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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菲撅嘴瞟了一眼四周,果然有乘客像看西洋景般看着她。羞愧不已,索性把花从窗口扔了出去,可怜那束花,在秋风中滚了几个圈,摔在地上成了花泥。
“不喜欢也别扔掉嘛,人家的一片心意。”
“谁让你说笑我,我当真不喜欢那个周少爷。”凌菲朝沂铭翻着白眼。
“不喜欢就对了,他想娶你,哥哥还不愿意呢,回头我给你找个更好的。”
凌菲从包里掏出一本书,挡在脸上不再言语。心里念着,他到哪里去找一个好少爷,若能找到,自己何苦到二十六岁还没能嫁出去。
半夜,火车停下时,凌菲又遇见那个卖橘子的老婆婆,随手买了几个,剥一瓣放在嘴里,同为淮南的橘子,此时吃下去确是苦的。大概心里的苦水太多了,凌菲呆呆的愣了神,这一切来的太突然,又好像在很久之前,就准备好蓄势待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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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苦自看明月苦(1)
北方的午后,暖暖的太阳,沂家的司机小七来火车站接少爷和小姐回家,小七平时话很多,今天却缄口莫言。快到家时,忍不住对沂铭说:“少爷,老爷知道你和小姐去江南了,有些,有些生气。”
沂铭嗯了一声,捏了捏旁边凌菲的手,意思是不要害怕,有我在。
小七补充道:“老爷在家里等你们。”
“知道了。”
凌菲扭过脸看窗外,没有烟雨蒙蒙的小桥流水,自然不再有温婉的心绪,这个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城市让她感到陌生,而江南,仿佛才是她真正的故乡。
除了陌生,还有畏惧。
走进冰冷华丽的家,沂铭和凌菲来不及喘息一口气,沂成若和贤瑛正静静的坐在沙发上,看上去,他们已经做好了讯问的准备。
“去哪了?”成若问道,虽然刻意压低声音,但仍然掩饰不住他的愤怒。
“哦,我和凌菲出去散散心,你们也知道,我前段时间为了公司里那个项目忙的不可开交,正好这几天打算休息休息,凌菲。。。。。。”
“休息什么!我干了一辈子,也从没想过要休息!”成若将茶几上的德国进口白瓷杯掀落在地。
“哎呀,你不要老动气,把身体气坏了怎么办。”贤瑛站起来打圆场,愤愤的走到凌菲身边,指着凌菲的鼻子说道:“凌菲,你都多大了,你不懂事不让我们省心也就罢了,你为什么非要拖着你的哥哥。你哥哥有你这么闲吗,啊,他以后是要接手沂氏企业的,整天跟你干些鸡飞狗跳的事像什么!”
“爸,妈,对不起,是我错了。我以后不会让哥哥再陪我出去玩了。”凌菲主动认错,她已经习惯了。
沂铭醒悟过来,这一次的责骂又是针对凌菲的,可原因何起,他猜不出,也懒得过问了。
“妈,凌菲都认错了,我也错了,好不好,我这就到公司去,你们二老消消气。”沂铭朝凌菲摆摆手,示意她回自己的房间,自己则快步朝大门外走去。
“爸,妈,我回房间了。”凌菲请示父母能否可以离开了。
没有人回应她。
她只好拖着行李,疲惫的往房间走。管家和佣人见了,只装作没有看见,对于这个不受待见的大小姐,他们没有必要过于热情。
只有吴姨走了过来,对凌菲说:“小姐,我来帮你拿吧。”
凌菲把行李递给吴姨,没有说话,转身进了房间,吴姨跟了进来。
吴姨是沂家的老佣人,现年已五十多岁,在沂家做了近三十年,执管沂家的厨房和洗衣房,一辈子没有结婚。因为是老一辈,为人做事又利落正直,从不在背后议论主家和佣人间的闲话,佣人有时偷吃懒做,她也就说说作罢,因而深得大家的尊敬。
“小姐,我看你很累,你想现在洗澡吗?如果需要,我去给你放洗澡水。”吴姨心疼的望着凌菲,凌菲的脸上苍白无血色。
“不用了,吴姨,我想先歇一会。”凌菲直直的躺在床上,眼睛盯着天花板。
“小姐,老爷今天这么生气,是有原因的,你不要怪他。”吴姨欲言又止,她的心里藏着一个太久的秘密,差一点脱口而出。
好在凌菲没有刨根问底的心情,说者有意听者无心。凌菲淡淡的说:“我知道,我不怪他,也怪不到。吴姨,麻烦你把门关一下,我想睡会。”
“是,小姐。”吴姨退到门口,关上房门,泪水止不住的往下流,怕被别人瞧见,又掏出手帕赶紧擦干。
这个大房子里,没有无缘无故的悲伤。
有人来敲门,凌菲不耐烦的问道:“谁啊?”
“小姐,有你的电话。”
“知道了。”
凌菲无力的踱步到走廊,电话是沪森打来的,他一直在掐着时间么。听到那个消失了十几个小时的温暖声音,凌菲哽咽了。
“你怎么了?”沪森敏感的察觉到凌菲的异常。
“没事,嗯,北方的天气干燥,嗓子有点痒。”纵有万千委屈,她也对沪森无从说起,他是一个众人拥戴的少爷,怎懂她的心酸。更重要的是,凌菲不想让别人可怜她。
“噢,那甘草片还是要继续吃的。”沪森哪有真的放心,他继续说道:“我今天在房间里看到一个玉佩,上面刻着‘凌菲’两个字,应该是你落下的。”
“是我的。”凌菲下意识的摸了摸脖子。
“能看得出这块玉佩对你来说很重要。”
沪森猜的没错,这是凌菲的生母留给她的唯一念想,从十五岁知道真相开始,这块玉佩对凌菲来说,从念想,变成了后来的信念。她坚信她的生母还活着,她还会来找她的女儿,带着凌菲远走高飞,走的远远的。可她整整盼了十一年,希望被绝望慢慢吞噬,在生存的艰难里逐渐灰飞烟灭。
“我替你保存着,下次我们再相见时,我还给你。”沪森见凌菲不语,补充道。
“不是什么贵重的物品,你喜欢的话就送给你吧。”
电话那头,沪森轻轻抚摸玉佩上的字,一股暖流涌上心头。
“以后不要往家里打电话了,不太方便。”如烟说道。
“我知道了,以后不会再打了。那”,沪森顿了顿,说道:“我能给你写信吗?”
“写信?”凌菲的心口在快速跳动,他会给自己写信,可被沂成若和贤瑛发现了如何是好,但凌菲太盼望和沪森保持联系,看来只得拜托吴姨了。
“可以给我写信,我报给你地址,你记着。”
沪森在已备好的纸笔上认真的记着,生怕写错字。
挂掉电话,凌菲回到房间,怔怔的盯着天花板上的蜜蜡和玉石发呆,贤瑛喜欢蜜蜡,于是沂成若不惜重金在家里到处留下蜜蜡的踪影,可贤瑛并不满足沂成若的物质表达,他们的争吵,如江南的秋雨一样频繁。
一分钟也不想多待,凌菲起身沐浴,换了一件亮晶晶的闪片短裙,把眼睛晕染成墨绿色,涂上橙色的指甲油,大红的口红,化妆成她也不喜欢的样子,她想一个人出去喝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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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苦自看明月苦(2)
夜色酒吧遵循着日落而作,日出而息的规律,这个点才刚刚开门。店员在擦拭外面的霓虹灯,见到凌菲,礼貌的说:“沂小姐,你好。” 凌菲是这里的常客,又是沂家的千金,店里无人不认识她。
酒吧的老板叫秋明,和凌菲的年纪相仿,有着瘦高的身材,轮廓分明的脸庞,那双深邃柔情的眼睛是店里的活招牌。
他常扮成驻唱歌手,在月凉如水的夜晚,在西洋乐的伴奏下唱起时兴的歌,把新客唱成了老客,把老客唱成了回头客,夜色酒吧便成了这个城市里夜不能寐的人,最喜欢的聚集场所。此时秋明正倚在吧台上抽雪茄,听见外面有人叫凌菲,便走向门口,和她撞了个正脸。
“凌菲,好久不见了。”他们很熟,秋明不需要客套的称她沂小姐。
算起来,他们已相识了十一年之久,秋明十六岁时第一次见到凌菲,那时他还是一个跑场歌手。那天正好在夜色酒吧演出,一曲作罢,只听角落里有人大声叫好。他循声望去,是个小女孩,穿着朴素的白色连衣裙,懵懂天真的脸和灯红酒绿的酒吧显得很不般配,她看上去喝的很多,却还在不停的让服务生拿酒。
当时秋明心想,可能又是一个为疗情伤的小姑娘,便没有在意,收拾乐器准备离开。这时酒吧里冲进来几个记者模样的人,拿着照相机对着那个小女孩不停的拍照,小女孩很抗拒,眼神里满是惶恐,酒吧里的客人围成一圈,对着她窃窃私语。
秋明愣住了,当那双无助的大眼扫射到他身上的时候,他不顾一切的拨开人群,拉着她的手逃似的离开。
她紧紧攥着他的手,一遍遍的说:“带我走好不好,带我走,带我走……”这句话,秋明一记就是十一年。
“凌菲,你今天气色不太好,不要喝酒了,我请你吃饭吧。”秋明关切的盯着凌菲的脸。
“为什么不喝酒,怕我不付钱吗?”凌菲没有看秋明,径直走向角落的位置。
她在那个位置了坐了十一年,为了能经常看到她,秋明努力赚钱希望能早日盘下这个酒吧,没想到战争期间,原来的老板急着用钱逃往国外,秋明便以很便宜的价格实现了梦想,仿佛是命中注定的。因为凌菲,店名、装修风格都没变。
“那好吧。”秋明熟谙凌菲的脾气,示意服务生端来一杯酒。
“你不陪我喝?”凌菲问秋明。
“我喝了,还怎么送你回家。”秋明的目光没有从凌菲脸上离开过,他在慢慢消解这些日的思念。
“没事,我坐黄包车好了。”
“坐黄包车我不放心。”
凌菲咕咚喝下一杯酒,拉了拉秋明的手,说:“秋明,你是我沂凌菲唯一的朋友,好朋友。”
“好朋友?”秋明浅浅笑了,能被凌菲摆到这个位置上也够了。
“秋明,你喜欢过一个人吗?”凌菲的眼神迷离。
秋明叹了一口气,他心中的姑娘有心上人了。他们经常在一起聊天,凌菲扮演诉说者的角色,他扮演倾听者的角色,她絮絮叨叨的讲,他默默的听。她的发泄内容大多是自私的沂成若,假面的贤瑛,还有宠爱她的哥哥沂铭又去约会新的女人。
秋明就像潜伏在沂家的八卦记者,能打探到这个宅子里每个新鲜的举动。这些都是“带我走”那句背后的故事,秋明期盼着清醒的凌菲会对他说一句:“带我走吧,带我走的远远的。”
可是他始终没有等到,甚至到后来,她不愿再向他翻倒苦水,她长大了,愈加坚强,能承载住伤痛和生活的磨难。他知道,从始至今,只是他的一厢情愿。
“有过,而且一直在喜欢。”秋明失落的说道。
“你向她表白了吗?”
“没有。”
“那你跟她说过你和她在一起感到很愉快,或者你看不见她,你会想念她之类的话吗?”
“傻丫头”,秋明忍不住笑了,她还是那么可爱,身世的折磨从没有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