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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惨了!
整个舞厅的人霎时都安静了,目瞪口呆地看向这边发生的暴力事件,还有那个狂扇耳光的少年。
陈天朗扭扭脖子,目光张扬邪气地盯着被自己打趴下的卷毛,说道:“你要和她喝酒?问过我没有,嗯?看你这么大个人,怎么就不懂事儿呢?不打你一顿就对不起你老妈!”说完又朝卷毛脸上狠踹一脚。
卷毛都快哭了,“你谁呀你?”
“我?我是她男朋友!怎么,不信?来,妞,咱两亲一下!”不由分说,陈天朗一把揽过孔月媛的脖子,直接亲在她嘴上。
整个举动充满了霸气!
旁边,金马歌舞厅赶来看场子的人也都愣在了一边,瞪大眼睛看着眼前情景,没敢轻易出手。
人家男朋友救自己的女朋友,天经地义,打死这个卷毛都不亏。
孔月媛被陈天朗这霸气一吻,搞得脑袋炸裂,整个人心魂飘荡,都不知道飘到哪儿去了。
老天,这可是她的初吻啊。
作为爱做梦的少女,孔月媛曾经幻想过无数次初吻的片段,在雨中,在雪中,在罗曼蒂克的鲜花中……与自己最心爱的人嘴对嘴,唇对唇,轻轻地贴在一起,继而融化雪山,迎来暖阳,百花绽放,莺歌燕舞……
可是现在………
自己的初吻就这么没了!
旁边,被骤然事件惊呆的熊长林傻傻地看着陈天朗亲吻上孔月媛。
自己暗恋的女神被别人打喯了!这种感觉……很剜心,剜心般的疼痛。
可是让他想不到的是,陈天朗亲完孔月媛,竟然还扭头问他:“怎么不鼓掌?”
于是熊长林就下意识地鼓掌了。
鼓了两下,熊长林才回过神………
尼玛,这是奴性啊,他突然想杀了自己。
第107章【威慑】()
事实上从一开始看到这边有麻烦,陈天朗是不想出手的,尤其孔月媛那丫头太不地道,自己救过她两次,这丫头的反应都是冷冷淡淡。
陈天朗不是英雄,也不是正人君子,甚至有些小心眼,对此很不爽。不爽到家。所以一开始准备看热闹。但那卷毛也太嚣张了点,另外唐玲和王晚秋那俩女孩可没得罪过他陈天朗。
既然大家都是同学,那就再帮一次。
于是陈天朗出手了,狠狠地教训了一顿卷毛,至于亲吻孔月媛,那只是陈天朗恶趣味的报复,救你三次,亲个嘴儿总可以吧。
对于孔月媛,陈天朗还没到那种涎着脸倒贴的程度,他也不是那种看见女人就腿软的角色,此刻利用完了这丫头,用手按着她的脑瓜,很不留情地推给熊长林道:“回家去玩!这里不是你们能呆的地方!”
很难受,很窝心。孔月媛感觉自己像个球,被陈天朗毫不怜惜地踢开。
处处被人宠着,处处被人爱着,被无数男生追求的自己,竟然被陈天朗这个坏蛋按着头,模样很狼狈地推给别人。
对于孔月媛说,这是一种赤…裸…裸的羞辱。
对于熊长林来说,却被眼前一切搞得有些糊涂。陈天朗亲了孔月媛,却又把她推给自己,啥意思?玩够了,丢掉?
尼玛,这可是校花啊!
是啊,对于他们这些小屁孩来说孔月媛是校花,在陈天朗眼里,她却只是一根草,利用完可以随便丢弃的草
“咳咳,这种地方你能来……我们咋就不能来?”熊长林感觉自己说这句话很没底气,甚至不敢去看陈天朗的眼睛。刚才陈天朗抓着卷毛头发狠抽的一幕,让人发寒。
陈天朗懒得解释,这时身后那个被他抽掉三颗门牙的卷毛发狠了,“我草泥玛!”摸出折叠刀,恶狠狠地朝着陈天朗的后背捅去。
刚才陈天朗一直在和孔月媛,熊长林们说话,卷毛感觉自己这个角色很没存在感。
现在卷毛要逆袭了。
被打成这样,要不找回点面子以后还怎么出来混?!
他卷毛哥能在这附近耀武扬威,那也是心狠手辣的角色。
此刻,他突然袭击,并且亮刀,就是要告诉人们,我是狠角色!
在这个年代,刀口见血是铁血男人的象征。
敢捅人,就证明你够种,有能耐。
卷毛的突袭让舞厅负责看场子的小平头等人措手不及。
这舞厅是花姐季春花开的,可不能见血,见了血以后人们还怎么敢来玩?还有公安找过来怎么办?
可惜,他们做什么都晚了。
妈蛋,应该一早就把卷毛这个混蛋丢出去的。
小平头深感后悔。
此刻,他站在旁边根本来不及抢救,只能眼睁睁看着卷毛手持刀子捅向陈天朗后背。
在小平头看来,陈天朗这次在劫难逃。
卷毛发出狞笑,咧着嘴,没了牙齿的牙床血糊糊地跑着风……
可是………
陈天朗回身,顺手抄起脚底下的折叠椅,比卷毛速度更快地抽了过去!
砰地一声!
折叠椅狠狠地抽在卷毛身上,将他百十斤重的身体抽得倒飞出去。
从围观的观众来看,卷毛就像是一头愤怒的牛犊,正竖着犄角埋头猛冲,就被一板子抽飞,画面很壮观,很刺激。
小平头怎么也没料到会是这种结果。
自己还没来得及眨眼,原本该挺在地上,偷袭受伤,背后血窟窿的陈天朗,就把卷毛给拍飞了。
小平头上学的时候学习不好,却很喜欢打乒乓球,尤其在学校打遍天下无敌手,他最拿手的就是反手拍,还有扇球,术语叫做“直板横打”。可跟陈天朗刚才那一招比起来,简直大巫见小巫,自己拍的是球,人家拍的是人。
小平头还在发愣,陈天朗却对他说话了,“愣着干嘛,还不赶快把他抬出去!”
没由来的,小平头等人竟然像得到命令似的动起手来,把躺在地上死狗般的卷毛抬了出去。
卷毛的模样很难看,满脸是血,头发上都凝固了,浑身软瘫,耷拉着脑袋,双腿被人抬着,一路淌血,样子很像电视剧中被我军打死的RB鬼子。
卷毛的凄惨,正好反衬出陈天朗的狠辣。也让舞厅内所有人看他的眼光都不一样。
卷毛是谁?只要常来玩就都知道。
可就是这样狠人,却被虐到死。
此刻大家全都拿眼看着陈天朗。
一个少年,威慑全场。
……
啪啪啪!有人用手拍打麦克风。
舞厅所有人的注意力被转移过去。
原本空荡的舞台上站着一个人,一个女人。
“花姐”季春花穿着一件旗袍,姿态优雅,曲线玲珑地站在舞台上。
在九十年代初,很多女人不懂得收拾打扮的时候,这个女人却懂得如何把自己最美好的一面展现出来。
如果陈天朗记得不错,旗袍这种装束要等到2000年左右才流行开来,可眼前这个女人却把这种时代感提前了八九年。
张爱玲说过,旗袍是女人的灵魂,透过旗袍,你可以透视她的灵魂。
这句话没错,至少陈天朗就看见了花姐的灵魂………骚媚入骨。
窄腰收胯的旗袍穿在季春花身上,露出蜂腰翘臀,修长大腿,这种视觉冲击很强烈,尤其做为男人很受用,陈天朗甚至相信,在这个缺乏小电影写真集的青葱年代,如此画面足够很多咸湿佬撸上一炮。
站在舞台明亮处,季春花毫不吝啬地将自己的身材和美好展现给台下众人,感觉……就是个站在耀眼舞台上的明星。
季春花用白嫩的玉手敲打着麦克风,模样很像南都电视台正在播放的香港电视剧《S海大风暴》中的天涯歌女。
“喂喂喂,我试试音。”季春花略带南方味道的软音在整个舞厅响起。
陈天朗记得,她是从温州来的。
“怎么样,刚才的戏好不好看?嗯,就是残忍了点。”季春花妩媚一笑。
这一笑犹如百花绽放,将刚才原本严肃血腥的场面全都融化了。
最后,季春花将一双媚眼看向陈天朗,意味深长地说:“那么现在,开始我的表演!”
第108章【魔女】’()
歌舞厅内,悠扬的音乐响起,仔细听一下,却是邓丽君最为经典的歌曲《在水一方》。
伴随着音乐,季春花手握麦克风,红唇轻启,悠悠地唱了起来………
绿草苍苍白雾茫茫,有位佳人在水一方。
绿草萋萋白雾迷离,有位佳人靠水而居。
我愿逆流而上,依偎在她身旁;
无奈前有险滩,道路又远又长;
我愿顺流而下,找寻她的方向……
作为这个年代最为知名的台湾女歌手,谁又知道在八十年代初期,邓丽君的柔美式的情歌在大陆是被禁止的。
对于八十年代的人来说,歌星邓丽君打开的不仅是他们一代人的耳朵,也唤醒了无数人久被禁锢的心灵。
最早听到邓丽君歌声的人,肯定不是“良民”。那时海峡两岸冰冷对峙,很多人最早是从“敌台”聆听到她的歌声。邓丽君柔美清丽的歌声夜夜通过短波,像夜来香一样,静静地绽放在无数人焦渴的心中。她就像一个人们夜夜幽会的心灵情人。当年流传着这样一句口头禅:“白天听老邓,晚上听小邓”。
卡式录音机流行,人们四处翻录邓丽君的磁带,如醉如痴地聆听、传播。
如今改革开放,邓丽君的歌曲终于摆在了大家面前,在大街小巷,在美容厅,在磁带店,在百货商铺,以及在这种歌舞厅,你可以随意的倾听,随意的翻唱。
不得不说,季春花唱的这首《在水一方》真的很温婉,很动听,尤其配合她旗袍造型,还有南方女性特有的温润嗓音,如果你闭着眼,甚至可以以假乱真,以为邓丽君真的就站在你面前。
原本骚动的舞厅在季春花优美歌声的慰藉下,变得更加祥和宁静。仿佛之前根本就没发生一丝一毫血腥事件,也没有什么打斗,没有什么争吵,更没有卷毛那样不上档次的人。
季春花,花姐,用她优美的嗓音宣告,这里是高级场所,是充满了罗曼蒂克和温情的地方,让我们摒弃一切忧愁烦恼,还有顾虑,尽情的享受,尽情的欢笑。
看着舞厅内众人如痴如醉的模样,还有被歌声勾引走魂魄的神情,陈天朗不得不感叹,这是个了不起的女人,至少懂得利用歌声来做心理暗示,把刚才恶劣事件对舞厅的影响降到最低。
这是个最好的年代,也是最坏的年代。
在这个年代,你可以凭借自己的资本开舞厅肆意捞钱,但也不要把所有人看成傻子,容易出事的地方,谁还愿意来?
……
孔月媛看着舞台上载歌载舞,实际上季春花根本就没怎么跳舞,她只是很随意地扭动了几下腰肢,可那种天生媚骨还是让人感觉她在故意扭动,在故意挑逗。
孔月媛不知为何想起了高中历史课本中讲叙“敦煌莫高窟”壁画“天魔舞”的插图。课本上,那个插图很暴露,一个舞女做着扭动腰肢,翘起臀部的姿势。
看看舞台上,孔月媛觉得这个女人很像插图中的那个“魔女”。
孔月媛打心底不喜欢她。
……
熊长林却很喜欢舞台上这个女人。
他甚至连眼睛都不带眨地看着季春花,心中惊叹,世上怎么会有这么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