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妾心如宅-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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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妾心如宅》
作者:姵璃

文案: 
曾经名动天下的花魁,如今豪门深宅的贱妾, 
传奇浮生所给予她的,是冰火两重天。 
猜忌、陷害、唾弃、轻蔑, 
她洗尽铅华独守承诺,铁腕缔造家族荣耀。 
四个痴人,三段感情,两次婚姻,一生缱绻。 
逆来顺受的伎者贱妾,终成覆雨翻云的不世红颜。 
妾心如宅,繁华无声, 
门庭深冷,来者须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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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妾心如磐,情寂无声
第1章:等闲变却故人心 
南熙,皇城京州,妓院醉花楼。 
夏风轻轻吹起床榻的帷幔,露出一截玉臂皓腕。肤如凝脂,冰肌玉骨,可以想象出这女子是如何丽质天成。 
可大煞风景的是,那本该无暇的手臂之上,竟然布满了深深浅浅的伤痕,好似簪子所划,有的已然脱了痂,有的尚且猩红刺目。 
小丫鬟琴儿坐在床畔,一边垂泪,一边给主子上药,抽抽噎噎地说着话:“小姐,你何苦这样折磨自己?赫连公子今晚便要成婚了,倘若他真心顾念你半分,又怎会任由你被那妒妇欺凌?” 
玉臂上伤痕累累的女子闺名“晗初”, 年华十五,是醉花楼的头牌花魁,素有“南熙第一美人”之称。 
此刻这位美人正躺卧在床榻上,神色憔悴、面色如纸。但那美而不妖、艳而不俗的含烟之态如此出众,宛如一朵濯清的白芍,精致得藏也藏不住。 
听闻丫鬟琴儿的劝解,晗初并没有回话,只是双眸无神地看着帐顶,有如一具艳尸,了无生机。 
晗初想不明白,缘何一月之前还与她鸳鸯交颈的赫连公子,竟会忽然弃她而去,甚至连半句解释都没有,只派了小厮来通传一声,他要成婚了。 
他是她的第一个入幕之宾,也是唯一的一个。原以为这般的缠绵欢情永无休止之日,可如今,那些山盟海誓终成了过眼云烟。 
赫连公子,竟是逢场作戏吗? 
曾经在小楼前等了百日百夜,只求一睹芳容的,是赫连齐; 
曾经一掷千金,寻来稀世珍宝博她一笑的,是赫连齐; 
曾经坐怀不乱,对她温存爱怜有加的,是赫连齐; 
而如今,任由她被未婚妻子肆意欺凌的,还是赫连齐。 
那个她满心满意放在眼里的儒雅男子,时至今日所留给她的,唯有这满臂的簪痕,和他妻子的恶毒凌辱。 

晗初曾以为自己逃脱了青楼女子的悲惨宿命,可事实摆在眼前,她仍旧没能逃得开那四个字的魔咒——负心薄幸。 

斜阳渐渐吞没了最后一抹黄昏,也带来了一室黯淡。 
今夜的醉花楼格外清静,只因是簪缨世家赫连氏与当朝后族明氏的联姻之日,皇城内的侯爵公卿、达官显宦皆去参加了这场隆重的婚宴,一睹两大家族共结百年之好。 
赫连齐、明璎,从此夫妻一体、休戚相关。而她晗初,不过是供人婚前消遣的一个贱妓,甚至连下堂妾都算不上。 
婚仪,此刻应当开始了罢!当隐忍已久的湿意划过眼帘,晗初终是累了,倦了,便也缓缓阖上双眸…… 

“啪嗒”一声脆响传来,琴儿手中的药瓶跌落在地。她睁大双眼看着榻上的晗初,忽而惊恐地大叫出声:“小姐!小姐!你醒醒!你别吓琴儿!” 
许是这叫声太过刺耳,只见晗初的长睫闪了闪,她仿佛想要极力睁开双眼,却到底没能抵得过昏沉的意识。 
“吱呀”的开门声便在此时响起,一位年约三十余的妩媚妇人匆匆入内。琴儿看见来人,如遇救星一般迎了上去,开口问候:“风妈妈。” 
这被唤作“风妈妈”的妇人乃是醉花楼的鸨母,十年前也是南熙风月场上的翘楚,奈何红颜衰落,又不愿委身做妾,只得改行做了老鸨的营生。 

此刻风妈妈已箭步走到晗初榻前,伸手探了探她的额头,立时蹙眉质问琴儿:“怎么这样烫手?你是如何照顾她的?” 
琴儿颇有几分委屈,便语带哭腔地开口回道:“是小姐不让请大夫……” 
“胡闹!”风妈妈大怒地呵斥琴儿,眼角又瞥见了晗初手臂上的伤口:“谁弄的?” 
至此琴儿终究不敢再隐瞒下去,唯有战战兢兢地回话:“是……赫连公子的未婚妻子,明家大小姐。” 
风妈妈闻言,面上闪过一丝心疼神色,又问:“她折磨了晗初几次?” 
“前后三次。”琴儿语中的愤恨之意再难隐忍。 

三次!这傻丫头竟被明璎那个妒妇欺辱了三次!风妈妈顿觉怒意横生,好似一只护犊的母兽。 
然而只一瞬之间,她已很好地控制了情绪,沉声对琴儿命道:“沈公子眼下正在花堂里喝酒,你去将他请过来。” 
琴儿立刻领命而去。 
风妈妈这才看向榻上昏睡的晗初,不禁轻叹:“当初你执意要选赫连齐,我便劝过你。赫连世家百年钟鸣鼎食,他又是嫡子嫡孙,如何能迎你过门?怕是连做妾也不够身份……” 
说到此处,风妈妈语气微黯:“那明璎是什么女人?当今皇后的亲侄女,皇城里出了名的骄纵跋扈,她怎能容忍未婚夫君和青楼女子厮混?你若当初听了我的话,选了九皇子做入幕之宾,必定不会落得如此伤心。” 
风妈妈正兀自对着床榻感叹,但听身后开门声已再次响起。 
她转过身去,恰好瞧见一角湖蓝衣袍步入屋内,沈公子面如冠玉,器宇轩昂,却偏偏带着一副吊儿郎当的神色,没个正经。 
风妈妈瞥见他衣襟处的嫣红口脂,故作暧昧地笑了笑,才低低央求道:“公子行行好,为我这宝贝疙瘩诊一诊脉罢。” 
沈姓公子英挺的眉峰轻挑,潋潋的目光散发着几分漫不经心。他显然知晓榻上的女子是谁,却好似打定主意要置身事外,调侃地笑拒:“怎么?她为情所伤?要死要活?” 
“都什么时候了,公子还说风凉话!”风妈妈有些着急地道:“晗初被明家大小姐三番五次欺凌,人已去了半条命。我哪里还有功夫再去请大夫呢!劳烦公子给瞧一瞧罢。” 
风妈妈边说边观察沈公子的神色,果见他眉头一蹙,流露出几分关切之意。她不禁微微自得,到底没有看走眼,这人对晗初是有心思的,也不枉自己特意请他过来。 
如此想着,风妈妈便主动撩起床榻的帷幔,将那一张绝美的、惨白的容颜露了出来,又对沈公子劝道:“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晗初再也耽搁不得了!” 
沈公子盯着榻上那张天姿国色的憔悴容颜,终是没有再拒绝:“风妈妈出去罢,容我安心诊治。” 
风妈妈连忙笑着应承,示意琴儿与她一同退下。两人守着晗初的屋门,等待沈公子的诊治结果。 
屋内静得听不见一丝动响,有些令人遐想的诡异。 
不过须臾,沈公子已推门而出,劈头盖脸对风妈妈道:“她若再这般作践自己,即便大罗神仙也救不了她!”说着又将一个瓷瓶递到她手上,嘱咐道:“涂在她手臂上的患处,一日两次,不会留疤。” 
风妈妈接过药瓶,有些担心地看了一眼屋内,试探着询问:“晗初如何了?” 
“她已经醒了。”沈公子的面色越发不好看,沉着脸斥责:“赫连齐还算是个男人吗?”他最后撂下这句话,便冷哼一声拂袖而去。 
风妈妈一直看着沈公子的背影消失在楼道拐角,暗自松下一口气。她带着琴儿返回屋内,一眼瞧见晗初正靠坐在床榻上,虽然仍旧精神不济,好歹人是清醒了。 
风妈妈这才有了些怒意,正待开口呵斥晗初自暴自弃,岂知晗初却先一步开了口,声若蚊蝇,无比细腻温婉:“妈妈息怒,我知错了。今夜之后,绝不再为赫连齐落一滴眼泪。” 
“你记得便好。”风妈妈的声音冷起来,全然不复方才的心疼与嗟叹:“青楼女子要将情爱看得淡一些,你风华正茂、艳名在外,以后还会遇上更好的。” 
风妈妈停顿片刻,硬起心肠戳晗初的痛楚:“不是清倌儿也没什么,只要没怀过孩子,总还有出路。” 
听闻此言,晗初的脸色立刻又煞白两分。 
风妈妈看在眼中,疼在心里,语气也随之软了下来。她轻轻抚过晗初手臂和腕上的伤痕,耐心劝道:“你的琴技声名远播、世人盛赞,可别为了一个赫连齐坏了手艺。” 
风妈妈边说边站起身来,朝门外走去:“好生将养身子,总得把‘南熙第一美人’的头衔给保住了。半月之后,你要重新挂牌接客。” 


第2章:山盟犹在欢情薄 
自沈公子来诊治过之后,晗初果然渐渐好转起来,日日按时吃饭、上药,再也没有落过一滴眼泪。 
醉花楼又渐渐热闹起来,每日入夜之后,公卿显贵络绎不绝,谈笑间的话题尽是赫连家与明家的盛大联姻。 
传闻,当朝帝后亲自驾临赫连府,为一双新人主婚; 
传闻,明家足足置备了五百抬嫁妆,十里红妆彰显贵重; 
传闻,满朝文武尽往恭贺,赫连府开宴三百桌远远不够,最后增席五百桌…… 
传闻有许多,无一不是对这次婚仪的艳羡与赞叹。即便晗初足不出门,将养身子,这些事情还是或多或少地传入了她的耳中。 
犹记得半年前,赫连齐夺得晗初芳心之事,也曾轰动一时。可笑的是,前后不过半年光景,情郎始终如一,倩女却已换了人选。 
当初的风月情事有多轰轰烈烈,如今的盛大联姻便有多讽刺。 
可叹世人说起赫连齐,都会赞一句“艳福不浅”、“浪子回头”;但说起晗初,却唯有嗤笑“残花败柳”、“不知廉耻”。 
男尊女卑,娼妓之贱,如是可见。 
自然,这其中也不乏添油加醋的花客,带着金银钱物欲与晗初共度春宵,想要尝一尝“南熙第一美人”的滋味究竟如何。 
所幸风妈妈早已料到这个局面,对外一概声称晗初患病,待病愈之后将重新挂牌接客。此话一出,那些饥色之人虽然急不可耐,倒也没有过多为难醉花楼。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左右不过再等半个月,那些对晗初钦慕已久的花客等得起。 

晗初便在这样的境况里度过了十四个日夜,她对坊间流传的一切都充耳不闻,不做任何回应。而对于明日将要到来的重新挂牌,她也没有表露出过多情绪,这令风妈妈想起了一个词—— 
心如死灰。 
只是这个坎儿,须得晗初自己跨过去。风妈妈纵横欢场二十年,这样的事情见得多了,便也没了力气再劝。 

“小姐别担心,如你这样才貌双全的美人,明日定能重新觅得良人。”丫鬟琴儿在旁怯怯地安慰着。 
晗初依然寡言,半晌才道:“琴儿,我想出去走走。” 
“小姐……”琴儿很是担心:“你明日便要接客了,风妈妈不会让你出去的。” 
晗初垂眸沉默了片刻,淡淡续道:“我要去个地方,至多一个时辰便回来。今日若是不去,明日挂牌也不会甘心。” 
她看向跟了自己三年的丫鬟,眸光之中是渴求的眼神:“琴儿,别告诉风妈妈。” 
琴儿深知晗初的性子,平日里看着温婉,实则最认死理儿。如此一想,便也妥协了:“小姐快去快回,我躺在你的榻上,只装作熟睡了。” 
“多谢你。”晗初破天荒地露出了一个微笑。 

再次来到千雅阁,往事如潮水一般涌上晗初的心头。八月之前,她应邀来此登台献艺,一曲弹罢,便在后院里遇到了吹风醒酒的赫连齐。 
晗初清楚地记得,初遇那日,两人皆在彼此眼中看到了惊艳之色。是的,是惊艳。往日她卖艺不卖身,前来听曲的花客大都醉翁之意不在酒,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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