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尽管全世界都听到费恩在圣殿里宣称迪安娜的野种是他的,但那老家伙一再坚持王后受到了诬蔑和陷害,就像他有多了解那酒谷国的女巫似的。眼下唯一能作证迪安娜死前是否有孩子生下来的就是卡玛,而卡玛又被布兰特误杀,真不知道他是有意还是错手。朝中两股势力相持不下,自己又不能对双方都置之不理,真是比之前做亲王时烦上加烦。
而在洛瑞的报告里,凡妮莎瞬间从野心公主变成了喜欢打听自己饮食偏好的乖乖女,这在普通人也许会感动得涕泪横流,可是在王宫里,谁都知道没人会有这份多余的善良去关心别人。
“除非她想在食物里下毒?”泰伦斯啜饮了一口手中的夏日苦艾酒,被又凉又苦的口感激得皱了皱眉,“去他的吧,我不能每天在提心吊胆中活着。”他把象牙杯往石桌上一顿,打定了主意。
自己不会被任何事吓倒,达斯汀、凡妮莎,还有新月城。
这个时候取消登基只能表示我的心虚,我不会给世人以指责我的机会,达斯汀总会死在我前头,而我也决不会向他低头,不就是几年光景吗,我有什么不可以等;而凡妮莎,她本是个一无所有的乞丐公主,只有依附于自己才会有生存的空间,想到这个迷一样的女子,泰伦斯不由眯起了眼睛,看她弹指间解决了自己派去的侍卫,相信她是一个长时间混迹于宫廷的老手,如果她在接下来的时日里依然能够如鱼得水,那么她必定能对我的统治有所裨益。
正在此时,长夜厅的门被推开,亲王的近身侍卫走了进来,“殿下,凡妮莎公主求见。”
泰伦斯转过身优雅地一抬手,一身素服的凡妮莎施施然飘了进来。“亲王殿下,”公主手捧托盘,里面装满了肉馅派,香气四溢,“听我的侍女洛瑞说,您最喜欢吃肉馅派,这是我刚刚在厨房奋战了四个小时的成果,请务必赏光品尝。”
“我喜欢吃它是因为打猎和作战期间随时可用它来补充能量,带在鞍囊里不会乱跑。”泰伦斯微笑着信手拈起一块肉派,还是热的,从餐刀切断面看,里面不光有肉,似乎还夹杂着绿色的叶片,“我们一般只用肉碎和洋葱填充肉派,面饼咬起来像石头一样粗砾,为此我不知处决了多少个随军厨师,可他们就是作不好。唔,你的这个看起来要好得多,里面放了什么香辛料?”
“星薄荷和穿心莲。”凡妮莎慢慢回答,“这两样东西在我们盛夏之国是十分昂贵的药材,可是在烈炎之国就随地可见,有的人还当它们是杂草一样锄去。”
“原来吃派是其次,”泰伦斯咬了一口肉派,肉香顿时溢满唇齿,配合着微苦的口感,有魔法的汁液混合其间,真是别有一番清凉,“你想说什么?聪明的家伙?”
“没什么,我只是想问亲王准备何时出兵。”我当然希望你快点滚蛋,如今趁你在烈炎国立足未稳,又急着出兵新月城,我正好将自己的佣兵团调到身边,一步一步,如蜂垒巢,等你征服了全世界,归来之时保准让你大吃一惊。
“就算我要攻打新月城,也不会将军权交给你。”
“为什么?”凡妮莎脸色大变,叫起来,一面在心中赞美自己的戏演得很到位,“你说过会认真考虑我的要求!再说,没有我的出现,科曼怎会承认你出兵的合法性?如果你一意孤行,烈炎国的出兵会被认为是无耻的侵略,这么千载难逢的机会就被你白白浪费了!”
“不不不,我想你误会我的意思了,”你那么精明,不会没想到这一层吧,泰伦斯嘴里塞满了肉派,“我不会马上出兵,”他朝公主挤了挤眼,“我们还没结婚呢,总得让我品尝这来之不易的胜利果实再决定要不要出兵啊。”
凡妮莎的表情冷了下来,“那你就好好品尝吧,还记得我刚刚说过的话吗,星薄荷和穿心莲,它们在盛夏之国的时候是药材,可是到了烈炎之国就成了杂草——甚至毒药。星薄荷本身无毒,可是当它遇到高温下的动物油脂,你猜怎么着?”
泰伦斯睁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地看着凡妮莎,“你下毒?”
“当然不,”凡妮莎瞬间换上甜美的笑容,“和你拿布兰特的安全威胁我一样,我也只是在猜测,合理的猜测。”她从容地咬了一口手中的肉派,吃得津津有味,“我们扯平了。从现在开始,我会扮演好自己的角色,我会是一个好妻子、好王后,但首先,我要一批精锐的侍卫来保护自己,他们必须从骑士中选拔,既不是你强行指派的会发出诚实之光的小丑,也不是盛夏之国来的细作,迪安娜的前车之鉴,我不想在自己身上重演。”
“你想办场比武大会?”泰伦斯摇头,食物在嘴里,发音都模糊不清了,“想都别想。两个月内王室死了两位重要成员,眠龙城已经停止了所有娱乐活动,你难道不清楚?”
“只是比武。”凡妮莎坚持,“各大领主齐集眠龙城吊丧,现在刚刚返回驻地,他们身边的骑士恐怕还没走远呢。”
“好吧,只能在王宫小竞技场里,观看人数不得超过三十。”泰伦斯思之再三,终于退让。
“保证你两只手就数得过来。”凡妮莎得意地一笑。
雷纳,你准备好了吗?等下我就会让泰伦斯签署召集令,你们按照预定计划在半路劫住那些傻瓜骑士,以他们的身份前来参加我的选侍会,等到那帮笨蛋回过神来,一切已经来不及了。
第199章 骑士罗格
罗格??亚恒利赶到王宫后的小竞技场时,第一组比赛刚刚结束。场子里落败的选手被打得趴在地上无法动弹,罗格甚至怀疑他是不是被打死了。这不是普通的选拔赛,据说,被选中的人将有幸陪伴和守护未来的王后,这是无上的光荣;不过也有人说新任王后不比之前那个好多少,她让自己的护卫充当侍女角色,而对侍女则要求的比丈夫还多。
不管怎样,能摆脱卡梅斯和他的妹妹,这才是罗格的目的。有什么能比自己在圣光城的处境更差的呢?每天,自己都要为那刚愎自用的卡梅斯公爵捡猎物、倒尿桶,这简直是对一位骑士最大的侮辱。而他那个一心只想嫁给自己的妹妹则更是不可理喻,在众多英俊的骑士当中,她偏偏选中了自己,只因为那个与家族有关的古老传说。那都是上古时期的事了,真实度已经归于负数,难道那小丫头是在真空中长大的吗,她不知道世界早已背弃了传说、变得铁血和残酷吗?别说自己没见过亚恒利之剑,就连祖上世代相传的古宅也在祖父时代被没落的家族变卖出让,世上已经没有亚恒利之剑,更惶论那个伟大的家族。不过我相信自己会使这个传说中的家族重新繁盛起来,我和我的弟弟,我们一定会为自己闯出一片天地,所以我要来参加王后的选侍会,不靠任何人、任何势力,只凭自己的本事。
想起那个脸上长满雀斑的十三岁小姑娘吵着要嫁给自己的模样,罗格就忍不住发笑,同时也受不了同袍们开自己的玩笑,他们经常背地里管自己叫“保姆”,猜测自己给领主的妹妹换过几次尿布。
让他们笑去吧,反正我要离开了,没人能阻止我。
但刚刚在眠龙城外发生的事情严重影响了罗格的情绪。那明明是一起想要阻止自己出现在竞技场上的暗杀!不过奇怪的是为什么那人的箭射偏了,他那双可怕的蓝眼睛,一秒钟之前还目露凶光,转瞬间却箭指偏锋,射向身后偷袭我的盗贼。
现在的强盗真是无法无天,王城脚下竟敢抢劫路人,而最令人绝望的还是人心,那个农夫宁可把自己的女儿舍出去也要紧紧攥着钱袋,这是什么样的父亲?如果自己不出手,那可怜的女孩一定会被他们**,难道女儿的贞操比一袋铜分更重要?
罗格摇摇头,想甩开这残酷的设想,圣光城的小阿尔克娜啊,瞧见了吗,你有兄长的保护是多么幸福的事,不过说不准哪天新任国王突发异想,打算把你嫁给某位将死的家臣的时候,你的哥哥也会为了加升自己的头衔而将你拱手送出。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我们要学的东西实在太多。
罗格苦笑着一咧嘴,却在不经意间瞥到两道冰蓝色的目光。
罗格的眼神一跳,——虽然刚刚那个人全身都笼罩在树荫里,但他的蓝眼睛自己绝不会认错。
而这个年轻人此刻正站在一面红色旗帜之下,旗面上的徽标是一把刺穿暗红色心脏的阔刃长剑,腥红血滴顺着剑身流下,分外刺目。
年轻人正在侍从的帮助下系上锁甲,下一场想必有他出现,与此同时,他锐利的目光也在场中的骑士身上来回逡巡,不经意间,二人四目相对,那一刻罗格的心跳几乎骤然停滞,而那蓝眼睛的年轻人只是漠然地看了他一眼,目光绕过罗格的脸,继续打量四周。
难道不是他?
罗格再向那年轻人看去的时候,却发现他已经走进了身旁的白色帐篷,而他头上的长剑穿心旗则依旧在风中猎猎飘扬。
罗格再次眯起眼睛——那是属于自己家族的旗帜。
****************
王宫的小竞技场为国王和他的女人而设,最高位上的两个座位当然是国王和王后的包厢,装饰华丽而宽敞,头顶还有巨大的半圆形伞盖,里面加持了魔法反光石,可以将酷热的阳光反射回去,不致使观看比赛成为一种酷刑。竞技场对面不远的树下,战马轻声嘶鸣,伸蹄扒开覆满草灰的坚硬地面。人们压低声音,紧张地开着玩笑。这些人中有一大半已经换成了自己的人,可凡妮莎依然不敢松懈,按照余下的佣兵人数,仍有一百人滞留在王宫之外,雷纳不敢过于张扬,如果被人发现掉包,之前的一切努力就都白费了。凡妮莎不时听见长枪的碰撞和锁子甲滑动所发出的微弱声响,但即便这些声音,也显得朦胧模糊。
天气实在太热。
好在那些所谓的骑士大都身经最残酷的环境,即便一身大汗也抵挡不住战斗的热情。这些骑士里,除了少部分自由贸易城邦来的无冕骑士外,都是欧瑟佣兵团的人,按规定每位骑士可以带一到两个侍从,这样一下子就曾加了入场人数,而原本要来参加比赛的真骑士们,则通通被拦截在了城外的小酒馆里,没个三两天是醒不过来的。等他们醒过来,比赛早已结束,在懊恼之余他们只能警告自己以后作正事之前别喝那么多酒,否则下回不止身上的所有东西被偷得像刚从母亲肚子里爬出来,甚至有可能把吃饭的家伙也丢掉。
至于冒用了他们的家徽和名字,对不起,这虚假的无用之物我不要,我会隆重为自己的新侍卫赐名,并说这是盛夏之国的传统。
总之一切都会有合理的解释。
但凡妮莎还是隐隐觉得哪里不对劲,自己作所有事都不会一帆风顺,总要有所波折。
果然,从包厢看去,雷纳的帐篷掀开了一角,身披猩红披风,头戴狮纹半盔的弓箭手正疾速向自己走来。
“出了什么事?”凡妮莎把头侧向雷纳。她的弓箭手今天看起来英俊非凡、威风凛凛,背上那把宝弓尤其夺人眼球,那是凡妮莎从泰伦斯那里借来的,并且不打算再还回去。
“骑士当中有人认出了我。”雷纳低声说,他用目光指出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