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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初安静地仿佛是不会说话的,他填完志愿表,神情有些恍惚。
他填了北京大学。
不知道安岑会去哪里。
他们已经一年没联系了,秦初叹了口气,拿起随身杯去走廊的尽头接水。
远远地。
一个女孩向一个男孩递了一封信,那封信是粉色的,什么字都没有写,却透着暧昧神秘的气息。
那个男孩叫周舟,他有着一头棕色的卷发,浅瞳细长。
而那个女孩,笑容妖娆,正是安岑。
秦初一怔,呆呆地站在走廊上,斜飘而来的雨丝打湿了他的头发和面容,他恍若未觉,失魂落魄地立在过道上。
他的影子斜斜地映在地面上。
长长的。
孤伶伶的。
手中的随身杯跌落在地上。
雨水很冷。
他的面容渐渐变得苍白,胸口的血液一点一点凝冻……
安岑从远处走来,看见来人是秦初,他的眼像是漆黑的深洞,就像永无光明的寒冷。
她怔了一下。
见他如此失魂落魄,见他如此苍白的面孔,安岑的心骤然一疼,她下意识停在他面前,她不想再坚持下去,她想秦秦了,想回到他身边,跟他好好在一起。
一年的时间,足够她想明白很多事情,一开始她怎么也无法放下那个疙瘩,后来她终于忍不住,跑去问了兰仲文,让他指点一下自己,兰仲文一直聪颖得可怕,他懂的道理,看事情的方向,永远比别人高明。
兰仲文抿了口茶,眼波淡漠地说,“这些事,以他最后的态度来判断,应该是你错了,一个人要是厌倦你了,不爱你了,是不会多次找你解释的。”
“可是他们背着我打电话见面。”
“那也许他有原因呢?你听解释了吗?”
安岑没说话。
兰仲文淡淡瞥了她一眼,已明白了,他凝着眼问:“他和你分手后,有找女朋友么?或者,他有跟哪个女生关系比较好吗?”
“没有,听说他一心学习,几乎没朋友。”
“所以我才说这件事是你的错。当初那个阿希承认了喜欢他,如果他真是你想的那种人,跟阿希玩暧昧,脚踩两条船,那么在你们分手后,他应该会选择跟阿希在一起,或者跟别的女孩交往,可是这么久了,他单身一人,你说这是为什么?”
安岑仍然没说话,但心中早已翻起一层滔天巨浪。
兰仲文讲的话,句句直击心房,他跟秦初是完全不同的,兰仲文擅长掌控人心,每个人心里在想什么,他可以凭着自己缜密的思维判断出来。
而秦初不擅表达自己,起初他会试着去解释,如果对方不给他机会,他就会选择沉默。
而就算秦初讲的话和兰仲文一样有道理,安岑也不会听的,因为兰仲文是局外人,也是一家人,所以安岑会相信他。
“安岑,以他的条件,想找一个优秀的女朋友并不难,如果这个人真的花心,他是不会为了你放弃整片森林的。”
“可是,我心里放不下这个疙瘩。”每当想起,她就难受得不能呼吸,她不知道怎么办,她还喜欢他,却无法做到原谅他。
兰仲文微微一笑,“很多复杂的事情,其实很简单,如果你还喜欢他,就不要问缘由了,你就问问自己的心,现在在你眼前有两条路,第一是和好,这件事情无论怎么发生的,它以后就是过去,别在提起。第二是分别,以后将来未来,无论你有多么爱他,你都要放下,再也不跟他联系,安岑,你选哪个?”
安岑咬着唇,本来她说她要选第二,可是张开嘴巴的时候,她却说不下去了。
于是那天,她什么都没有回答。
坐在庭院里,呆呆地看着天空。
后来她想了想,终于妥协了一步,她想,如果秦秦来找她,向她解释,她就原谅他。
虽然错的是她,但骄傲的她是觉得不会去向他解释的。
想到这,安岑回过神来。
秦初还站在她面前。
她鼓起勇气,漂亮的眼珠定定地凝视着秦初,就像第一次见面的场景一样。
天空飘着雨丝。
秦初站在走廊上,黑发上有淡淡的光泽,肌肤细致如美瓷,就像远古洪荒里的妖姬,美得惊心动魄。
等秦秦高考后,也许他们就各奔东西了,这辈子不会再有牵连。
安岑今天是来替兰仲文来给周舟送信的,这封信是以陈心栾的名义写的,目的就是解开陈心栾和周舟之间的误会,让他们看清辛旋这个小人。
安岑最近正在替九九摆平麻烦,有点小忙。
她已经很久没见过秦初了,很久没仔细地看过他的脸了,听说尖子班学习得昏天暗地,几乎每天都在喝咖啡,吃营养品,睡都睡不够。
一想到高考的重要性,安岑微微张开的嘴又合上了,还是等高考后再找他吧,他现在好好的,暂时别打扰他了。
然后。
她转过了身。
窈窕的身影消失在走廊尽头。
秦初看着她的背影,心脏像是坠进了永无止境的深渊里。
她给别人写情书了。
她终究还是离他而去了。
他低下头,眼神恢复了一贯的凉隐。
高考后,秦初不负众望,夺得省状元,顺利考上了北京大学,则安岑留在广州。
放假的时间,安岑曾鼓起勇气去秦初家找过他,他二叔说他出国游学去了,2个月后会直接去北京上大学,以后也不会在回广州了。
安岑脑袋隆一声炸开了,霎时,像被抽去了灵魂,眼睛是空茫的漆黑,面容雪白雪白,恍若忽然失明了,什么都看不见,她寂静的立在门口,脑子里有种空洞洞的回音,就像她空洞洞的眼睛。
这一别,就是2年。
秦初是深圳人,上了大学后,就不会再来广州了,节假日就算回家,也是回深圳。
2年后,广州发生轻微的地震,学校停电,安岑和吕玫从宿舍里跑出来,空旷的操场攒满了密密麻麻的人头,都趁着月色跟有大哥大的同学借电话向家人报平安。
操场一片嘈杂。
安岑不知道是哪根经搭错,在两年后,她突然忆起了秦初的大哥大号码,她试着拨了一下,居然拨通了。
没一会,电话通了,对方凉淡的声音传来,“你好,请问你是?”
安岑没有说话,她已经换了号码了,当初跟秦初分手后,为了不让秦初找到她,她擅自换了电话号码。
她久久都没有说话。
“是你吗?”仿佛是有感应般,秦初的声音染上了一丝苦涩。
安岑的眼圈突然就红了,她轻轻嗯了一下,不敢让他听出她狠重的哭腔。
“你过得还好吗?”他的声音有些沙哑。
安岑捂住自己的嘴,不让她听到自己哽咽的声音。
她深深吸了一口气,压下喉咙处的颤抖,“我很好,你还好吗?”
“不好。”他这样说:“和你分开后,我一直过得不好。”
安岑突然就忍不住了,哭出了声音,她不敢让他知道,于是挂断了电话。
秦初心下一惊,面容苍白得可怕,他给安岑回电,却怎么也打不进去了,她那边地震,干扰了信号。
他跑出了宿舍,拿着大哥大,跑了大半个京城,一直不断地拨打着她的电话,希望信号可以接通。
那天晚上,他一直拨打到凌晨三点,一直打不通。
他瘫坐在马路上,如石雕一般看着大哥大发呆。
他的眼神黑洞洞的。
骨髓深处,蔓延着绝望的恐惧。
于是大半夜的,他拦了辆计程车到机场,穿着背心短裤,一直等到第二天天亮,搭了第一班航班到广州。
他是下午一点到广州的,随手在品牌店里买了套衣服,就直奔安岑的家里。
昨晚她的电话一直打不通,不会是出什么事了吧。
他找到了安岑的家里,她妈妈是个很漂亮的女人,告诉了他安岑学校的地址,秦初一路赶去,找到安岑的时候,她正在食堂里吃小炒。
她的刘海留长了,黑发飘飘,面容妩媚,端坐在食堂里,美得令万物失色。
他的呼吸突然紧张了起来。
他慢慢地走了过去。
恰好这时,安岑抬起了头。
就像是电影中的慢镜头,她慢慢抬起了眼,雾气萦绕地眼底,装满了不可置信。
“秦初?”
------题外话------
到这里就讲完了,见面后的事情后期见到秦初才会浮现,别骂我嘿嘿,其中提到的粉色硬纸玫瑰,大家可以猜猜,那是为什么?
第三十四章 闷骚兰()
讲到这里,安岑突然打住,盈满雾气的眼里有几分苦涩。
“然后呢?”九九好奇追问,连手中的柳橙汁都没兴趣喝了。
兰念也十分诧异,原来表姐还有这么个心上人,她握着安岑的手臂,眼睛明亮美丽,“表姐,后来发生什么事了?你们和好了吗?那他又是为什么出国呢?他为什么要娶别的女人?”
安岑没有回答,似乎是想逃避那一段过去,妩媚的唇角浮出一抹苦笑,“不知道呢。”
“照我说,不管发生什么事,小岑你都应该去华盛顿问问他,不要给自己留下遗憾。”吕颖发表自己的意见。
九九也觉得有道理,赞同地点了点头,“岑姐,他什么时候结婚?”
“十二月二十七号。”安岑喝了口水,长长的睫毛垂下,阴影里,她的面容竟是那样的悲伤。
九九心里的弦似乎被触动了,相爱的两个人,不应该什么都不努力就错过彼此,否则往后就要用一生来后悔,如果秦初娶了别人,不止是秦初后悔,就连安岑,也会一辈子活在遗憾中。
都说不轻易言说的爱,才是最深重的,安岑与那人纠纠缠缠也有数年了,她却从来没有提起过,也许真的爱得太深了,太痛了,反而不敢提起,因为每当提起,心脏就会痛得仿佛要裂开一样。
就像当年她独自在法国的时候一样,每个深夜里,她躺在地面上拥抱自己,双眼朦胧。
如玉少年的模样,随着年月在心中淡去,她发现她越来越记不起兰仲文的模样,这个认知使她害怕,她只有每天看着他的照片,以此来让自己记住。
所有人都挡不住岁月的摧残,它会无情地拿走你所珍贵的回忆,痛苦的时候,你希望年月过得快一点,你害怕见到那个人。而当你开始想不起的时候,你开始恐惧,你想回到过去,你想再见见那个人。
岁月就是这么奇怪的东西,曾经让你撕心裂肺痛苦的人,最后却变成了你记忆深处最怀念的故友。
九九知道,如果她离开了兰仲文,那么她就等于死掉了,如果失去他,这辈子,九九都不会在开心起来。
她知道安岑是个性格强势的女孩,可以撑着痛苦走下去。
可是,如果可以得到幸福呢?
为什么不去争取试试呢?
万一秦初也像兰仲文一样,在等着她呢?
安岑和秦初,一个强势,一个骄傲,一个执拗,一个敏感,一个直率,一个寡言,这样的性格都属于强者,一旦遇见,犹如天雷勾动地火,激烈而迅速。
但强强相加,往往下场是彼此都执拗得不肯低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