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傻强脸上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异样,这是一种极度绝望的神态,但是隐藏在表面上的不动声色之中,如同一道流星划过夜空,稍纵即逝,难觅踪迹。
“这是什么?”张小宝像捧着一个珠宝一样将这个物件捏起……
不待傻强回话,站在一旁的他老大就一个飞踢,将傻强跺翻在地!
“干你老母!”他老大怒不可遏,“老子最恨吃里扒外,没有想到这人竟然是你!”
傻强擦了擦嘴角的鲜血,笑了。
他知道,现在的状况对他来说,什么方案都不好使了,他只有庆幸,这帮蠢蛋没有意识到何队就在那个停车场里头,只要何队没有事情,他就不算完全失败。
“你妹的,死到临头还跟我装革命烈士啊!”老大作势又要动手。
“不要激动,你打死他有用吗?”张小宝的语气里透露着冷静,这反倒是更有力量,一下子就制止住了老大的进一步动作,只见这位老大毕恭毕敬地对张小宝道:“张总英明,没有想到我的手下干将真被你一眼看穿是个卧底。”
“说了多少次了,在我的地堡里,就要改个称呼,”张小宝“矜持”地说,一边还用带着手套的手捋了捋额前的头发。
“是,元首!”老大立正喊道。
张小宝满意了,摆摆手,算是回礼。
“想知道我怎么发现这人不对头的吗?”张小宝卖弄地说,“首先,他的傻是装出来的,你们能够被他蒙蔽,但是蒙不了我。”
“元首英明!”
张小宝得意地说:“我教你们平时多看些电影,你们就是不听,知道这个年头什么最稀缺吗?”
“人才!”
“不对,得具体点说,这个年头最稀缺的是有文化的流氓!”张小宝说,“凭借我的阅片量,我一眼就看出来,他的傻跟《无间道》里的傻强如出一辙。”
团伙老大懵逼,反问道:“没错啊,我们虽然电影看得不如张……哎吆妈呀瞧我这嘴!”老大赶紧改口道,“不如元首,但是《无间道》我们也有看啊,傻强我们知道这个人物,这个傻强的名号就是因为那个傻强而来的,两人都是一员猛将啊!没错啊……”说完,团伙老大摸摸光头,一脸蒙圈。
“要不说你们不注意细节呢!”张小宝现场授课起来,“电影中的那个傻强显然就是一个卧底嘛,喏,我给你们看看网上的声音”说着张小宝将自己的心爱的ipad拿出来,输入搜索……屏幕上出了这样的一段字幕:
【我觉得傻强是卧底。原因有二:第一,第一部傻强死后新闻上说他是卧底。第二,有人说原因一是警察为了给陈永仁找替死鬼,让陈继续留下来当卧底,我不敢苟同。其实原因很简单,当时知情人黄警官已经死了,谁知道陈是卧底?要是有知道的,陈还用到警局找刘建明要求恢复身份么?还有天台对决,陈说我是警察,刘问谁知道?陈无话可说,只能拔出枪在另一个警察来之后陈说他已经报警,还要带刘去见警察。这充分说明,警局无人再知道陈是卧底。无间道里如果说梁朝伟刘德华黄秋生演技10分,那傻强起码也有9。5分,在第一部傻强死了后新闻报道证实了他是一名卧底,当时陆sir和黄sir已经死了,不可能是警队为了保护啊仁卧底的身份而放出的掩护弹骗韩,最后死之前和啊仁说了几句话,“那个警察真是硬骨头,被打了10分钟、10分钟!他什么都没说、什么都没说!”、“琛哥说要去抓内鬼,谁要是没出现谁就是警察,我没说你去按摩,要是被琛哥知道你去按摩的话你惨了”、“仁哥我告诉你,谁要是做事从来不专心、老是看着你的话,那他就是警察”。如果他真的是一名警察那从这几句话可以看出傻强可能已经知道了阿仁也是一名卧底,第一句话看出提醒他要为黄sir报仇,硬骨头下去,他也暗示自己也是一名硬骨头警员。傻强死之前问啊仁一句,今天按摩的女漂不漂亮。傻强打电话给啊仁说收拾那个卧底,并没有说地址,韩说谁今天没出现谁就是二五仔。但是啊仁缺知道在哪里。傻强也隐约知道他是名警察。但是不明白的两点,为什么他救不了黄sir。第二部傻强坐牢时说他爸爸死了也不能出去看他,如果真的是警察,在孝面前一切也要让路吧,难道真的那么敬业?】
众人估计都有阅读障碍,看见这么大一坨文字,一时间有些苦不堪言!
张小宝见状只好收起,解释道:“我一向认为,网友的智慧是强大的,当年我写书为什么会火?就是因为我不管什么问题都会到网络上搜一搜,只要你肯搜,会搜,网络上的网友会告诉你一切你想要的答案,可是,这些无名英雄们谁又能记得?成名的还不是我,张小宝?”
“元首,跑题了吧?”团伙老大诙谐地说,一边还摸摸光头。“再说,你的笔名也不叫张小宝啊,出名的是你的笔名,我是土匪。”
“想抬杠不是?”张小宝一时间被噎住,咽了口吐沫才又道:“别管我叫什么,叫什么都是我,当写手出身的人,谁还没有几个马甲呀!这重要吗?不重要吗?”
第五百三十九章 鞋子的秘密
傻强的卧底身份暴露,此刻一副大义凛然视死如归的架势,全然没了傻强的平日里的那股混不吝的痞气。
要不怎么说,卧底都是最好的影帝。
“跟我这么多年,枉我拿你当兄弟!”团伙老大觉得自己的马仔竟然真是卧底这事有些跌份,尤其是在张小宝的面前更是如此。
这团伙老大跟张小宝的关系相当于雇佣兵之于雇主的关系,在团伙老大看来,作恶这事,他们才是专业的,但目睹了张小宝的所做作为之后,团伙老大的三观相当地受到冲击,但是又不愿意承认张小宝的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做派,承认了张小宝的地位等于变相承认自己的落伍。
用黑科技来控制人,来当干坏事的工具,听上去很梦幻不是?
搁在谁身上谁都不愿意承认,原来自己一向擅长的领域原来是有一个全新玩法存在的,而且相当地考验实力。
在团伙老大看来,这张小宝的实力就非同小觑,这么大一个科幻地堡,说起就起了,这得是多有钱呢!
有钱者当老大,越有钱者越有钱。
这些流氓的逻辑都相当的简单粗暴,兜来兜去,无非就是那么三句话:我不服,不就是有钱嘛,我跟钱没仇。
所以团伙老大在此刻相当凶悍,要动用“家法”处置傻强的架势。
但既然让傻强死,就要让他死个明白。
团伙老大又道:“你知道你是怎么露出马脚来的吗?”
傻强呸了口鲜血,要杀要剐随便,真是嗦的架势,这是条硬汉子。
“我从来就没有想到,你穿皮鞋这事竟然还大有文章……”团伙头目也是一副不吐不快的样子,他将发现傻强卧底的来龙去脉说了个清楚。
原来,傻强自打入伙后一直穿皮鞋,而且还喜欢顶着一双穿皮鞋穿,在团伙成员的记忆中,他傻强几年来也就是换过不超过三双皮鞋,一双皮鞋穿一年多!
傻强的故事团伙人尽皆知,都被他的故事所折服,认为他是一个重情重义的汉子,这在流氓团伙中也是相当受欢迎的优秀品质。
所有人都认为傻强穿皮鞋这事无非就是受了老师傅临终要双皮鞋穿这事的刺激,而他顶着一双鞋子穿的行为无非是因为他傻乎乎的,蛮人一个。
毕竟,傻强不近女色,这不近女色的男人,怎么知道打扮自己呢?
又是一个符合流氓团伙逻辑的判断依据。
其实,傻强和何队在这几年有限的几次对话中每次都会聊到一个关于鞋子的话题很是说明问题。
“这鞋子这么丑,还叫人穿这么久,你还有没有人性啊!”傻强半开玩笑的怼何队。
何队淡定地说:“目前警队就是这个条件,这高科技的定位器要想埋进鞋子里头,还只能是皮鞋,皮鞋鞋底是胶合的,便于放置定位器,你就委屈委屈,我知道,皮鞋没有运动鞋穿着舒服。”
“那也给我多几款鞋子叫我换着穿不是?”傻强继续抗议,“顶着一双鞋子穿,这不是引人注意吗?”
“一个定位器就是一个波段,你这边换着穿,我那边怎么跟踪呢?”
这真是无奈的事。
一般来说,团队的领导都是善于做人思想工作的,比如何队。
何队笑了,又道:“这是你的人设,正好符合你的风格,要知道成功的卧底都有一个显著的风格属于自己,你的风格就是傻,忠,童子鸡,风格越是鲜明,反倒是越是安全,而且对你有利,不是?”
一听到“童子鸡”这事,傻强就没了脾气,知道何队又借机调侃他,不由也就闭嘴了。
在流氓团伙里头混,卧底要想洁身自好是不可能的事情,其中最大的诱惑就是乱性,人一旦乱了性,要想保持住自己的本性就难了,所以说但凡卧底,酗酒打架都不是问题,但就是不近女色呢!
还是有道理的。
就这样,傻强在流氓团伙中一卧就是几年,成了一个人缘极好的小头目。
有一种人缘,是靠供人吐槽换来的,团伙成员在潜意识里头都或多或少地在傻强身上找到一种优越感。
“你看人家傻强,不是没钱,还那么节约,哪里像我们,钱都花这身行头上了……”
“我看是女人身上了吧……”
这也是傻强人缘好的缘由。
直到团伙最近跟张小宝联手之后,张小宝第一次见到傻强的时候就格外多看了他几眼,这个人的眼神中的一抹与众不同的底色让他记忆犹新,那是一种游身事外时刻保持清醒的提防心!作为写文高手,张小宝善于捕捉这些细枝末节的人性。
为此,他不得不专门找了个借口叫团伙分配傻强到地堡工作一段时间便于他来观察。
直到有一天他注意到了傻强有一个生活习惯,他总是顶着一双皮鞋在穿。
双方都是高科技,谁也奈何不了谁。地堡是屏蔽信号的,谁也想不到上头修理厂下头是个别有洞天的基地;而傻强鞋子里的定位器也是防扫描的。
直到张小宝亲手将这双皮鞋拆开,掘地三尺一般找到这个定位器的时候,他才坐实了自己的假想。
对一个天才型的写手而言,假想是必须具备的素质,可惜,张小宝将自己的才能用错了地方。
只见张小宝在这刻十分得意,毕竟是按照自己的设想而擒获了一枚卧底呢!
“说吧,你的上家是谁?”张小宝亲自审问傻强。
傻强一声不吭。
“一定是那个阴魂不散的何队!”团伙头目道,“他盯了我们好几年了,我多少个兄弟都栽他手里了,他就是在挖我们的罪证,想一网打尽的!”
“没证据不要乱说话。”张小宝傲然地说,“说不定他的上家还是肖特呢!”
“啥?”团伙头目直接懵了,但鉴于张小宝神算逮住卧底的份上,他也是不敢将疑问吐露出来,这不是在胡扯放屁嘛!傻强跟了他多久?而肖特这事才是几时冒出来的?
“我有办法撬开他的嘴,不用着急,容我慢慢地……哼哼……”张小宝阴笑道,“将鞋盒子扔肖特的院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