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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二人的母亲已经六十多岁了,而五弟陈本忠也已经快要三十岁了。陈母之前的身份虽然是人质,但是一直被张作霖好吃好喝的供着,身边还有两个伺候的丫鬟,也算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了,这十几年非人般的日子已经让老太太落下了一身病,身体是一天不如一天了。
这一年,老太太生了一场大病,眼见得剩下的日子不长。她的身体每况愈下,让兄弟两个焦急不已,可是着急有什么办法呢?谁都有死的那一天,只不过是兄弟二人不愿意接受罢了。
老太太最爱吃的食物就是饺子,陈母也自知自己时日无多,躺在病床上的她向兄弟两个人提了一个要求,希望能够在临死之前再吃一顿饺子,她已经十几年没有吃过了。
如果是在别的地方,兄弟两个就是砸锅卖铁也能做出这顿饺子,可是在这里却不行。抗日战争全面爆发之后,大米、白面、肉类、白糖以及其他的一些东西都成为了军需品,这些东西寻常百姓就算是有钱也买不到,何况兄弟两个还没有钱。
别说是饺子了,就连玉米皮子做的窝头兄弟两个也只有过节的时候才能吃到一个,可就是这样的窝头两个人都不舍得吃,他们先给自己的母亲,母亲吃饱了之后他们再把剩下的窝头小心翼翼的收起来,直到窝头快要坏了的时候才不舍地吃掉。
陈母这样看似简单的一个要求,却让兄弟俩个一筹莫展。陈本忠几次的求着自己的哥哥,希望两个人能够联手去盗个墓,哪怕拿出来一样东西也好,用这东西贿赂给管理矿山的人,从他那里弄半斤白面和半斤肉给老太太包一顿饺子。
可是二哥陈本义却是说什么也不同意,父亲死之前再三的嘱咐,绝对不让陈家的后人再去盗墓,陈本义不光不同意,还大骂了陈本忠一顿,说他没有良心。
为了这事儿兄弟两个没少吵架,二人之间的间隙就这样产生了。
第260章 挖坟去
看着自己的母亲一天天的卧床不起,身体状况越来越差,陈本忠开始着急起来。他几次找自己的哥哥商量,想让哥哥重拾老本行,去干一票,给自己的母亲换一碗饺子,可是陈本义就是不同意,两个兄弟为此也没少吵架。
陈本忠心里这个气啊,也不知道自己的这位二哥的犟脾气是随的谁,怎么就这么食古不化,抱着父亲的遗命不放,非得坚持他的原则。行!你坚持你的原则,我有我的想法,你不去是吧,那我就自己去!
打定了主意的陈本忠便行动起来。他找了一个与自己关系不错的矿工,两个人调换了一个班。作为代价,陈本忠帮那个小子顶了两个班才换来了他帮自己顶一次。加上自己休息的时间,陈本忠给自己挤出了将近两天的时间,于是他就带上了铁锹和自己的良民证直奔临海县。
那个时期的东北是日军的大后方,这里的种种木材和矿产资源都是前线最需要的,为了保证自己的军需产量,日本人对待这些工人并没有肆无忌惮的任意妄为,想打就打,想骂就骂。而是采用了一些安抚的政策,工人们也有自己的休息时间,也有上班下班的时间限制。
最主要的一点,工人们还有些许的人身自由。陈本忠的良民证是临海县的,也就是说在临海县的范围内,他基本上属于畅通无阻,守着关卡的人也只是简单的检查一下,并不会过多的为难有良民证的人。不过这也仅限于临海县地区,如果想要离开这里的话,没有专门的路条是根本过不了通往县外的关卡的。
一路上很顺利,两个多小时的功夫,陈本忠就来到了十几公里外的临海县,并直奔他的这次目标而去。之前陈本忠就已经计划好了,墓这个东西并不是你想要盗就会有的,何况这附近也根本就没有什么大的墓穴,所以陈本忠决定这次他不去盗墓,而是去刨坟。
两年前,临海县维持会会长马会长的独生女得了一场重病死了,当时的大核桃铁矿还派出了一支慰问的队伍前来祭典。这支队伍的人帮助马会长给他的千金挖了墓地,当时挖墓地的人就有陈本忠一个。
路上的时候陈本忠就想清楚了,虽然这个地区的一些珍贵的古玩、字画等等的东西都已经被日本人搜刮干净了,但是作为地方的维持会会长,马会长的家底应该还是很殷实的。而他的独生女的陪葬品里应该会有一些值钱的东西,一定不会那么寒酸。况且自己也实在是不知道哪里还有其他的坟可挖了,姑且就到那里去碰碰运气。
马会长千金的坟在临海县边上的帽儿山上。帽儿山是一座山名,同时也是临海县地区之前的地名,后来这里才改成的叫做临海县。这一片坟地是日本人开的,能够埋在这里的人要么是在这里死去的日本人,要么是一些大奸大恶的所谓的有头有脸的汉奸或者是他们的家属。
也正因为这片坟地比较重要,所以这里是有一个专门的看护坟地的小屋的,就是害怕有人惦记这里的陪葬品,或者是采取什么报复汉奸的行动。小屋里常年住着一个看坟地的人,不过自从这片坟地建成到现在,这里连一次被人挖坟的事情都没有发生过。
再加上有日本人的背景在那里摆着,也没有不开眼的人敢来这里挖坟。本地的人不敢挖,外地的人也进不来,所以时间一长,看坟的人经常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经常的不务正业。
巧得很,陈本忠来的这天晚上,看坟的小屋里并没有人。于是陈本忠就按照他的记忆找到了马会长千金的坟。帽儿山是一座石头山,山表层的土壤并不是很厚,所以在这里下葬的时候通常仅仅是下半棺,棺材外面的培土并没有多厚。
常年在铁矿出苦力的陈本忠虽然平时吃不饱,但是因为常年的抡着大铁锤砸石头,也练就了一身肌肉,也算是有一膀子力气。再加上手上的铁锹用着顺手,没过多一会儿的功夫,陈本忠就把棺材盖子上面的浮土全都挖开了。
开始的时候陈本忠还仗着一股子心气儿天不怕地不怕,可是当他看到了棺材的时候却已经有些后悔了。毕竟这个时候只有他自己一个人,这是他第一次单独干这种事情。之前他下墓的时候都是跟着自己的父亲和哥哥,有他们在身边,就算是看到了尸体也没有害怕过,可是现在不一样了。
强压下了心底的恐惧,陈本忠想起了自己躺在病床上的母亲,于是就咬着牙把铁锹插进了棺材盖子下面的缝隙里用力的撬了几下,随着嘎吱的一声声响,棺材盖子被他撬了起来。
陈本忠撬开的地方是棺材的末端,他这样做就是为了降低自己害怕的程度,避免看到尸体的脸。随着棺材盖子被他推向了一旁,明亮的月光照进了棺材里,棺材中的两条人腿便露了出来。陈本忠一眼就看到了尸体脚上穿着的一双红色的绣花鞋。
也许是月色关系,此时的这双红色的绣花鞋看上去格外的腥红,格外的刺眼,格外的吓人。看到这一幕的陈本忠只觉得有一道电流瞬间流遍了自己的全身。他打了一个哆嗦,吓得全身的汗毛和头发全都竖了起来,恐惧当中的陈本忠顾不得细看,随手抓起了棺材里面的一个布包,便飞也似地向山下跑去。
一口气跑了好远,直到看到了面前临海县的灯火,陈本忠才在路旁一处隐蔽的地方停了下来,躺在地上大口的喘着粗气。休息了好一会儿的功夫,陈本忠才觉得自己的魂儿回到了身上,于是他长出了一口气,慢慢的打开了手里抓着的这个布包。
布包系的很死,同时布包打结的地方已经被自己手里的汗水打湿了。费了好大的劲,陈本忠才把这个包袱打开,可是看到里面的东西之后,陈本忠恨不得扇自己几个大嘴巴子。他发现自己犯了一个非常致命的错误。
第261章 兄弟反目
但凡是盗墓的人就一定要销赃,如果从墓里盗出来的东西卖不出去的话,那么盗墓也就没有任何的意义了,毕竟大多数干盗墓的人都是为了钱。
但销赃是有很多的讲究的,通常来讲,经常盗墓的人都有自己的中间人,他把盗出来的东西卖给中间人,再由中间人找买主。这样的话中间人可以赚个差价,同时盗墓的人也可以放心地销赃,不用担心销路。
可是如果没有中间人,要由盗墓的人自己卖东西的话,那么就有一点非常的重要,那就是卖的这样东西一定不能太过显眼。所谓的显眼并不是说这个东西有多么的珍贵,有多么的值钱,而是这个东西一定不能有太过明显的标记,,或者不能是独一无二的,让人一眼就能够看出这是谁家的陪葬品,这个东西曾经属于谁。
一旦东西被人认了出来,那么马上就会有人知道卖东西的这个人就是盗墓贼了。巧得很,现在陈本忠手里布包中的东西就属于这样一样显眼的物品。布包里的东西是一条翡翠吊坠的金项链。虽然这块翡翠的成色并不算是太好,但是整条项链制作得非常精美,看上去非常的大气,陈本忠略一思索,估摸着这条项链应该是马小姐生前比较喜欢的东西,估计见过这条项链的人应该不在少数。
此时的陈本忠心里这个悔呀,怎么就那么没出息,被一具尸体穿的鞋吓成了那个德行,要是刚才自己但凡有一丝理智,就一定会想到这一点,那么自己就会挑一些银元或者是金条之类的陪葬品,也就不会在慌乱中犯这样的错误了。
陈本忠有心回去再找找其他的东西,可是看看天已经快要亮了,要是看坟的人回去的早,此时他可能已经发现这座坟被人挖了,懊恼于自己白忙活了一顿,陈本忠准备扔掉这条金项链,赶紧赶回大核桃镇。可是随后他就有了一个想法,既然这个东西显眼,那么我就把它弄得并不显眼。
陈本忠把项链上的翡翠吊坠儿卸了下来,用那个包袱包了起来,找了一个隐秘的地方买埋进了土里。随后他就拿着金链子和镶嵌吊坠的纯金外框赶回了矿山。
第二天,陈本忠又跟一个工人换了班,他换班的这个工人干的工作是浇铸铁锭。就是用一把长长的勺子把融化的铁水舀出来,然后倒进陶土的模子里,等到铁水冷却之后便形成了一块铁锭。
在浇铸铁锭的时候,陈本忠趁着别人不注意,把一个之前自己烧好的陶土小碗儿放进了铁水当中,同时把金链子和金外框扔进了这个小碗里。借助于铁水的高温,很快的,金项链和金外框便都熔化成了金水,等到金水冷却之后,那条金项链已经变成了一个金疙瘩了。
陈本忠用这个金疙瘩贿赂了当时矿山的管理人员,从他那里弄来了点白面和一小块肉,给自己的母亲包了一顿饺子,老太太吃的是心满意足。看着母亲幸福的神情,二哥陈本义也没有多说什么,没过几天,老太太就走了。憋了好几天的陈本义在老太太的坟前质问起了陈本忠。
饺子都已经吃了,陈本忠也没有什么可隐瞒的,便把事情的全部经过都告诉了陈本义。这一下子,可把他的二哥气得够呛,一顿数落不说,两个兄弟唇枪舌战,互相都骂起了火气。
“你说我错了,我错在哪里?咱爸都已经死了,你还抱着他的遗命不放,咱妈当时还活着,她就想吃顿饺子,你个当儿子的为什么不满足她,像你那样就对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