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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后离府不止要报于裴宝——”裴夜悠悠一声,成功将她唤住,愕然抬头,“还须报于我知晓。”
什么?
易倾南眼睛都瞪圆了,她只是他身边的一名小厮好不好,他这话说得,却好像她是他顶顶重要的人一般,比那裴老夫人之流都重要多了。
刚要询问,裴夜又道,“如若违背,扣罚半年月钱。”
顿时击中她的要害,嘴唇微动,就听得他又徐徐开口,“这是为你好。”
裴夜说完这句,也不解释缘由,挥手让她退下。
可怜的小五童鞋,就踩着一地云啊雾啊迷惑啊不解啊,游魂般走回自己的蜗居。
关于他最后一句话的深意,现推理总结如下:
首先,她的身份是他的贴身随侍,他除开暖风阁双姝之外最亲近的人;
然后,鉴于他的身份地位,想必树敌多多,那些敌人对他无可奈何,也许就会对他身边的人下手,而她,就是最适合的一个,也是最容易得手的一个;
最后,结论不难得出,这就是她被勒令搬来他身边,形影不离并且行动受限的最终原因。
所以他会说,这是为她好。
想通了这一点,易倾南对他这项指令便没那么抗拒了,毕竟经历了刚穿越来此的那场浩劫,使得她深深明白,在这个命贱如泥的异世,苟活远比自由来得重要。
跟前世,其实也差不多,老百姓永远是被压迫的,小人物永远是最悲哀的。
只是,以后要出府更加困难了,石头兄妹,还有她的产业事业,可怎么是好?
躺在小床上,易倾南满腹惆怅,也不敢练功,更不敢解开裹胸布带,可是胸部真的好不舒服啊,要知道,白天都被囚禁着,关得死死的,就指望着晚上放出来遛遛,而现在,还得继续关着,久而久之,她会不会得什么增生啊,囊肿啊,甚至是ca……
呸呸呸,胡说八道,哪有这样咒自己的!
不过回忆起前世所学所闻,好似真有这么一条,说是经常戴紧身文胸的女人,得那ca的几率要大得多!
不去想倒也罢了,越想却是越怕,也不知过了多久,终于没忍住,翻身而起,蹑手蹑足溜出门。
“房里有更衣间。”没走几步,裴夜的声音从内室传出。
易倾南心头一个激灵,他的听力也太好了吧,不仅能听出她的脚步声,还能听出她所去的方向,简直神了!
可她并不是要起夜,而是出门遛兔子啊!
“我……我不……”本想装梦游,可又怕他径直出来把自己抓回去,易倾南憋了半晌,最后憋出一句,“童子尿气味重,我怕熏着将军,还是出去解决好些,出去解决!”说罢一溜小跑奔出门。
“童子尿……气味重……”她没有听见,内室那人自言自语着,语气轻忽且怪异。
等易倾南遛了一圈兔子,心满意足回来,已经是半夜了。
年轻人嘛,身体素质好,少睡些时辰也没什么关系,重要的是把兔子养得壮壮的,辛苦一时,幸福一世。
本着这样的原则,易倾南决定,以后但凡有机会,每晚都出去遛遛兔子,地点她也考虑好了,先在园子里遛一个大圈,再回以前的寝室去精养。
轻轻悄悄踏进门,里面黑糊糊的,一片寂静。
裴美人想必早就睡熟了。
易倾南屏住呼吸,一步一步往自己的蜗居挪去,眼看就要蹦上床去,却不知哪里来的一只大手,一把按在她的肩上!
“啊,有刺——”
没等她把后面那个客字喊出来,就被人冷声打断,“是我。”
竟是裴夜!
易倾南哑然呆住,他不在里面睡觉,躲在她的床边做什么,知不知道人吓人,吓死人啊!
“将军,你失眠吗?”
裴夜放开手,轻哼一声,不答反问道:“出去那么久,只是上茅厕?”
其实没上茅厕,只是去遛了兔子。
易倾南心里默念着,可哪敢说出来,平复了下心情,只讪讪笑道,“大概是出府吃了不干净的东西,吃坏了肚子,所以待得久了些。”
裴夜轻嗯一声,淡淡道:“那睡吧。”
见他转身往内室走,易倾南在黑暗中揉了揉胸口,轻吐一口气,这样下去,会把人逼成疯子的吧?一次两次倒也罢了,一晚上多来折腾几回,她还不知要死多少脑细胞!
他倒好,进了内室就没了声息,却害得她精神抖擞,全身绷紧,生怕他心血来潮又出来问个话什么的,比过去睡大通铺还可怜。
好不容易捱到天将亮,易倾南又早早起来侍候,把上朝的主子送走,然后又洗衣又做早饭还要收拾房间打扫院子,给小微喂食等等,一大堆事要做,连午休时分都没得休息,只能时不时见缝插针打个盹,偷空对镜一照,连黑眼圈都出来了。
白天忙干活,夜晚忙遛兔,就这样恹恹过了几日,在裴夜面前她还能勉强打起精神,可等人一走就忍不住呵欠连天,实在顾不上形象,更顾不上去注意裴宝那越来越难看的脸色了。
这一日午后,易倾南又被裴宝叫去训话,并安排了一大堆工作,听着听着,眼皮就快撑不住了,脑袋也不由得往下点。
“易小五!”裴宝气不打一处来,这小子跟自己说得好好的,对将军主子只有敬畏之情,并无其他,说得斩钉截铁信誓旦旦,可一转身就忘得一干二净,每天早上都是眼下青晕没精打采出现在人前,夜里到底干了些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是,我听着的!”易倾南睁眼一个立正,转瞬又蔫了下去,可怜巴巴道,“裴宝哥,我能不能去歇息一会儿,昨晚闹肚子没睡好……”
“闹肚子没睡好,夜夜都是这理由,你能不能换个新的?”裴宝嘲讽她道。
“我最近上火,经常失眠……”想来想去还是称病比较稳妥,最后就是能请假出府去找干爷爷,跟他商量个办法,老这么下去真不是个事儿啊!
“上火?”裴宝仔细瞧了瞧跟前那张光洁的小脸,水嫩得跟冻糕米皮似的,半个痘子都没长,哪像自己,圆脸上满是沟沟洼洼!上火?鬼才信呢!
易倾南见左右都不是,也没了辩解之意,这裴宝对人全凭心情,心情好对人就好,心情差便是康亲王来了都鼻孔朝天爱理不理,还不如她自己想办法,比如趁众人不注意,让福贵和二虎溜进来帮自己分担点。
正垂首敛目听训,忽眼角余光瞅见个黑色人影,快步朝这边过来,是外院门房的纪六子。
她倒是知道,纪六子跟裴宝走得亲近,算是裴宝在外院安放的眼线。
裴宝也看见了来人,二话不说就撇开她奔了过去。
那纪六子在回廊处站定,与裴宝低低说了几句,易倾南隐约听得他说的是,“沈府来人……会客厅……老夫人……商议婚事……”
姻缘错 第三十六章 夜长梦多(下)
府里的马夫巴图是养马的好手,易倾南在接手小微之时曾虚心请教,学得不少驯马经。
“仔马两岁分群单饲,食槽每月要垫高两寸,这样马儿才能昂首挺胸,颈长俊美。”
“马至三岁,要练走,选平整草场,驯马手掌控缰绳,不快不慢,让马儿找对步子,时间一长,马儿就把这种步子固定下来。这样驯出的马,跑动平稳,四个蹄子跑出两条直线,骑手若回视蹄花,千里马的蹄花必是十三朵……”
“小微的蹄花是十三朵吗?”她曾打岔问过。
“那是自然。”提起小微,巴图面露自得之色,“不仅是小微,当年将军另一匹战马小然也是蹄花十三朵……”说着说着,慢慢住了口。
记得当时她有心调节气氛,便笑道:“巴大叔驯马这样厉害,再寻一匹小白马儿驯服好给将军就是了嘛。”
巴图听得黯然摇头,“哪有你说得这样简单,这两匹马儿都是多年前将军自己驯服的,感情非同一般,再说了,好马易得,千里马不常有,可遇不可求啊!”
……
是夜,天幕浓黑,子时已至。
易倾南正咬着根草杆,枕手仰面躺在草堆上,回想巴图所述的驯马经验,喃喃念道:“马圈更有讲究,机关大焉!白天马粪不能扫除,尽管让马儿在上面站立吃草,如此马蹄才能长得丰满圆润,否则长成片状马蹄,马就不能跳高驰远;夜晚歇息,要把圈内的马粪清理干净,这样马的皮毛才能光滑无垢,鲜亮无味……”
“不就是养个马吗,还有这么多学问啊?”离她不远的马厩里,王福贵只着一身拼接麻色中衣,干得挥汗如雨,不亦乐乎,那身黑色家丁服早已脱下,放得远远的,尽管是在深秋的夜里,可他一点不觉得冷,反而觉得就这么和小五有一句没一句地搭话,心头热乎乎的。
出来之前说到去帮小五干活,常宽一副摩拳擦掌跃跃欲试的模样,陆大庆也是嚷着要一同跟来,还有江玉涵也是,他当然是回绝了,小五那里只他一个就成,人去多了碍手碍脚,反而麻烦。
“那是,所以我从来都是叫你们多学点本事,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不管是养马还是当家丁,都要当那拔尖儿的一类。”
易倾南随口说着,侧头看了眼被她从马厩里牵出栓在根木桩上的小微,见那马儿不为所动,神骏高傲的模样,不由得哼了一声,这畜牲就跟它主子一个脾性,连表情都一个样!
她再朝正在干活的王福贵瞧去,忽然笑道:“福贵,你这衣服怎么这么短?”
可不是吗,王福贵身上的衣裤袖口和裤腿都短了一截,看起来好生滑稽。
王福贵低头看了看自己,满不在乎道:“有什么办法呢,也没穿多久,就成这样了……”
“谁叫你每天吃这么多,个头猛长,跟个巨无霸似的,下回我不带东西来给你加餐了!”福贵今年十六岁,那身高至少都在一米八五以上,体重少说也是有一百七,手臂比她的腿还粗,再长下去怕是要得巨人症了!
王福贵一听就垮下脸来,“别,千万别,小五,你就行行好吧,自从你走了之后,我们的伙食也相应少了一人份,除了小江还能匀我一丁点,常宽和二虎自己都是刚够,所以我就指望着你时不时给我带点,比如今晚的葱油饼,真好吃,明儿还带这个好不?”
“吃,你就知道吃!当我是变戏法变出来的呢,那么容易!”易倾南横他一眼,今晚她过来之前烙了许多饼,给将军主子装了一盘做宵夜,剩下的全给福贵带来了,可没想到那么大一篮子,被他风卷残云三两口就吃了个精光!
王福贵赔笑道:“好小五,我知道你辛苦,放心好了,以后不管脏活重活累活,只要有活就交给我做,你在旁歇着就行,我保证给你做得好好的!随时随地随叫随到,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易倾南听着这最后一句甚是耳熟,再一想,不是自己经常挂在嘴边的话么,却被这傻小子给学去了,不禁扑哧笑出来,“还能叫你做什么,园里你也进不去,就只有这马厩,每晚准时过来帮我打扫就行。”
“没问题!”王福贵满口答应,握着竹叉大扫把道,“你就歇着吧,我一定打扫得干干净净的,保准叫你们裴管事挑不出半点毛病来!”
易倾南嗯了一声,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