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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手窃国-第1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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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王之家,最罕见的就是善良和亲情了。当年赵雍从杜洛周处逃离,拖家带口在大雨中连夜逃亡。前有大河拦路,后有追兵紧追不舍,矢如雨下。四岁的赵源无法在剧烈颠簸且没有鞍鞯的牛背上坐稳,屡次堕下,拖慢了队伍的速度。赵雍在情急之下索性弯弓搭箭瞄准他,想将他射死。若不是陆昭君急求段荣相救,他恐怕早已成了乱军之中,马蹄之下的一滩肉泥,哪里能活到今天。要知道,当时他可是赵雍唯一的儿子,却不能让赵雍动半点恻隐之心。
而赵源本人,虽坚毅果决,在大事上拿得起放得下,是个极优秀的执政者和统帅。可他的骨子里仍然存有些许善良,些许率真。更要紧的是,他极重情义的人。比起冷静阴狠的赵汶,他在明处,若只等着后发制人,只怕要凶多吉少。可惜,他向来是个坚持己见,并骄傲自矜的人,从不听从她的劝说,总之一副自信满满,一切尽在掌中的态度。
他真的心里有数吗?她无法确定。
在微微晃动的车厢中思虑良久,她心中渐渐有一个主意成形了,并且细细推敲了可行性,确认有五六分把握了——是的,一旦他真的动手,她必然以此法反击。
到时候,只怕要背水一战了。一边是她深爱的男人和儿子,一边是丈夫,只怕真要将她逼到悬崖的边缘,她才会做犀利一击的。
主意拿定之后,牧云深深地呼出一口气。此时马车停下,透过敞开一条缝隙的窗口,她看到了府邸的正门,于是起身下车了。
开国公府内正值华灯初上,道路两旁和屋檐廊檐下悬挂着的灯笼在晚风中微微摇晃,温暖的光线映照在地上,微微发红,好似残阳斜照。赵汶不像赵源那样喜欢奢侈挥霍,所以府邸还算中规中矩,只是宽敞整洁些罢了。经过前院的几道院门,就进入了后院。
进入后院之前,需要经过一座规模虽小,却颇为雅致的花园。当她走在石板路上时,恰好看到了在凉亭里坐着纳凉的段氏。她手里摇动着刺绣了并蒂莲花的团扇,正笑吟吟地逗着膝下刚满两岁的小惠风。小女孩生得白白胖胖,娇憨可爱,活像一只雪团子。
段氏并没有注意到她的经过,倒是惠风的小脸正朝着甬道方向,一眼瞧见了牧云,立即伸出小手遥遥一指,然后面向母亲,口齿不清地说道:“姊姊,看,是家家。”【注:南北朝时嫡出子女唤庶母为“阿姨”,庶出子女唤生母或者乳母为“姊姊”,唤嫡母为“家家”】
段氏一听,转头顺着女儿的视线一瞥,脸上立即浮现了笑容。
大概是赵汶不在家的缘故,她并没有精心修饰容貌,也没有用胭脂和铅粉、额黄,只是略略画了眉。长发梳成简单而精致的单螺髻,鬓后和发髻之间插了支浅浅粉色的水晶芙蓉步摇,串串晶莹温润的珠子在鬓边微微晃荡,越发衬得她肤如凝脂。她是个天生媚骨,风情万种的女人,虽然因为生育而略显丰腴,却别有一番韵味。
“夫人。”
她一面唤着,一面提起淡紫色的罗裙,步履款款地朝她这边行来,然后矮身行礼。
“妹妹不必多礼。”
牧云现在身体上略有些不舒服,不想被她瞧出破绽,因此简单地应了一句,准备回自己居住的院子。
这时候,小惠风蹒跚着奔来,一只小手牵住了她的手,努力地仰着头,用一双亮闪闪的大眼睛望着她,“家家,要家家陪我玩儿。”
面对孩子那双纯洁无暇,没有半点杂质的眼睛,牧云的心也随之柔软起来。尤其是那只胖乎乎软绵绵的小手,恰好只拉到她的一根手指,指尖的感觉很温馨,痒痒的。这让她想起了孝瓘很小的时候,也很喜欢这样牵着她的手指,好像这样就能接受她所给予的力量和勇气一样,走路的时候昂着头,神气活现。
因此,她弯腰抱起了惠风,亲昵地微笑着,亲了亲她的小脸,“虎儿乖,家家最喜欢你了。”
“不对,家家,喜欢哥哥。”
孩子刚刚学会说话半年,只能说几句很简单的话,口齿也不甚清晰,可声音却奶声奶气的颇为可爱。有趣的是,面对牧云宽大的敞领和袒露出一半的胸脯,她习惯性地伸了进去,先是顺着那道深沟探到底,然后转到一侧的丰满处,饶有兴致地抓捏起来。
“不,你哥哥大了,调皮不听话,不好玩了,家家还是最喜欢虎儿。”牧云见这孩子也和孝瓘有同样的小爱好,不觉莞尔,也就任由她把玩了。
段氏连忙出言阻止道:“手别到处乱摸,这样不好。”
惠风好像根本没听到她的话一样,继续低着头,专心致志地玩着。
牧云被她摸得痒痒的,不禁咯咯地笑出声来。虽然在别人面前这样略有几分尴尬,不过孩子既然来了兴致,硬是打断了,肯定要哇哇大哭的。因此,她只是将小惠风的手朝自己胸部中间调整了一下位置,不那么痒了,这才对段氏笑道:“没关系,孩子还小,这里也没有外人,玩一玩又无所谓了,高兴就好。”
没想到,这时候惠风突然用稚嫩的童音颇为响亮地说了一句:“好玩,家家的胸,哥哥不骗人!”
两个女人顿时面面相觑,牧云稍一愣怔,很快反应过来,原来这个和孝瓘一模一样的小动作居然是孝瓘教给她的,不由得瞠目结舌了。
段氏憋笑憋到脸红,牧云忍了有忍,还是既好气又好笑地骂了一句:“这孩子,小小年纪就学登徒子,还教坏妹妹,真是欠揍了……哈哈哈……”
于是,两人一齐开怀大笑起来。
小惠风玩得差不多了,大概是为了讨她高兴,于是从袖子里取出了一块被她捏得没了棱角的干酪,用小手举着,往她的唇前一下下碰着,“吃,家家吃……”
牧云本来就略有不适,眼见这散发着浓重奶香和淡淡腥气的干酪,顿时一阵酸水涌上喉咙,强烈地恶心起来。
她慌忙放下孩子,努力屏了屏。可是胃中好似翻江倒海一般,难受异常,她终于一个转身,呕了出来。
196
196、手足 。。。
“这是怎么了?”段氏赶忙上前来察看她的状况,诧异万分。旁边的小惠风不明白刚才还好好的,怎么会突然变成这样,不由得疑惑地睁大了眼睛。
牧云用帕子捂着嘴,忍了又忍,终于把那股强烈的恶心反胃感压下去了。
“哪里不舒服啊,要不要找医官来瞧瞧?”段氏一面搀扶着她,一面关切地询问着。
她很清楚,一旦在精明世故的段氏面前露出什么破绽,只怕事情要糟糕。因此,她努力保持着镇定,泰然自若地摆摆手,说道:“不用。今天太热了,刚才吃得油腻了些,有点不舒服罢了,待会儿喝点解暑汤就好了。”
接着,她弯腰摸了摸孩子的小脸,笑道:“乖,明天家家再来陪你玩,听姊姊的话。”
惠风倒也没再撒娇纠缠,而是颇为懂事地点点头,“嗯。”
在段氏的目送下,她离开了花园,返回了自己所在的院子。一路上只觉得芒刺在背,好像她的心虚处已经被段氏觉察了一般,格外紧张。
等进了房间,一路随行的贴身侍女颇为警惕地朝周围看了看,确认没有其他人在了,这才跟随她进入内室,小心翼翼地问道“主母,今天抓回来的药,您真的打算用吗?”
牧云整个人像脱力了一样,连外衣也来不及脱,就这样仰躺在榻上。她盯着帷幔上的精美绣花,愣怔了片刻,终于苦笑着说道:“若是郎主知晓此事,他会杀了我吧?”表面上是问侍女,实际上更像是问自己。
“这……”作为伺候她平日里饮食起居的贴身侍女,她和赵汶之间的事情,侍女自然清楚得很。因此,她迟疑着,不敢直接回答。半晌,终于忍不住提醒道:“主母不可如此冒险,若真是出了大事,只怕要有性命危险,到时候郎主还是会知道的。”
“我明白,”牧云说到这里,顿了一下,想了想,颇为烦恼地摆了摆手,“先藏起来吧,我要用的时候再说。若用不上了,我会叫你扔掉的。”
“是。”侍女喏了一声之后,压低声音问道:“若主母不打算用的话,那么要不要秘密告知大将军,也好有所准备?”
“他在河南征战,军务紧要,总不能因为这样的事情打乱了他的计划。我想,还是我自己应对吧。”
侍女退去之后,她独自躺在榻上,心神不宁地想了好一阵子,双手不知不觉地转移到了小腹,轻轻地摩挲着。现在,这里还是平坦的。然而再过两个月,就再也遮掩不住了。两个月后,赵汶肯定会跟着赵源回来的,到时候只要他看她的肚子一眼,就什么都明白了。
她很清楚,当年陆昭君在孩子满月的时候突然出现在邺城,又抢走孩子,将她踢到流产,赵汶应该就是始作俑者;而三年前,陆昭君突然兴师问罪,对她刑讯逼供,再次将她刚刚怀上的孩子扼杀掉,其告密者也必然是赵汶。他打心眼里地,痛恨她和赵源的骨血吧?当年所谓不在乎,不去计较,把她的孩子当成他的亲生骨肉一样对待,不过是骗取她信任和好感的谎言罢了。
这个男人说谎的时候,总是表现出一副敦厚诚实的模样,看不出半点破绽。那双幽深的眼睛,根本不曾眨上一下。也许他杀人时,也应该是这样的吧。
不过牧云并不因此而憎恨他,因为是她有错在先,不论如何,他终究是她名义上的丈夫,他终究是个有血性有尊严的男人。让他对此无动于衷,浑浑噩噩,那实在太过残忍,太过自私了。既然两人在一起只能彼此伤害,那么,是时候该分开了。即使这个过程,会残酷到如同生生拉离血肉,撕裂肌肤,乃至遍体鳞伤,她也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再一次因为她和赵汶的恩怨,而再一次地被牺牲掉了。
闭上眼睛,脑海里再一次浮现出上一次伤胎流产之后,所出现的那个噩梦。噩梦中的情形,在这几年里时常出现在她的眼前,好像已经形成了看起来非常真实的幻觉,就那样,在她眼前血淋淋地上演着。
她那两个意外失去的孩子,空洞洞的眼眶里流着鲜红的血,张开小手朝她奔来,哭泣着,呼唤着她,问她为什么不要他们了,他们做错了什么?当那两个孩子扑到她怀中,抱着她的腿凄厉啼哭时,她的视野陷入一片无边无际的殷红迷雾之中,她的心,仿佛都碎成了粉末,随风而逝了。一个没有了心,没有了痛觉的人,只能是一具行尸走肉,在这个世上苟延残喘着,可鄙,而又可悲。
这一次,无论如何,她都要保住自己的孩子,再不要他受到任何伤害了。
隔着薄薄的衣料,她缓缓抚摸着自己的小腹,温暖的体温渐渐传到了掌心和指端。就在这里面的一个安全所在,她和阿源所结合出来的小生命,正像秋天时候藏入土地的种子,在冬天里睡眠,在春天里萌发,生机勃勃。这个崭新的小生命,究竟是个男孩,还是个女孩呢?孝瓘应该希望增添一个妹妹吧?这个女孩,长的会像她,还是阿源呢?
她双手交叠,放在了一起,仿佛这样就能给腹中的胎儿以最好的保护一样。双眼微微闭着,睫毛轻轻地颤了颤,渐渐地,眼眶中湿润起来。而她的嘴角,却隐隐噙了一丝笑容,温馨而又凄凉。
……
七月盛夏,颍川治所长社城。
方圆百里早已成了水乡泽国,而城内城外,尸首和残肢顺着污浊的水面四处飘浮,腐臭熏天,几成人间地狱。谁也没用胆量划着小船去城下捞尸,只得看着同伴的尸体在水中一天天腐败。而秃鹫和乌鸦早已把这里当成了绝佳的觅食场,落在浮尸上啄食腐肉,饱食终日。
从四月初慕容绍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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