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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吧?
他们又是坐车,又是骑马的,居然让她走路?
这世上还有没有天理啊?!
那赶车的车夫见得裴大将军骑马随行,自是满怀敬畏,打起十二分的精神驾车,马车平缓朝沈府驶去,裴夜则是与之并驾齐驱,俊朗绝伦的外形,英挺冷峻的气质,令得街道两旁的百姓喝彩不断,欢声雷动,简直要为之痴狂。
可这后面的场景就有些诡异了,英雄护花,单骑送美,如此浪漫圆满的剧情,却跟着个小家丁在后垂头丧气地走,越看越不着调,硬生生打了个折扣。
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对了,画蛇添足!
鉴于那身黑衣黑裤的裴府家丁服,众人也不敢造次,只是用眼神表示不满,偏偏这小家丁脾气还大,人家瞪他,他便反瞪回去,眼力好得出奇,随便出自哪里的眼风都能察觉到,一找一个准!
沈晴衣端坐车里,聆听着外间的声响,俏脸上红晕更甚,唇边不由得泛起笑意,沈文轩侧头看着她的神态,嘿嘿笑道:“姐姐今日终于如愿以偿了!”
沈晴衣瞪他一眼,嗔道:“你胡说什么呢?刚刚训你还训得不够,尾巴又翘起来了?”
沈文轩摇头晃脑道:“可不是吗,姐姐没见刚才姐夫对你多好多温柔,连弟弟我看了都是艳羡呢,那么多百姓在场,一个个都是见证啊,这桩亲事肯定是吹不了的了!”
“又说混账话!”沈晴衣低喝一声,朝车帘之外隐约的人影望了下,又将嗓音压低了些,面色凝重道,“我与裴将军尚未行礼成亲,今后可不许再叫什么姐夫,教旁人听了笑话!”
沈文轩满不在乎道:“这有什么,不就是早个一年半载的吗,反正日后都是要叫的,倒不如现在先叫着熟悉熟悉。”见沈晴衣默然不语,忙凑前轻声道,“姐,你生气啦?”
沈晴衣摇摇头,淡淡一笑:“怎么会。”
此番姿态看在沈文轩眼里,却有一种强颜欢笑的意味,脑袋里像是突然开了窍似的,问道,“姐,你跟姐夫,是不是出什么问题了?他的三年守孝期不是早过了吗,为何还不娶你过门呢?”
沈晴衣眼神一凝,笑了笑道:“大人的事小孩子别管,你只要好好念书,将来有出息,姐就心满意足了。”
“你不说我也知道,是不是因为姐夫府里那个表小姐,还有那两个通房丫鬟?”沈文轩见她低头没做声,伸手过去,将车帘扯开一角,低道,“男人嘛,哪个不是三妻四妾的,尤其是我姐夫这样,当朝大将军,人又长得好,世间女子都眼巴巴往他身前凑,身边有几朵桃花也是正常的,但姐姐你不同啊,你是他亲自定下的媳妇儿,是大房,是正室,是将军夫人,往后要是再抬几个姨娘什么的,那都是上不得台面的,说话做事还不都得看你的眼色!”
沈晴衣听着他的话,素手轻抚着领口,从中缓缓拉出条银链来。
这银链放在外行人跟前,那就跟普通的银质项链没什么区别,只不过略细一些,白里透着丝青光,而在识货的人眼里,细看之下,定要惊呼出声:“天丝银铰”!
没错,这就是世间已经失传的铸造手艺,当年闻名天下的铸剑大师温长青的遗作,大师起初只是想打造一条坚韧强悍的长鞭神器,于是亲往十万大山采集传说中的“天丝”,这天丝乃是长在悬崖峭壁上的一种藤蔓,生长极慢,三年开一次花,五年结一次果,结果之后植株自然干枯,萎缩成丝,故曰天丝,这天丝却是世上最为坚韧的物事,刀砍不断,火烧不毁,所以十分珍稀奇特。
不料温大师在采摘过程中受瘴气所困,险些命丧当场,后虽被人救出,但到手的天丝却数量有限,远远不够打造长鞭,大师便随手加在白银里,做了一条银链出来送与自幼交好的小表妹,后人称作天丝银铰。
这天丝银铰除了坚韧不折的特性之外,还有一奇妙之处,那就是搭扣处工艺繁琐复杂,巧夺天工,只有大师自己用特别的法子解开,换做旁人,饶是你再聪明再睿智,不得其法的话只会越解越乱,而大师这解锁之法,自然是教给了获赠银铰的那位表妹,也就是沈夫人,而沈夫人又将其传给了自己的女儿,沈晴衣。
沈晴衣将银铰从抹胸中尽数拉出,但见碧光一闪,链子末端却是缀着一枚晶莹剔透的圆形玉饰,约莫寸许,如意云纹中托出一株出水芙蓉,濯生清涟,亭亭净植,正是之前沈文轩当众道出的那件定情信物,裴府的传家之物,碧玉莲佩。
见沈晴衣端详着那玉佩,沈文轩在旁笑道:“看姐夫对姐姐你多好,连传家之宝都送给你了,你还不满意他什么?”
沈晴衣轻笑一下,只是摇头:“当年他尚是年幼,也许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一时冲动……”
沈文轩拍手笑道:“哪里是一时冲动,是一见钟情!”
“一见钟情……”沈晴衣喃喃念着,眼睫垂下,似是回忆着当年的情景。
当年俊秀温和的小小少年,如今已长成顶天立地的高伟男子,一时间心绪难平,恍然若梦。
沈文轩知道她又在回忆过去,倒也识趣不予打搅,无聊地左右张望,忽见那丫鬟小桃神色怪异,正偏着头悄悄往后瞧,不由得伸手在她腰侧轻掐一记:“死丫头,你在看什么?”
小桃吓了一跳,对自家少爷这轻薄之举却是习以为常,嚅嗫道:“没,没什么,是那个裴府的小家丁,跟着我们的马车……”小姐一直与少爷说话,她在旁也插不上嘴,不经意往后一瞧,却看见那少年不紧不慢跟着马车在走路。
说实话,她还从来没见过长得这么好看的少年,比起自家府里那些家丁不知强了多少倍,所以瞧了一眼又一眼,舍不得移开目光。
“小家丁?”沈文轩倒是想起这个人来了,这小家丁是跟着那夷陵皇子的,想必进裴府也没多久,所以还不认得自己,而自己跟夷陵皇子冲突的时候,他好像是在旁好言相劝呢。
沈文轩对易倾南也没什么恶感,便推开小桃,也凑近车门去瞧。
果然是那小家丁,耷拉着肩膀,垮着张小脸,一步步跟着马车往前走。
可别说,虽然只是个小家丁,可这模样还真俊,比他平日结交的那些施朱敷粉的富家子弟可周正多了。
还好,这个沈二少自持清高,性取向还算正常,平时有钱就逛逛花街柳巷,没钱就在自家丫鬟身上揩油戏弄,却并不亵玩小倌,所以对易倾南也没什么兴趣,只是有丝奇怪,将军姐夫护送姐姐回府,身边带名高大威猛的侍卫多好,怎么却带个身板单薄的小家丁,多掉价啊!
这坐车的人悠闲张望,下面走路的人可就没这么舒服了。
易倾南满怀愤懑,跟在马车十尺之外,一步一步走着。
其实单是走路对她来说并不算什么,但这会儿正好是午时过后太阳最毒辣的那一时段,黑色的衣色又最是吸光,热得她汗流浃背,早上因为想着翠丫的事没好好吃饭,肚子老早就空瘪了,此时又渴又饿,嗓子都快冒烟了,眼睛还要受那前方骑士佳人相携而归的场景的刺激荼毒,令得她心火燃烧,越来越旺。
妈妈的,小五哥想打架,想杀人!
举袖抹一把额上的汗,又舔了舔发干的唇,忍住心头的烦躁,一咬牙,腰背挺得直直的,小脸绷得紧紧的,眼观鼻鼻观心,就当是在大学入校军训在搞十公里长途拉练,走就走呗,谁怕谁哪!
从醉月楼到沈府的距离也不太远,那车夫因为裴夜的缘故对沈氏姐弟另眼相待,特地放缓了车速,饶是如此,也就是小半个时辰,沈府的大门遥遥在望。
谢天谢地,终于到了!
相见欢 第四十八章 一步登天(上)已修
沈府位于上京城南,属于中档住宅区,院落并不高大,府门也略显陈旧,只探出院墙的数杆修竹,青翠清爽,微微透出几分书香之气。
前面马车停下,沈文轩先行下车,接着是那沈府丫鬟,最后两人一起将沈晴衣搀扶下来,这边裴夜也翻身下马,大步过去。
易倾南站得远远的,靠着墙根轻轻吐气,走了这么远的路,累倒是不太累,只是给气得不行,反正他与未婚妻亲亲热热叙话道别,也没她什么事,非礼勿视避而远之总可以吧?
其实最令她气愤的倒不是让她跟在马车后面走路,她也清楚自己的身份,骑马坐车是主子的待遇,她一个小家丁,想都别想,但是这么长的路,裴美人只顾着策马前行,与车窗里的人眉目传情,从头到尾都没转头过来看她一眼,这才是最可恶的!
他难道不知道她在今日之事上很无辜吗?
一晚上没睡好觉,早上起来兴冲冲跑去飞鹤园找他,却在裴宝那里碰了个软钉子,赔笑脸说好话全不管用,还是被赶了出来,她容易吗?还不是为了在他面前赚个好印象!
然后就被那夷陵皇子赫连祺堵个正着,连哄带骗加绑架出了府门,硬是给拉进醉月楼去,赫连祺在楼下大吃大喝,她却在楼上滴水未沾,然后还奋不顾身帮其打架,她愿意吗?还不是为了保护住在他府里的贵宾!
她进府才多久啊,不认识他的未婚妻和小舅子也很正常,要是知道的话,就是拼得惹赫连祺生气发怒,也要死死拦住,不让双方冲突动手,但她已经在尽力补救了好不好,没见她一直在劝在拉吗,看到蓝莲花被赫连祺当众调戏,她乐意吗?嗯,其实蛮乐意的。
好吧,就算他火眼金睛心如明镜,察觉到了她心底那一丝邪恶的想法,所以秋后算账,要严惩不贷,把她给了赫连祺,可是,这主子都换了,为何还要把她拉来当跳梁小丑,没见她这一路上被街边行人指指点点,议论个没完吗?
人家沈府家丁都远远避开,另寻捷径回府,只有她,傻乎乎跟着马车走路,游街示众,同样是家丁,同样是主子,这区别怎么就这么大呢?
她可不知道,沈晴衣极爱面子,自然不会让那一干被打得鼻青脸肿的沈府家丁跟着自己的马车一路随行,免得被人看见贻笑大方,遂令众人抄小道回府,而且还不能从正门进去,必须走后门,遮掩身形,悄然而入,这也就是一众沈府家丁人前消失的原因。
易倾南一会儿望天,一会儿看地,就是不去看那沈府门前的情景,心里想着,这个朝代的男女大防还是存在的,尽管不是太严苛,但蓝莲花这样的大家闺秀,知书达理,恪守礼教,在街头偶遇未婚夫,点头招呼也就是了,应该不会让其进门,更何况门外还这么多人看着呢,便更拉不下这脸面。
她想得没错,沈晴衣确实没好让裴夜进门,只是福了福身道:“今日之事原是文轩性子鲁莽所致,没想到会惹怒夷陵贵宾,多亏将军出手相助,才得以免除祸患,晴衣在此谢过。”
“只是举手之劳,不用客气。”裴夜难得露出丝笑意,往不远处瞥过一眼,随即拱手作礼,“时候不早了,府里还有事,就此别过。”
沈晴衣知道那夷陵皇子已经回了裴府,余怒未消,肯定要发难,裴夜自当赶回去及时安抚,虽是不舍,却也没再说什么,只轻轻点头,那沈文轩瞧着她的脸色,便朝裴夜笑道:“姐夫你难得来一趟,说什么也要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