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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明大人在都市-第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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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办,要不要和我去病院里住几天?我会尽快在外面房子租下来的。”樊强坚向樊樱说道。

    樊强坚可以住在自己病院的办公室里,爆炸过后的那个家明显是不可能再住人了,于是他下意识就问樊樱要不要跟他去工作的精神病院里住一段时间。

    “我不要!”听到父亲居然要自己跟他去精神病院住几天,樊樱立刻就摇头拒绝了。开什么玩笑!居然要她去和集合了一群脑子不正常的人的地方去住,她担心自己住了几天后,自己的脑子也会受到那些人的影响。

    “好吧,既然你不想去那就算了。”樊强坚知道自己的女儿排斥去自己工作的精神病院,现在让她去那里住几天,拒绝也是很正常的,不过这样一来另一件需要解决的事情也来了。

    “那你这几天要去哪里住?”樊强坚问道,如果不去他那里住,那他就真不知道樊樱还能去哪里。

    “啊啊啊!!!早知道刚才就应该问茉茉愿不愿意收留我几天了!”想到自己错失了一个可零距离攻略下青梅竹马的机会,樊樱就懊恼得想要直接在附近找面墙撞上去。

    卢俊一那里更不行,这种给自己自立被攻略fg的行为,樊樱是绝对不可能去做的,那么现在唯一还能收留自己住几天的人,貌似只有一个了……樊樱默默地掏出一直放在她的口袋里才幸存下来的手机,给那个人打了电话。

    “去我那里住?为什么啊!?”电话另一边的薄莫痕惊愕的问道。

    “我家炸了!”樊樱给薄莫痕讲解了自己现在无家可归的原因,希望对方能收留自己在他家住几天。

    “哈~这就是贪婪的代价!”薄莫痕像是在嘲笑樊樱般说道。

    “备用钥匙我还是放在你知道的那个老地方,要是没钱用的话可以在我电脑桌最左边的那个抽屉里找到一张建设银行的银行卡,密码是六个零,里面的钱足够你用很久了。”

    “果然有钱人就是不一样,说起话来都透着一股浓浓的土豪气息。”樊樱在心中对薄莫痕暗自吐槽道,结束了和对方的通话,接着她就要坐车前往薄莫痕的家暂住几天。

    坐公交车来到城郊大路上下车,拐上石板小径再次来到那幢位于山坡上的欧式别墅,樊樱在大门前的盆栽里找到了开门钥匙。因为家里的东西都被烧毁了,她这次是空手前来的,就连换洗的衣服都没有。

68 装备都强碎的我还玩个球啊!() 
在住在别墅里的第一个晚上,樊樱就用煤气灶的火将那根能给人带来好运的兔子腿给烧掉了,本来她是想等七天后再烧掉的,因为这样做就可以让遗失了兔子腿的尤韵韵,也尝尝厄运缠身的滋味。

    可惜茉言同样也触碰了这根兔子腿,现在交还给她同样也算是遗失了,也就是说在七天之内茉言同样也会遭到厄运缠身,所以樊樱才会选择在当晚就烧掉。

    打开冰箱往里面瞟了一眼,樊樱发出一声无奈的叹息,冰箱里塞满了各种食材,下面的速冻层里还有一箱螃蟹,可是对于不擅长厨艺的樊樱来说,这些食材根本就无法用来填饱肚子,还不如几包方便面来得实在。

    “早知道会应该顺便带几包方便面来了!”狠狠地合上冰箱门,樊樱现在都不知道应该如何解决晚饭的问题。

    好在冰箱里水果也不少,樊樱决定就用这些水果来填饱肚子。

    第三天中午1点钟这样,薄莫痕回到了别墅里,当然不是空手回来的,双手都提着一个袋子,一回来就看到了正在自己房间里玩电脑的樊樱。

    “哟~你回来啦~”看到薄莫痕进房间的身影,樊樱向他招了招手,继续把目光转回了眼前的电脑屏幕上。

    “你还真是一点都不客气啊,简直就把这里当成自己家了!”看到樊樱只是随意瞟了自己一眼,就继续玩起电脑,薄莫痕不爽的咂了咂嘴。

    “只是暂住几天罢了,你一个大男人能不能别这么小气啊!?”嗔怪的白了眼薄莫痕,樊樱继续将注意力紧紧锁定在眼前的电脑屏幕中。

    将手中提着的两个袋子放在地上,薄莫痕四处看了看,轻喊着:“沉默!沉默!”

    不一会一只大乌龟从薄莫痕的床铺底下,慢吞吞的爬了出来,正是薄莫痕养的那只名为‘沉默’的乌龟,只见这只大乌龟慢慢地爬到了薄莫痕的脚边。

    敲了敲沉默的乌龟,薄莫痕看向电脑椅上的樊樱,疑惑道:“这段时间你替我照顾过它?”

    “嗯!”樊樱头也不回的点了点头:“把冰箱里的鱼喂它吃过。”

    “谢谢了。”对樊樱能照顾自己的宠物,薄莫痕点点头做出感谢,看着电脑椅上樊樱那可以说不检点的穿着,他皱起眉语气开玩笑道:“还真是清凉的穿着啊。”

    上身穿着一件从薄莫痕的衣柜里找出的白衬衫,下身就一条单薄的内裤,樊樱的这身穿着简直就是在勾引着男性的欲望,一对白嫩修长的美腿在吸引着薄莫痕的目光。

    “我的衣服只有来时穿着的那一套,昨晚刚洗完还没干呢,所以才暂时这样穿。”

    房间里开有暖气,樊樱这样穿也不会觉得冷,要知道现在的季节可还是冬天。

    “你别一直盯着看啊!”见薄莫痕的目光一直在自己的双腿上看来看去,樊樱的神色不禁闪过一丝愠色。反正这里也没有其他男人,对方看也就看了,可是一直这样盯着看,就让她有种想给他一拳的冲动。

    樊樱并不担心薄莫痕会对自己做出什么不轨之事,就算对方真的要这样做,她也会用拳头来阻止。

    “抱歉,眼睛不由自主的就这样了。”揉了揉双眼,薄莫痕移开视线,尽量不去看惹人眼球的粉嫩双腿。

    “肚子饿吗?要不要我去做点东西给你吃?”感觉到眼睛有点不受控制想要看过去的薄莫痕,急忙想出个能让自己离开房间冷静一下的提议。

    “拜托了!”樊樱一脸感动般的神色看向薄莫痕,吃了好几天的水果,她急需想吃点肉类的食物。

    拿起放下的那两个袋子,薄莫痕离开房间,下楼来到厨房。打开冰箱看了眼里面少了一半的水果,顿时露出了奇怪的表情,想到什么般额头流下一滴冷汗,水果少了这么多,可是各种食材却是动都没有动过,他已经可以想象这几天樊樱是如何过的。

    食材的话不用再去买,冰箱里的储量足够了,薄莫痕想了想决定做火锅,他也有点饿了。昨天晚上坐长途快把从古城回来,一直到现在他都没有吃过东西,而且现在的季节吃火锅正好,暖暖身。

    “吃饭了!”等了不知道多久,楼下传来了薄莫痕喊吃饭的声音,樊樱急忙从对方的衣柜里找出一套衣服厚实的棉睡衣换上,因长度太长而显得松松垮垮的衣服,穿在身上给人一种搞笑的感觉。

    “来咯!”将那过长的裤管给翻起,让其不至于拖到地面,樊樱应了声就急忙离开房间下楼。

    桌面上摆满了各种食材,肉丸、火腿、羊肉卷、牛肉、牛杂……其中在这些食材的中间还有一口锅,薄莫痕特地做的是鸳鸯锅的火锅锅底,煮开的汤水正在沸腾的冒着气泡。

    “哦~!”这几天吃水果都吃得想吐的樊樱,看到鸳鸯火锅不禁咽了口唾沫,接过薄莫痕盛来的一碗饭和筷子,就夹起盘子里的火锅食材丢进了麻辣的那一面里。

    两人椅子也不坐,就这样并肩站在一起,筷子挥动间将火锅里的菜夹进碗里。将嘴里的肉丸咽下,薄莫痕好奇问道:“可以和我说说你是怎么把东西给抢回来的吗?”

    “不是我抢回来的啦。”樊樱摇了摇头,毫无保留的告诉了薄莫痕,是那位在女仆咖啡厅里遇上的儿时玩伴,替自己抢回来了,还告诉了对方自己已经将那个东西给烧掉了。

    “看来你那位儿时玩伴有点不简单啊。”像是在思索着什么事般,薄莫痕轻轻点了点头。

    “话说你这几天都是在我房间里睡的吗?”

    “是啊~”樊樱承认的点了点头,然后她想起了薄莫痕现在已经回来了,那她自然是不能再睡在对方的房间里才对,思考着自己今天晚上要睡在哪里,这幢别墅里也就客厅和傅国强的房间还能给她选择。

    “今晚我要睡哪里?”樊樱下意识就问道。

    “睡一起,怎么样?”薄莫痕脸都不红的,神态很自然的就说出了这样的提议。

    “我睡客厅吧!”睡一起?开什么玩笑!樊樱狠狠瞪了眼并不觉得自己有说错什么话的薄莫痕,自己决定了今晚要睡的地方。

69 我也想要30级的暴走啊!() 
“陪我一起去逛街买衣服吧!”早晨,在别墅厨房里吃着薄莫痕亲手做的早餐的樊樱,突然像是下定决心般,握紧拳头对薄莫痕大喊出这句话。

    “诶?”薄莫痕闻言一愣,困惑的挠了挠头:“为什么是叫我陪你一起去啊?”

    一般来说女孩子去逛街买衣服,不都应该是叫平时感情要好的闺蜜一起去才对的吗,再或者就是叫男朋友陪去,可现在居然叫自己这个‘房东’陪去。

    “这个嘛~”樊樱不好意思的挠了挠脸颊:“本来我是想叫茉茉陪我一起去的,只是刚才在电话里她说自己也有其他事情要办,没时间陪我去,于是想了想觉得你是一个很好的备用人选。”

    薄莫痕心中莫名的产生了一种‘原来我是备胎啊’的感觉,他也懒得去在意这种感觉,点了点头说道:“我无所谓的,只要你不介意就行。”

    樊樱会选薄莫痕陪她一起去买衣服,当然是有原因的。本来她的朋友就很少,叫卢俊一陪自己去的话,那家伙又没有陪女生逛街买衣服的经验,叫去的话可能还起不到任何建议的作用。

    当然,樊樱也不是没想过要单独去,只是她也一样没有买女孩子衣服的经验。和对女孩子一无所知的她相比,薄莫痕这种高富帅,以前肯定没少跟过女生去逛街,替人家看衣服,他陪着一起去的话,应该能替自己选合适的衣服。

    樊樱现在能穿的衣服,就只有来别墅时穿的那一套,其余的衣服全部都在那场煤气泄漏的爆炸中烧毁了,这几天她都是穿薄莫痕的睡衣度过的。

    钱的话樊樱身上还是有点的,在来别墅之前,樊强坚就给了她1000,这点钱买几件衣服还是可以的。

    换好衣服走出别墅,樊樱见到薄莫痕已经在车里等着她了,拉开车门坐到副驾驶的座位上。薄莫痕看了眼她,指了指安全带轻声道:“系上!”

    “哦!”樊樱点了点头,赶忙系上安全带,见此薄莫痕这才发动车子。

    等到车子开到大路上,樊樱看着身边双手握着方向盘,正专心驾驶着车的薄莫痕,好奇道:“我一直有个问题想要问你了,你是做什么工作的?”

    跟薄莫痕住在一起的这几天,樊樱发现薄莫痕都不用去工作,天天呆在家里。经常在客厅里看书来打发时间,偶尔还会拿着那根红虎鱼竿钓鱼,按理来说能住得起这幢别墅,开得起300多万的车的人,应该一份好工作才对。

    可是这几天里,薄莫痕给樊樱的感觉,就像是一位不用去工作,也能有大把钱花的富二代。

    “现在的话暂时是无业游民。”薄莫痕双目直视着前方,看也不看身边的樊樱,语气平淡的回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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