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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爱-第2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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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epler…90i,会是一颗像地球一样,承载着生命的行星吗?

    ==========

    重要声明2

    这一章本来是关于梦想的小九九,想写一千字以内,弄成不收费的单章。

    小墨不会发单章,就发成了vip章节。

    不能让小伙伴们为感言付费。

    所以,小墨重新修改了最后几章。

    因为修改前后字数要保持相对一致,追书的小伙伴们之前有看到的小墨课堂:有意思的浪漫1和2,就只能放到书友群里面了。

    如果想知道不会高精尖机器学习算法的芸芸众生,要怎么用一两百块钱策划一场来自外太空的求婚。

    记得去飘荡墨尔本之光群454…173的群文件里面找哈~

    

关于梦想的小九九() 
《香爱I》,写到这里就正式完结了。

    求婚的这个环节,很有仪式感,小墨自己对永恒的求婚是满意的。

    决定在这里画上一个句点,这是善变的小墨在一周之前就开始考虑。

    并且一直到现在都没有推翻自己最初的想法。

    小醋醋的慈善基金会成立之后,会回归自己学的专业成为一个牙医,还是会和尤孟想一起创业?

    恢复嗅觉之后的醋谭,会不会继续自己儿时想要成为调香师的梦想?

    帅尤尤的OK科技在数字气味的道路上还会走多久?

    醋谭和尤孟想会留在伦敦还是会回国发展?

    尤孟想、任意、徐方达的“三贱客”组合,会继续前行还是会分崩离析?

    小醋醋和帅尤尤会有萌萌哒小宝宝吗?

    梦的主宰者还会再次出现吗?

    明明还有很多“未解之谜”,明明还可以再写两百万字,怎么就完结了呢?

    有没有奇怪书名后面为什么加上“I”呢?

    也许、可能、或许是因为还会有《香爱II》和《香爱III》。

    会在什么时候呢?

    大约、约莫、大概是在《香爱I》拍成影视剧,收视长虹,需要拍第二部和第三部的时候。

    这样的话,听起来更像是一个梦想,对吗?

    但梦想总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

    万一遇到一个叫“梦想”的男朋友呢?

    任性派作家小墨,2017。1。1注册成为作家,2017。1。2开始在起点写书。

    在注册之前甚至都不懂网文的段落和实体书应该是不一样的。

    就这么义无反顾地开始了。

    写书伊始,小墨就说自己是要写一本会被拍成电视剧的小说。

    对于一个小透明作者来说,这样的话,更像是天方夜谭,这不是任性派,是幻想派。

    幻想派作家小墨,在自己写书的第二年、写的第二本书——《墨尔本,算到爱》就卖出了影视版权。

    虽然刚够七位数的版权费和动辄八位数的大IP还有很大的差距。

    但对于一个新人来说,这已经是莫大的肯定和很高的起点了。

    小墨自己是满意的。

    经常都会听到小伙伴说,小墨的书骨骼清奇。

    小墨的理解,一半褒义,一半贬义。

    褒义是说小墨是网文的一股清流,贬义是说小墨不懂网文的卖点。

    主编都说小墨是影视风的作者。

    任性派小墨决定要在骨骼清奇的路上,一条道走到黑。

    感谢主编韭芽,感谢责编水荇。

    感谢每一个正版订阅。

    感恩每一个一路相随。

    用码字和大家沟通的日子要暂告一个段落了。

    不码字的日子最适合水群。

    【小广告:】

    小墨经常水的飘荡墨尔本之光群【454173】要招一名管理。

    要求是,小墨到目前为止写过的三本书都看过,热爱水群的,擅长组织书友群活动的。

    【小预告:】

    2019。1。2,是小墨写书就两周年的日子。

    到时候,写了两年书的小墨就不能再自称为新人了。

    你们会像支持新人小墨一样,支持“老人小墨”吗?

    2019。1。2,有点特别的日子,任性派小墨发布任性派新书的日子。

    你们会愿意在明年的第二天,陪着有点二的任性派小墨开启全新的浪漫旅程吗?

新书《骑遇》,期待相遇() 
高中二年级,因为学校的交流项目,去了布里斯班。

    那是我第一次去澳洲,因为还未成年,必须住homestay。

    住的那一家离市区很远,不堵车都要开一两个小时的那种远郊。

    对于布里斯班这样的澳洲城市来说,郊区并不意味着荒凉。

    相反,那是一个富人区。

    因为住家爸爸是一个建筑师,所以住的那栋房子尤其地漂亮。

    房间是落地窗,窗外有一片青翠欲滴的草地,临近窗户的地方,种了一片草莓。

    天生天养的草莓,没有温室、没有大棚、没有防护设施。

    早上起来,睁开惺忪的睡眼,拉开窗帘,就会看到有鸟飞过来啄食草莓。

    伸个懒腰,走出房间,挑几颗熟透了的、没有被鸟儿光顾过的草莓。

    美好的一天,从和鸟儿们共进早餐中开始。

    那是记忆中特别美好的一段时光,也是我第一次发现原来我这么喜欢亲近大自然。

    在一个并不寒冷的南半球冬日早晨,我拿着一个苹果,从大门出去,准备细细“游览”一番我生活的这个地方。

    我把苹果咬在嘴里,低头穿鞋。

    然后头也不抬地伸手开门。

    才心满意足地走了两步路,就撞上了一匹将近一米八的高头大马。

    没有一点点防备,慌乱的我把才咬了一口的苹果吓得掉到了地上。

    在此之前,不是没有见过马,也不是没有在公园和景区里面骑过颜色各异的小马驹。

    但明显比我高出一个头还不止的马,确实是第一次见。

    在我不知所措之际,一个穿着骑士服,英姿飒爽的金发美女,适时出现。

    她和我说抱歉。

    说她的马儿,可能是因为闻到了苹果的味道,才会靠门这么近。

    我抬头看马。

    这匹在初升的太阳下,与我不期而遇的马,散发着栗色的光芒。

    漂亮的眼睛忽闪忽闪地看看我,又看看掉到地上的苹果,如此反复。

    我有点不太确定地把苹果捡起来,送到它的嘴边。

    马儿一口就吃掉了苹果。

    金发美女亲昵地挠了挠自己的爱驹,说了一个超出我当时词汇量的单词。

    我猜是在数落她的马儿贪吃。

    马儿的眼里噙满了笑意,浓密的睫毛让眼睛显得越发深邃。

    大概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喜欢上了澳大利亚,喜欢上了马。

    虽然,成年后再回澳洲求学,大部分时间都在墨尔本,但在布里斯班的那段和鸟儿抢草莓、喂马儿吃苹果的记忆,却始终是鲜活的。

    《骑遇》,是一个深藏心底的,关于马术的爱情故事。

    感谢一路相随的小伙伴,也欢迎第一次来到飘荡墨尔本文字世界的你。
109983 。
109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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