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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两位女官很客气,却没多留,看样子还要去旁人府里。
第七十三章 热闹
很快,消息就传播开。
一时间整个国公府就变得热闹的不行,好些平日里和许薇姝关系只是一般的小娘子,都登门道贺。
一个个的,都亲热的很。
实在是因为今年所有初封的女官,只有两个正五品,一个就是许薇姝,另外一个,那是皇后娘娘的亲外甥女,是她老人家幼弟的独女。
皇后娘娘的幼弟比她小十五岁,那简直是当儿子看待,外甥女更是长得酷似皇后,两人感情自然好,所以,这位得五品女管的位置,并不让人吃惊。
许薇姝就是彻头彻尾的黑马一匹,简直炸昏了京城里一票名门贵女。
既然如此,当然要拉拢拉拢。
像把羡慕嫉妒恨直接露出来,那么脑残的事儿,大殷朝的贵女可不会做。
这些名门闺秀学的最重要的课程,便是交际,真把某个人看在眼里,那相处起来,是绝对有办法让对方如沐春风。
闺秀们多几个高质量的手帕交,那就是自己的筹码,连相看亲事,对方也要关注这些的。
许薇姝自然也高高兴兴地去应酬,原主早些年就没结交多少朋友,她怎么也要补上这块儿短板,时间短暂,没空结交个把真心实意的好友,可最起码得把好感度刷个差不多,至少都得是点头之交才行。
折腾了一整日,才算清净下来,结果许薇姝回到房间——
“小娘子,快穿起来看看!真美啊!”
宝琴脸上的表情,简直能说是垂涎欲滴……
许薇姝:“……擦擦口水,有没有这么夸张!”
怎么可能不夸张,五品啊,五品,多少女官从七八品往上爬,爬一辈子,也爬不到五品!
还是吴妈妈更明白,要求整个秋爽斋都低调行事,谁也不许出去张扬。
虽大殷朝的女官和前朝不同,并不像宫女一样寻常出不得宫门,大部分女官都不住宫中,还是留在家里,只接了差事的,白日去宫里做事便好。
可她家小娘子白日去了宫里,肖氏又不是什么大度人,动心思磋磨秋爽斋的下人,难道她们这些丫头,还敢反抗?
像宝琴几个的身契,的确是小娘子收着呢,可无论在哪一家,长辈们要收拾个把奴婢,都没有小辈们置喙的余地,要是小娘子为了个奴婢和婶婶翻脸,说出去小娘子哪里还能做人?
再说了,她们若真让肖氏使手段弄死,主子回来生气,不管不顾,非给她们报仇,可那又有什么用?
人都没了,别的都是空。
许薇姝一眼就看出吴妈妈的心思,她也琢磨这件事儿,现下还不着急,但真进了宫,秋爽斋就少一个能立得起来的能人。
吴妈妈再厉害,她终究是国公府的下人,身份上天然有缺陷。
许薇姝一笑,看小宝在门口探头探脑,招招手把他拎过来。
这一个晚上,姐弟俩一起吃饭,一起读书。
“小宝,你是咱爹,咱娘的儿子,是秋爽斋唯一的男人,你要学着顶门立户了。”
许薇姝一本正经地,把小宝当个大人似的道,“咱们家的人,老的老,弱的弱,万一有什么事儿,一点儿反抗能力都没有,小宝啊,她们伺候你,指望你,你就得能护着她们。”
小宝懵懂地点点头,脸上的神色,到渐渐坚定起来。
虽然时间很短,可小宝已经和以前不一样,他现在是真心把秋爽斋当成家。
这孩子,也学会了护短,觉得玉珍她们都是他的人,那他就得护着。
许薇姝失笑,干脆带着便宜弟弟坐在炉火前,让宝琴给他们俩烤小黄鱼吃。
一边吃,一边把该注意的那些事儿,掰开揉碎了给他说,生怕肖氏趁着她不注意,再把自己这些日子的成果毁得一塌糊涂。
不敢保证能起多大的作用,可小宝现在十岁,在这个时代,十岁就能当半个大人使唤,已经能分辨到底谁才是真正为他好。
“平日多在家学,听先生们的话。”
他只要牢记了这一句打底,情况就不会太坏,英国公府的家学,那是许薇姝亲自鉴定过的,品质有保障。
要是肖氏为了养坏小宝,敢拿家学开玩笑,那许薇姝恐怕也只能说一声实在佩服了!
这日说话说到很晚,玉珍才把小宝弄回去睡觉,第二日,许薇姝又起了一个大早儿,和老太君说了一声,要去扫墓,拜祭父母,若是天晚来不及,就在庄子里住下。
老太君也有些感伤,只叮嘱说让她多带点儿人手,就答应了下来。
许薇姝这次出门,一是要拜祭父母,二嘛,她想拿一件儿要紧且有用的东西。
是从白云观佛像里,那个书册中得到的消息。
许薇姝其实也想过,还是什么小动作都不要做,才更安全,但后来一琢磨,要是她完全不敢用那本‘书册’,岂不是很冤枉,白白担了那么大的风险,居然一点儿好处也没有。
再者说,她要是利用那些东西,在皇宫中的地位更重要些,也许那一帮看不见的对手,即便察觉出她的问题,也会投鼠忌器,说不得更安全。
许姑娘终究不是软弱的女人,必要的时候,还是很有决断,下定决心,也就没那么多杂念了。
距离进宫留宿的日子,还有三日,比往年的节奏要紧凑的多,留给许薇姝的时间极少。
许薇姝亲自下厨,做了很多原主印象中父母爱吃的饭菜,很难得,家里那个蹭吃蹭喝的某人,似乎也知道她这是孝敬父母的吃食,居然没有来‘抢夺’。
准备好香烛纸钱,小林便赶车到了许家祖坟。
旁边许薇姝热孝的时候,结庐而居的茅草房还在,毛孩儿他们可能经常打理,整个草庐都干干净净的。
许薇姝正瞧着草庐发呆,身后就传来洪亮的声音。
“姝娘来了,我琢磨着这么大的喜事,你也该来看看你爹娘。”
她一扭头,顿时露出几分笑意:“五叔这身子骨可还是康健的很。”
来人是个身高起码有一米八,又黑又壮的大汉。
许家的祖坟,一直是五叔照料,他也是许家的旁系子孙,从曾祖那一代,就是他们家的守墓人,平日里到很少和族人打交道。
五叔也没多话,帮着许薇姝把香烛搬到墓前,就一言不发地走人。
第七十四章 有趣
许薇姝烧了纸钱,燃了香烛,又把她亲手抄写的经书,还有自己动手裁制的三身新衣裳,当然,没舍得用绸缎,都是纸糊的,即便如此,衣服从裁剪到染色,还是极为妥帖,无一处不好。
就凭她现在磨练了两辈子的动手能力,回到二十一世纪,一定能当一个民间艺术家。
许薇姝当年初来,就剪了一缕秀发,埋入爹娘的坟墓旁边,只算是原主和父母团聚了,现在每逢拜祭,也该是三人受香火,希望这一家子在地下活的快活些,别像在世时,诸般麻烦缠身,不得自由安泰。
拜祭了父母,天色还早。
跟来的都是许薇姝的人,自然不会催促她回去,就由着许薇姝在山里面转来转去,转了好几大圈儿,还竟是走那些犄角旮旯的小径。
宝琴觉得,若非她的体力还过得去,真换上身娇肉贵的小丫头,恐怕连主子都跟不住了。
逛了有半个时辰,许薇姝一眼看见一棵孤零零戳在一块儿缓坡上,高耸入云的胡杨树,才驻足停步,脸上露出一抹笑来:“呼,咱们歇歇,等下再去给五叔开张药方就回去。”
宝琴也松了口气。
“咦?这地方居然有胡杨?”
再一想,也没什么奇怪的,这样粗大的数木,要不是生在许家的祖坟附近,又人迹罕至,恐怕早被山脚下居住的村民砍去做了房梁。
宝琴打开随身携带的包袱,拿出坐垫,铺在树下,笑道:“小娘子,可以休息……了!!”
一扭头,她家贤淑温柔,刚刚被册封为五品女官,堪称京城闺秀中最出类拔萃人物的小娘子——挽起袖子蹭蹭两下,爬树上去了,还在树枝上滚来滚去。
宝琴:……qaq!
“……树上风景好。”
许薇姝讪讪一笑,故意做出举目远眺,欣赏风景的模样,总不能告诉自家小丫头,她知道这地方隐藏着好玩,好用的东西,还是无主的,据为己有正合适!
树干上有一处凹槽,许薇姝仔细摸了摸,把里面的白绸缎扯出来,揣怀里,便再不搭理自家小丫头,真正开始欣赏风景。
远山如翠,碧波荡漾。
“……试凭高东望,云海与天低,送沧波、浮空千里,照断霞、明灭卷晴霓。”
许薇姝吐出口气,装了半晌文艺女青年,还是让实在无法忍受的宝琴连哄带骗,骗了下来。
其实,是她刚才看见不远处有人影,不想下来也不行,不知道是什么人,外面扛着纸人,显然也出来扫墓,这附近只有许家的祖坟,来的人应该和许家有些关系。
可出入的是辆马车,许薇姝没有透视眼,也不知进去的是谁。
她们回去见到五叔,正好看见那队人马离去,五叔也没多说什么。
许薇姝可不管这些,径直给五叔诊脉,又给他开了副药:“您这老寒腿可得注意,药不能停,还得小心着保暖,千万别受风寒。”
这地方环境偏于阴寒,其实不适合病人居住,可许薇姝劝了那么多回,人家病人不听,她也就再懒得劝,身为医生,治病救人是本分,可碰上固执的病人,医生也没办法。
“今天晚上就在庄子上住一宿,明日再回。”
许薇姝和五叔唠了几句,就坐上车,准备去庄子,草庐虽说修整的也不差,但有舒坦的好房子可住,谁会留下来受罪?
此时天色将暮,她们出来的时候,又和老太君打过招呼,宝琴便没有反对,相反,还有些高兴,她也有好长时间没回庄子了,在庄子上,她养的小兔子,还有一对儿小黄狗,也不知现在怎么样!
一行人浩浩汤汤回了庄子。
庄子那边一群下人都忙活起来,各处都洗扫的干干净净,连树叶都是碧绿碧绿的,沾了水珠。
每个角落都被彻底清理一遍。
王老头顶着他那颗秃头,几乎像滚着走一样,四处巡视:“这两盆姚黄魏紫开得好,摆放到前面来,让小娘子一进院子就能看到才好。”
他生得肥硕,挺着个大肚腩,低头都看不到脚面,声音却是充满了磁性,很动听。
没多时,许薇姝的马车就到了,王老头亲自给她打开车门,把主子迎进屋。
屋里布置的和她走之前一模一样,半点儿都不显生疏。
宝琴笑着打趣:“咱们王叔现在可学聪明了。”
王老头嘿嘿一笑,“没办法,咱们都指望主子吃饭呢。”
宝琴也不以为意,见小娘子倦了说要歇着,便把带着人都下去,给小娘子又点了盏灯,才关门而出。
庄子里的下人们,今天都分外精神,宝琴忍不住叹息,心里明白,虽然他们这么做,多少带了点儿逢迎的心思,庄子里的日子不好过,小娘子在的时候,府里送来的份例,就总是缺斤短两,如今就更差了。
但凡是庄子上的下人,就没有不想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