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一世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我的老婆是领导-第29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如此说来,这家伙不是把官帽子丢了吧?

    郭诗诗想了想,这种可能性不是没有的,毕竟这个家伙的能力是她亲眼见到过的。那个龙腾从无到有,据说都是李慕白一手创建起来的。

    作为一个年轻人,在内陆那样的环境,能待下去才让郭诗诗奇怪呢。

    “不知道李大少看好香江的什么行业了?”说道了生意上的事情,郭诗诗的两眼一亮。

    “咱们还是先吃东西去吧。”

    李慕白笑了笑,并没有直接回答她的问题。

    “切!”郭诗诗丢给了李慕白一个白眼,当她打开了房门,走到了门口之时,忽然的意识到,刚才自己跟李慕白交流的时候所用的可完全都是粤语。

    而且这个家伙似乎用的也是粤语,并不是普通话。

    “想吃什么,我请。”郭诗诗并没有在这个问题上纠结,想一想一个二十二岁的年轻人,能够白手起家,据说还有着一份让人羡慕的身世,这些似乎就没有那么稀奇了。

    “随便,能填饱肚子就行。”

    李慕白对吃的方面还真没有那么多的要求。

    “这个时间喝下午茶还有点早。”郭诗诗走在李慕白的前面,说道:“李少要是准备长期在香江发展的话,我建议你还是先换一套行头。”

    郭诗诗的语言也是那里的风格都有,这可能跟她留学和生活的环境有关。

    李慕白点了点头,对这个他并不排斥。俗话说得好,入乡随俗。既然已经有了长期在香江发展的计划,首先要做到的就是要融入到这个环境之中。

    不得不承认,逛街是女人与生俱来的天赋技能。逛了将近三个小时的时间,李慕白的衣服倒是从上到下,由里到外都买了几套,但是郭诗诗依旧还是情有独钟的逛着。

    也幸亏李慕白来之前做了充足的准备,可即便是如此,这一趟下来,两三万已经不见了踪影。

    资本主义啊!

    李慕白也明白,这就是香江。不过还是有点肉疼,这些钱要是放在春桃区的话,够一家人一年的生活费了。

    虽然肉疼,不过李慕白并没有纠结太久。他懂得取舍,轻重缓急。

    俗话说得好:佛靠金装,人靠衣装。

    李慕白换上了一套完全香江风格的衣服之后,这家伙就像是换了一个人一样。

    这家伙本来长得就不难看,刀削一样的脸颊,在配上合身的衣服,看上去有着一种与众不同的味道。

    就连看过无数帅哥,明星的郭诗诗,在见到李慕白将她亲手挑选的衣服换上之后都膛目结舌,嘴巴张得老大,非常的没有淑女形象。

    如此近距离仔细的观看,郭诗诗才发现,李慕白的左眉梢上有着一个比较浅的疤痕。这个疤痕虽然不是很明显,但是那个地方的眉毛却是凹陷下去了不少。可偏偏因为这个疤痕,却让李慕白看上去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魅力。

    哪怕郭诗诗的脑海中有着丰富的词汇,一时半会儿都没有寻找到一个适合的形容词。最后,郭诗诗觉得唯有“邪魅”才能够准确的表达出来她的观感。

    李慕白的皮肤不白,个头中等偏上。但是在他的身上却是散发着一种让人难以拒绝的魅力。特别是这个家伙微笑的时候,那右边的唇角微翘,让郭诗诗不由的看得有点痴了!

    “郭大小姐,是不是该去吃饭了?”李慕白可看不出来郭诗诗的想法,他还以为自己换上了这套衣服不合适呢,特意对着镜子还转了两圈,又看了看自己的脸上是不是有什么东西,若不然郭诗诗怎么是那副表情。

    哼,臭美什么!

    郭诗诗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不过她可是不会承认。旋即,丢给了李慕白一个大大的白眼,扭动着腰肢,率先走出了李慕白的房间。

    走出房间之后,这丫头长长的吐出了一口气。

    我这是怎么了?

    不知道为什么,就在李慕白换上衣服转身对着镜子微笑的那一刻,如同有一种不可抗拒的魔法一样,深深的印在了脑海之中。就在那一瞬间,她忽然觉得,与这样一个男人拍拖的话,那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儿。

    那个家伙是一个花心大萝卜!

    就在刚才的念头升起的瞬间,她忽然想到了田蕊对李慕白的评价。据说这位大少的身边有好多的红颜,明明就是一个花心的家伙,为什么自己会有那样的念头!

    李慕白可不知道,在郭诗诗的心里面已经被烙上了一个花心大萝卜的印记。

    郭家在香江也算是一个小有名气的家族,给李慕白接风自然不会去那种大排档。虽然不是香江最好的酒店,但是郭诗诗带李慕白去的这个地方也是经常的能够见到不少的明星,而且在香江也算是比较有名气,有档次的酒店。

    有过之前的接触和了解,郭诗诗知道这家伙对吃的似乎没有什么要求。点了几个比较有香江特色的菜,两个人便开始聊了起来。

    郭诗诗建议李慕白最好还是找一个房子,而且也将香江的现状做了一个比较广泛的介绍。

    几乎一致都死郭诗诗在说,李慕白不时的打断一下,询问几句。

    李慕白对来香江虽然有着计划,不过在具体执行的时候,他还是需要一个契机的。更重要的是,他虽然有方向,但并不是那么的明确。

    不过当郭诗诗说道明报,东方日报,苹果日报。这几家香江最有影响力的几家报社的时候,李慕白忽然间好像是抓到了点什么。

    明报!

    提到了这家报社让人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金大侠,那位査先生可是在香港最有名气的武侠大家,而且在东南亚都有着相当大的影响力。特别是《射雕英雄传》,即便是在内陆都是耳闻能详。

    “李少,想什么呢?”郭诗诗见李慕白发愣,不由的问了一句。

    “啊,没什么。”李慕白收起了心思,说道:“我觉得你说的挺有道理的,不过你也知道,我对这边不熟,找房子的事情还要麻烦你了。”

    “还有一件事儿,别李少李少的了,我可不是什么少爷,叫我李慕白,或者慕白都行。”还没等郭诗诗点头,李慕白又继续补充了一句。

    “我听田蕊说,他们不都是这样叫你的吗?”郭诗诗放下了筷子,手托着香腮,不解的看着李慕白。

    “扯淡!”李慕白摆了摆手,无奈的苦笑道:“我就是一普通得没有办法再普通的人了。少爷什么的那是旧社会的称呼,要不就是大富大贵之家的称呼,我可承受不起。”

    “哎呀,都跟你说多少遍了,这种事情你去找我老豆,跟我说没有用的。”

    就在郭诗诗还想要说什么的时候,忽然李慕白见到一个拿着电话,一边走,一边蹙着眉头,声音还非常大的胖子冲入了眼帘之中……

第三百七十一章明朝那点事

    在见到了那个胖子的瞬间,李慕白的心潮如同遇到了一场狂风暴雨一般,哪怕表面上看还比较平静,但是他的手掌紧紧的攥成了拳头,几乎用尽了全部的力量才将心底的那份惊诧压下去。

    李慕白没有记清楚自己是什么时候与郭诗诗一起吃晚饭的,也没有记清楚自己是什么时候回到酒店的,直到看见手上的那个盒子,里面放着一部最新的摩托罗拉的手机的时候,李慕白的思绪才渐渐的平缓了几分。

    之前李慕白已经意识到了自己的脑海中多出来了几分的记忆,可是在见到了那个胖子的时候,他更加的确定了,那不是幻觉,而是真实的。

    尤其是在李慕白确定了,那个胖子叫做王京的时候,李慕白已经完全的确定了,自己的记忆之中多出来了一份原本不属于他自己的记忆。

    以前更多的是片段,可是现在似乎变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记忆。

    这份记忆当中不但有着各种稀奇古怪的事儿,人,还有很多小说,电影,电视剧。

    用另外一份记忆的话来说,这份记忆的主人被称作技术宅男。

    准确的来说,那份记忆的主任曾经是一个摄影师。除此之外,最多的时间就是宅在家里面,看着网络上流行的小说,经典的电影。还有一些被称zuo'ai情动作片,只有两个,或者三个人主演的小电影。

    如果没有偏差和错误的话,那个王京应该是香江最有影响力邵氏旗下大将王天林的儿子。也是一代天才导演,他导演过几百部电影,他被人称作是快枪手。

    虽然谈不上是最顶级的大导演,但却是一个很成功的商业导演。

    还好,经过了一阵的震惊之后,李慕白还是恢复到了往常的状态之中。

    有熟人办事儿就是容易,在酒店只住了两天,李慕白便接到了郭诗诗的电话,不到两天的时间她便帮李慕白找到了一处房子。虽然面积大了一些,不过李慕白倒是没有什么不满意的。

    反正在没有确定好方向之前,李慕白还没有买房子的计划。现在短期租一个房子还是非常适合的。

    这是一间将近两百平方米的房子,位置也还不错,而且距离邵氏也很近。这个算是一个意外的惊喜吧,每天站在街道上就能见到许许多多无线的那些明星。

    不过李慕白可没有时间去观赏那些明星,不管是现在的,还是未来的。至从搬到这个房子之后,除了吃饭之外,李慕白几乎是足不出户。郭诗诗十分好奇,问李慕白做什么呢,这个家伙完全就是一副应付的口吻,语焉不详不说,还大有一副最近很忙的态度,电话也说不了几句便匆匆忙忙的挂断了。

    作为一名曾经的干部,作为一名曾经的军人,笔杆子对于他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工程。也幸亏这些年的时间,李慕白签字和谐报告锻炼过。

    不过即便是这样,用钢笔每天不停的在稿纸上写字,对李慕白来说也是很有挑战性的。

    连着将近一周的时间,李慕白才将那份已经融合在一起的记忆中的小说整理了出来。虽然这家伙在文学上面并没有什么造诣,不过他平时看的书还是不少的。

    用了两周的时间,李慕白才写出来了二十多万字,不过这对李慕白来说已经是非常的不容易了。检查了一遍语句的通顺和错别字,李慕白最后还是选择了邮寄的方式进行投稿。

    虽然他也认为这本小说比较不错,很具有阅读性。但是李慕白的文学水平实在是有限,也不清楚在这个时代会不会有人愿意看。

    寄出去了稿子之后,李慕白给自己放了一天假。犒劳了自己一顿大餐,美美的睡上了一觉。

    ……

    沈亢在明报审核编辑的位置上已经工作五年的时间了,在午休结束之后,他便开始整理送过来的一些稿件,当见到苍劲有力的几个大字,不由的对这份稿子产生了几分的兴趣。

    《明朝那点事》很有意思的书名。

    沈亢将稿件的第一页打开,顿时便别那别开生面的开篇所震惊。

    第一卷第一章:童年我们先从一份档案开始。

    姓名:朱元璋。别名:朱重八,朱国瑞。

    性别:男民族:汉血型:不祥职业:皇帝出身:(至少三到四代)贫农学历:无文凭,秀才举人进士统统的不是,后曾自学过学历:无文凭,秀才举人进士统统的不是,后曾自学过职业:皇帝家庭出身:(至少三代)贫农生卒:1328-1398最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