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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把一些饼,扔到锅里煮了煮。
显然,商队的厨子在厨艺上需要点个蜡!
许薇姝也没客气,道了谢,弄了些许吉水,跟玉珍分着喝下去。
来到这个世界之后,她控制的吉水的数量,别看少得可怜,效果却惊人的好。
热乎乎的面糊糊一入肚,两个人的身体顿时都暖和许多。
所谓吉水,只不过是世间有的,高质量的好水,并不是天水,在开皇王朝,她也只用来饲养宠物,植物,让自己养的小东西‘心情’愉悦,好好生长,真没想过这东西能治病。
而且,开皇王朝的人一旦生病,那绝不是区区一点儿吉水能治好的,没想到,到了这个世界,吉水到像万能药了,平日可强身健体,还能治病救人。
可惜数量越发的少,要是玉璧的白芒多些,吉水也就多些,白芒枯竭,水也没了。
许薇姝到底不再是能把天下的水玩出花样的九微。
“小娘子,咱们快回京城吧。”
玉珍十分忧虑。
许薇姝点点头,去京城当然不安全,她怀疑绑走小宝,和意图抓自己的那批人,就来自京城,可无论如何,也要回去探探情况再作打算。
就算对方欲行不轨,在京城,恐怕也不敢太嚣张了。
玉珍一个劲儿地在那儿心惊胆战,许薇姝到不怎么害怕,就是觉得麻烦,她虽然一开始仅仅是个普通的女孩子,可在归墟的多年经历,早就让她的神经粗大到不可思议的地步。
主仆两个正发呆,外面忽然传来一阵阵狼嚎声,凄厉且急切!
玉珍吓得猛地一哆嗦:“狼……果然是狼……”
整个营地像沸腾的水一样大乱。
不远处,成群结队的狼群,密密麻麻,到底有多少只,连数都数不清,只有渗人的,冒着绿光的眼睛,让人心里发麻。
玉珍瑟瑟发抖。
护卫们拼命扩大火圈儿,刀剑出鞘,神情都紧张起来,甚至开始恐惧。
商队的主人是个年轻公子哥,但江湖经验不少,一看情况,脸色顿时大变:“大雪封山多日,这些狼恐怕都饿坏了,轻易不会走,大家小心。”
事实上,狼群比公子哥想象的更急切。
当先一头身量比其它狼大一圈的狼王,一声嚎叫,所有的狼群就压了上来。
商队这边顿时心惊肉跳。
护卫们咬咬牙,冲上前,都举着火把,眼看就要和狼群硬拼,许薇姝想了想,转身从商队护卫那儿要了一张弓。
那个护卫不知道是得了谁的吩咐,居然还真给了她,不过到底多瞧了两眼。
许薇姝没精力解释,从脖子里摘下一个红丝绦绑起来的牙齿,是狼的牙齿,抬手拉弓搭箭。
玉珍一惊:“小娘子!”
她一声惊呼,周围的人同时转头,惊骇欲绝地看着许薇姝一箭射出去,嗖一声,插入头狼眼前的雪地,大家心里登时一咯噔——完了,这还不惊怒狼群?
公子哥儿铁青着脸,举起手,让所有护卫准备,心里暗恨,以后绝不收留这些不着调的女人。
所有人紧张兮兮,结果,狼群居然没动,相反,那头狼闻了闻箭枝,呜呜了两声,蹲坐下来。
其它狼也有样学样,都蹲坐下。
一群人:“…………”
许薇姝把弓箭一扔,举步走出火圈儿,玉珍吓得脸色青白,惨叫道:“小娘子!?”
喊也没用,好些人不忍地闭了闭眼,好好一女孩子,成了狼嘴里的肉,哎,可怜啊可怜!
就是一开始觉得许薇姝不着调的人,也不免唏嘘。
第十章 惊奇(修)
众人紧张地等待群狼暴走,把细皮嫩肉的小娘子吞入腹中,还有几个护卫青筋毕露,做好了抢人的准备——都是大男人,即便抢不出来,也不好无动于衷。
结果,人家头狼根本不按套路出牌。
小姑娘轻轻松松地走过去,顺手摸了摸头狼的耳朵,还凑近不知道说了句什么话。
“嗷呜!”
头狼就趴下了。
“我好像看到那头狼跟狗似的,舔小姑娘的手背,是不是我眼花?”
好些人一致表示自己眼花,时常在雪地里走动,本就很容易坏眼睛的。
只不过,他们眼睁睁看着小姑娘把手里一个小包袱,系在头狼的背上,又顺了顺它的毛。
那只头狼就长啸一声,扭头领着饿得眼珠子发绿的狼群四散跑开。
众人:“…………”
无论如何,大家都松了口气,总算不用拼命,至于许薇姝,完全成了商队的座上宾,被迎到火堆前面,成堆的肉脯递过去,让她烤着吃,煮着吃,想怎么吃就怎么吃。
玉珍瞥见自家小娘子在火光下隐约露出来的肌肤,忙往她的脸上涂了一把灰,心下却惊叹,才三年不见,小娘子的美貌,就越发惊人,别说男人,连她身为女子看了,也不免惊艳的厉害,哪里还是当年那个皮肤干黄灰暗的小丫头,只是,美貌太过,也不是好事。
在庄子里,宝琴她们一直和自家主子生活在一起,仅还经常受到冲击,可玉珍久久才见一面,自更是觉得许薇姝的容貌一次比一次夺目。
玉珍低下头,不免担忧。
以前小娘子长得不好,她要操心,可现在小娘子长得好了,她更是担忧。
大殷朝对女子的要求,总的来说,取才不取貌,且中意贞静贤淑的女孩子。
至少,大妇要贞静为美,小妾才要看重颜色。
玉珍不觉想起国公府的阿蛮小娘子。
当年阿蛮才名远播,就是许薇姝还是国公爷的掌上明珠,名望最盛的时候,在京城闺秀们心中,也远远比不上阿蛮,不只是容貌,德行更是不及。
应该说,许薇姝在闺秀圈子里,名声甚至能说相当糟糕,很多人都觉得她仗势欺人,时常欺负阿蛮,只阿蛮小娘子不和她计较,事事忍让罢了。
玉珍皱了皱眉,如今小娘子的容色,到像是比阿蛮小娘子好得多了,也不知是福是祸。
现在可是肖氏当家。
随即,玉珍便苦笑,她想得也太多了点儿,前些时日,阿蛮小娘子还在大长公主举办的诗会上拔得头筹,得了公主一支碧玉簪,等到自家小娘子除服,再去参加那些个宴会,还不知会被人怎么挤兑,没准儿肖氏一得意,根本不在乎自家小娘子的容貌好还是差。
许薇姝自不知道丫鬟在那儿杞人忧天,左右为难,正漫不经心地把肉脯扔进锅里。
肉脯普通,煮的面饼也普通,可许薇姝简单加了些草药,尤其是一加入吉水,香气四溢,**的一群汉子侧目。
商队的主人和他身边几个老掌柜,也正谈论许薇姝主仆,行商的人,多见多识广,许薇姝她们虽然简单装扮了一下,可人家少主人,还是一眼就看出她们不是寻常的庄户人家。
再说了,寻常人家根本不可能让几个女孩儿单独走夜路,还走的是山路。
一开始,少主人把她们当成是某个大户人家的逃妾之类。
如今世道乱,这种事也比较多,寻常碰见,就只当不知道,但这会儿许薇姝露了一手,他们就很难不去关注,仔细一看,越发觉得这几个不是一般人。
“坐在左边的小姑娘显然是个丫鬟,不过看她行为举止,吃饭的动作,都和大家千金也相差不大。能用得起这样的丫鬟,非富即贵。”
这就不得不说,还是许薇姝的亲娘施燕会调、教人,不愧是世代书香世家出来的。
当年的国公府也的确富贵锦绣,养的丫鬟走出去都是富家千金的命。
“还有,她们的衣服虽是旧衣,料子却极好,那个小娘子用的帕子,是上等的白叠布,绣花的手艺,应是京城如意坊,一块儿帕子少说五两银,她却用来擦灰,混不在意。”
旁边老掌柜笑道:“少主看得仔细,这几个确实是富贵人家出身,不说别的,就是那双手,寻常做活的人,也养护不出来,咱们别慢待了,好好护送她们主仆出山,结个善缘,以后说不得能用得上。”
这用不着老掌柜提醒,只看人家竟然能赶走狼群,救了他们商队,那就不只是不慢待,还得供着。
无论对方是有什么绝活秘技,可这一手,对在山里行走的商队来说,简直是犹如天助。
这边一群人说话,不远处的山崖上,还有两个人从头看到尾,正好旁观了整出戏。
其中一个面容清秀漂亮,略带了几分阴柔气息,大约二十五六岁,手中持刀,一直冷着一张脸,护在旁边闭目养神的青年身侧。
坐着的青年,年纪看不太出来,好像很年轻,可眼角眉梢间已经带了几许风霜,生得清俊非凡,脸色却灰白,嘴唇发青,明明穿着雪白的大氅,还是瘦骨嶙峋。
相比于他孱弱的身体,气质到极佳,漆黑如墨的发,修长玉白的手指,显得分外有风骨。
听到狼嚎声,青年侍卫精神顿时绷紧,他穿着红色的棉衣,不大明显,可一动,雪地上就滴了一地血珠,身上应该是有伤。
病弱青年也睁开眼,却不曾想,两个人竟然看到一出好戏。
“四肢无力,神气不足,这女孩儿不会武功。”侍卫惊讶地一挑眉,扭头看了自家主人一眼。
病弱青年失笑:“世间之大,无奇不有,遇见个把奇人,何须惊奇?”
侍卫翻了个白眼:“我只是想,他们去京城的话,咱们正好可以搭个便车。”
他已经侦查过,后面的货车并不算满,有缝隙,如果藏在里面,应该不会被察觉,而且,整个商队都没有高手,决不至于有刺客潜藏。
至于忽然冒出三个女子,似乎是变故,可他管不了那么多了,一路上被人追杀,他们都受了伤,主人身体又很不好,再加上挑食的毛病已经够得上折磨人,再不想办法回京,让他多少吃点儿东西,不被别人杀了,也得自己把自己给饿死。
第十一章 行路
狼群散去,良久没有再次集结的迹象,商队上上下下都大松了口气,少主人还特意带着几个管事走过来向许薇姝道谢。
许薇姝到有点儿不好意思:“周公子千万别客气,反而是我们姐妹麻烦您才是。”送了点儿‘礼物’,哄走狼群,那主要是为了自己,并不是为了别人。
“别管怎么说,小娘子这个朋友,我周默文交定了,我们周家是老字号,在京城还默默无闻,不过在江南一带也算有名,您要是需要什么稀罕物件,只管传信。”
商队的少主人姓周,容貌俊俏,虽然是商人,却一身书香,不愧是商人,很会说话,许薇姝和他交流了几句,也不由对这个人印象大好。
周公子也识趣,想着明日还得赶路,不好耽误人家女孩子休息,特意给她们空了一辆马车,安排到最中央,又给添了些柴火,就告辞而去。
回到自己的马车附近,周公子看了身边的老掌柜一眼:“你觉得怎么样?这小娘子是什么人?”萍水相逢,他们也不好问人家未出阁女孩儿的名字,只知道姓施。
“施?京城可没听说有姓施的名门,难不成是江南施家的小娘子?”老掌柜摇了摇头,刚才简单试探了几句,他就对这小娘子没了戒心,低声道,“不用多想,那女孩子言谈举止大方有度,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