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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夫临门-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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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千年来,世界各民族都曾“集体无意识”地歧视、虐待过女性,但明清时期的男人也做得太突出了些,他们居然认为女性的脚越小越美!以这种畸形的审美观约束出来的女性,当然看起来像怪物;持有这种病态审美心理的男人,无疑是心理变态,尽管其中不乏才华横溢者,那也只能说他们是才华横溢的心理变态者罢了。

总之,“硕人”一诗里的审美情趣我们今天已不能理解或全部接受,所以不必提倡;明清时代的“小脚情结”只是一种集体的病态,今天更不可以提倡;唐宋时代的审美观才和现在比较接近,但也有我不能同意的地方。因此,我觉得那些审美情趣离今天都太远了。

而这首埃及情诗里所宣扬的女性的健康美,才符合现代的审美眼光,所以自然能得到我的认可。同样,古希腊、罗马等国的情诗中所宣扬的也多是这一种正常美,基本符合现代的审美情趣。

“随我来到阳光下的水旁”这一首,我不能确知创作年代,但看其风格,也很像新王国时期的作品。这首小诗不必解说,一看既知,另外的解释反可能破坏了它的美。

(3)哀而不伤的悲歌

“我们度过了漫漫长日”、“噢,棕榈纤维的绳,手臂重压着水”、“喝得我神去眩晕”这三首,大约创作于公元前二十世纪至十世纪之间。“我们度过了漫漫长日”是拖运法老谷物的农民唱的歌,“噢,棕榈纤维的绳,手臂重压着水”是尼罗河边戽水的农民唱的歌,“喝得我神去眩晕”是一个女主人和其奴隶的二重唱。

从前两首歌里可以看出,埃及农民生活是困苦的,多么辛苦的劳作也改变不了他们的命运。据说,古埃及的总人口为1400万,其中农民就占了1200万。那么,为什么占总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会有这么低的社会地位和悲惨的生活?

也许是因为他们愚昧无知(这并不是他们自己的过错),但绝不是因为他们不勤劳。不信你就听听这两首震撼人心的劳动歌曲吧。歌里的农民为法老拼命的拖运小麦,直把心拖得“四分五裂”,“但还得拖、举、再拖”;他们顶着烈日戽水,直把“心脏炸破”,也没人来同情他们。为什么他们付出这么多,却几乎什么都得不到?这公平吗?

这两首歌曲,没有华丽的语汇,也没有复杂的技巧,只是如实描写,直抒胸臆而已,但读来却格外的感人。读完它们,不由想起《诗经》中的“硕鼠”,海涅的《西里西亚的纺织工人》。只是相比之下,这两首诗却更能令人动容。

“硕鼠”里的讽刺意味和诗歌技巧削弱了其艺术表现力,《西里西亚的纺织工人》一诗的宣泄意味太浓,看起来像口号,更等而下之——而这两首歌曲则不然。乍一看去,你看不出里面有多少愤怒,讽刺,宣泄的成分,甚至也看不出哀伤,可细细品味后却能有最沉痛的感受。这从另一种角度说明诗的技巧有时是不必要的,如果感情到位,就可以“无招胜有招”了。

庄子云,哀莫大于心死。这两首歌里的农民,虽然早已心碎,却还得拼命地劳作,有如机器一般,承受着非人的待遇,其境遇能不令人同情吗?其濒死的心中的哀痛能不感染了你吗?

只有哀痛到极点的人才能唱出这样的歌,才能达到这样“哀而不伤”的境界。

农民们的境遇是这么悲惨,那么贵族们呢?看了“喝得我神去眩晕”可以知道,尽管劳动者是那么的忙碌,贵族们却无所事事,闲极无聊。他(她)们心中似乎也有愿望不能满足的痛苦,,但和农民的痛苦比起来太微不足道了。这两者的强烈对比真让我愤怒——虽然我觉得这是一首好诗,但实在看不惯诗里表现的那种自私、颓废的生活态度。

(4)壮美的生之颂歌

“时属草昧,庶民朴淳,心志郁于内,则任情而歌呼,天地变于外,则祗畏以颂祝,踊跃吟叹,时越侪辈…或逮后世。”——《汉文学史纲要》

从鲁迅写在《汉文学史纲要》第一页上的这些话里,我们可以做出以下两点推断:第一,诗歌可能是世界各民族中最早出现的文学体裁;第二,最早的诗歌内容可能是对神(自然)的“颂祝”。

我想,古埃及的情况可能也是如此。我们知道,埃及最早用文字记载的文学形式是祈祷文与自传。不过,它们虽具有诗歌的特点,但却不是地道的诗歌,最早也是最地道的诗歌文学很可能就是赞颂诗。那么,这种所谓“最早最地道的诗歌文学”的特点和艺术价值如何呢?

埃及的赞颂诗“主要是写给神或国王的,内容多重复,并且充斥赞誉、夸耀之词,因而有艺术价值的不多。”(自古以来,歌功颂德的作品多数都毫无艺术价值,这是公理。)不过,其中也还有一些有艺术价值的诗歌,如我这里抄录的两首。

这两首赞颂诗中,“献给阿顿神的圣歌”创作于第18王朝,阿门荷太普四世(前1379-1362)在位期间,是新王国时期最出色的一首赞颂诗;“献给俄塞利斯之歌”一首,我不知道创作年代,只知道原诗是刻在一块石碑上的,估计是古王国时期的作品,理由见前述。

由于它们一是献给俄塞利斯神的,一是献给阿顿神(太阳神)的,所以有必要先介绍一下有关的神话传说。

古埃及关于俄塞利斯的神话传说版本很多,这里我只从《古埃及文化求实》、《神秘的金字塔》等书中摘出一两种,合抄在下面(《金枝》里有更详细的介绍):

阿图姆神是埃及的第一个神,他自己生出了空气神和水汽女神;水汽女神又生出了地神与女天神;女天神生出了俄塞利斯、伊西斯夫妇,塞特、娜芙提斯夫妇。这九位神祗后成为一个神圣的整体,叫做“九神会”。

俄塞利斯被说成是地神的合法继承人,埃及的第一个国王。他的弟弟塞特嫉妒他的权力,用计把他杀死剁碎,碎片撒遍全埃及。他的妻子伊西斯不辞辛劳,把尸体从各地“化零为整”,(桃谷六仙很可能也擅长这种法术J)用符咒把它们拼合到一起,暂时让它具有生命,使自己受孕生下荷拉斯。据说俄塞利斯的墓地位于阿拜多斯,后来那里便成了圣地。荷拉斯和塞特为王位争战了80年,最后阿图姆神出面,让做了冥王的俄塞利斯裁断,才确定了荷拉斯为合法的王位继承人。

阿顿神是埃及的太阳神,对他的崇拜中心在阿玛尔纳。(有趣的是,这首赞颂他的诗就是在阿玛尔纳被发掘出来的。)埃及是多神教的国家,每一时期,每一地方都流行不同的神,在阿赫那顿即位时,埃及人多信奉阿蒙神,但他却推出阿顿神与之对抗,结果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在他统治的阿玛尔纳时代,埃及全土基本只信阿顿神。

知道了这些,再来看这两首诗,就能很容易的明白,前者表达了埃及人对俄塞利斯的敬畏之情,后者则是在埃及独尊阿顿神的时代创作出来的。

我们也能明白,为什么“献给俄塞利斯之歌”里要提到阿拜多斯,原来因为那是俄塞利斯受膜拜之城的关系(杰都,双丘等为地名),该诗的最后一行,则指的是俄塞利斯被杀的传说。

不过,我把“献给俄塞利斯之歌”抄在这里,只是因为它的创作手法独特。它的“前六句与后六句的象征文字首词成‘顺倒’式样,结构很是奇特”,具有对称的形式美,而诗的本身我看则乏味至极,没有什么意思。而“献给阿顿神的圣歌”则不同。它不但技巧成熟,文字优美,生气十足,感情真挚,意境也十分高远,具有古典艺术美,堪称这一类诗中的顶尖杰作。

诗经中的全部“颂”诗都不如这首诗优美感人,《圣经》中的赞美诗也都不及它(也许是我看的译诗译笔太差),至于我们中国几十年前大街小巷上传唱的那些献给某某某的颂歌,虽然数量多得足以压死你,但加到一起仍不能和这首诗比,连其半分的半分都不如,看了只能让人作呕。

这首诗的美,不必我来多说,朋友们可以自己去体会。但有两点却要在此说明,一是原诗据说有100多行,这里录的只是选段,因为译者只选译了这么多;二是这首诗对后世的颂歌创作影响深远。在崔连仲主编的《世界史古代史》中说,《旧约诗篇》中的第104篇就是在它的影响下创作出来的。我找来这首诗一看,果然如此。请看这几行:

…耶和华使泉源涌在山谷,流在山间,

使野地的走兽有水喝,野驴得解其渴。

天下的飞鸟在水旁住宿,在树枝上啼叫。

……

那里有海,又大又广,其中有无数的动物,大小活物都有。

那里有船行走,有你所造的鳄鱼游泳在其中。

怎么样,两下对比,可以看出后者的抄袭痕迹吧?只是这译文看起来乏味极了,远不如“献给阿顿神的圣歌”的译文有声色。单从内容看,前者也不如后者,因为前者所称颂的那位老耶,怎么看都像一位施恩图报的人物,还试图用自己的神力迫人慑服,未免叫人瞧不起。后者所称颂的太阳神才有无私的情怀,值得人敬爱呢。

(三)永恒的赞歌

写到这里,我的长篇赏析该结束了。如果国内有人能把这些壮美的埃及文学作品都译出来,我

这里可赏析的诗篇决不会仅仅这么十首,我的评论也不会这么轻易的结束。

但在结束前,我忍不住要再抄几行阿门荷太普四世时期的赞颂诗在这里,作为结束诗:

啊,太阳,自从世界开始您就照耀着,

您高高升起,把世界引向美。

……

您把从地下世界来的尼罗河给予了埃及。

是的,太阳不但把尼罗河给了埃及,也把生命给了尼罗河儿女,让他们用自己的生命去感悟、讴歌生的壮美。

太阳落下的时候,黑暗就会出现,就像灿烂的生命过后是黑色的死亡一样。死亡是永恒的,不管它让人向往还是悲伤,它里面一样有值得埃及人歌颂的永恒美。

尼罗河的儿女们,懂得生命,也懂得死亡。他们既用火一样红的**赞颂生命,又用夜一样黑的感情赞颂死亡,因为他们觉得应该歌颂世界上的一切美。

尼罗河儿女的歌,只有两种颜色:红色和黑色。

尼罗河儿女的歌,已经超越了他们的肉身和时代,成为永远的不朽。

2000年7月19日晚—7月22日晚6:35写,7月23日下午1:38改;7月28日上午10:52录完并再改

参考书目:

《古埃及文化求实》汉尼希等著浙江人民出版社1994年9月版

《尼罗河传》路德维希著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年3月第1版

《神秘的金字塔》扎马罗夫斯著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年1月第1版

《世界史古代史》崔连仲编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圣经》南京教会简化字与标点和合本

《诗经译注》程俊英译注上海古籍书店1985年2月第1版

《闲坐说诗经》金性尧著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

《汉文学史纲要》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版

附:

诗歌的原始样式

沈方

诗歌是从人类隐秘的心灵深处传来,如险峻的悬崖下面,深渊底部升起的叫喊。诗人逝去,他留存于世间的声音,让活着的人在千年之后神经震颤。就象是看不见的手指,拨响了生命的琴弦。作为一门古老的艺术样式,诗歌不借助于语言之外的任何材料,连韵律也只是在一旁助兴的仆从。

追溯到时间河流的源头,古老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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