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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手中动作不停,愁思涌上了心头。几吶部落如此贫瘠,在这里根本找不到空心树,想要做水壶也不可能的。最终,她只能找出几颗生津止渴的草药混在水壶中,若是谁渴的不行了,就喝上一小口。
老人见莫忆儿过了这好半天还不急着赶路,气就不打一处来,可他现在也没有办法对付莫忆儿,只能忍住。
五个女人,十四双简易的鞋子,他们用了两个小时左右才缝制完成。大一些的是老人和男人的,小一些的是女人,还有几双缩小版是孩子们的。莫忆儿没有因为他们被女人们抱着就不给他们做鞋子,这一路很长,女人一直抱着他们也会累。给他们做鞋子,无疑是鼓励他们走路的行为。
她把鞋子一一分发给大家,加玛比其他人机灵一些,看看手中的简易兽皮鞋子,再看看莫忆儿脚上套着的东西,便明白了。“莫忆儿,你这是给我们做的?”
“是的,这个是鞋子,穿在脚上走路会舒服许多。否则这么长的路,你们的脚可要受罪了。”莫忆儿淡笑着,还要亲手为加玛的孩子把鞋子穿上。
加玛的孩子也是河旱的孩子,具体年龄不详,但比部落其他几个孩子成熟一些,虽然身高差不太多,但他就会给人这样的感觉。他挡住莫忆儿为他穿鞋子的手,面色微红:“我,我先洗洗脚,别弄脏了这么好看的兽皮。”
“好,你先去洗。”莫忆儿对他笑,他的脸更红了。莫忆儿记得,刚穿越来这里的时候,这里的人脸皮不是很‘厚’?在众人面前做羞人的事儿都毫不顾忌,这么现在这么爱害羞了?真是个可爱的孩子。
以往,几吶部落的人是不会舍得用水去洗脚的。别说洗脚,就是洗脸也不知道多久才有一次。灰尘和他们黝黑的皮肤混在一起,倒是看不出来有多脏。因为缺水,他们很少流汗,所以味道少一些,否则大热天的,真是不知道要怎么办!
最后,女人和小孩子都洗了脚,高高兴兴的把鞋子穿上。两个男人和老人们就没那么讲究了,但看他们对鞋子小心翼翼的样子,也是很欢喜。
只有不想离开的那个老人,脸色很差,他没有因为莫忆儿给他做鞋子而感激,相反,他觉得莫忆儿太败家了。他在男人的背上,当然不用走,根本不能理解其他人的辛苦。
重新启程,族人们的脚步轻快许多。因为部落贫穷,他们根本没带什么东西,所以也不存在负重走路。几个小孩子跳下阿母的怀抱嚷嚷着要自己走,女人们便笑着放他们在身边,牵着他们的手,他们兴奋的嘻嘻哈哈,边走边低头看自己的鞋子。欢声笑语充斥着整个赶路的队伍,就连百无聊赖的小绒球,眼中也有了一丝笑意。
他觉得很骄傲,他看中的女人,一直这么与众不同,给这么多人带来了幸福和欢乐。
傍晚,他们在一片土丘中停下。莫忆儿宣布,他们今夜就在这里过夜。两个男人心中颇为不赞同,土丘附近也许会有猛兽出没,不太安全。可是,看看强大的小绒球,他们没有反对。
两个男人去附近拾柴,莫忆儿然小绒球在这里保护族人们,她拿出弹弓和石刀,奔跑着离开。
小绒球只是目光追随着莫忆儿,没有太多担心,野兽什么的对于莫忆儿已经造不成伤害了。除非巨大凶兽,可这片大陆凶兽本就不多,这附近小绒球也没感知到任何凶猛的家伙,所以他非常的放心。
不过一个小时左右的功夫,莫忆儿踏着暮色而归,手中是一只伪鸵鸟和它的一窝蛋。莫忆儿想,自己是不是应该愧疚一下,把它抓到就算了,还连它的孩子整窝端,很不道德啊。
可她现在想吃蛋类了,肿么办?最终,馋虫战胜了她一叮叮丁点儿的愧疚。
水几乎没有,她把这之伪鸵鸟交给细水处理,他们几吶部落处理猎物的方法别致,不用水也可以处理,虽然不是很干净,但几吶部落族人也会吃,莫忆儿和小绒球只吃伪鸵鸟蛋就可以了。
小绒球现在是巨大的金狮形态,吃的非常多,但胃中也储存了不少东西,几天不吃饭都没问题,于是他把所有鸟蛋让给莫忆儿,自己啃了两块刺虫肉干。
伪鸵鸟是几吶部落中的长腿跑路冠军,几吶部落的族人很难抓到它,所以莫忆儿这么快就抓回一只伪鸵鸟,让几吶部落的族人很是佩服。但,佩服的还在后面,进入淌崖部落富饶的领地后,莫忆儿把带着野兽的尸体回来时,所有人都把莫忆儿当成了神灵看待。当然,某些个别的老人除外。
一整天,孩子们都很高兴,有兽皮鞋子穿,有好吃的肉类,不用饿肚子,对于他们来说是如天堂一般的生活。玩的累了,他们边吃东西有的就睡在了阿母的怀中。
莫忆儿也走了整日,许久没这样靠自己的双腿,也有些疲劳。真想好好洗个热水澡。不过这待遇只能想想,在回到神域部落之前,是无法享受了。
小绒球知道莫忆儿爱干净的习惯,在几吶部落山洞住的这些日子,傍晚他们都会到水源处把蚕线巾浸湿了擦洗身体。可今日水源离他们也很远,小绒球干脆伸出舌头,为莫忆儿舔裸露在外的胳膊和脸。
莫忆儿瞬间就僵住了,小绒球是狮身的时候也会自己用舌头去清理绒毛,毫无违和感。但是,现在他……是在舔自己的身体诶。她不是嫌弃他的口水,只是这么觉得,都有些暧昧。
她傻愣愣的看着小绒球,身体越来越烫。
小绒球大大的狮子头上露出一个诡异的笑容,在莫忆儿耳边低声说:“莫忆儿,我闻到了你想要的气息哦!”
第36章菜鸟
‘轰’的一声,莫忆儿的脸被火灼了一样的发烫,她指着小绒球:“你,你,你不要胡说。”其实,她心知肚明,小绒球对气味的敏感,那是几十里以外都能闻到她气味的啊啊啊!
小绒球又是坏笑,忽然发现,这么调戏莫忆儿很好玩。只可惜,自己现在是狮身,他怕莫忆儿接受不了,否则直接把她拖远‘就地正法’了。“胡不胡说,你知道。”
莫忆儿低下头,使劲儿的掐了小绒球一把。“让你胡说,闭嘴。还……还有,不要再舔我了,让人看到不好。”
“那我们去没人的地方?”小绒球直起脊背,颇有几分认真的意思。
莫忆儿没好气的抬头瞪了他一眼,然后像做贼似得扫了眼四周。好在其他人都忙着自己的,也没注意他们两个的动静,否则被人听到,她非要羞死不可。“快睡觉,我累了,明日还要赶路。”
“好吧!”小绒球不会‘调戏’莫忆儿太过,只是卧在地上,身体侧成一个很好的弧度。“上来睡吧,你把兽皮都给他们做了鞋子,睡在地上会着凉的。”
莫忆儿微微一犹豫,然后点头。睡在小绒球的背上,是一件十分舒服的事情,她知道在没有兽皮的情况下,小绒球是绝对不允许她睡到地上的。
莫忆儿的顺从,让小绒球很满意,他让自己卧得端正一些,这样莫忆儿躺上去就会更加的舒服。
夜,渐凉。
小绒球又伸展出翅膀来为莫忆儿遮风挡夜露,体贴的让人感动。莫忆儿安然的享受着这一切,把点滴都记在心中。
他们这处一片宁静,可在几吶部落族人心中,可是掀起了一片波涛汹涌。他们从未见过小绒球飞翔,现在,也是他们第一次见到小绒球那漂亮的金色翅膀。给他们带来的,是无限的震撼。翅膀的美是他们从未见过的,比色彩斑斓的彩翎儿美上无数倍,它在漆黑的夜幕下散发着淡淡的金光,夺目却不刺眼。他们觉得,这是神灵的眷顾,否则,何以生的如此漂亮?
莫忆儿和小绒球并不知道他们这番想法,安稳的睡了整晚。
次日便开始继续赶路,小孩子偶尔要求下地走,走累了再由阿母抱着。这样让女人们省下不少的力气。甚至老首领,都有想要下来走的意思。
背着老首领的是细水,他没让老首领下来,他说:“老首领,你胳膊上还有伤,还是在我背上好好养伤。伤好了再下来也不迟!”
老首领闻言也没有坚持,他知道,不急在这一时。昨晚见识过小绒球的漂亮翅膀后,他心头百转千回,又见莫忆儿与小绒球这般要好,他对莫忆儿开始改观。他们并不知道小绒球能化作人形的事情,更不知道小绒球还是莫忆儿的男人之一。
所以老首领一直对莫忆儿的能力持怀疑态度,否则,他也不敢针对莫忆儿了。
与老首领不同,另外一个不想离开的老人对莫忆儿满是妒恨。他想,如果可以拥有金狮,他便可以做这片大陆的霸主,哪里还会像现在一样颠沛在路途之上?所以,他暗地里开始打起了小绒球的主意,贼溜溜的眼睛不时瞟向小绒球。小绒球何其敏感?很快就发现了这个老人的目光,他走在他们前面,猛一回头,刚好和老人对视上。
老人被他这一眼吓得差点从背着他的男人身上掉下来。
这是一种野兽般的目光,却又比野兽的目光多了人性化,多了灵性。更多了许多冰冷和犀利,像是一条闪电一样射进老人的心里。
小绒球心中冷哼了一声:真是没用的家伙,然后回过头继续走,他相信,老人不会再敢多看他一眼了。
“这么了?”莫忆儿就在小绒球的身侧,感到小绒球身上一瞬间散发出来的冰冷,问了一声。
“无事!累不累?要不要到我背上来歇一歇?”小绒球恢复了温润的样子,你能想象一头超级大的金狮乖巧得像猫咪般的样子吗?小绒球做到了!
莫忆儿很是喜欢他这幅模样,若不是他此刻太高太大,她真想抚摸一下他额头的毛发。“不累,你看,小孩子们都还在走着呢!”
莫忆儿笑着回答,现在唯一一个不好的地方就是,她没办法和小绒球牵着手走路了。如果现在牵着小绒球的……一只爪子,他就要三条腿跳着走,哈哈,想起来就有喜感。
“莫忆儿,你在想什么?”小绒球把狮目瞪得又圆又大,无意识的再卖萌。
“没,没想什么……”莫忆儿忙否认,现在的小绒球越来越调皮了,被他知道她想了什么,她的后果不堪设想啊!
因为走的很快,他们到水源附近的时间比预计的早了半个小时左右。他们没有马上靠近水源,而是在附近的一片荒草地停住。细水说,也许水源那边会有动物在饮水,他们可以狩猎。
莫忆儿自然赞成,晚上可以好好吃一顿了。
留下小绒球来保护族人们,莫忆儿和细水两个往水源那边去了。
细水手中一把并不锋利的石刀,看着水源方向,目光灼灼。他现在很想在莫忆儿面前露一手,让莫忆儿注意到自己。这,也许是爱慕的心里吧,他也不清楚,总之就是想吸引到莫忆儿的目光。
莫忆儿不知道他的小心思,只是快步往水源走去。
果然,水源旁有两只土丘鹿(ps:土丘鹿是生活在干旱地区特有的一种鹿,绒毛略长,颜色泛红。注:纯属虚构!)在喝水,不时抬起头张望一下四周,似是害怕有危险。
莫忆儿一下子就兴奋起来,脚步轻而无声的朝着土丘鹿的位置狂奔起来。
细水反应过来之时,莫忆儿已经把他甩出五米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