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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个圣诞节的回忆-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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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这里享受荣华富贵,而妈妈却辛苦一生……
沉默了半响,他才淡淡地说:「是什么人、或在哪里出生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妳有一颗善良、愿意体贴别人的心,大家都很喜欢妳。谢尔德先生、法蒂玛他们每个人都对我称赞妳,说妳是他们遇过最亲切、最好相处的小姐了。不需要在乎别人对妳的看法,只要妳知道自己是个怎么样的人就好了。」
我讶异地看着他,感觉眼眶有些湿润。
「先生,小姐!你们点的食物来喽。」食物正巧在此时端上桌,化解了我不知如何响应的尴尬沉默。
「喝喝看吧,」他亲切笑说:「这种淡口味的啤酒,酒精不会很浓,妳应该不会喝不习惯。」
我端起厚重的啤酒陶杯,喝了一口带有小麦清香的冰凉啤酒,「还蛮好喝的。」
「这证明妳绝对是个日耳曼人!」
我微微一笑,不置可否。
「嘿!阿弗萨斯!」一位年纪跟他差不多的男子走了过来,咧开嘴笑得很开心。「真是太巧了,没想到会在这里碰见你!」
金发,红润的脸颊,直挺的希腊鼻,英俊指数八十(破表是一百,没破表的原因:不够稳重)。一双灵活的碧眼看看伯爵大人,又打量着我。
「阿尔伯特,」他扬起眉毛,语带笑意地说:「你不是在慕尼黑开业吗?跑来我们这个小地方做什么?你肯定是官司打输了,被案主追讨赔偿金;还是被哪个作丈夫的抓到跟他老婆妇偷情,一路被追杀,所以才躲到我们这个乡下地方来。」
「你这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的家伙,」金发男子翻了个白眼,「我可是一场官司都没输过,更是一个对爱情绝对忠贞、尊重婚姻的痴情男子。倒是你,原本听说你退役后打算跟柏林大学考古队去埃及的,怎么突然之间,却摇身一变成为伯爵了。哗,那我以后不就得尊称您为阁下了吗?」金发男子说完,做了一个夸张的弯腰敬礼动作。「伯爵大人!」
「说什么呢?」他没好气地白了金发男子一眼,淡然地说:「有没有爵位还不是都一样。」
金发男子没有理他,转头盯着我看,对我微微一欠身,「午安,美丽的小姐。」然后又转向他,赞叹表示,「哇!这位一定就是你那个传说中美丽绝伦的未婚妻啰。」金发男子再度转头看看我,再用感叹的语气对他说:「唉,你这家伙果然是个幸运的混蛋!」
他笑了一下,没有答话。
他们两人又聊了一会儿,金发男子才离开。
我低头吃着盘子里的食物,然后才忍不住抬头问:「你怎么没跟他说我不是?」
「不是什么?」他挑眉,神情好笑地问。
我瞪着他,没有回答。他咧嘴一笑,不理会我的问题,继续吃着自己的东西。
过了一会儿,那位金发男子又偕同另外一位褐发男子走了过来。
「阿弗萨斯,」褐发男子对他说:「我听阿尔伯特说你在这里,嘿,我还在想这里离你家很近,本来想过几天跟他一起去找你叙叙旧,想不到今天却在这里先遇见了!」
褐发男子又转头,向我颔首问候:「午安,小姐。想必您就是那位最近才刚回到威斯登堡的冯克劳思伯爵小姐吧。听说您一直跟母亲住在法国,直到最近才从寄宿学校搬回家里。」
「午安。」我礼貌地答,表情有些局促。
「罗莎蓓儿,」他用长辈的亲切语气说:「妳不用理他们两个人,他们是我在海德堡念书时的同学,不是什么重要的家伙。」
「什么?」金发男子惊讶地高喊一声,「这位美丽的姑娘不是你的未婚妻伊莉萨白!」
「当然不是,」褐发男子陈述,「伊莉萨白小姐我见过啊,是个高挑的金发大美女。」褐发男子看了我一眼,打趣地对金发男子说:「而且,你不觉得这么清纯可爱的美少女配他实在太过糟蹋了吗?」
金发男子用力点头,双眼登时一亮,「太好了!」然后口气殷勤地对我表示,「美丽的冯克劳思伯爵小姐,在下有这个荣幸到府上拜访您吗?」
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以询问的眼神望向他。
他皱起眉头,没好气地告诉金发男子:「她还未成年,你想被关进牢里吗?」
「我就快要满十七岁了!」我不以为然地开口反驳。
他回瞪我一眼,「那就是未成年!」
「天啊,天啊!」金发男子夸张地摇着头,翻了好几个白眼,「啧、啧、啧……阿弗萨斯,你现在果然一副标准的监护人嘴脸啦,叔叔大人。我可以想象以后你的女儿会有多可怜了,你一定会把她们关在家里一辈子变成老小姐。」
不等他回应,金发男子转身对我一鞠躬,语气温和有礼:「冯克劳思伯爵小姐,过几日在下会正式到府上登门拜访,希望到时候能够在贵府再度见到您美丽的容颜。」
他们离开之后,伯爵大人就开始沉着一张脸,闷声吃着盘子里的食物,没有再对我说过半句话了。回去的路上,他也很少开口,表情又恢复成以往的严峻冷淡,不知道心里在想什么?
阴阳怪气……哼,算了!
我告诉自己,反正他本来对我就是这个样子不理不睬,没什么好脸色,现在只是恢复原状而已,没什么好难过的。
只是……唉……心里还是不免感到有些失落(有些而已,没有很多),我还以为他真的开始把我当家人看待了,像个长辈一样对我比较亲切了……

什么是爱?

「米勒小姐,」我问:「妳跟妳的未婚夫是怎么认识的啊?」
我双手趴在一本精装法文文法书上面,下巴支在手肘上,抬头望着正低头帮我批改作文的家庭教师。米勒小姐的睫毛很长,在她的下眼脸投下两道专注的柔和阴影。
她抬起头,脸上浮现一抹温柔笑容,「怎么?罗莎蓓儿,妳也开始对爱情感到好奇了吗?」
「当然不是!」我坐直身体,辩解地说:「我绝对不要变成一个爱情的奴隶,我只是好奇米勒小姐您的爱情故事而已。」
「我的爱情故事?」她微微歪头沈吟道:「嗯……那也不算是什么爱情故事。我跟华勒斯从小就认识了,他算是我母亲那边的远房亲戚,是我的表哥。他从小就寄住在我家,我们一直很熟悉彼此,等到我年纪到了,而他也够老了,我们就决定结婚啦,就是这样而已啊,没有那些什么罗曼蒂克的事情在我们之间发生。」
「喔,那……难道他没有跟妳过说过他爱妳吗?」
「噢……」她的脸突然飞上红晕,「……有……有啊。」瞟了我一眼,「唉啊!罗莎蓓儿……妳怎么问这个呢?」
「有什么关系?」我央求地说:「说嘛,告诉我嘛,他是怎么跟妳说的啊?」
「也……也不算用说的啦,是他写……写信的时候在信里面写的,只是这样子而已。」
「喔,那他又是怎么跟妳求婚的啊?」
我不禁好奇,难道也是写信吗?那不就太不浪漫了吗?
「呃……」她的脸又更红了。「……就是有一次我要回寄宿学校,而他也刚好即将出发去非洲传教的前一个晚上……」,不过笑容却也更加甜孜孜的。
我睁大眼睛,手肘撑在桌边身体向前倾,认真地注视着她。
「然后……他……他就问我要不要……呃……等他回来,就是这样啦!」
停顿了一下,我又问:「那……他有吻你吗?」
「噢!罗莎蓓儿。」她倏地脸红得像烧炭一样,然后正色地说,「不行,我不能再说了,再说下去的话,对妳会有不好的影响,妳还太小了,不需要知道这么详细。来吧,我们开始上课了。」
我一点也不小,下个月我就满十七岁了!
我难掩极度失望的表情望着米勒小姐。
她无奈地盯着我好半响,才叹口气,「好啦,好啦,告诉妳啦。」停顿了一下,有些害羞地点点头。
「好了,开始上课!」米勒小姐板起脸来,「我不会再回答任何问题了。来吧,翻开第二百七八页……」
我只好打消继续问下去的念头,翻开桌上的文法课本。唉,继续接受那些枯燥无聊的什么动词、闭动词、不规则动词、时态等容易让人昏昏欲睡的文法规则的疲劳轰炸。
什么是『爱』?
那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什么样的感觉呢?如何确定自己是否爱上某个人了呢?又如何肯定那就是爱呢?如果搞错了呢?……
又如果,爱错人了呢?像妈妈一样……那又该怎么办?
「小姐,」珍妮帮我梳头发的时候,绽露出天真的笑容。「我啊昨天……」她一脸害羞的表情,没有再讲下去。
「怎么了吗?」我好奇地盯着她幸福的笑脸,笑着问:「说嘛,妳昨天怎么了?昨天不事妳休假回家的日子吗?发生了什么好事吗?看妳笑成这样?」
「唉哟,」她红着脸说:「其实也没什么啦,……就……就是啊,我昨天才知道原来汉斯曾经去参加过汉堡的马术比赛,还得过名次欸!」
汉斯是和杰夫大叔一起在马厩工作的年轻人,二十多岁,壮壮的,金发、灰色诚恳的眼珠,脸上常露出和善老实的爽朗笑容。
「汉斯?可是妳昨天不是回家吗?」
「喔……那个,」她说得吞吞吐吐,「他……他昨天顺便送我回去啊,因为他也刚好休假要回家嘛。」
我脸上浮现会意的笑容,故意回应地说:「喔,可是他家好像是靠近霍肯罕那个地方,跟妳家完全不同方向啊!」
「唉呀!小姐……」她跺了脚一下,羞怯地嘟着嘴:「妳取笑我,我以后不跟妳说了。」
「别这样嘛,好珍妮。」我好声地说:「我没有取笑妳啊,我是替妳高兴嘛。汉斯是个很好的人。」
「真的吗?小姐。」她双眼发亮,「妳也这样觉得吗?」
「对!」我点点头,「杰夫大叔也很信赖他,说他是个工作勤奋又有责任感的好人。」
珍妮嫣然一笑,神情娇羞。「小姐,其实我跟他也没有怎样啦,只是最近比较常聊天而已,就只是这样,我也不知道他心里是怎么想的,……呃……唉呦,不是啦,我的意思是……」
「我相信他一定对妳很有好感,不然上次他怎么会送了一大束紫色的牛至草给妳。」
「小姐,我连这个也跟妳说啦!」她张大眼睛,然后撇着嘴,叹气地说:「唉哟,可是他说那些花只是因为他在马场边除草的时候,看它们长得还不错,跟杂草一起丢了可惜,才拿一些来给我的。哪有人送花是送牛至草的,我又不是牛也不是马,他要送少要也摘些雏菊、香车叶草或羽扇豆什么之类的才对吧。」
我不禁莞尔,「珍妮,可是他为什么不送别人,只送给妳呢?而且,男生不懂花啦,在他们眼中,牛至也是一种花啊,我相信他不是因为丢了可惜才送妳的,是特意要送妳,不好意思才那样说的。」
「真的吗?」珍妮露出开心笑容,「小姐,妳也是这样想的吗?我也想过应该是这样……可是又不敢确定。」
「一定是这样啦。」
珍妮甜甜地笑了起来,眼中闪着水果软糖般的喜悦光芒。
这样的笑容应该就是『爱』吧?
天气好的时候,法蒂玛会让人将桌椅搬到一楼交谊厅外的露台上,让我可以在户外一边欣赏花园里的美丽景致,一边喝下午茶。
我一个人舒适地坐在有软垫的休闲椅上,面前铺上亚麻蕾丝桌巾的圆桌上摆着一整套描绘蓝色小花朵的精致茶具,杯子里的锡兰红茶正腾着热气。同款瓷盘上有一大块草莓慕斯蛋糕,和一个洒上开心果仁的草莓托塔蛋糕。另外还有满满一整碗放在水晶高脚盅里的新鲜草莓,上面加了一大坨鲜奶油及杏仁碎片。
自从阿嘉塔大婶知道我喜欢草莓之后,我不时可以吃到各式各样的草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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