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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这样子我们就会很甜蜜,我以为这样我们就会很好,我以为这样就可以伪装成我一直都是喜欢她的,不曾改变。
可是,我知道的,我在自欺欺人。
我开始恐惧阳光,我开始恐惧出门,恐惧一切让我的罪恶暴露于世的事物。
我开始每天都吃一些水果,我开始告诉自己要好好学习,我开始欺骗自己其实我是个好孩子。
多可笑,不仅是我连我的谎言也那么拙劣。
我开始看电影,看各种各样的电影,有获奖无数的大片,有无人问津的非主流片子,有那些商业的斥资巨大的,有那些草根的只为让人一乐的。
可是日子越这样过着,我越感觉无助。
有一天,我跟付亚鹏说,我要出去走走。他也不客气的把我连踢带踹的赶了出去。
我走过了一条街,两条街。走入地铁入口看身边串流不急的人群,每个人都有张麻木而单调的脸,这样的环境让人感觉冰冷。
于是我抱着自己的肩膀。
买了一张直接到学校门口的地铁票,买完了才惊醒问自己为什么要去学校,可是却表面上不动声色地上了地铁。
身边有各种各样的人,鼻尖是劣质香水刺鼻的气味,耳畔有中年男人哗啦啦的翻报纸的声音,眼睛还看到像我一样的学生从背包里扯出一大团耳机来不知道在听什么音乐。
我在这样杂乱的环境中显得手足无措。
我看到自己映在玻璃上的脸,还是和从前一样帅气无比。可是我却看到了疲惫、憔悴,我像个快要过了夏天的植物,预备走向枯萎。
我从地铁站走出来,看到蹲在学校门口,无助的像个被遗弃的宠物一般的她。
我在她面前停下来,她抬着头用那双像个小孩子一样的眼眸看着我,明亮的好像下一秒就会流下泪来。
我转身欲走,我怕我再不走我就会抑制不住的把她抱在怀里,我心疼她,甚至我承认我有些喜欢她了。
你看看,人是多可笑的生物,我在以前她很难看的没有任何亮点的时候拒绝了她,却在她蜕变了之后想抛弃自己的女友喜欢她。所以说人是有多无耻。
也许就是因为这样,佛祖脸上的笑容才不是慈悲,而是三分怜悯,七分嘲讽。他嘲笑的看着在世间如跳梁小丑一样的我们上演一出出的闹剧。
“付良生,我喜欢你。”她站起身来,在我路过她的那一瞬间我听见她细小的声音。
我愣在了那里,她终于还是说出来了,她还是比我有勇气,她原来还是喜欢我的。
可是我呢?我又能干什么?我不可能为了她再去伤害杨乐言。
所以我只能选择两次伤害同一个人,选择伤害如此可爱的,我开始喜欢的莫昕。
我快步的朝另一边走去,看到她蹲□子,把头埋在膝盖里。我知道她在流眼泪,可是我无法安慰。
我觉得自己真TM残忍,真TM无耻,可是我就是可耻的不敢伤害自己,只能伤害别人。
我看见她把自己缩成一个球,她没有安全感的姿势,她被伤透了心的姿势。
我站在那里,直到看到路的那边走来一个人。那是个男人,是个相貌上与我不相上下的男人,是我在莫昕的微博上看到过的男人,那是莫昕的男人。
他穿一件亮粉色的上面是凌乱的涂鸦的半袖T恤,他穿一条怀旧的窄口牛仔裤,他穿一双NIKE的白色板鞋,他戴一顶装饰的时尚的粗毛线帽。
我看见他眼底的心疼,他走上前环住正在哭泣的莫昕,莫昕一直在那里哭,我转身走了,我没信心再看下去了。
我坐在回家的地铁上,手机传来滴滴滴的提示声,是莫昕的新浪微博。
上面只有几句话。
“四年了,我喜欢那个人四年了。今天我终于实现我的诺言了,今天我也决定不再爱了。”
我看着这句话,把自己的头埋在膝盖里,可是我TM却流不出一滴泪水,我真TM无情,真TM 残忍。
回到家里的时候,付亚鹏问我怎么了,怎么眼圈红了。
我站在那里却没什么可回答的。还好,他神经大条的不理会我,没有继续追问下去。
我去看莫昕的博客,她说她听皇后是因为有一个人跟她说过他喜欢皇后,她喜欢金在中是因为有个人跟他很像,她大吵大嚷是为了让他注意她,她能考上三中是因为她对自己承诺过,只要考上了三中她就去跟那个人告白。
现在她一切都做到了,他们之间一百步的距离她已经走了九十九步了,即使那个人站在原地等着也好,可是那个人却退后了一步。
我坐在电脑前看她的文字,觉得我现在的心情特别应了郭敬明那特煽情的一句话,悲伤逆流成河。
作者有话要说:哈,今天刚刚考完试,明天还有两科
然后我在这里发文给你们看
、擦肩而过
莫昕
我的生活逐渐的开始变得波澜不惊,每天无非是学习,上课外班和林兮闹,跳舞,睡觉,码字。
原本打理的光鲜艳丽的形象都快被我蹉跎成了宅女,只不过每天出门的时候还是会仔细的整理整理头发,洗洗脸,戴上隐形眼镜。
我和林兮还是在一起了,反正是这么帅的一个男友,我何乐不为,凭什么不答应。
但偶尔还是会想起付良生,每到那个时候心脏就会跳动减弱。我想着:“反正以后都见不到了,不在同一个学校,彼此没有交集,所有伤痛到最后都会随着时间愈合。”
豆花越来越胖了,现在我抱它都有些费劲,正好赶上搬家。我和老妈一起去姥姥家住,那个地方离闹市区太过遥远的,老人的生活规律却是固定的,学会习惯,慢慢的生活作息都变成八点就躺在床上的学会内调的小妞。
每天会给林兮发发短信,他之于我还是和从前一样比起情人更像个朋友,每周会见四次面,他会记得给我带一个我喜欢的红色的苹果,我还是一样的给他和舞蹈老师买运动饮料。
就这样的,时间穿梭之间,已经到了开学的日子。
开学的那一天,林兮在新家门口等我,新家已经装修好了,家具都换了新的,墙壁刷成了淡淡的粉色和我觉得温暖的鹅黄色。
他穿一件白色的长款背心,上面是各种可爱的涂鸦,外面套一件卡其色的半袖外套,□是一条黑色的铅笔裤,白色的板鞋。
他越来越帅了,起码我是这样认为认为的。越来越像个男人,有专属于一个美男子应有坚毅和妩媚了。
我挎着他,在路上跑着,像个小孩子一样。我们没有商量过什么却穿得很登对,我穿一件长款的白色半袖T恤,黑色铅笔裤,白色高帮帆布鞋和一件米色的外套。
他总是宠溺我,即使这样他也只是笑了笑,便放任我带着他跑。
他站在路口问我是坐地铁还是坐公交车,我左右为难的看看,然后牵着他的手走到了地铁入口。
他陪我在站台买票,陪我在奶茶店买奶茶,我在草莓奶茶和巧克力奶茶中犹豫不决,看起来贪心不知满足,最后还是选了草莓的,只是因为看起来很温暖。
我和他坐地铁,他的耳机分给我一个,里面是欧美的流行歌曲还有那些经典的老歌。
我闭上眼睛,身体随着音乐摆动,可是却因为地铁拐弯而撞到他身上。我看着他吐吐舌头很狗腿的笑,看到他的眼眸里满是包容,好像我是他小小的孩子一样。
地铁到站,缓慢的停了下来。我牵着他的手走下来,左顾右盼的,他认命的在前面给我带路,我脸红红的走在他身后。
谁让我是个彻头彻尾的路痴。
在三中的门前我看到了叶子辰,他还是和第一次见面一样显得格外温和,他一样看到了我,于是对我招招手。
可是我却觉得他的动作像是我召唤我家豆花的动作一样。
“莫昕,这是谁啊?”林兮在我身边低下头问道。
“这是我偶然认识的学长。”我这样说着,省略了其中的曲折。我轻而易举的原谅了他,就像我可以原谅林向晴那样的伤害我的人一样。
我拉着林兮走到叶子辰面前,叶子辰审视的看着林兮,而林兮则歪着头脸上是我熟悉的那种可爱的表情,很显然的,他在等着我的介绍。
“林兮。这是学长,叶子辰”“学长,这是我男朋友,林兮。”我陪笑着对这两边介绍着,觉得自己笑的特别像一个三陪小姐,这种念头一出来就立刻被我否决掉,我怎么能自己损自己呢。
“学长好,以后还要多靠你招呼了。”林兮把手搭在我的腰上,微笑的和叶子辰说着,我却一时间想起了付良生似乎很喜欢对杨乐言做这个动作。
我暗骂自己,我真TM贱,到现在还在想着杨乐言和付良生。
不过,没事的,从此以后应该都不会遇到了。
“没事的,我也很喜欢莫昕这个小学妹呢。我有事,我先走了,分班榜在那边,你们自己去吧。”学长笑的眼睛眯在了一起,像是我喜欢的《网球王子》里面的不二周助一样,然后他转身走了。
林兮看到我看着别人背影,毫不留情的在我的额头上给我一个暴栗,“喂,小花痴。人家都走远了你还看啊。”他翻了个巨大的白眼这样说道,可是他做这个动作我却是怎么看怎么可爱,我把这都归功于他那张酷似GDragon的脸上。
“怎么?你吃醋了?”我抬起头看着他的眼睛问道,可是他的眼底都是笑意,我们互相信任,仅此而已。
我们一起去看分班的大红榜,我和林兮都在四班,在我们转身欲走的时候。我在人群中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他看起来更男人了,穿着黑白格子衬衫和窄口的深蓝色仔裤。他还是能在人群中一眼就看到的人,他的名字在七班的红榜上。
他是付良生,我原本以为不会再见到的人。
此时,他突然回头,他的眼睛与我的对上。我装作不在意的握紧林兮的手大步的朝教学楼走去,可是却没看到林兮顺着我的目光朝付良生看的那一眼。
也没注意到,付良生那低下头时嘴角自嘲的弧度。
作者有话要说:眼睛疼,我等着留言
、配角的配角
林兮
回忆像条不停的散发着恶臭的河流,而我是个可耻的人。
在去年我第一次见到莫昕前刚刚和交往了两年多的女友分手,我们分手的原因特别简单。
我以为她会相信我。我跟聊得开的异性朋友一起去看电影,然后在外面的大排档喝酒吃海鲜的时候。她走过来跟我大吵大闹的,说:“你怎么能对不起我呢?林兮,你TM是不是个男人。”。我突然的就感觉厌烦了,厌恶了我们之间像个小孩子一样的游戏。
曾经也闹过别扭,开始争吵,每次都是她先骂我,然后转身欲走,我从她的身后拽住她的手腕然后把她抱在怀里安慰。这一系列过程决不会超过十分钟,我已经轻车熟路。
可是这一次我就好像理所当然的厌烦了,突然想看一看我要是不拉住她会怎样。我看到她睁着一双大大的眼睛看着我。浓妆因为她的眼泪在脸上显得十分可笑,我将分手那两个字说的轻快无比。
她站在我的面前,眼圈渐渐红了,她从桌子上抄起我才喝了一口的扎啤尽数把它们泼到我脸上。
当冰冷的感觉在我脸上蔓延的时候我竟然开始笑,笑得不可抑制,其实我只是看着穿着亮粉色打扮得像个洋娃娃的她配上花掉的妆容就开始想笑。她哭着转身朝来时的方向逃跑了,她脚上还穿着我送给她的粉色匡威帆布鞋。
说实话,有一瞬间我觉得自己挺不是人的。
可是,当第二天我看到她神情甜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