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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鱼零三年的旧作,在《少女》杂志上刊登过,现在更出来,作为番外篇,希望看过的朋友会喜欢。
2月26的第二更~
真爱言情系列:蓝水晶之恋
“传说在古老的欧洲,一贵族男子因深爱一平民女子,而遭到当时阶级歧视严重的家族的反对。为了表示自己的决心,贵族男子竟自挖双目。后来,平民女子趁乱潜进了贵族男子被囚禁的房间,双双殉情了。而这颗象征着‘真爱永远’的蓝水晶,便是那贵族男子当时挖出的蓝色眼睛了。”
“既是眼睛,那该有两颗才对啊!怎么只有这一颗?”
“这就是这颗蓝水晶的独特魅力之所在了。如果你能找到另外一颗蓝水晶,那可能就是你真爱永远了。”
“不用了!我已经找到了不是吗?”说着,我轻轻地靠在袁昊的肩上,感觉幸福其实离我很近很近……
天灰蒙蒙的,午后的气压显得低沉而又死气。街上熙来攘往的人群竟也显得可笑莫名。
今天,爱人结婚了,新娘不是我。曾经在电视剧中看过千百遍的可笑情节,今天就发生在了我的身上。一个人漫无目的的在街上走着,感觉自己从未如此悲哀过。
我微笑着,强撑着自己参加完袁昊那个盛大的婚礼。他的前程,将因为这个婚礼而得到升华。我的痛苦,也将因为这个婚礼而更加深。
当夜幕暗垂时,我独自去了海边。想自杀吗?不!我很清楚自己不是爱他不够深,而是我没那份死的勇气。只是莫名的,想吹吹海风,想让自己更清醒一点。
当身后有脚步声响起的时候,我才惊觉夜晚的海边是单身女子最不该来的地方。可是说要跑,我所穿的三寸高跟鞋也确实不合作,以至于我在沙滩上奔跑的样子有点象在耍猴戏。
身后的朗笑声彻底将我的愤怒与悲戚升华到了极点,眼前一黑,整个人也似乎轻松了许多。
当再醒来的时候,我已经睡在一张舒适的大床上。
我的鞋!猛然从床上坐起,才发现晚礼服还在,鞋却已不知踪影。
你怎么不问你在哪里?看来你的鞋比你的命要重要许多。站在床边的男人微笑地看着我。
快把我的鞋还我!我怒瞪着他。天晓得,那双搭配晚礼服的鞋是我向室友朱莎莎借的。如果丢失了,以她爱财如命的性格还不宰了我?索幸晚礼服还在,洗干净还她就行了,可是那鞋……
他指了指那躺在地上断了鞋根的我的鞋。
啊……我尖叫着,发疯似的拣起地上的鞋砸向他,然后气愤地光脚冲出了酒店。外面的天已经大亮了,光脚在街上奔跑的我显得格外引人注目。
回到宿舍,朱莎莎还是知道那双鞋的悲惨命运了,然而她更气的是,我就这样把本可以再修补的名牌皮鞋给弄丢了。于是,她当下发誓,一个月之内决不再理我,并要我买另一双名牌皮鞋赔给她。
6月17日,感觉自己从未如此悲惨过。因为与别人结婚的袁昊,因为要我赔鞋的朱莎莎,也因为那个无故害我晕倒又赔鞋的瘟神。
每当下了早课回到宿舍的时候,我总会不自觉地看向门边的置物架,就象蓝水晶依然在那一样。
蓝水晶,是我18岁生日时,袁昊作为成人礼而送给我的。6月16日,我又将它作为贺礼,送还给了他。不为别的,就为了图个清静。
四年了,我仍在他给我编制的童话中打转,仍然相信那属于蓝水晶的传说,仍然相信真爱永远。
可当辗转几次仍未看见置物架上的蓝色光芒之后,心也跟着平静了许多。也许该忘记的,始终要忘记。
建筑课,是我大一时为了和袁昊有更多的沟通语言而特别选修的。同系的同学都纳闷我一法律系系花学建筑干嘛?只有几个要好的朋友才知道,因为袁昊当时是建筑系三年级的高才生,他对建筑的热爱和见解都是十分深的。
上次很抱歉。才下课便有人在教室门口截住了我。
有事?我抬头望向来人,却意外的望进两潭深似海的明目,只差一步,陷进去似乎就再无法超生似的。这是一个漂亮的男孩,我不得不承认。但承认过后,似乎又有那么一点熟悉。
你的鞋,我是说。
恍惚间,我好象又想起了他是谁。就是他害我晕倒又赔鞋。于是,潜意识里,对他便没有什么好感了。
你不记得我了吗?他又问。
记得,怎么不记得,你不就是那个害我晕倒,又把我的鞋弄坏的瘟神吗?我这么说。
非要这么说我吗?其实比起袁昊,我也不差啊!我也是读建筑的,而且,对建筑的热情也不会比他少……。
还没等他说完,我抱起书转身就跑了。现在的我是脆弱的,最不想听到的就是别人说有关于袁昊的事;最不想得到的,就是来自别人同情的眼神。
喂!我叫廖杰!他在我的身后大声喊叫着,这又让我想起了与袁昊的初识,他也是这样自我介绍的。然而现在,喊叫的人不是他,我的心情也有所不同了。
Hi!林子,那帅哥你认识哦?介绍给我如何?十多天不曾与我说过话的朱莎莎突然冒了出来,让我受疮的心完全得不到平静。不过这样也好,人忙碌一点,总是比较容易忘记。
你不是发誓一个月之内都不再理我吗?我绕开了她,径自朝宿舍的方向走。
哎呀!人家想你了么!朱莎莎也尾随而至。
是吗?只可惜那人我也不认识。
骗人!你肯定认识。别那么小气么,介绍给我啊!朱莎莎一碰一跳的缠着我,样子好不兴奋。
那如果我把他介绍给你,是不是就不用赔鞋了?我转头认真地看着她。
不行。她突然也正经了起来。
我就知道。一点也不可爱。我假装生气。
哎呀,大不了我给你打个9折咯!朱莎莎又死缠着我不放了。
我笑了笑,没再说话。其实有时候,朱莎莎也挺可爱的,只是各人的表现方式不同罢了。
7月6日,突然发现:原来失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8月的时候,整个上海热得要命。走在街上好不容易得点凉风也是别人呼出来的气。这样闷热的天让我的心情也跟着烦躁起来。
早上才一起床便接到从欧洲渡完蜜月的袁昊的电话,说约我在“迷醉Anger”见。那是以前和他两个人常去的PUB,但现在再坐在这里,竟觉得尴尬万分。
袁昊把一个盒子推倒了我的面前,说既是送给我的东西,就不打算收回。
我静静地看了他好久,他依然俊朗如前,只是眉宇间少了些许灵气,看似很憔悴的样子。在抛弃我之后仍如此风光的他是我所憎恨的,但当我看到他眉宇间的那分憔悴时,我知道他过得并不快乐,我心里痛快,但也不快乐。
是蓝水晶?我没有打开盒子,只是静静的发问。
袁昊点了点头。又说:林子,我希望你快乐。你留着它,等待你的“真爱永远”吧!
他突然抓住了我的手,我又突然甩开了。
谢谢!我不带任何感情地拿了盒子就想走,突然又觉得不够。当看到迎面走来的廖杰时,我冲上去挽住了他,转身对袁昊说:他是我现在的男朋友。我相信他就是我的真爱永远了,而那课蓝水晶我也不需要了,还是你自己留着吧!我深深地看着廖杰,一字一句说得好不动人。
再转头时,看见袁昊落荒而逃的背影,我心里有说不出的痛快。但痛快过后,现实依然要面对。
我又重重坐回了原来的位置。用手遮住眼睛,让泪水顺着脸庞一滴滴滑落。这是袁昊结婚二个多月以来,我第一次哭。而廖杰就坐在我的对面,安静地为我递纸巾。
第一次发现,没有争吵的时候,我们之间也很和谐。
林子,你骗人。你还说你们不认识,他都约你吃饭了。不知道从那个时代开始,朱莎莎练就了一身来无影去无踪的本事,总能杀你个出其不意。
转头看了眼坐在我旁边那被朱莎莎吓得差点喷饭的廖杰,真是替他可怜,饭没喷出来,到是先把脸呛得红通通的。
哪有约?我和他都不熟,是他自己跑过来的。这里是食堂,难道要我赶他不成?说着,我爬了两口盘中的牛肉饭。
好,那就信你一次。朱莎莎绕开了我,跑到廖杰的另一边,低头看着正呛饭的廖杰。
Hi!帅哥。我叫朱莎莎。朱莎莎的朱,朱莎莎的莎……。
听见朱莎莎的自我介绍我就觉得好笑,可没想到隔壁桌的更好笑。
哪里杀猪?隔壁桌的男孩猛然从书堆中抬头,直望向朱莎莎,搞得她好不尴尬,好不愤怒。
小四眼看你的书,我是碍着你啥了?你吵什么吵?朱莎莎的脸红通通的,我想她是真的生气了
小姐,请注意你的措辞。“小四眼”是一种非常不礼貌的称呼。按照人们的普遍看法,那叫近视。而在我看来,那不过更添了我的儒雅……。男骇推了推鼻梁上厚重的眼镜。
我笑了笑,看来朱莎莎是遇到对手了。对方那个架势,应该是文学系的。也许可以让体育系的朱莎莎变得文雅一点。
我们走。好象呛完饭的廖杰突然起身抓着我的手,蹭朱莎莎和那男生开吵的挡儿跑出了食堂。
上次“迷醉Anger”事件之后,我与他之间明显地亲近了许多。只是袁昊仍常占满我整个思绪,也许,我还是爱袁昊比较多吧!
朱莎莎说:我们虽然是好朋友,但是廖杰我也是很喜欢的。不过看在你失恋的分上,就勉强把他让给你了!
其实我看得出来,现在的朱莎莎和以前有了明显的不同。她好象每天都在等电话,等的时候焦躁不安,等到了电话又和对方唇枪舌战,挂了电话又开心得要命……。我想,她是恋爱了吧!
看着窗外成对的身影,突然觉得自己一个人好孤单。当初被袁昊抛弃的难过,现在又转变成了深深的寂寞。
大一刚进校门就认识了袁昊,三年多的时光他总是很保护我,也很疼我,那时就觉得自己好幸福。可这样的幸福毕竟敌不过徐佳佳所能带给他的一切。短短的几个月时间里,徐佳佳的父亲徐昌达就让他在建筑界里功成名就。这比他和我这个父母离了异,而且在上海没有半点势力的求学青年在一起要好得多。
楼下有人喊我,低了头才发现是廖杰。他约我下楼看星星,而今夜的星星也似乎格外迷人。
他说:我报了名参加上海市举办的建筑设计大赛,我会让所有的人都知道我对建筑的热爱和能力。
很好啊!你很有自信么!我没有看他,只是躺在草地上,抬头看着黑夜中那闪烁的繁星。
他沉默了会儿,又说:我听说袁昊也会参加,我想我这次最大的对手会是他。他意有所指地转头看着我。
我没有说话,他又继续说:能告诉我你的“梦想之家”是什么样子的吗?
我说:我没有什么要求,只是希望会有一个舒适的阳台,在我累了倦了的时候,可以和喜欢的人一起并肩看星星。还要有一个大的客厅,客厅里要有一整面墙的玻璃架子,可以让我放满心爱的水晶……
哇!这还叫没什么要求啊?廖杰嚷嚷着笑出声。
我皱了皱眉头。不听算了!
听!当然要听,你继续说。然后,他也躺了下来。
我絮絮叨叨地说了老半天,说多了,也累了竟然就睡着了。
迷迷糊糊的时候,听到廖杰说了些什么。脑袋有些混沌,也没太听清楚。只是感觉,那是上了中学之后,便没再被人叫过的我的名字了。
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