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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籍和夏榛挂了电话,就回到饭厅里来,将手机还给了还在看娱乐新闻的严立颖,严立颖接过手机,多看了庄籍一眼,庄籍虽然还是带着病容,精神却好了很多,应该是和夏榛打了电话后,让他精神状态好了些。
严立颖道,“现在各大娱乐版都在转夏榛打架的事,说是为你出头打架。一大早很多人在车里刷新闻,应该看到了。”
庄籍道,“现在已经没法管这个,让何总去找人,把这个新闻压下去吧。”
严立颖道,“哪里没有打招呼,他们即使买账,也想要炒一把后才关。这些人,你又不是不知道是什么德性。”
庄籍叹了一声,说,“那先这样吧,我去医院看看夏榛。”
严立颖说,“问出医院了吗,我送你去吧。”
庄籍现在高烧没退,觉得自己开车也许不安全,就应了严立颖,“嗯,好。”
庄籍去换了一身出门的衣服,戴了帽子,甚至围了一张灰色围巾,又拿了墨镜,这才和严立颖一起出门。
严立颖开的是自己的车,没开庄籍的。
庄籍坐在副驾驶位置上,因为生病看起来蔫蔫的,但眼神却很镇定睿智。
他拿着电子体温计拷体温,和严立颖说着如何解决这次的事。
严立颖说,“那个女博士和海龟的片子,题目改成《喜事成双》了,不然怕题目太过,到时候反而引起某些人群的反弹。”
庄籍昏昏沉沉的,说,“这样才好。过分靠题目吸引人,也显得档次低。”
严立颖便说,“演员基本上定下来了,是现代剧,也不需要太多准备,等孟璃回S城,再算算日子,就可以定下开机时间了。”
庄籍“哦”了一声,表示自己知道了。
严立颖又说,“庄籍,你知道,不是公司不找好电影好剧本给你拍……”
庄籍不想听她继续说,便打断了她的话,道,“我知道。事情慢慢来就好。”
严立颖叹了一声,说,“就怕你误会。”
庄籍将电子体温计拿出来看了看,是三十八度七。
他想也不是特别高,又吃了药,应该就会好了。
严立颖陪着庄籍一起进了医院。
庄籍穿着高领衫,外面是一件风衣,又围了围巾,虽然做了些伪装,但他身材太好了,一出现,依然惹起了不少人的注目。
庄籍没有过多在意这些人,在严立颖问了电梯位置之后,就一起去往了电梯。
、第四十四章
夏榛所在的楼层是贵宾层;不允许人随意乱进。
庄籍和严立颖从电梯里出去;刚走几步;就被保安叫住了;“你们是探望哪个病房?”
庄籍将墨镜往上抬了抬,静静看着那保安;严立颖则上前说道,“1706号。”
这时候;从走道另一边走过来了一个人,正是易逍。
易逍看到了庄籍,不看到也难。
庄籍高高瘦瘦;气质优雅出众,虽然戴着帽子又戴着墨镜,但露出来的脸部,却带着精致的美感,很难有人有他这种气质。
易逍走上了前去,说道,“来吧。”
庄籍和易逍只在应酬的场合见过几面,实在没有什么深刻印象,不过此时看到,倒是能够认出他来,他对他点了一下头,就跟着他往前去了。
严立颖也赶紧跟了上去。
一个好的经纪人,关系网络发达,是十分必要的。
严立颖和易逍认识,已经打起了招呼,“易总,是你在这里?”
易逍在夏榛面前跑前跑后地为他忙碌,那是朋友之义,当然,也是有心和夏家这个太子打好关系的意思,但是和严立颖相交,却是严立颖要奉承的对象,所以,他反而有些傲慢的姿态,对他笑着淡淡说了一句,“朋友出了事,总该出力嘛。”
严立颖说,“易总为朋友赴汤蹈火,在圈子里一向是佳话。”
易逍没有再多说,应该是夏榛同他说了庄籍要来的事,他已经转而和庄籍说道,“夏榛不想让亲戚朋友知道自己这件事,我本来也在为他保密。没想到网上娱乐版都已经铺天盖地地报道了。刚才已经有好几个人打电话来询问他情况,夏榛没承认,现在已经把手机关机了。”
庄籍拍戏太过刻苦,每年至少会出三四部片子,只要开电视,总觉得这个台是他,另一个台也照样是他,看完了他的古装扮相,换个台就是他的现代装扮,总之,都是养眼的,也让他成了街头巷尾耳熟能详的男星。
在电视里看着,只觉得他很帅,气质又好,特别是演古代皇帝或者书生,那简直就是君子之风的代名词。
易逍现实里也见过庄籍好几次,觉得他气质绝佳,长相上乘,娱乐圈帅哥多,但像庄籍这样的却也少。庄籍以气质优雅风度翩翩出名,不过,圈子里也都知道,他虽然看着温柔温和,实则并不好惹,人红惹人眼红,当然,说他什么的都有。
易逍之前和他没有打过太多交道,对他的印象也不是很好。
特别是看到夏榛如此为他着迷,夏门叔侄俩为他有闹翻的趋势,一个男人,有这种魅力,也实在让人心惊。
但易逍此时和庄籍走在一起,侧头近距离看着庄籍,庄籍已经将墨镜取了下来,五官突出精致,特别是那双桃花眼,静静地看着人,的确让人沉迷。
易逍想,难怪有不少人一掷千金,指明要他陪酒。
庄籍不知道易逍脑子里是在评判自己,他在思考夏榛的事,对易逍客气又感激地说道,“易总,夏榛和你是好朋友,你这样帮他,我来向你道谢,显得有些不客气。不过,我是真的很感谢你,这样帮夏榛。”
又目光温柔地看着易逍,说,“不知道夏榛的身体怎么样,严不严重?”
庄籍因为生病,便少了平时的强势矜持,多了几分弱势的温柔,特别是他眼睛看过来时,几乎让易逍有种心跳不受控制的感觉,他当然不可能被庄籍看两眼就看上他,但是,他的确是十分心惊的,心想难怪夏榛一副对他痴狂的模样,这就是男狐狸精啊。
易逍说,“额头上被酒瓶砸出了一条口子,缝了六针,断了两根肋骨,医生说没有大问题,养着就行。其他的就是瘀伤和擦伤,都上过药了。本来医生说他可能有脑震荡,但看夏榛之后的情况,应该没什么事。”
庄籍眉头皱了起来,他们已经走到了夏榛的病房外面,有保镖守在那里。
庄籍想说的很多,但只又问了一句,“没有内伤吧。”
易逍道,“都做了检查,没事。夏榛说他定期有去练拳击,身体抗打击能力还不错。”
易逍后面一句显然是故作轻松,他笑了笑,又劝庄籍,“你也不用太担心他,他没什么大问题,医生说即使出院回去好好养着,也没事了。”
庄籍对他点点头,“嗯,谢谢你了,我进去找他。”
易逍开了门,像个主人一样,请庄籍进去了,他自己则没有进去。
这是一个套间,外面有个待客的客厅,走过客厅,里面是一间很大的病房,除了一张病床,还有一张看护睡的床,一边还有桌子沙发书架等东西,另外有两道门,一道应该通向卫生间,一道通向另一间房间。
夏榛半躺在床上,正在翻一本书,他额头上缝针的地方贴了纱布,身上则穿着病号服,庄籍一进来,他就看了过去。
两人开始都只是静静看着对方,并没有说话。
庄籍将帽子取了下来,放到一边的沙发上,又把围巾也取了下来扔在沙发上,墨镜则放在了桌子上,这才走到夏榛的病床边的椅子上去坐下,看着他说道,“怎么样,疼不疼?”
当然是疼的,不过夏榛忍得住,他说,“没什么大问题。”
庄籍死死盯着他,“简直对你无语了,你和人打架做什么。古话说,千金之子坐不垂堂,你倒好,亲自上阵去和人逞凶斗狠。你出事了,你想过没有,你家里要怎么办?”
庄籍语气很平淡,但眼睛里却湿漉漉的,像是要忍不住落泪了。
夏榛没有在意庄籍这时候还在指责自己,反而说道,“昨晚和你说的那些话,只是无心之言,你知道,只是我气得脑子糊涂了,才没有说清楚。还生我气吗?”
庄籍要是还能气得起来,那才怪了。
本来他还好好的,他突然就将脑袋转到了一边去,又仰起头来,声音则有点含糊,“你这人到底是什么神经。我在和你说不要和人打架的事。”
庄籍实在忍不住,眼泪甚至流进了嘴里,掩饰已经来不及,只好抬手抹了抹。
夏榛看着他,没有揭穿,说,“你不知道那些人说得多难听,别说我当时喝了酒有些醉了,就是是清醒的时候,我更不可能忍住,要是那时候还忍着,我到底是不是男人啊。”
庄籍转过头来瞪着他,“什么是男人,热血上脑就和人打架吗?你以前明明不是这样。”
以前读书的时候,夏榛自然也有被人惹急了的时候,但是却既没有和人吵嚷过,更加没有和人斗殴过,因为那时候有庄籍,庄籍往往能在矛盾上升之前就把对手解决。
当然不可能是庄籍上前打架,他往往是智取,把对方说得不想打架。
夏榛不说话了,他不知道说什么好。
庄籍也觉得自己这样说有点过分,便道,“你为我出头,我当然是高兴的,很感激你。但是,你要是出什么事了,你觉得我会怎么想,你要我内疚死啊,是要陷我于不义,成为舆论的众矢之的,我宁愿是我受伤。”
夏榛只好道,“我那时候没想那么多。”
庄籍叹了口气,伸手碰了碰夏榛额头上伤口旁边的位置,想说什么,最后又没说,好半天才又道,“根本就不用在乎别人说什么,那种黑,每天都不知道有多少,要是去在乎,能够在乎过来吗。”
夏榛在庄籍跟前,就像个委屈的孩子,说,“他们说得实在太难听了,以后我也忍不下来。”
庄籍苦笑了一下,说,“总之你以后不要在意。只要我还在演艺圈,我还红,那黑是少不了的,说我什么的都会有。要是他们不说我了,那说明我已经过气了,根本不值得他们说了。这种情况下,你觉得我是被黑好,还是过气好。”
夏榛郁闷地说,“我宁愿你过气了。”
庄籍好笑又好气地捏了夏榛的耳朵一把,把夏榛捏得一惊,又惊讶又有些不好意思地看着他。
庄籍却动作非常随意,一点也不尴尬,说,“你这么想我,我会生气。”
夏榛没应,他知道庄籍这样并不是真的生气了。
夏榛说,“真的非做演员不可吗?”
庄籍看着他笑,“我都做到现在了,你也问过我不知道多少次了,我可曾有过打退堂鼓的时候。这是我的事业,除了做演员,我没有别的理想和事业可做。”
夏榛不说了。
庄籍这时候站起了身来,夏榛还以为他要走,便伸手拉住了他,想说让他再坐一会儿,但庄籍没等他说话,便突然倾身过来了。
夏榛被庄籍那黑幽幽的眼眸摄住了心神,脑子几乎无法运转,他只感受到了庄籍的灼热的呼吸,然后是自己的唇上感受到了一种柔软的感觉。
这种感觉一触即离,庄籍已经离开了,他站在那里,眼神很温柔的看着他,像是又有些不好意思,长长的眼睫毛于是扇了两下,问他,“如何?”
什么“如何”,夏榛已经被这巨大的惊喜吓傻了。
他看着庄籍,那种被震惊的模样,简直像初中时候的那个傻乎乎的少年。
庄籍想起来了很多年前的事,他总算记起,自己到底是如何和夏榛有第一次接触的。
那是初一上生物课的时候,要去实验室里看切片。
庄籍正好和夏榛被分到了一组,夏榛就是这么傻乎乎地看着他,而且当时的他大约是太热了,满脸通红。
庄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