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在笑什么?”阮沅问。
“他问我,钙片是做什么用的。”宗恪笑道,“我说,是吃了长骨头的,小孩子如果缺了钙,骨头会酥软,牙齿都长不齐全。”
“咦?这话对啊,他为什么要笑?”
“儿说,那如果吃太多了,牙齿是不是就会长得老长老长、像大象一样顶着?到时候嘴巴合不拢,可怎么出门呢?”
阮沅也被逗乐了!
“儿比你漂亮。”她看着照片说,“往后长大了,帅气程度得翻倍的上调。”
宗恪淡淡一笑:“是不是比我帅,我可不敢说,不过要论当皇帝,大概会比我强。”
“咦?是么?这话怎么讲?”
“儿这孩子,性格很极端。不然也不会把宗的辫子给剪了。”
阮沅吓了一跳:“宗?宗恒的那个小丫头?”
“嗯,前几年的事儿了。”宗恪苦笑,“儿养了一只长尾巴蓝毛的鸟,宗恒家的那闺女性格特别皮,怎么劝都不听,哥哥拦不住,宫人也拦不住,非得去抓那小鸟的尾巴,结果揪下一大把毛来,鸟尾巴就秃了。”
“然后儿就不依?”
宗恪点点头:“死活不依,宗恒带着女儿进宫来给他道歉,许诺给他再买一只,还是不依,怎么办呢?自个儿偷偷藏了把剪刀,哪天趁着宗不注意,抓着她的辫子,咔嚓就是一刀!”
阮沅哭笑不得!
“宗捂着头发、哭得昏天黑地,好歹被哥哥牵着回了家,”宗恪苦笑,“我知道了,去骂儿,说他不该欺负女孩儿,宗比他小那么多,当时才四、五岁呢。可是儿说这才算公平从鸟尾巴被抓到他剪人家头发,中间隔开两个月。你看,过去两个月了,他还记得这事儿,非得报复回来不可。”
阮沅本来觉得,这孩子怎么如此睚眦必报?但想到是宗恪的孩子,她不好这样批评,于是就把话又咽回去了。
“但是报复完了,就完了。他觉得公平了,就不会再往下计较。后来宗那孩子又进宫来,儿就没再提这事儿,还是像往常一样和她说话、把攒了的糖给她吃。”
阮沅想,这孩子性格,真是……不同寻常。
“同样的遭遇落在我身上,我还真干不出剪女孩子的头发这种事。”
“是啊。”阮沅翻了个白眼,“女孩子一撒娇,你就投降了,还谈什么剪头发?”
宗恪苦笑:“所以,我不敢确定儿这性格是天生的,还是后天刺激出来的……这样下去,如果把握得好,可能会成为秦皇汉武那样的皇帝,如果把握得不好,夏桀商纣就是前车之鉴。”
阮沅从未听宗恪用这么严肃的口吻谈自己的孩子,这让她感觉异样。
“我没有这种力量,”宗恪轻轻叹息,“所以我会有的困扰,儿却不会有。这力量会随着年龄的增长变强,会把人变得极为与众不同,也就是所谓‘伟大’或者说‘极端’的那种,什么千古一帝之类的。要说跻身那种排行榜,我肯定是没戏,顶多算中流人物。不过我也不希望儿有份变得伟大,说到底,是件很痛苦的事。”
宗恪这番话,阮沅并没有听得太懂,但她低头又看了看照片,里面的男孩神情刚毅,周遭散发着强烈的存在感,好像要从照片里挣脱出来似的。尽管坐在轮椅里,浑身上下,也丝毫没有靡废僵硬的气息。
也许宗恪说的对,阮沅忽然想,这样的孩子,这样的身世地位,又是这样的刚硬执拗的性格……未来会做出什么事来,谁也无法预料。(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一百三十一章
久而久之,宗恪做菜也做出了比以往更丰富的经验,所谓熟能生巧便是如此,而且除此之外,他还想出了很多新的途径。
宗恪天生性格就不喜欢墨守成规,所以常常爱在现有的基础上想新招。他会在家做实验,设计一些新鲜菜,然后让阮沅品尝,如果阮沅觉得好,那他就去和老板还有孙连喜商量,往菜谱上加一个菜,如果阮沅觉得不好,那他就问清楚觉得哪里不好,然后再琢磨琢磨,看有无改进的可能性。
吉祥菜馆的老板姓高,做小本生意起家,性格有点小里小气的,爱斤斤计较,不然当初也不会那么快就察觉孙连喜偷干货原料的事儿。而且小工们给他干活,每月发薪总得拖拉一两天,事情做得不好,他也爱唠叨个不停。
对待宗恪,老板倒是从不敢怠慢,一来这个厨子是他自己招来的,他心里清楚宗恪的分量,宗恪的薪水要得不高,人又勤奋聪明,傻子也知道这样的人很难寻觅。二来,宗恪的气场在那儿,虽然一样喜欢说笑,但是老板知道轻重,明白这样的人不能惹。
因为有宗恪罩着,孙连喜在店里也没受老板多少气,但是这俩厨子都清楚,老板太抠门,并不是那么好相处,孙连喜私下里和宗恪说,再这么搞下去,招牌菜也能被老板弄砸锅。
有的时候,宗恪也会回家抱怨,说老板太小气了,眼光短浅,这样下去根本没可能有发展。他和老板说的那些积极的引导,基本上没多少用。
阮沅想了想,又说:“以前在新翼,也这么为难过?”
“那倒没有。”宗恪说,“季兴德那个人,自然有他的思维缺陷所在,商人谁不贪?但是他能说通,和他讲道理他听得进去,只要你说到点子上,他就能接受。可这一个就……”
宗恪摇摇头,没再说下去。
因此阮沅想,也许,宗恪还是不太适合在这种底层给人打工。
宗恪是个有充足活力的人,不管在哪个领域,他都能有所发挥和创新,愿意带领团队往更好的方向发展。再狭隘的空间,他都能挣扎出一片天地来。
但是一旦,管理者的思维过于狭隘,不愿意给他足够自由,那宗恪的行动就会显得艰难。如果是个没什么想法,只打算当螺丝钉的人,也许还不觉得有什么,老板怎么说他就怎么做,也就不会烦恼了。
可惜,宗恪不是螺丝钉……
阮沅忽然认命地想,也许,宗恪还是该回去当他的皇帝。
最后宗恪总结说,不浪费精神和老板作斗争了,尽量多挣点钱,往后还是自己开店吧。阮沅听了苦笑,就他们这点收入,想要熬到自己开店的那一天,岂不是得等到猴年马月?
好在宗恪不爱怨天尤人,没多久,他的注意力又转移去了新的地方:他想制一种味美的高汤,既不要太腻,又要引起人的食欲,让人一尝之下此生再难忘怀。不仅要尝第二次,而且拿他的话来说,如果尝不到就满地打滚,哭着喊着非要尝到不可。
阮沅听他这么说,就说宗恪这哪里是要做高汤?他这是要熬******呢。
宗恪却不以为然,他觉得他在外面尝到的高汤,都不能如意,再好的高汤,闻几次也腻了。所以他决定自己来做。等到成功了出了名,他兴许能进入更好的酒店,搞不好还能吸引来投资,再做成速食包装,进入全国市场呢。宗恪说的时候两眼放光,连说带比划,一副野心勃勃、意气风发的样子。
于是阮沅心中暗自感叹,当年,他就是以这样的野心领兵南下,占据了大齐的江山。
可惜如今这野心,全都耗在了熬制高汤上面。
然而,让宗恪万万没料到的是,他的“宇宙第一”高汤试验,却最终“断送”在了一个半路杀出的程咬金手中,那个程咬金,就是他曾经的老板,新翼地产总裁季兴德。
那天宗恪正在厨房里炒菜,早早来接班的孙连喜跑进来,拽拽他的围裙。
“哟,来这么早……”宗恪笑道。
孙连喜却一脸紧张,好像撞见了什么大事情。
“大哥!外头有人指名道姓要找你。”
宗恪一怔:“找我?”
孙连喜压低声音,“看起来那人很有来历!大哥,你是不是得罪谁了?”
“没有啊。”宗恪也好奇,他放下锅,“我去看看。”
走到厨房门口,宗恪将帘子拨开一条缝,往外看了看。
坐在门口那张桌上的老头,猛一看,眼熟,但是想不起是谁。
宗恪正狐疑,目光碰巧落在门外,那儿停着一辆奥迪,等他看见了车牌数字,突然醒悟!
是新翼地产的季兴德!
“糟糕!”他低声嘟囔着,转回身来,“他怎么找这儿来了?”
孙连喜看他这样,更紧张了!
“是以前得罪的仇家?”他结结巴巴地说,“大哥,你赶紧躲吧!往后门出去,我来对付他!”
宗恪苦笑摆手:“你别怕,不是仇家,是冤家。”
“冤家?!”
“是我以前的老板。”宗恪说着,在厨房转了一圈,最后解下围裙,一叹,“算了不躲了,既然他都找到这儿来了。”
宗恪一掀帘子出来,走到季兴德跟前:“季总。”
季兴德抬头看看他,一笑:“哟!这不是文森特么。怎么?在这儿高就呢?”
宗恪苦笑:“季总,你怎么找到这儿来了?”
季兴德哼了一声,却不答他,低头看看宗恪手上的铲子。
“当年你丢下一句辞职就跑掉了,我还以为是哪家世界级大公司撬我的墙角、把你挖走了。所以今天,我就专门来这个‘世界级大公司’考察一下,我倒要看看,究竟是什么超级好的地方,让我的人力总监宁可撕毁合同,也要投奔来。”
宗恪岂会听不出这话里的讽刺,他苦笑道:“季总,你不要嘲笑我了。”
“嗯,你曾经说,你的地盘比清朝版图还要大上一圈。”季兴德点点头,“看来没说谎,这店里头,铺开一张清朝版图,是绰绰有余。”
他说完,冲着宗恪摆摆手:“你也不用拿那铲子遮住脸了,既然想要丢脸,索性不如把脸丢尽,岂不更好?”
宗恪无奈:“其实,季总,这事情……”
“这家店,是你的么?”季兴德突然问。
宗恪摇摇头。
“那好。”他点头,又吩咐傻呆在一边的孙连喜,“你,把你们老板叫来。”
“季总!”宗恪马上阻拦,“你这是要干嘛?”
“我干嘛?”季兴德笑了笑,“我想问问他,到底是怎么挖到你的,我想跟着取取经呗。”
“……”
眼看着孙连喜一溜烟跑出店去,宗恪叹了口气,只得坐下来。
“季总,你是怎么找到这儿来的?”
“哼,我哪里会知道这种地方!”季兴德瞪了他一眼,“发现你的是你以前的助理,她来这儿旅游,进店吃饭的时候看见你给人端菜,小姑娘回公司里哭,说文森特怎么会在这种地方给人炒菜?一定是我把你赶走了,逼得你走投无路!”
宗恪得说不出话!
“她在公司里这么连哭带说,张源在旁边就听见了。张源信以为真,居然跑到我办公室来,要替你打抱不平。”
张源是季兴德的总助,宗恪认识这人,他跟在季兴德跟前十多年了。
“所以背负恶名的我,就亲自来看看这位可怜的人力总监、为了一次调薪,被卑鄙贪婪的老头子‘赶走’的大帅哥,到底为什么要在这间小馆子里炒菜。”
宗恪哭笑不得!
这时候老板正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