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小区里静悄悄的,只有保安迈着整齐的步伐在巡逻。
他刚到门口,忽听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抬眼一看,沈艺馨有些慌张的朝这边跑来,之所以一眼就看出是沈艺馨,是因为他手里拎着一袋子蔬菜,王欣逸是从来不会去买菜的,顶多买两根黄瓜……敷脸!
沈艺馨急匆匆的跑过来,华彬还以为她遇到了危险,顿时警惕的看向四周,只听沈艺馨喊道:“傻呵呵的看什么呢,快回家。”
华彬好奇的问:“怎么了?”
沈艺馨有些焦急,又有些得意的说:“我占便宜了。”
华彬更懵了,之见沈艺馨扬了扬手中的蔬菜,道:“门口来了个买菜的小贩,平时总是缺斤短两,今天却让我占了便宜。
看看这些油菜,最近过年七块钱一斤,我买三斤,他说三七二十六,我给了他五十,他找我三十五,占了大便宜了!”
华彬苦笑连连,估计这是沈艺馨第一次黑吃黑,真不忍心打扰她的喜悦,但还是忍不住说:“你这袋子里哪有油菜啊!?”
沈艺馨一愣,仔细看了看,果然没有!
“哎呀,拿了钱就走,忘了拿菜了!”沈艺馨郁闷的说。
这到底是谁吃亏,谁占便宜呀?
华彬很遗憾没有和她一起去买菜,他最喜欢看沈艺馨买菜了,三块钱一斤,她一定要求对方十块钱三斤,而且总是占大便宜的感觉。
人生就是这样,总有自己独有的快乐,尤其是沈艺馨太平淡了,感觉随时都会羽化飞升一样,也只有买菜的时候才食人间烟火。
人无完人,就像月有圆缺,有缺憾才是最美。
“好了,别计较了,下次偷他两根萝卜都找齐了。”华彬说道:“我现在很纳闷,我这个德行,你是怎么认出我的?”
华彬脑袋肿得猪头那么大,眼睛又黑又肿,就像猪八戒他二姨夫,可沈艺馨却毫不犹豫,他真的很纳闷。
沈艺馨刚才太激动,这才抬眼看他,一见那凄惨的摸样,险些没哭出来:“我刚才还以为你从庙会买的猪八戒面具呢,你这是怎么了?”
华彬一阵无语,这十块钱便宜到底让她有多兴奋啊?
他摆摆手,道:“没事儿,被蚊子咬了!”
沈艺馨气得直想咬他,这寒冬腊月哪来的蚊子,再说什么蚊子能咬成这样啊?
“这要是蚊子咬的,那些奸商也不用给猪牛羊肉注水了,直接用蚊子咬就行了。”沈艺馨气呼呼的说:“千万别进屋,万一被爷爷看到,老人家会担心的,真没想到,你这只占便宜不吃亏的家伙也会挨打?”
华彬笑了起来,沈艺馨却着急的拉着他要走:“先去别的地方,我给你敷药包扎,别让老人家担心。”
“不用不用。”华彬微笑着摇头。
沈艺馨很着急,拉着他要走,忽然一下愣住了。
只见华彬轻轻摇头中,脸上的肿胀正在飞快的消失,淤青也在快速的淡化……
第八百三十一章 报喜不报忧
沈艺馨看得目瞪口呆,以华彬所受的伤,即便是她调配的最好的灵丹妙药,最少也要一天才能消肿。
可华彬只是摇摇头的功夫,红肿淤青就全然不见了。
红肿,是因为局部毛细血管充血导致淤血阻滞;气血不通导致的皮下水肿。淤青,是因为皮下毛细血管破裂,出血淤积造成的。
寻常治疗的方式有很多,比如冰敷,能够刺激血管收缩,减少出血,还有就是揉动患处,可以促进血液加速循环,减少疼痛。
归根结底就是一个字,通!
通开淤积自然就痊愈了,特别是华彬,真气一转,四肢百骸,奇经八脉,任督二脉,三宫,全部畅通无阻,小小的皮外伤自然立竿见影。
更何况,他现在可是炼神化虚境界的高手了,天地灵气无时无刻不在滋养着他的身体,元神与天地融合在一起,犹如天生地养。
这奇妙的境界华彬还没来得及细细体会,但却有种自己无所不能的感觉!
沈艺馨吃惊的看着他,知道自己的男人懂气功,只是没想到如此神奇。
“治愈得如此迅速,这气功还能做什么?”沈艺馨好气的问。
华彬笑呵呵的说:“还有一个显著的好处,你过来我告诉你。”
沈艺馨好气的走过去,钱坤没说话,只是轻轻的抱住她,沈艺馨正纳闷呢,忽然感觉到什么,顿时羞红了脸。
原来这显著的好处是,神兵随时随地都能达到最佳状态!
“讨厌!”沈艺馨啐道,虽然已为人妇,每周两次有节制且满足的夫妻生活,但她仍然如少女般娇羞,平时极力避免这类话题。
华彬笑道:“最起码省了你给我炒韭菜,炒腰花的麻烦了!”
“那只是巧合而已。”沈艺馨红着脸说道:“你折腾一天还没吃饭吧,走,今天家里吃韭菜馅饺子!”
华彬顿时满头黑线,进门口,发现老爷子正在院子里晒太阳,手里还捧着一本医书,活到老学到老,孜孜不倦。
开国医馆的事情正在筹备中,老爷子准备重出江湖,老中医最吃香。
华彬和老人见礼,简单的聊了几句,就像和沈艺馨一样,说的都是轻松的话题,都是家长里短。
对家人,报喜不报忧,是我朝的传统美德,外面就算有惊涛骇浪,千斤重担,也都抗在自己的肩上,这是一个人成熟的表现。
小时候,想买东西,明明五毛钱也要找家长要一块钱,自己想留点私房钱。
长大后,给父母买东西,明明一千块,却说成一百块,怕父母心疼,让他们用着安心。
这就是我千年文明古国传下来的美德!
可此时华彬的心头却是有着千斤重担,老爷子在这悠哉的晒着太阳,而另一位抚养自己长大,恩重如山的老人,却身中剧毒,为了自己,潜伏在敌营,忍辱负重。
田媛变成了不败女王,成为了人们观赏的角斗士,这对一名骄傲的战士来说,是莫大的侮辱,更何况田媛自尊心无比的强盛。
而且,她也在被药物控制着,每次进入暴走状态,心脏和血管都会承受超负荷的压力,完全就是在燃烧生命。
他们为了正义,为了打击邪恶势力,如此大义凛然,华彬由衷的钦佩,也是战意高昂。
华伦老爷子冒着生命危险打探出了重要线索,万年人参现了踪迹,对方志在必得,很可能会抓住人参当场炼制不死神药,他的父母作为炼丹术士很可能会随性,这是他报仇雪恨,救出家人的最好时机!
不过这些话他不能和家里人说,免得他们担心,所以故意鼻青脸肿的回来,又顷刻间好的七七八八,展露一手神奇功法给沈艺馨看,让她心里把自己当成不死之身的金刚狼,也就能放心了。
和老爷子聊了两句,精神状态相当好,只是看书中有疑难杂症,喃喃自语道:“这类病症,我师弟是个中好手,他剑走偏锋,被称为鬼医,才华横溢啊,这么多年不见也不知道他好不好!”
一句话说的华彬心酸不已,老爷子卧底敌营在受罪了,身中奇毒也不知道多么煎熬。
他表面不动声色,心里却静不下来了,恨不得现在插翅飞到长白山,将那幕后黑手一枪击毙,解决这一切。
沈艺馨下厨房做好了饭菜,一家人其乐融融吃了顿饭,华彬起身一抹嘴,道:“我走了,出去采药,过几天回来。”
告别,越简单越好,一句话说完就走,不会勾起离别之情,越是磨磨叽叽,犹犹豫豫,越让人心难受,担惊受怕的挂念。
此时华彬干脆利落,孑然一身,也不要什么行李包裹,抬腿就往外走。
老爷子是老中医,自己也没少亲自去采药,沈艺馨更不用多少,那是药王的嫡孙传人,终日与草药为伴,知道有些要必须亲自去采,还要保持新鲜。
只是看着华彬临出门,沈艺馨问了一句:“你去采什么药啊?”
华彬在门口回到:“万年人参!”
“哦……”性子平和的沈艺馨淡淡应了一声,忽然又大惊失色,道:“你说什么?万年人参?”
“等抓住了回来给你瞧瞧。”华彬的声音从大门外飘来,人已经翩然远去。
沈艺馨吃惊不已,没有人比她对药材更了解了。
人参被称为百草之王,自古以来都是入药的佳品,倍受帝王将相的青睐,享誉全世界。
只是多年延续下来,就算金山银山也有挖空的时候,现如今市面上见到的人参,多一半都是人工养殖的园参或者移山参,偶尔会有号称纯粹野山参出现,多半也是无耻奸商用胶水粘接的工艺参。
总之真正的野山参是少之又少,多年前曾经有人那出私藏多年的人参,号称千年人参出来拍卖,当时有个老同学经受,还请沈艺馨鉴定过,确实是有些年头的老参,货真价实,但若是千年之久,这就不好鉴别了。
尽管如此,这棵千年人参还是拍出了一千一百万的天价,被神秘富豪买走了,传说后来被用药了,真又起死回生之功。
从那之后,人参被炒得越来越火,制假贩假的也越来越多,市场一片混乱,真货越来越少,就算有也不敢轻易拿出来,怕被当成是假的糟践了好东西,这东西只能货卖于识家,等待有缘人。
这华彬开口就说要去寻找万年人参,简直是痴人说梦,那东西是否纯在都尚未可知,更遑论去寻找了。
若是他能找到万年人参,沈艺馨一定让他上天去寻找王母娘娘的蟠桃!
没多久,华甯蹦蹦跳跳的回来了,对沈艺馨说:“嫂子,我哥怎么急急忙忙的走了,干什么去了?”
沈艺馨笑道:“他着急赶路,要去万寿山五庄观摘人参果给你。”
华甯大咧咧的也没明白,随口道:“那你给他打个电话,让他顺便给我带两盒口香糖!”
沈艺馨一阵无语,这都哪跟哪啊,是五庄观,不是虎坊桥超市!
再说华彬,孑然一身,两袖清风,急匆匆的出门上路,时不我待,听说对方已经去了一段日子了,他必须要尽快赶过去。
只是他只知道大概,老爷子并没告诉他具体的地点,偌大的长白山脉,横跨东北三省,分为完达山,老爷岭都诸多山岭,其中最高的要属中断,横跨我朝与金氏高丽王朝两国,最高峰达到了两千七百米。
华彬想了想,就先奔这个最高峰吧,终年积雪,生产人参,驰名海内外。
而且说来也巧,那里正是郑丽英的家乡,他们就来自长白山脚下,只是位出北麓,属于偏远山区。
华彬研究了一下出行方式,若是坐飞机,到了机场还要走很长一段路,反而火车能够直达,他毫不犹豫直接到车站,买了车票就跳上了火车,这是真正的赶路!
此时正是春运高峰,虽然是离京,但车上人也不少,买了站票想补长卧铺都没有,挤在人群之中,摇摇晃晃。
车厢里人满为患,哪的人都有,天南海北的,说话口音庞杂,有聊天的,有唱歌的,有谈情说爱的,热闹之极、
华彬却安之若素,处之泰然。
都说一个人的旅程最是寂寞,尤其是挤在人群中的站票,那更是艰难。
和华彬很坦然,还很享受这个环境,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