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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罗婉都懂,只是她太天真,以为自己能为了真爱和家族抗衡,结果却成了今日模样。
想到孙海航抓着她手腕,恶狠狠的威胁之语,小婉脸色有些白:“顾姐,我知道我有错在先,但孙海航见了我之后,对我百般羞辱,要将我拉回家去,让我做他的姨太太,我真的不愿意。”
大约是惊恐和愤怒,小婉呼吸变得急促,语速也快了许多。
“慢慢说,别怕,有我在。”这事比想象中还要麻烦些,顾晓晓心了打了个结,但没有给小婉施加压力。
来自顾晓晓的安慰,让小婉情绪平复了些:“多亏教会里人多,也有许多熟面孔,他们帮我摆脱了孙海航的纠缠。我藏在了教堂里,他暂时还不知道我在教会附属的小学任教,只以为我是去礼拜。”
“别怕,他既然不知道你工作的地方,那么事情就还有转圜余地,你小心避开他。等到了星海市,暂时换了姓名,想办法探了你家中口风,看他们的意思。”
关心则乱,牵涉到自己罗婉脑中全是乱麻,听顾晓晓分析之后,她这才稳住了情绪,深呼吸之后感激的说:“谢谢顾姐,多亏有你在,我真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他,当时什么都忘记了,只记得逃。”
“这很正常,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压力也不用太大。”
(520,陵子悄悄放了粉红泡泡,看出没有呀?)(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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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三六章 民国苦命童养媳26
有了顾晓晓的安慰,小婉心思微定,面上哀戚之色,一时难以收住。偶遇时,路永明歇斯底里的样子让她害怕,印象中他一直是个文雅人。
一个温文尔雅的人,突然变得癫狂,这更让人可怕,因为他已经完全丧失了理智。
小婉背信弃义有错在先,但她已经付出了沉痛的代价,宋秋生就是一只披着人皮的狼,黄仁贵则是一只恶虎,她好不容易逃出生天,以后的日子只想平平淡淡的。
给人做姨娘?小婉打起了哆嗦,罗家绝不会让女儿给人做姨娘的,这是新时代,他们这小一辈的都讲究男女平等。
路家和罗家也算是世交,虽然因为儿女亲事闹僵了,但罗家应该会从生意上进行弥补,断不会将自家女儿送人做妾折罪。
“顾姐,我心中还是害怕,路永明双目赤红,抓着我的手腕,就像一个疯子。”小婉失神的说着,两只手紧紧抓着顾晓晓的左手,冰凉凉的像是没一点儿热气。
顾晓晓另一只手搭了上去,用力握了一把:“路家在仙阳势力如何,路永明在警察局认识的是否有人?”
说起路家的情形,小婉回忆着开口,两家关系极好又是儿女亲家,她对路家很了解。
“路家是做面粉生意起来的,后来又做纺织生意,其它生意也入过手,赚赚赔赔也没定数。路家和罗家一样,根基在星海那边儿。仙阳市没什么人脉。”
“既然这样,你大可将心放到肚子里,”紧接着。顾晓晓话锋一转:“接下来的日子里,你遇到什么事儿,最好托人转告,莫言亲自过来。”
罗婉不明就里,疑惑问到:“顾姐的意思是?您请放心,路永明应该不会桑心病狂到对我的朋友动手。”
小婉将顾晓晓当做救命恩人,说这话也是真心实意。怕她因这事儿担惊受怕。
顾晓晓眼看小婉想多了,摇摇头按了按眉骨,舒展五官后淡淡的说:“不是因为你的事。今天有人上门闹腾,过些天怕是要闹的更厉害了,我也是怕你受牵连。”
这话让小婉感动万分,她激动的说:“顾姐。到底什么事儿。我不怕麻烦,您快点告诉我,我也能略尽绵薄之力。”
顾晓晓有意将花儿托付给小婉,他们的来历如何也不能瞒到底,于是道:“说来话长,我自幼与家人离散,遭人贩子转手倒卖,最后成了童养媳倍受苛待。后来机缘巧合下。带着孩子和腾飞来了仙阳城。”
她有条不紊的说着,小婉完全目瞪口呆。她完全没看出来顾晓晓会是一个童养媳,一个备受负压的,令人同情的童养媳。
在小婉眼中,顾晓晓应该是一个追求理想和自由的孀妇,或者带着弟弟妹妹讨生活的,没落家族的闺秀。
但无论是哪种设定,小婉都没想到过,顾晓晓竟然是个童养媳?
“这是真的么,顾姐,您做过童养媳?”小婉瞪大了眼睛,明显不敢置信。
顾晓晓点了点下巴,又补充了一句:“今天来的人,就是我以前那个年幼的丈夫,当然他留学过来,气度和以往大不一样。”
“他也是留学?跟的哪一批,世上怎么会有如此无耻的人。”
虽然顾晓晓讲的语焉不详,但小婉敏锐的听出来,她当初做童养媳的日子过的非常艰苦。
“那您打算怎么办?”相比起自己的麻烦来,小婉真心觉得顾晓晓的麻烦更大些。
她只是和路永明有过婚约,又和别的男人私奔了一场,旁人可以用道德审判她,但法律是站在她这边的。
顾晓晓就不一样了,她和杨天籁有婚约在身,行事有诸多顾忌。如果杨天籁铁了心,要将花儿抚养权挣过来,情况对顾晓晓是很不利的。
“打算这东西,在局势不利于自己时,最好没有,不然只会处处受到限制,难以随机应变。”
顾晓晓的话听起来好像总有那么多道理,罗婉仔细思索了会儿,脑中固话思维跟着松动。
在局势不利于自己时,没有打算就是更好的打算,她一定要躲好,避免被路永明找到。
“车到山前必有路,总会有办法。”
“你这是隔岸观火,杨同学,你说我该怎么办?”
路永明沮丧万分,连手中书本都拿倒了,也浑不在意。他在海外留学那么久,心中也盼着早点儿和未婚妻团聚。
但是!说好的团聚呢?路永明心中戚戚然,他脚刚踏进路府得到的第一个消息就是未婚妻跟一个穷小子私奔了。
他当即受到了一万点伤害,又不想在那些想看他笑话的人面前沦为笑柄,只能强撑着,后来实在忍不住那口气才来了仙阳。
急匆匆来到了仙阳,路永明突然发现,在这里他只是一个普通人,想要找出罗婉来无异于大海捞针。
最后能无意中碰见罗婉,这还多亏了杨天籁的帮助,他从那以后不敢再小瞧这个从乡间走出来的少年同窗了。
论起来两人也有些同病相怜,之前路永明只知道杨天籁有个姓宋的女朋友。这次他回国,两人一同在仙阳落脚,他这才得知杨天籁先前竟然有个童养媳和女儿。
这消息实在太惊悚,杨天籁还没他大,连女儿都有了,路永明只剩下惊叹的份儿。
惊叹之后,路永明劝杨天籁:“女儿或许可以找回来让贵父母代为照看,童养媳切记提前解除了关系,以免日后她上门开闹,影响你和miss宋。”
这就是这个时代大部分男人的想法,女儿虽然是赔钱货,但好歹也是自己的血脉。若是有旧式的妻子,却不能留着,要及时解除婚姻,寻找意中人自由恋爱。
杨天籁拿湿巾擦拭着手指,非常无所谓的说:“随缘吧,我和凝芳详细说过了,她倒是没意见的。”
路永明一脸羡慕,感慨到:“宋小姐果真豁达,若我也能遇到她一样的人就好了。”
他听了杨天籁的建议,打算将罗婉收为姨奶奶,这样他既能得到罗婉,又不会被众人耻笑。
(孙海航改为路永明。。。)(未完待续。)
第五三七章 民国苦命童养媳27
两人都是留过洋的人,但在男女关系上,无论是杨天籁还是路永明,都不觉得纳姨太太不好。在他们瞧来,一个男子倘若没有红袖添香伴读的人,那便是没本事,一个风流倜傥的好男子,总要有几段风流韵事,有几位识趣的情人才妙。
路永明对罗婉不甘胜过眷恋,他也不是非罗婉不可,出国前拒绝她退婚的提议,只是不愿放弃罗家的助力。但现在罗婉真的跟人私奔,给他戴了一顶绿油油的帽子,谁见他都要同情的慰问他两句。
正是这份意味不明的,让人尴尬的关心,让路永明不愿待在星海市。罗家的补偿,路家欣然接受,但对路永明来说,这辈子他都要顶着被未婚妻戴绿帽子的名头了。
他拉着杨天籁一起喝酒,说起心中苦闷来,得到了他的点拨,这才一心一意的想要找到罗婉,让她做自己的姨太太。
只是想到罗婉曾和小白脸儿私奔过,路永明到底有些意不平:“嗳,若非为了一雪前耻,这样水性杨花的女子,我是连纳为姨太太都不愿意的。”
这话就是折辱罗婉了,自从政府推行男女平等呼吁一夫一妻制后,除非两家家世相差极大,或者歌女、舞女从良,真正好人家出身的女子,是绝不愿做人姨太太的。
杨天籁也是男人,对身边人的心思了如指掌,从兜里拿出打火机,递给了路永明一支美国产的香烟。帮他点着后,自己也点了支,淡淡的烟气就飘了起来。
无论什么东西。沾上洋字就意味着时髦,平白无故的高上一等,杨天籁微眯着眼睛弹了弹指间的烟灰:“开烟厂的事儿,你拿定注意了么?”
在任何年代,钱和权都是头等重要大事儿,杨天籁出身寒微,权力对他来说就是镜花水月。想要出人头地,只能先想办法赚钱。
他拥有着远超民国现有生产力水平的丰富知识,但想要真正实现。仅靠个人的能力却是不行的。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没有自保的能力,拿出让人垂涎的东西,杨天籁还没等日进斗金。先要把小命丢掉了。
所以。他无论打算做什么生意,都会先找人合作。挑合适的合作对象也是门学问,高门大户,杨天籁攀不上。没有足够的资本,又无法撑起杨天籁的野心,所以他优先考虑的便是和原主有同学之谊的同窗们。
“洋人的烟我们能生产出来么,国内的卷烟味道太冲了些,不如洋烟清淡。过滤嘴做的也不够精致。不瞒杨兄说,我心里还是有些担心的。”
路永明蹙着眉。吐了口眼圈,他的眉毛生的很乱,乍一看眉眼有些凶。但论起性格来,路永明其实是很好拿捏的,不然杨天籁也不会选上他进行合作。
杨天籁慢悠悠的抽着烟,上杆子不是买卖,面对路永明的担忧,他只淡淡说了句:“你再考虑几天,若是不成跟我说声便罢,前几日有人寻我合作。我原想着你我同窗,总比和生人合作好。”
原本还有些犹豫的路永明,听到杨天籁这么说,将烟头一掐按在烟灰缸里,拿手帕擦了手指:“别,我便是想想,这两日再和家中详谈一次,应该是没问题的。”
讲完这句,路永明有些佩服的望着杨天籁:“以往杨兄每日只闷在屋中学习,我们还以为杨兄学傻了。没想到,古人说的极对,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杨兄的本事让人羡慕。”
杨天籁只是微微一笑,谦虚了两句后,受了他的嘉奖。原主虽然体质孱弱了些,读书上是有几分真本事的,所以他表现出过人的学识后,周围人也没太过惊讶。
“撇过生意不谈,杨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