,放弃上天赋予你的天分是在消耗你宝贵的生命……”
芳怜抿抿唇。
第四十一章 一起去喝茶
不到半个时辰,阿依就已经体验到继那个血夜以来最壮烈的心理的冲击!
此刻她正站在四街之外的郑屠户家后院,目不转睛地旁观完了杀猪的全过程。
是的,她请求曾经去百仁堂治脚伤的郑大娘,请她允许她来她家观看杀猪。郑大娘虽然对她的这个要求匪夷所思,还是点头答应了。于是阿依自许久前的杀戮之夜、昨日的惊悚之夜后,视觉再一次被鲜血残酷地洗礼。
从最初猪垂死的哀嚎让她心生不忍,到残忍而惨烈的宰杀过程令她差点昏倒,再到最后的分解处理让她连昏过去的力气都没了,但她依旧坚定地站在猪栏边直到最后一刻。对血和尸体内脏的恐惧是她必须要克服的,一切先从猪开始。
肉铺伙计对她能坚持到最后佩服得五体投地,他们此刻看她的眼神俨然是强烈的崇拜。阿依的五感似乎受到重创,除了神经末梢在不自觉地颤抖,其他部位似完全封闭,连呕吐感也变得迟缓起来。
郑大娘把她拉进屋里,冲了一碗糖水给她,这是百姓家最好的招待,阿依虽然觉得腻得慌,还是道了谢,接过来小口地喝。
“解颐姑娘,你这到底是为啥啊?”由于之前郑大娘因崴脚行动不便,阿依经常来给她换药,郑大娘很喜欢她,因此对她的反常很是担心。
“我在百仁堂做事,明明想像先生那样治病救人,却很怕血……”
郑大娘恍然点头,顿了顿,不赞同地劝:
“大娘好管闲事,跟你说这些你也别嫌烦,你在百仁堂是好,可毕竟是姑娘家,将来终是要嫁人的,又何必把那些当正经事做,本本分分地配几年药,以百仁堂的名气,将来还能愁嫁不到好人家吗?”
阿依明白她是好心,埋头不语,顿了顿,问:
“大娘,我明天能再来吗?”
郑大娘看出她的倔强,无奈点头。
回去的路上阿依依旧两腿发软,脚底下如踩了棉花般发飘,慢吞吞地走在热闹的大街上,眼前时不时血红一片,胃里还在翻江倒海。就在这时,不远处传来一阵骚乱,三个鲜衣怒马的男子卷着呼啸的风纵马飞驰,惊得两旁百姓纷纷倒退。为首一匹通体雪白的骏马上冷艳的紫色异常醒目,他的骑术似乎很好,嚣张地驰骋在这样拥挤的街道,竟没有撞翻一只筐一摊菜。
骏马没有任何减速,眨眼间飞驰到阿依面前,若是往常她早躲开了,但因为今天腿脚发软,连反应也慢了半拍,等意识到危险时白马已经窜到面前。她顿时惊骇地瞪圆眼睛,惨白着脸,想退开却挪不动半步。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马主人猛地一拉缰绳,白马一声响亮的嘶鸣,紧接着腾空而起,竟从她的头顶飞跃过去!
后面两匹马及时刹住脚,在离她半步远的地方焦躁地踏步打响鼻。
阿依瘫坐在地上,心脏狂跳,她不是不想站起来,而是已经软得连手指都抬不起来了。
“你这个女人,看见马来了也不知道躲,傻呆呆地站在路中间做什么,吓了本大爷一跳,真是……”嚣张的声音自头顶传来,唇红齿白的娃娃脸少年叉腰站在她面前,生气地训斥,话未说完已经被扯住衣领甩一边去,接着紫色的袍摆填满阿依的视野。
她顺着名贵的丝绸华服向上望去,映入眼帘的是一张美丽却比杀猪画面还要惊悚的脸。
“我又没撞到你,你坐在地上干什么?”墨砚黑着脸问。
阿依仰着脸直勾勾地看着他,平声回答:“我站不动,想歇一会儿。”
墨砚青筋狂跳。
阿依望着他的脸,漆黑的眼珠子也不动,胃里再次翻腾,她捂住嘴唇别过脸去干呕起来。
墨砚霎时脸黑如炭,这情形让他不得不多想,看见我的脸让你恶心吗?!
阿依摇晃着站起来,这两天受了许多刺激,身体有些吃不消,勉强定定神,一言不发地转身,想回去泡杯茶压压,刚迈开步子,后衣领很熟悉地被人拽住,墨砚从牙缝里阴恻恻地道:
“你想去哪,上次的事你该不会已经忘记了吧?”
“三哥,你认得她?”娃娃脸一听来了兴致,挤眉弄眼地问。
墨砚一记眼刀飞过去,墨矾缩了缩脖子。
阿依被拽着后领子,从袖袋里慢吞吞地摸出钱袋,倒在掌心里数着铜板。身穿玫瑰色孔雀花纹束腰织锦长袍的林康不顾墨砚要吃人的眼神,摇着扇子凑过来帮她一起数,数来数去才三枚铜板,喝茶都不够。
林康眉角狠抽,笑嘻嘻问:
“姑娘,你想买什么,我买给你如何?”
阿依看了他一眼,胃袋翻滚,再次别过脸干呕了下。
林康青筋一跳,顿了顿,皮笑肉不笑地说:“姑娘,你似乎身体不适,莫不是害喜了?”
阿依瞥了他一眼,硬邦邦地回答:“你才害喜了。”
林康再次额角狂跳,轻佻扬眉:“男人是不会害喜的。”
被无视的墨砚头顶以肉眼可见的状态迅速聚集起乌云,上面还密布着蓝森森打着火花的闪电,黑着脸将她的身子转过来,冷冰冰地盯着她。
阿依看了看他,又看了看手心的铜板,忽然提议:
“大人,你若不放我走,不如我们凑份子去喝茶吧。”
用三文钱凑份子,你还真机智,墨矾和林康同时在心里想。
墨砚望着她手心里的铜钱,有种想吐血的冲动。
“好啊好啊,那我们就凑份子去喝茶吧。”林康率先赞成,笑嘻嘻说。
悦然茶楼。
满满一杯姜茶喝下肚阿依才觉舒坦了些。
墨砚黑着脸坐在一旁,感觉对面林康和墨矾的目光刷子似的在两人之间扫来扫去,越发恼火,冷冰冰地道:
“你们两个够了没,不是要去清凉寺吗,还不快走!”
“说好三人一起去的,就我们两个有什么趣,再说我们怎么能放你和小姑娘单独相处呢,会坏了人家名节的!”林康一脸纯良地笑道。
“就是就是!”墨矾点头如啄米。
墨砚脸色更黑,三个男人一个姑娘名节会更坏吧,看着已经喝光第二杯茶的阿依,这丫头似乎并不明白这一点。
第四十二章 第一次诊脉
墨砚沉着脸喝茶,有墨矾和林康在,他也没法去跟阿依算她迷晕他还把破麻袋套在他头上的账。
半壶茶下肚,恶心感终于散去,阿依长长松了口气,不经意望向窗外,对面一品斋前装饰典雅的油壁香车吸引了她的目光。让她注意的并非车子的华美,而是一个婆子正抱着一个三四岁的小男娃下车,小娃绫罗裹身,粉妆玉琢,十分可爱。二人下车后,马车很快离开,让她惊讶的是,婆子并未将小娃抱进酒楼,而是将他放在楼外的台阶上坐下,自己进去了。
这也太随便了吧,就不怕孩子被拐走吗?
“上次分别的匆忙,在下林康,还未请教姑娘芳名?”林康一副吊儿郎当的花花公子姿态,笑嘻嘻问。
阿依一愣,收回目光看了看他,疑惑反问:
“上次?我们之前见过吗?”
轻浮的笑脸瞬间僵硬,并寸寸龟裂,最后碎成渣。
墨砚的黑脸差点破功,以喝茶掩饰,努力克制不断上扬的嘴角,墨矾却已不厚道地爆笑出声。林康脸黑如炭,咬牙指着墨砚道:
“上一次在护国候府门口和他一起,那次可是我先下车的!”
“哦。”阿依对于不重要的事物和不愿记住的东西向来都会选择性忘记。
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