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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青春永驻,日月同辉,寿与天齐……”小五哥的口才可不是盖的,要不是被裴夜不以为然的眼神打断,她几乎连千秋万代一统江湖都说出来了。
“马屁精。”裴夜对她的脾性也大体掌握了,明知是吹嘘遛马之词,听在耳里还是挺受用的,轻骂了句,道,“这什么日月同辉寿与天齐的话,不许到处胡说,特别是在康亲王和夷陵皇子面前,可记住了。”
易倾南诚心诚意点头称是,她自然知道这是大逆不道的话,尤其是在这个皇权至上的朝代,搞不好是要被砍头诛九族的,刚才只是说顺溜了,而且对象是自家主子,又是单独相处的场合,这才口没遮拦胡侃一通,以后肯定是不会的了。
不过话说回来,裴美人这样提醒她,说明她在他心中还是有那么丁点看重的,前世的时候她就听说过这么个说法,大意说是上司如果还能骂你批评你,还是觉得你还有用处;要是对你淡漠以待不理不问的时候,那对不起,你就准备卷铺盖走人吧。
易倾南越想越觉开心,笑眼弯弯看着他吃面,若是换了旁人,被人给这么巴巴望着,再好吃的食物怕是都无法下咽了吧,可那是裴夜,堂堂苍汉大将军,在他的词典里从来就找不到脸红害羞之类的词,面不改色吃完最后一口,连面汤都喝得干干净净。
可别说,虽然他是个武将,吃相却不粗鲁,只会让人觉得豪迈爽朗,看着那毫不做作的吃相,易倾南感到自己的馋虫都快被勾出来了,忍啊忍,一直忍到他放下筷子起身,终于没忍住,肚子里咕的一声响。
虫子叫唤了。
裴夜就在近前,自然听得真切,只愣了一下,立时扑哧笑出来,边笑边是扭头朝外走,“我知道你给自己留了的,快去吃吧。”
唇边一抹笑意,宛若冰雪消融,大地回春,易倾南被那明朗灿烂的景色晃了眼,半晌才反应过来,她没看错吧,裴美人居然也会咧嘴大笑呢,真是生平仅见,千古奇观哪。
端着一小碗快糊掉了的面,易倾南吃得津津有味,总算是与裴美人消除嫌隙打开心结,这一晚的辛苦没有白费,小五哥的贴身随侍生涯又曙光重现,前程似锦,一切都好得不能再好!
下一步,就该认真做事,多多赚钱,争取早日升级了!
易倾南心存憧憬,手脚麻利收拾好厨房,哼着小曲回到寝室,刚躺下没一会儿,迷迷糊糊快要睡着了,就听得外面有人碰碰碰地拍门。
“易小五,还睡呢,快起来做事了!将军要上早朝!”是裴宝的声音。
“来了,来了!”易倾南答应着,急忙翻身爬起,心里再不情愿,也是没办法的事,谁叫她现在是个小厮啊,还是贴身的那种,不论早晚,随叫随到。
理好衣装开门出去,正对上裴宝那张臭臭的圆脸,“快去洗漱,把自己收拾干净,然后就去将军房里,将军点名要你去侍候!”
裴宝这话说得极其郁闷,心头更是憋了一肚子的怨气,明明昨晚这小家丁自作主张,惹得将军拂袖而去,横看竖看都是一副失宠的衰样,可一夜过去,怎么就变了?
他并不清楚这一夜两人相处的具体经过,只知道这个易小五在临睡前到处找寻将军主子,想要挽回劣势,难道真叫他给找着人了,然后……然后又发生了什么?
会不会真如众人传言,那易小五做出了什么色惑主子的事?
也不能怪裴宝胡思乱想,说实在的,女大十八变,易倾南最近真的是越长越水灵了,身段愈发纤秀匀称,五官也是精致细腻,就算是他这么粗线条的人,也隐隐察觉出这种持续的惊人的变化,并为此懊悔不已。
作为裴夜已故乳母的儿子,从小到大的玩伴,裴宝向来以忠仆自居,凡事都把主子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尤其是裴老爷子在临终前说的那番话,他更是铭记在心,时刻不忘。
裴老爷子说,主子自幼父母不在身边,养成了孤冷淡漠的个性,他需要一个好女子来陪伴,排忧解难,相携到老。
在裴宝看来,这女子不是别人,正是主子当年亲赠玉佩的沈府大小姐,沈晴衣,只有她才担得上这份责任,才是最适合主子的那个人。
如今两人亲事迟迟不成,府里先是弄了对心气高傲的红绿双姝,后是住进个刁蛮无理的表小姐,这会儿又半途冒出个俊俏得过分的小家丁,一个比一个麻烦,一个比一个伤脑筋。
看来要想实现裴老爷子的遗愿,促成这段美好姻缘,趁现在还来得及,他得好好想个办法,下一剂猛药了,事后也许主子会责怪,甚至会处罚,但他毫无私心,自是问心无愧。
裴宝眉头皱起,心思不住转啊转,渐渐生出个主意来。
姻缘错 第十二章 闻香识男人
就在裴宝满腹心事想对策的时候,易倾南已经匆匆洗漱完毕,一溜小跑去了裴夜的寝室。
就半个时辰没见,裴夜已经沐浴完毕,着一件素白的中衣,长发还湿漉漉地披着,五官英挺,眉眼如墨,刚健中透出几分柔和,更觉魅惑。
裴夜除了苍汉战神的称号之外,还有个响当当的名号,就是“上京第一美男”,当然这只是坊间流传,并没有真正搬上台面上来叫,但易倾南当初闯荡街头,对这些八卦封号自然是了如指掌。
在她看来,自家主子岂止是上京第一美男,就是那苍汉第一美男,都是当之无愧的。
她是穿越人士,放眼前世今生,这样纯天然的无添加的美男子,再找不出第二个,而且主子之美,一方面,若是放在灿烂阳光下,大庭广众间,便是美得张扬,美得耀目,美得让人惊艳心动;另一方面,若是放在清淡月色中,夜深人静时,却又美得含蓄,美得和谐,美得叫人越看越是舒服顺眼。
用一个词来形容,风情万种啊!
如今易倾南就是这种感觉,原以为自己在府里待得够久了,鉴赏力提高了,对主子的美已经有足够的免疫力了,凡事物以稀为贵嘛,天天看时时看的,看得多了不说是腻歪,至少也应该没那种震撼了,可没想到,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环境看到不同装扮的主子,每一次都会有不同的风情,着实扯人眼球,刹那失神。
祸害啊,真是个祸害!
好在她的心理防线还是挺强大,短暂的恍惚之后,又若无其事地走上前去,小脸上带着殷勤的笑容,恭敬行礼道:“将军。”
裴夜点点头,“给我梳头。”
易倾南听得有点懵,梳头?没听裴宝说过这项工作啊,裴宝只是说,将军主子不喜欢人近身侍候,什么沐浴啊,梳头啊,更衣啊,都是他自己亲力亲为,所以当时她向裴宝汇报说自己被将军主子责令侍候沐浴,后者惊得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
好吧,她只能想是将军主子一时心血来潮,所以会发布几次与平常不同的命令,比如上回让她侍候沐浴,再比如这次让她为他梳头。
易倾南脆生生应着,取过旁边的干布巾来,动作轻缓帮他拭擦头发,这古代没有洗发水沐浴露,洗浴都是用的最天然的物事,洗澡用的是胰子,洗发用的是皂角,反而有种特别的香气,淡淡的,似有似无,若隐若现。
俗话说闻香识女人,如今到了她这里,却要改成闻香识男人了。
易倾南一边给他擦头发,一边胡思乱想着,王福贵陆大庆之流只能算是男孩,自不必提,自己认识的称得上是男人就那么几个,十根指头都能数过来——
白沐算是其中之一吧,别看白沐只是个混迹戏班子的江湖艺人,却书卷味十足,周身经常都是带着股子墨香;康亲王宁彦辰也算一个,这种王公贵族,向来注重仪表,身上时常佩香,是那种宫廷里才有的檀香;还有就是夷陵皇子赫连祺,他也是皇室中人,却不像宁彦辰那样佩香挂玉,喜好穿红着绿,施朱傅粉,或许是因为终日流连烟花之地,虽为昂藏七尺男儿,身上却以脂粉味居多。
而裴夜,武将出身,平日不是上朝,就是在军营操练,汗味是少不了,除此之外,却没有什么别的味道,比如现在,刚沐浴过的他,头发上就是股淡淡的草木香,这对前世闻惯了香水护肤品味道的她来说,倒是别有一番风味。
还有这头发,又黑又亮,光泽照人,质地就跟上好的缎子一样,可比前世电视里那些洗发水广告明星的条件好多了。
“我赶时间,你别磨蹭,弄快点。”裴夜微微侧目,这个小家丁,擦个头发慢吞吞的,目光发直,不用说,肯定是在走神了。
想到其之前又因为生日宴的事情担惊受怕的,后来又陪着自己在树林里待了大半个晚上,这会儿精神不济也是情有可原,裴夜语气还算平和,心里却在想,自己是不是对他太苛刻了些,找裴宝来梳头打理不是一样,用起来还更顺手些,干嘛非得是他呢?
“是,将军。”易倾南一个激灵,答应得飞快,手上也在加速动作。
裴夜挑了挑眉,他也说不清楚为何自己执意要叫小家丁前来侍候,只能解释为要物以致用,既然让这个易小五进了飞鹤园,做了贴身随侍,就要让他好好做事,尽职尽责,多学些本事,以后要是去别家干,也会让新主子满意……
新主子?
裴夜为自己这莫名冒出的想法哑然失笑,这调到自己身边才半个多月,进府也不过三月有余,听说是签了三年契约,做得好的还会续签,一切才刚开头呢,哪里来的什么新主子?
府里男男女女那么多家丁丫鬟,能让他瞧得上眼的并不多,易小五是极其难得的一个,这或许跟两人早前在青州城外官道上狭路相逢的遭遇有关,这世上胆敢明目张胆打劫他裴夜的,这小子绝对是头一个,也必然是最后一个,到头来,小贼竟成了小厮,可见人生的缘分是多么神奇。
缘分……
裴夜默念一句,眼神沉了沉,瞥见铜镜中自己还是披头散发的模样,不由得心火微起,抬高了声音,“易小五,你到底会不会梳头?”
易倾南刚给他擦干头发,正准备梳成发髻呢,一听这声音吓了一跳,手一抖,木梳啪嗒掉在地上,还连带着扯断几根长发。
“将、将军,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易倾南声音有点打颤,一动不敢动,真不知他怎么好好的又翻脸了,又生怕他一巴掌就给自己挥过来,这该是小说里当主子的惯有的举动吧?
可这也怪不了她,那么长的头发,要想全部擦干就得费不少功夫,这干着是服侍主子的活计,动作又不能太粗鲁,她还急得不行呢,好不容易可以梳了,他倒好,无缘无故一声吼,难道他不知道他这样子又冷又酷又渗人吗,换做是谁也受不了啊!
有朝一日她要是当上皇帝,头一件事就是颁布圣旨,让举国上下的男子都留板寸!
看着那小家丁手脚无措满脸无辜的模样,裴夜脸色缓和了下,抿唇道:“时辰不早了,快梳吧。”
“是,将军。”易倾南如蒙大赦,赶紧弯腰捡起木梳,急急匆匆给他把头发梳好。
这个时候哪里还顾得上动作指法什么的,慌乱间又扯断他几根长发,急得她汗都出来了,但总算是梳好个发髻,用根玉簪固定好,谈不上好看,反正不会垂落下来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