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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国金商场()
刚才的“公交惊魂”过后,车厢内又重新恢复了平静。
曾有几个人提出给姜潮拍照以便作为见义勇为的英雄好好宣传一下,可都被姜潮婉言拒绝了。
自己并不想作为一个公众英雄去被大家了解,那样会为自己的生活带来许多麻烦和不便。
像蜘蛛侠、蝙蝠侠那样的英雄从来都不以真面目示人。好吧,蜘蛛侠那个蠢货的确有许多次暴露了自己的身份。
公交车慢慢驶入市中心,姜潮看着窗外越来越多、已经占满道路的车辆,心中庆幸自己并没有让林子涵开车过来。
不然以林子涵的开车风格肯定会在这里大闹一场,搞不好还会闯祸出来。
姜潮暗暗想着将目光撇向一旁的林子涵,林子涵像是觉察到了一般扭过头来,古灵精怪地问:“干嘛?你是不是在心里说我坏话?”
姜潮赶忙摆摆手说:“没有没有!我在想你为什么这么漂亮!”
林子涵哼了一声,轻轻地锤了姜潮一下。
国金商场位于京市最为繁华的地段,虽说这里寸土寸金、地价高到让人难以想象,可是人流量却很大,消费力也十分充足。
于是国金商场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已经成为了京市又一个国际化地标。
公交车停靠到国金商场不远处的一个站牌,姜潮拉着林子涵走下车。
“呼,早就听说国金商场是购物的天堂,如今终于见到真面目了!”林子涵举起小手开心地说道。
姜潮无奈的笑了笑,这个丫头平时对其他人都是一副冷冰冰、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模样,在自己面前却像是一个还没长大的小女孩。
国金商场的大厦一层紧挨着一层,直插云霄,根本数不清有几层高。一股恢宏壮阔的气势扑面而来,仿佛这不是一家商场而是一座古老庄严的斗兽场。
建造这样一座伟大的建筑物不知要耗费多少工人的心血,斥资又多么巨大。
反正可以肯定的是,每天都有无数的人在里面“血拼”,女人为了将自己打造的更加奢华、具有魅力,男人则是为了突显自己的地位和财力。
所以这座商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与斗兽场无异。
就在姜潮站在路旁看着国金商场发呆时,林子涵已经拉着他的手将他拖了进去。
刚一进门,姜潮就被这里面的设计给惊呆了,虽然他也去过不少高端的购物商场,可是还是被眼前的景象给折服了。
整个商场内部以高贵浪漫的香槟色及淡米白色为主要色调,处处彰显着高贵、时尚、精致。
而典雅欧陆式歌剧院的浪线型镂空设计更是增强了商场的室内空间感,营造出宽敞舒适的休闲环境。
林子涵拉着姜潮穿梭在各个楼层,穿梭于各个奢侈品牌之间。Chanel、Armani、Tiffany Ferragamo、Hermes。。。卖香水的、西装的、戒指的、腰带的,绕的姜潮眼花缭乱。
“走,去那家看看!”林子涵指着不远处的一家店说道,拉着姜潮走了过去。
这家店是Versace(范思哲),品牌标志是神话中的蛇妖美杜莎,代表着致命的吸引力。
姜潮虽不懂行但也能一眼看出这里的衣服都属于夸张、性感风格的,用一句比较骚气的话来说就是“处处都流露着对梦想的写意”。
林子涵在店里兴奋地转来转去,显然已经很久没有体验过购物的乐趣了。她不断地变换着各种风格的衣服,姜潮则坐在一旁专门为客人设置的休息区等候。
“姜潮,你看这件衣服怎么样?”林子涵从试衣间走出来,此刻的她穿着versace的一件包臀裙,正在镜子前欣赏自己的美丽。
“好看,你穿什么衣服都好看。”姜潮笑着说。说实话,姜潮并不了解这些大品牌的审美观,但是林子涵的确无论穿什么衣服都能将这件衣服美化到极致。
仿佛是人将衣服衬托地更加美丽了一般。
这件包臀裙一般人穿着可能看起来像是故意追求时尚的野人,可林子涵穿着却让姜潮的鼻血都要流了出来。
不愧是国际名牌,姜潮虽不懂得欣赏,但还是能看出来它的设计很大胆:整体都呈骚粉色,肩带不是垂直的,而是呈交叉状,将林子涵胸前的白云勒的像是要飘出来了一样,裙子刚好能遮住臀部,将弧线勾勒的十分完美。
林子涵又搭配了一双粉色高跟鞋,原本就纤长白嫩的长腿此刻看起来更加诱人,一般人如果通体穿一个颜色的话,难免不落俗套,可林子涵却不是这样,她将这身装束的夸张与性感发挥到了极致。
也许这就是天生丽质加上后天富裕的家境,让她的气质与众不同吧?
“算你小子会说话。”林子涵买下衣服后,挽着姜潮的胳膊笑嘻嘻地说。
她的个头本来就不矮,将近一米七左右。此刻穿着高跟鞋的她高度更是直逼姜潮,几乎与姜潮持平。
姜潮感觉到一股巨大的压迫感,身边的女孩如此光彩照人又衣着性感,来来往往的顾客都要朝他们瞥上几眼。
“现在要回去了吗?”姜潮扭过头来问。
除了妈妈外,姜潮几乎没有陪其他女性逛过街,自然不清楚“购物狂”一旦逛起商场来有多么可怕。
“回去?”林子涵瞪大了漂亮的眼睛不可思议地问,对她来说“圣战”才刚刚开始,现在就要说回去的话言之过早了吧?
“不行,还没给你买衣服呢!”林子涵嘟着小嘴说道,“你得陪我再逛一会!”
“给我买衣服?”这下轮到姜潮不可思议了,自己虽说不算太富但好歹也是个顶天立地的大男人,哪里有让女孩给自己买衣服的道理?
“对啊,你刚刚可是救了我,如果没有你那几个小毛贼不知道会对我怎样呢。”林子涵眨了眨水灵灵的大眼睛说:“反正今天就要送你衣服报恩,不要就绝交!”
姜潮的脸上登时冒出几条黑线,见过强买强卖的,没见过强送东西的!
看来今天这份“谢礼”自己是收也得收,不收也得收喽。
第二十一章 阿玛尼()
林子涵拖着姜潮走向旁边的一家男装店,姜潮抬头一看店名愣住了。
Armani—阿玛尼。
姜潮曾无数次在杂质、小说上看到过这个名字,它的标志是由一只在往右看的雄鹰变形而成,鹰象征了品牌至高的品质,卓越和技艺。
对于一部分男性而言,它的杀伤力丝毫不亚于LV包包对女性的杀伤力。
可姜潮对这类时装品牌并不感冒,他认为衣服只要舒适、得体就可以了,价位、贵贱都是其次的。
“你看看有没有喜欢的,选不出我帮你挑。”林子涵开心地说,看起来比自己挑选衣服还要兴奋。
林子涵从小到大都没交过男朋友,更别提给男孩买衣服了。但是她却知道自己老爸的品味,所以在她印象里阿玛尼就是“最适合男性”的时装。
她压根没有想到阿玛尼是否适合姜潮这个年龄段的男性,只是天真的替姜潮选择了她认为最好的。
姜潮站在各式各样的衣服面前左看看、右瞅瞅,眼花缭乱,丝毫挑选不到自己中意的。
“子涵,要不算了吧,衣服我自己买就得了——”
“不行,我们说好了的!”林子涵嘟起小嘴气鼓鼓地说,看到她这幅可爱模样姜潮瞬间没了脾气。
见姜潮还是待在原地不动,林子涵便亲自动起手来。
她不断地从展柜、衣架上拿起衣服,一件件地在姜潮身上比划。姜潮尴尬地呆在原地,平伸双手,像是一个等待母亲给他穿衣服的小孩子。
“就这件好了,正合适!”当试到第七八套衣服时林子涵眼前一亮,扭头对售衣小姐说:“小姐,麻烦把这套衣服适合他的号码拿过来。”
售货员是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她恭敬地点点头,很快便拿来了适合姜潮的号码。
“先生,这里是换衣间。”女孩将姜潮领到换衣间前,姜潮木讷地点点头。
他很少被人叫做先生,一时间有些不适应。以往买衣服时售衣小姐也只会叫他“帅哥”,而且还是看在顾客是上帝的份上。
姜潮拿着衣服进了试衣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深吸一口气。
不到一米八的个头、略微有些削瘦的身材加上那顶多算是中上长相的面容,构成了一个极为普通的男孩。
姜潮低头看看手中的衣服,这是男性时装中极为高端的品牌了。
它能给自己带来改变么?
姜潮耸了耸肩然后将衣服换上身,抬头望向镜子里的自己。
他的身材显得更加高大了,衣服十分贴合,像是为他量身打造地一般,现在他的眼睛里充满了光彩,闪烁着华光,他的剑眉英气地斜竖下来,天哪,这简直比吴亦凡还帅——
当然,这一切都是瞎侃。姜潮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他依旧是那个一眼看不出任何特点的普通男孩,即使身穿华贵的衣服也没有给他带来任何改变。
衣服松松垮垮地挂在姜潮的身上使他看起来像是偷着穿爸爸衣服的小孩子一般。
姜潮无奈地挑了挑眉,他就知道会是这个样子。
“子涵,我觉得这里的衣服真不适合我,还是回头我自己买吧。”姜潮走出试衣间对林子涵说道。
“哪儿有,我觉得挺好。”林子涵走上前去替姜潮整理了一下衣领,满意地扭过头来对售衣小姐说:“麻烦帮我把这套衣服收起来,谢谢。”
姜潮试衣服的时候无意间暼到了这套衣服的标牌,一件简单的衬衣配上裤子加起来要八千多元。
这比普通工薪阶层两个月的工资还要高,虽然姜潮对这种万恶的资本主义产物没什么好感,可是搁不住林子涵的软磨硬泡,看到她开心的样子也不忍开口拒绝。
那就先穿着吧,等自己有能力赚钱了再还回去就好了。
“您慢走,欢迎下次再来。”在售衣小姐甜美的道别声中,姜潮提着两兜衣服和林子涵离开了这家商店。
姜潮陪着林子涵又逛了几家商店,林子涵直到走的小腿发酸脚跟发疼才肯作罢。
穿着七八厘米的高跟鞋逛街可不是一件舒服的事情,即使是热爱购物的小妞也不例外。
国金商场不仅云集了各大高端品牌,就连高档餐厅与电影院等场所也是应有尽有。
饭店中西餐店、日餐店等最受欢迎,因为他们的牛排、红酒、寿司、三文鱼刺身等主打食物口味独特且最为潮流,深受年轻人的喜爱。
而姜潮却选择了一家火锅店,理由是“火锅店比较亲民。”
于是姜潮坐在所谓的“比较亲民的火锅店”里,手拿菜谱微微咂舌。
“这火锅店的东西。。。还真不便宜啊。”姜潮看着菜谱上的那些数字尴尬地说道。
林子涵看着姜潮傻不愣登的样子咯咯直笑。
姜潮并不知道他选择的这家火锅店的来路,这家火锅店叫做“太和殿”,是台湾传播媒体名人沈婉所经营的一家麻辣火锅店。
这家店是享誉宝岛的火锅第一品牌,同时也是亚洲名人的最爱,知名艺人如王菲、郭富城、张学友、刘德华、梅艳芳、谢霆锋等都是其忠实拥护者。
两人点了几个特色菜:鸭血、贵妃牛肉、鲜虾浆等。虽说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